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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研究释要

 

马可福音

 

作书者:

『本书自从起头以来,以及历代不断的传说,都认为是马可的作品。』(海莱博士着圣经手册567页)。『在尚存的最古老的手抄本中,都加上简单的名称「按照马可所写」。后来当福音的称号被应用在耶稣的生平事迹上时,这名称就被组合在这本书中。雅各王版本圣经上的名称:「圣马可所写的福音」,仅出现在后期的抄本中。』SDA圣经注释第五卷563页)。

    马可,又名约翰,母名马利亚(徒12:12)。马可也为巴拿巴的表弟(西4:10)。

    据研究在主耶稣被捉拿的的那一夜,那个赤身披着麻布跟踪暴徒,到客西马尼园的少年就是他。(可14:51-52)。看来主和门徒吃晚餐是在他家里(参:徒12:12 ),及至犹大带领暴徒来他家里捉拿耶稣时,便惊醒了他,他便赶紧起床,赤身披着一块麻布,跟踪暴徒到客西马尼园,以观看究竟。后当暴徒发现,要捉拿他时,他便丢下麻布逃跑了。

马可后来跟巴拿巴和保罗从耶路撒冷来到安提阿(徒12:25),并约于主后45年跟他们一同出发作第一次游行布道(徒13:1-3,5)。但因不适应于旅途的艰难,中途于旁非利亚的别加离开他们,独自回耶路撒冷去(徒13:13)。以后约于主后50年,他又要跟巴拿巴和保罗作第二次游行布道,保罗因他上一次的软弱表现,不同意带他去,以致和巴拿巴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于是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罗拣选了西拉,也出去作第二次游行布道。(徒15:36-41)。

  但马可在主恩的帮助下,终于彻底战胜了自己的弱点,而成为一个刚强的工人。约于主后62年,马可已成为使徒保罗在罗马监狱中的亲密的同工(门24.西4:10)。以后约于主后66,67年,保罗在罗马殉道之前,又曾特地叫马可来,因他在传道的事工上,已成了保罗特别有益的助手(提后4:11)。

此外,马可更是使徒彼得的亲密助手,他们之间的感情,如同父子(彼前5:13)。『早期基督徒的遗传认为马可主要的时间是和彼得作同伴,他所写的耶稣事迹,是他所听见彼得所宣讲的……。帕彼亚(Papias)是使徒约翰的一个学生,在他的「主的训言注解」中说:……长老也是如此说,马可作为彼得的传译员,他把所记忆的基督的言语和工作照实写下来……」』(圣经手册568页)。

但马可所以能写成本福音,更是由于他自己在圣灵的启示、光照与感动下,对主耶稣基督一生的言行事迹,特别是对主一生的克己服务,舍己救灵的甘作『仆人的仆人』之精神,有着极其深刻的感受和体验,并使他自己从中吸取了极其巨大的教益和力量,藉以在主的圣工上战胜了自己原来怕艰苦,怕危难的弱点,从而能转弱为强,转败为胜,成为使徒们忠心坚强而有力的助手!正因此,以后在圣灵的默示下,他才能成功地写成本福音!

 

受书者:

最初大约是为罗马城的教会,以及为罗马帝国境内其他众外邦教会。因本书多次提到犹太人的规矩和话语时,就详加解释,惟恐外邦读者不明白。(如可7:2-4,11. 14:12.5:41. 7:34. 15:22 等)。

罗马帝国乃是一个奴隶制极度发展的国家,奴隶人数极其广大众多,充满着整个社会的各行各业,和许多官府与富裕的家庭。就以罗马帝国的首都罗马城的情况来说,据统计全城人口约有150万,而奴隶人数竟占其中的一半。因此,马可福音介绍主耶稣基督时,也特别突出祂身为上帝和众人的仆人的身份,并特别彰显祂为我们世人劳苦服务,舍己救灵的大爱,这样必更能慰勉和吸引广大众多的奴隶和一切劳苦担重担的人,前来信靠、归向、跟从祂!

 

作书时间:

    如以上在马太福音中已提到,虽然现代有一种观点,认为马可福音写得最早,但早期的传统和现在许多著名的基要派圣经学者都坚信马太福音是最早写成的。虽然『如今的倾向是认为马可福音的著作在于最先,然而普世早期的遗传都认为马太写得最早。在早期的经卷中四部福音普遍都是照现在的次序排列,这表明合于早期的遗传所认定的著作的先后次序。偶尔也见到把约翰福音置于最先,但从不见把马可列在最先。』(圣经手册569页,另详参马太福音的作书时间)。马太、马可写述基督生平,各自采用不同的方法,马太较注重于教训的汇集,事迹的类并,并不拘泥于先后的次序和细节。而马可则较注重一种简明的次序。(参较:马太21:18-22和马可11:12-14,19-24)。

    至于马可福音具体写作的时间,第二世纪里昂的监督爱仁纽指出是在彼得殉道后写的。使徒约翰的门生帕皮里似也具有这种看法。但亚历山大的克里门却认为是在彼得殉道前写的。彼得殉道是在公元6466年间。现代解经家看法也稍有不同,如司可福认为是在公元57年到63年间所写。『圣经手册』作者海莱博士说:『这本福音据想是在主后6070年之间在罗马着成并出版的。』(圣经手册568)。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都坚信马可福音写于马太福音之后。

 

本书大题:主耶稣基督是仆人

    一.如本书有意不记载主耶稣的家谱,也不记载祂童年的生活,因作为一个奴仆,本没有人注意祂的家谱,身世或童年生活。本福音一开始即从祂30岁时出来受浸、传道、教训人、医病、赶鬼和服务人群的事迹介绍起。

    二.本福音记述主耶稣传道工作情况时,也特别显示出主的劳苦服务,殷勤作工,舍己救灵,以致时常废寝忘食的精神:

    1.如与其他三本福音比较,本福音有一个特点是多记主的服务,少记主的说话。据有人统计,马太福音记主的话占全书四分之三,路加记主的话占全书三分之二,约翰记主的话占全书六分之五,而马可记主的话只占全书二分之一。

    2.在记述主传道服务工作时,特别注意到主的殷勤、劳碌和抓紧时间。如有人统计本福音中出现的『立刻』『就』『即』等字眼共达41次之多,而全部新约中总共也不过只有89次。

3.本福音书中也屡次提到主时常忙得连休息、吃饭的时间也没有,甚至废寝忘食。如提到主有一次深夜方休息,但次晨天未亮即又起身,往旷野去祷告(1:32,35),又一次却在旅途中,船尾上疲倦得睡着了(4:38),甚至有时连饭也顾不得吃(3:20. 6:31)。

4.在记叙主的服务工作时,时常比其他福音详细,并显明了很好的教训。如差遣十二门徒『两个两个的出去』(6:7),叫『众人……一排一排的坐下,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6:40.比较太14:19.9:14)。这显明了主的工作井然有序。又如『抱着小孩子,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10:16.9:36.比较太19:15.18:15-17)。这显明了主的慈爱和主手的殷勤。又如『耶稣进前拉着她(彼得岳母)的手,扶她起来,热就退了。』(1:31)。这样仔细的记载,也特别显示了主的爱心和殷勤服务的精神,(试比较太8:14-15显明了主的能力,路4:38-39显明主的权柄)。又如迦百农忙碌的一日的记载(可1:21-39),也同样如此。另一次仔细地提到:『耶稣在船尾上,枕着枕头睡觉,门徒叫醒了祂』(4:38),这事既显明主的劳碌而紧张的生活,也显明主是何等善于抓紧时间休息。善于休息,也是应当注意到的原则,否则就不能更好、更持久、更有力地工作。

5.据统计本福音所记的十八个神迹中,有两个为其它福音所未记的,即:可7:31-37医治耳聋舌结的人,和可8:22-26吐唾沫治好瞎子,也特别显明主工作的仔细、认真与负责,同时也显明主工作方式的灵活多样,为了照应对方的信心的软弱与需要。

    三.本福音介绍基督的事迹时,也特别引证了旧约圣经中关于基督为仆人的预言:赛42:1-7. 50:4-9. 52:13.

 

本书钥节:

  『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

 

本书分段:

一.仆人的来历(预言的启示和施洗约翰的见证) 可1:1-8

二.仆人的受命(主后27年秋受浸,接受约翰的浸礼与圣灵的恩膏)可1:9-11.

三.仆人的考验(四十天受撒但的试探) 可1:12-13

四.仆人的工作(传福音、教训人、医病赶鬼) 可1:1414:31

1.在加利利的工作(顺利时期):自主后29年四月的逾越节后,也即施洗约翰下监后,来到加利利正式开始工作时起,到主后30年四月的逾越节前施行五饼二鱼神迹时止。(可1:146章)

  2 在加利利的工作(隐退时期):自主后30年四月的逾越节后,离开加利利北上,到主后30年年终左右主末次离开加利利之前。(可79章)

3 最后离开加利利,来到犹太的境界约但河外暂住,及前往耶路撒冷途经各地时所作之工(即主后30年年终前后,到31年四月逾越节前五日,主骑驴进耶路撒冷之前)。(可10章)

4 在耶路撒冷的最后几天所作之工(自主后31年逾越节前五天,即安息一,主骑驴进城后,到安息五晚上进客西马尼园之前)。(可11:1-14:31

五.仆人的顺服(客西马尼园、十字架和坟墓) 可14:3215:47

六.仆人的高升(复活、显现和升天) 可16

 

 

解答一:可6:48『夜里约有四更天,就在海面上行走。』四更天是几点钟?

解经者对此有不同看法。有人根据罗马帝国统治犹太时,夜里采用四更制:由黄昏至晚上九点为第一更,由晚上九点至十二点为第二更,由半夜十二点至三点为三更,由三点至日出为四更。因此认为耶稣在海面行走约有四更天,约为下半夜三点至六点之间。也有人结合参照中国古代夜间分五更:晚上八时起为初更,十时起为二更,半夜十二时起为三更,下半夜二时起为四更,四时起为五更。因此认为耶稣在海面行走,约为下半夜三、四点钟之间。

 

解答二:新约圣经中的『地狱』究竟是指甚么地方?

    主耶稣说:『在地狱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7-49)。这显然是一种象征的说法。这里所谓的『地狱』是新约圣经中出现的名词,它的希腊原文为『革暗那』(GEENNA),实为旧约希伯来文欣嫩子谷的译音,在新约圣经中共用了十一次。至于新约圣经中还有一次所谓的地狱,原文是『他他洛斯』(TARTAROS),为希腊神话中所用的字眼,是指一个幽暗的地方,和人死后的情况无关(彼后2:4)。其它所有的『地狱』原文就是『欣嫩子谷』。『欣嫩子谷贴近耶布斯的南界(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书15:8)。犹大王亚哈斯和玛拿西都曾先后在此谷中烧香,并焚烧活人为祭,献给假神。(代下28:1-4. 33:1-6)。后来敬畏上帝的约西亚兴起作王时,便『污秽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许人在那里使儿女经火,献给摩洛。』(王下23:10)。他当时吩咐人将那些拜假神之人的尸体,从坟墓里掘出来,烧在他的丘坛上,并还烧了许多动物的尸体和垃圾、藉此污秽这些丘坛。由于要烧的尸体甚多,小虫也不断滋生,『为了防止大量的腐败尸体所能引起的传染病,于是使火焰不断地燃烧着,为要烧尽他们。』(希腊文英文字典)。『后来拉比的传说中也声称,城外的欣嫩子谷是一个焚烧尸体和垃圾的地方。』(SDA英文圣经字典)。以致出现了圣经所说的『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情况。(可9:48.66:24)。

    后来先知耶利米也得到启示,预言欣嫩子谷将成为『杀戮谷』『埋葬尸首』之地,『甚至无处可葬』。于是欣嫩子谷实已成了末日毁灭、埋葬一切恶人的火湖的预表(耶7:30-34. 19:1-5. 32:15)。到了新约圣经中,主耶稣更是明确地以『地狱的火』(即『欣嫩子谷的火』)来预表千禧年结束时,毁灭撒但、邪灵和一切恶人的硫磺火湖。』(太5:22. 9:43-50.25:41.20:7-15)。

 

解答三:将来火湖是否永远存在?灭亡的罪人是否会在其中永远活着受火刑痛苦?

    如上所说,新约圣经中的所谓地狱,实是指千禧年结束后在地球上将要出现的硫磺火湖说的。那时,魔鬼恶天使和所有灭亡的罪人,都将要被扔在火湖中受刑罚,按照各人罪恶的大小先后在火湖中被焚烧成灰,永远灭亡。(参启20:7-10,11-15.4:1,3.28:16-19)。至于现在未悔改的罪人死后,先是要在坟墓中安睡,等到千禧年后听到基督的命令而复活(参约5:28-29.20:5),接受上帝最后的执刑审判,再被扔在火湖中受刑毁灭(启20:11-15)。(关于人死后的情况,可详参路加福音分卷研究后面附题一:人死后的情况和复活的盼望。附题二:灵魂的实质和招魂术的真相)。

基督教中有一些人认为在将来新天新地中,『地狱』也就是硫磺火湖还会永远存在,撒但、恶天使和恶人还将在其中永远活着受苦。这种信念是完全违背圣经的启示和教训的,也是完全违犯上帝慈爱和公义的本性的。连有罪的世人都知道对犯人也要本着公正仁慈,按罪量刑,最重的刑罚也不过是死刑。世人犯罪只有短短几十年,上帝又怎能让罪人永远活着忍受火刑的痛苦呢?如果罪人永远不死,圣经上所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又怎么能兑现呢?而且罪恶不也要永远存在了么?启示录上说:『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启20:14)。如罪人在火湖中永远不死,火湖又怎能称为第二次的死呢?可见罪人是不可能永远活着受火刑的。

    固然,经上称火湖是『永火』(太25:41),但经上也曾称古时焚烧所多玛、蛾摩拉的火为『永火』。(犹7)。又形容焚烧以东的火『昼夜总不熄灭,烟气永远上腾……』(赛34:9-15)。由此可见,所谓『永火』的意思,实际上就是指用不能熄灭的火,将所要烧的东西烧成灰为止。(彼后2:6)。也正如经上所说:『把麦子(指义人)收在仓里,把糠(指恶人)用不灭的火烧尽了。』(太3:12)。

    再说,圣经原文中『永远』的意思,有时固然是指永远无尽的时期,但有时也是指有限的时期,如一生一世之类。如撒上1:22说『永远』,1:28说『终身』。又如出21:1-6说『永远服事主人』,这明显的是把永远作为终身,或一生一世的意思。至于启19:3所谓『烧淫妇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意思也就是直到淫妇被烧尽,烟气完全消散为止。启20:10所谓『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意思也就是直到他们被烧死毁灭为止。

    至于主耶稣所说『在地狱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7-49)。如上所说这里的『地狱』原文就是『欣嫩子谷』,焚烧尸体垃圾的地方,象征撒但邪灵和罪人要在其中被焚烧受刑罚的情况,直到最后完全被烧尽毁灭,不再存在为止。

  其实关于灭亡的罪人和撒但、恶天使将来在火湖中受刑毁灭的情况,圣经中早有明确的预言。启示录中告诉我们,他们要在基督复临时开始的一千年后,被丢在硫磺火湖中受刑毁灭。(启20:7-10,11-15)。

    由于撒但、恶天使及每一个恶人所犯的罪恶大小各有不同,因此他们所将遭受的刑罚轻重也各有不同。有些罪恶轻的人如枝叶、枝条一样,在火湖里只烧片时即死,有些罪恶大的人如树干一样,要在火湖中遭受多日的痛苦(启14:10-11)。至于恶天使特别是万恶之根撒但,如树根一样,要在火湖中忍受最长时间的痛苦。但最后撒但、恶天使也将和恶人一样,都要被焚烧成为灰烬。 

    如先知的预言中论到此事说:『万军之耶和华说,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楷,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他们必如灰尘(原文为:他们必成为灰尘)在你们脚掌之下。』(玛4:1,3)。预言中所提到的『根本』是代表撒但,因他本是罪恶的创始者,为众罪之根,万恶之本,也为一切犯罪作恶之人的『父』。(约8:44)。『枝条』是代表一切跟从撒但者。『枝条』和『根本』如何在烈火中先后被焚烧净尽,成为炉灰;照样,恶人、恶天使和撒但也要在火湖中先后被焚烧净尽,成为灰烬。

关于撒但的毁灭,圣经中还有更清楚的预言:『遮掩约柜的基路伯阿,……我已将你摔倒在地。……我使火从你中间发出,烧灭你,使你在所有观看你的人眼前,变为地上的炉灰。……你令人惊恐,不再存留于世,直到永远。』(结28:16-19)。

 

解答四:路23:54-56记载耶稣的身体在预备日下午日落前,也就是安息日来到前,就已被安放在坟墓中,但马太和马可怎么记载到了晚上,财主约瑟才去向彼拉多求取耶稣的身体?

其实,这只是后者翻译上的错误缺点造成的。让我们边指正翻译,边读一下有关经文:

马太福音记载说:『到了晚上(晚上按原文也含有傍晚,黄昏的意思,本句按原文和英文宜译为:当傍晚或黄昏来到的时候。犹太人的傍晚或说黄昏是从下午三点,即申初开始焚香,献晚祭,同时百姓也聚在殿外祷告时开始的,并到日落时结束的。请看出29:38-39. 30:7-8. 1:8-10. 3:1),有一个财主,名叫约瑟,是亚利马太来的。他也是耶稣的门徒。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彼拉多就吩咐给他。约瑟取了身体,用干净细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就是他凿在盘石里的。他又把大石头辊到墓口,就去了。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在那里,对着坟墓坐着。』(太27:57-61)。

马可福音记载说:『到了晚上(如上所说是指傍晚三点到日落的一段时间内),因为这是预备日(即星期五,日落后就开始进入了安息日,参看路23:54-56),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亚利马太的约瑟前来,……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安放在盘石中凿出来的坟墓里,……』(可15:42-47)。

 

解答五:按照马太马可路加的记载,主耶稣是在宰杀逾越节羊羔的次日被钉十字架的,按照约翰的记载,是在宰杀羊羔的同一日被钉十字架的。究竟谁是正确的?

    逾越节的羊羔是在犹太人的正月十四日下午黄昏时宰杀的。犹太人的所谓黄昏时间一般是指下午三时开始,到六时日落前的一段时间,看来这和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的时间正相配合,主耶稣是下午三时许断气的。至于主耶稣被钉的那一日星期五,究竟是在逾越节宰杀羔羊的同一日或后一日,解释圣经的人却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因按照马太、马可、路加的记载,宰杀逾越节羊羔在先,主被钉死是在吃羊羔肉的那一天下午(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吃逾越节晚餐的次日下午,因犹太人按照圣经计算日子的方法,每一天都是从晚上日落后开始,到次日日落后结束的,参利23:32.23:11.1:21-32.1章)。而按照约翰福音所详细记述的一些情况来看,宰杀逾越节羊羔和主在十字架断气的时间,是在同一日子,同一时间。(参约13:1. 18:28,39. 19:14,31)。这两种记载表面上的矛盾怎样解决呢?解经家中对此有不同的解释方法。其中有一种解释,认为两种记载都是正确的,这是由于『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守这节的规矩是不同的,宰杀逾越节羔羊的时期,若是逢着礼拜五,撒都该人就仍照常规,但法利赛人是提前一天,就是在礼拜四晚上吃所宰的羔羊,免得犯了安息日(参出35:3)。主耶稣知道自己要在礼拜五钉死,故此就随法利赛人的规矩吃了逾越节的羔羊。但祭司多是撒都该人,……所以就在礼拜五晚上吃。』(引自『耶稣圣迹合参注释』380 页,丁良才着)。现代中文圣经注释的编著者等,也很赞同这种看法。他认为是由于那一年对犹太历正月十四日的确定问题,而引起了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两种不同看法。他的结论是:『因此,在这较为特别的一年里,耶稣能够依照法利赛人所定的日子吃逾越节筵席,但在官方所定的尼散月十四日,与逾越节羔羊一同牺牲。这项理论极有可能是正确的。』(该书1047页)。因此本人也相信基督被钉的日子和时间,也正是原来逾越节宰杀羔羊的日子和时间。

 

解答六:耶稣的兄弟是否约瑟的前妻所生?

拫据马太福音的记载可知耶稣至少有六个兄弟姐妹:『这不是木匠的儿子吗?他母亲不是叫马利亚吗?他弟兄们不是叫雅各、约西(有古卷:约瑟)、西门、犹大吗?他妹妹们不是都在我们这里吗?这人从那里有这一切的事呢?』(太13:55-56)。马可福音也记载:『这不是那木匠吗?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这种说法表明马可写福音时,木匠约瑟早已去世,无人认识,马利亚还在,否则他不会说:不是马利亚的儿子,而应说:不是约瑟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西门的长兄吗(长兄原文是弟兄,没有分大小,也可译为弟弟)?他妹妹们(原文是姐妹们,没分大小)不也是在我们这里吗?』(可6:3)。

根据古代教会传说,许多人相信耶稣的兄弟是约瑟的前妻所生,比耶稣年龄大许多,他们生前不信耶稣,有时还讥嘲他的工作。因此耶稣在十字架上舍命时,将祂的母亲交托门徒约翰去奉养。若马利亚有亲生儿子,耶稣就不会将母亲托付约翰去奉养了。但后来罗马教为了将马利亚神化,宣传马利亚终身都是童贞女,只从圣灵受孕,生了耶稣,从没有和约瑟同房,也没有生过其他孩子。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路2:6-7)。耶稣的妹妹们很可能是马利亚所生的。由于罗马天主教的上述错谬说教,引起了现代基督教的反感,因此现今基督教有许多人就坚持说,耶稣的兄弟姐妹都是马利亚所生的。他们唯一的经文根据就是耶稣被作为头生子献给主(路2:22-24)。其实耶稣作为头生的献给上帝,是有特殊含义的。他不但是童女马利亚的头生子,他更被视为上帝的头生子,理应献给上帝。正如天使指示约瑟时所说:『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她起名叫耶稣(意为救主),……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就是上帝与我们同在)。」(太11:20-25)。约瑟知道,这孩子不是属于他自己的,而是属于上帝的头生子(他也是全人类的长子,来1:6,11),理应献给上帝。在天使加百列指示马利亚的话中说:「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圣灵要临到你身上,……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上帝的儿子。」(路1:26-38)。因此,马利亚满了洁净的日子,自然应将耶稣作为头生子献还给上帝。

怀爱伦也指出耶稣的兄弟是约瑟前妻所写。至于怀爱伦在著作中关于耶稣生平事迹所补充的一些细节,都不是她凭着推测想象而写的,而却是根据她在异象中所得的启示,所亲眼看到的情景。正如怀爱伦在《善恶之争》一书的导言中所作的申述:『作者曾蒙圣灵的光照,得以看到善与恶之间长期战争的种种情景。并多次蒙主准许,得以目睹生命之君,我们救恩的创始者基督,与那邪恶之君,罪恶的创始者,就是第一个违犯上帝律法的撒但之间历代的大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