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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禮查經課

路光

目錄和前言

第一課   聖經 4頁 

第二課   真神上帝  6頁

第三課    天地萬物和人類的創造  8頁

第四課 人類的墮落和救贖計劃的宣佈  13頁

第五課 基督降生為人的預言和應驗  15頁

第六課 基督復臨  18頁

第七課 千禧年  20頁

第八課 基督第三次降臨──毀滅撒但邪靈和惡人,並重新創造新天新地  21頁

第九課 救恩  23頁

第十課 蒙恩得救和作成得救的工夫  24頁

第十一課 救恩和律法的關係  27頁

第十二課 聖經中的兩種律法  30頁

第十三課 上帝的誡命  31頁

第十四課  安息日的神聖  33頁

第十五課 七日的第一日的沿革  39頁

第十六課 但二章大像的預言(世界歷史終局的預言)  46頁

第十七課  但七章四獸十角小角和查案審判的預言(離道背教歷史的預言)  49頁

第十八課 查案審判  54頁

第十九課 人死後的情況和復活的盼望  56頁 

第二十課 靈魂的實質和招魂術的真像  60頁

第二一課 天使和魔鬼的情況  63頁

第二二課  基督化的家庭  65頁

第二三課 基督徒的健康之道  66頁

第二四課 基督徒的錢財觀  70頁

第二五課 主所設立的浸禮謙卑禮和聖餐禮  71頁

第二六課 公綿羊公山羊四角小角以及二千三百日的異象  73頁

第二七課 關於二千三百日的第一段──七十個七日的預言  78頁

第二八課 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圣所及其崇祀的预表意义  81頁

     附錄:有關潔淨聖所的質疑和解答 

第二九課 上帝的印記  93頁

第三十課 餘民教會的二大特徵  97頁

第三一課  三位天使警告和永远福音的关系  100頁

第三二課  三位天使的警告  103頁


前言

 

本《浸禮查經課》的三十二個題目和綱要,主要是按照慕道友和一般初信主的人的需要而編制的。若為幫助其他教會對聖經已有一定研究的愛主的基督徒和傳道工人,也可選用以下一組題目,內容可參照《聖道專題研究》講得更詳細一些,效果更為快速:一,聖經。二,救恩。三,蒙恩得救和作成得救的工夫。四,救恩和律法的關係。五,兩種律法。六,上帝的誡命。七,安息日的神聖。八,七日的第一日的沿革。九,但二章大象的預言。十,但七章四獸、十角與小角的預言。十一,但七章查案審判的預言。十二,基督復臨。十三,千禧年。十四,基督第三次復臨(毀滅撒但、邪靈和惡人,幷重新創造新天新地)。十五,人死後的情况和復活的盼望。十六,靈魂的實質與招魂術的真相。十七,基督化的家庭。十八,基督徒的健康之道。十九,基督徒的錢財觀。二十,浸禮謙卑禮和聖餐禮。廿一,但八章公綿羊公山羊四角小角以及二千三百日的異象。廿二,但九章關於『二千三百日』的第一段:『七十個七(日)』的預言。廿三,『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聖所及其崇祀的預表意義)。廿四,上帝的印記。廿五,三天使的信息。在講述上述綱要中的各題目時,也要盡可能多多宣講上帝的大愛,基督的救恩,發揮救靈和培靈的教訓。

查經的目的,不但是要幫助慕道友和信徒系統明白聖經的基本信仰要道,將信仰完全建立在聖經的根基上,純正無誤,永不動搖;而也要盡可能將上帝的無限大愛,基督捨命救贖的無限浩大的救恩,結合到每一基本信仰要道中,並在每一要道中多多發揮救靈和培靈的教訓,才能使人信而悔改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這也是懷愛倫對本會同工同道不斷強調的証言,勸告和教導!以下略為引証幾段。

懷愛倫在1892年出版的『傳道良助』(Gosper Workers)一書中教導本會的同工同道說:

『有許多人說本會傳道人在講道之時,只注重律法,不注重耶穌。這種話雖不是十分真實,然而他們說這樣的話,豈是毫無緣故的嗎?那站在講臺上的人,豈不是有些人對於上帝的事物還沒有真實的經驗嗎?豈不是有些人還沒有接受基督的義嗎?本會許多傳道人只是單單照例說教,用辯論的方式講解題目,幾乎不提救贖主的救人能力。他們的見證缺少基督救人的寶血。他們的祭物相當於該隱的祭物。他把地�堛漱g産獻給主,這土産原是上帝可以悅納的。這些土産雖是極好;但却缺少祭物的功能,就是那代表基督寶血之羔羊的血。那不含基督在內的講道也是如此。這樣的講道不能刺透人心,不會引人發問說,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呢?

在一切號稱基督徒的人中,我們教會的人應當居先將基督高舉在世人面前。傳揚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要宣講安息日的真理。這種以及包括在此信息之內的其它真理,都應該傳揚,但那最引人注意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切切不可遺漏。在基督的十字架那�堙A慈愛和真理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應當引領罪人仰望髑髏地,存著小孩子天真純樸的信心,信靠救主的功勞,接受祂的義,相信祂的慈悲。』(《傳道良助》三十章156-157頁)

又說:『我們若願有第三位天使信息的精神與能力,就必將律法和福音一起傳揚,因為這兩樣原是並行的。』『我們所傳信息的要點,不單是上帝的誡命,也當有耶穌的真道(按原文也可譯為耶穌的信仰,懷愛倫解釋是指主的救恩說的)。』(第三十章傳揚基督161,162頁)

另一章又說:『傳道人應當宣講先知確實的預言,作為我們教會信仰的基礎。應當仔細研究但以理和啟示錄的預言,並使之與以下的話相連:「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二十八章務要傳道148頁)。

懷愛倫還提到,不但在傳揚三天使信息和但以理、啓示錄預言時,應當將律法和福音一起傳揚,應當高舉基督爲世人的救主,而在我們每一次的查考聖經要道,講道、禱告和唱詩中,也應當這樣,才能吸引萬人來歸向祂(約12:32)。讓我們繼續引錄懷愛倫在傳道良助一書中的論述:

『基督恩典的财宝已经借着上帝的爱,在教会和世人面前显现了。「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这样的爱使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这真是何等的奇妙无穷啊!……

上帝教會中有些傳道人,太易任性去斥責罪人,以致把天父犧牲聖子爲世人代死的大愛埋沒在背後。真理的教師應當使罪人明白上帝究竟是怎樣的上帝,他是一位「父親」,滿心渴望等候接待浪子的歸來,沒有發怒申斥他,乃是預備筵席歡迎他回來。唉,惟願我們都能學習主的方法去救人才好!』

『有些傳道人全用辯證的話講道,這是錯了。有的人聽了真理的理論,而佩服所提出來的證據,然而若把基督高舉爲世人的救主,那麽所撒的種子可能生長結實,榮耀上帝。然而往往傳道人沒有將髑髏地的十字架顯在人面前。有些聽衆也許是一生最後一次聽道的機會,這黃金似的機會一去便永不復得了。若是傳道人能把真理的理論與基督及其救贖之愛一同宣講出來,這些人也許就被引領歸主了。

世上渴望尋找來就基督之路的人,比我們所想到的還多。凡傳揚末次恩典信息的人。應當記著,要高舉基督爲罪人的避難所。有些傳道人以爲無需傳講悔改及信心的道理,他們認爲聽衆當已熟悉福音了,所以必須講些別的事,才能叫他們留心聽。然而可惜有許多人對於救恩的計劃,真是毫無所知。他們在這全然重要的題目上,實在需要多受教訓,過於其它別的題目。理論的講道是不可少的,爲要使人看出真理的鏈條,環環相接,節節聯絡,結合完整;然而在每次講道時,却不可不講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的道理,作爲福音的基礎。』

『唉,但願我有口才,說出充滿能力的話,使那些在福音�婸P我同工的人,受我所願他們受的感動。我的弟兄們哪,你們乃是在處理永生之道,在應付那能有最高發展的人心。基督被釘、基督復活、基督升到諸天之上,以及基督復臨,應當那樣軟化及充滿傳道人的心靈,使之歡樂,以致他能本著仁愛和懇切,向人們傳揚這些真理。這樣,耶穌就被表現出來,人就不再見那傳道人了。

你們這教導人的應當高舉耶穌,在講道、唱詩、祈禱上,都要高舉祂。要運用你全副的精力,向那模糊、惶惑、迷亡的人們指出「上帝的羔羊」。應當高舉那復活的救主,並對凡聽的人說,來就那「愛我們,爲我們捨了自己」的主。(弗5:2)。應當把救恩的科學列爲每次講道的重心,並作每首詩歌的主旨。每回祈求,也當將這事盡情的傾述出來。在你們所講的道中,不可另加別的來補充基督,因爲祂乃是上帝的智慧與能力。要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顯明耶穌是悔改之人的希望,相信之人的保障。要向那些苦難及絕望中的人,顯示平安的道路,指明救主的恩典和全備。』(傳道良助第三十章157, 158-159, 159-160頁)。

 

路光寫於2012, 3, 15和2013,5,27

 


浸禮查經第一課 聖經

 

  聖經是上帝賜給我們的一本真理寶書,因為聖經的真正作者是上帝。我們基督教所傳講的真理,都應根據這本聖經而來。聖經也是世界上最奇妙、最寶貴、最重要的一本書,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有著極其重大的切身利害關係,從今世直到永�琚C對於聖經,我們至少應有以下幾方面認識:

 

一,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3:16-17.彼後1:21)。講得通俗一點,聖經都是上帝將祂的真理思想,默示給祂的僕人,並藉著他們的手寫出來的。據統計聖經頭五卷中,類似『這是耶和華說的』或是『耶和華如此說』的口氣,約有500 次,以後幾卷中又約有三百次,先知書中又約有一千兩百次,全部聖經中約有三千次。

 

二,默示的方法

(一)上帝在異象、異夢中向祂的僕人眾先知顯現和說話。(民12:6)

(二)上帝和祂的忠心僕人面對面說話。(民12:7,8.另參申4:12-13)

(三)藉著聖靈在人心中說話,向人啟示真理的奧祕。(撒下23:2.路1:67.2:26-27.彼前1:10-12)

(四)藉著天使向祂的僕人傳達真理的信息。(路2:8-14. 1:11-17,28-35.但9:21-27.啟1:1) 

(五)藉著『道成肉身』的基督直接向人顯示真理。(約1:14,18)

但也必須藉著聖靈的光照感動和啟示,才得以記載下來。(約14:26. 16:13-14)

 

三,默示的證據

(一)完美聖書,神奇設計。舊約聖經39卷約於公元前1500年到 400年間寫成,新約聖經27卷約於公元37年到96年間寫成。全部聖經的完成前後共用了1600年的時間,寫作者共約40位之多;雖然各人所處的時代、地點、環境,以及各人的出身、經歷、學問和地位都大不相同,但他們所寫的各經卷被後人合起來,卻成了一部神奇設計,完美無缺,內容和諧,前後貫通的奇妙經書,實是人間一大神跡!這證明了『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提後3:16.彼後1:21)

(二)古老經典,永存活力。聖經雖是一部古老的經典著作,但卻具有永存的活力。據統計,聖經現已譯成二千幾百種文字方言,在全世界銷售總數早已超過40億本,每年銷售數量平均達3000萬本,成為全世界最暢銷的書。據報載,聖經在美國也是最暢銷的書,那一年的銷售量就達850 萬本。這一切證明聖經確是上帝的話,具有永�琲漪﹞O。如先知以賽亞所說:『草必枯乾,花必凋謝,唯有我們上帝的話,必永遠立定。』(賽40:8)

(三)經歷患難,奇妙保存。聖經雖曾經歷患難,但卻因著上帝的權能和智慧而得到奇妙的保存。上帝的靈曾感動古時無數虔誠愛主的基督徒以及猶太人將長達一百萬字的聖經,一字字,一卷卷抄寫在羊皮卷上,每當逼迫來臨或戰爭爆發時,便將這些經卷密封、隱藏起來,以致今日考古學家已從歐洲、亞洲、非洲各地區,不斷發掘出古代各世紀的成千上萬的聖經手抄本。這樣,不但使聖經得以保存下來,並證明了聖經的原文在流傳過程中並未被人竄改,而且經過對比研究之後,還改正了各手抄本中難免會出現的抄寫上的差錯,於是印成了我們今日的聖經。尤其1947年發現的死海舊約經卷,更是轟動了全世界,它已被證明為公元前二世紀的手抄本,其中內容和我們現在讀的聖經是相同的。這證明聖經是主的話,是永存不廢的。正如主耶穌所說:『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太24:35.詩119:89)

(四)預言應驗,歷史為證。據統計,全部聖經有三分之一內容是屬於預言,至於舊約的但以理書、新約的啟示錄書更是充滿了系統性和連貫性的預言書,一直講到主再來,其中有一些是論到古代某些城市、國家以及有關世界歷史的預言,還有一些是論到教會歷史及歷代以來上帝子民處境情況的預言,還有許多是論到基督第一次降生為人和基督復臨,以及復臨前後種種大事的預言。特別要指出的,聖經中的這一切預言至今幾乎都已完全應驗在過去以來的歷史上了。剩下的一點點有關最後大結局的預言目前也正在迅速應驗之中。我們現在完全可以用世界歷史的記載,來證明古老聖經預言的應驗,藉以證明聖經確是上帝所默示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1:21)

(五)古老記載,考古證實。近百年來國外的聖經考古學有著驚人的發展和極大的貢獻。聖經中許多古老記載和神奇事跡過去曾被不信之人視為神話故事,沒有歷史根據的,如今都已被考古學家的大量發現所證實。例如聖經上提到所多瑪、蛾摩拉兩城是被從天上降下的硫磺與火所毀滅(創19章)。此事在幾十年前已被考古學家所證實。他們也已經在死海南端淺水區找到了這兩城的遺跡,並證明了它們當初確是被硫磺與火所毀滅。原來該地區盛儲硫磺和石漆(即瀝青),直到今天仍是這樣。當時死海區突然爆發地震,有火紅的岩漿從海底噴出來,將滿含硫磺和瀝青的地層噴到天空,並燃燒起來,隨即又撒落在那兩個小城上,正如從天上降下硫磺與火一樣。又如經上提到亞述王西拿基立率領大君攻打並要毀滅耶路撒冷時,上帝曾派一個天使一夜之間,殺滅了他的十八萬五千軍兵。此事也早已在幾十年前就已被考古學家所證實。當時發掘出一件六角柱的碑文,上面刻有西拿基立的各處主要戰役,包括他的攻打巴勒斯坦戰役,其中提到了這樣一件事:他的軍隊在耶路撒冷附近,遭遇奇怪的消滅。考古學家所發掘的這些碑文遺跡,使我們想起了主所說的一句話:『若是他們閉口不說,這些石頭必要呼叫起來。』(路19:40)

(六)內容奇妙,科學證明。聖經雖是一本古老的宗教經典,但和現代的科學知識並無矛盾,相反,聖經中還包含著一系列有關科學的最奇妙的啟示。例如有一位科學家施勞生說:『聖經之最大奇事,是它的化學上的正確。聖經第一卷說,人是造自塵土的,這在字面上和科學上都是正確的。在塵土�埵酗Q四種不同的化學元素,在人體�堣]同樣有那十四種元素。』(引自要道小冊)。又如聖經早在三千五百年前即已指出:『上帝將大地懸在虛空。』(伯26:7)。這對古人來說,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但在三千年之後,也已被科學家所證實。

(七)感化人心,力量無窮。如上所述:『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而上帝的話具有無限的大能,能創造天地(詩33:6,9. 創一章),能施行神跡(太8:5-13),能使人重生(彼前1:23-25.雅1:18),使人成聖(約17:17), 使人獲得生命和更豐盛的生命(約6:63)。聖經的主題是宣揚上帝無限的大愛,基督捨命救贖我們的無限的犧牲,及為我們帶來的無限浩大的救恩,這也就是聖經所要傳給我們世人的特大的福音喜訊,足能感化人心,力量無窮。正如經上所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如馬利亞原來雖然一度墮落,被世人視為罪人,甚至有七個鬼附在她的身上。後來蒙主拯救,信而悔改,歸向救主後,卻成了最深切愛主,也最蒙主愛的聖徒。又如主的門徒約翰天性暴躁,被稱為『雷子』,後來卻被主愛感化,成為主所最愛的謙卑柔和愛主愛人的大有愛心的使徒。又如原來狂熱迫害信徒的掃羅,被主愛感化選召,成了愛主愛人,獻身傳道,勞苦獻牲,最後為主英勇殉道的使徒保羅。類似這樣的例証多不勝舉,都是福音改變人心大能的明顯的例證。

 

四,默示的目的和研讀的重要性

(一)聖經中有永生之道:『上帝愛世人(原文是這樣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等於將自己,將眾天使,將宇宙萬有都賜給了他們,參羅8:32.來1:14),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並『作上帝的兒女。』(約3:16,18.約1:12)。但必須是真正的信,必須信而悔改,不但求主的寶血赦免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而也求主的聖靈大能使我們的心靈意念,言語行為能完全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就必立即得蒙赦免和拯救,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可1:14,15.徒20:21)。以後還要不斷信而悔改,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直到主來!

(二)聖經中有成聖之道:主為我們代求說:『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原文是你的話)就是真理。』(約17:17)。使徒保羅也教導我們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上帝的律法,道德的教訓,和主耶穌的榜樣,為我們提供了成聖成義愛上帝愛人的崇高標準。主耶穌的救恩(包括主寶血的功勞和主聖靈的大能)不但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能使我們不斷在主�娷鷒o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

(三)聖經是我們屬靈生命的糧食和營養。(太4:4.耶15:16.伯23:12.參詩119:103.彼前2:2.來5:12-6:1)

(四)聖經是我們行走天路時的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詩119:105,130)

(五)聖經是我們信仰的根據和靈性的保障。(賽8:20.約12:47-50.彼後3:14-18.箴30:5-6.啟22:18-19.約壹4:1-6.帖後2:1-8.參但7:7-8,23-27)  * 路光 *

 

 

第二課 真神上帝

 

我們怎麽確知宇宙中有一位真神上帝的存在?祂是怎樣的一位上帝?和我們人類有甚麽密切的關係?以及我們怎樣才能和上帝建立起一種遠比父子更親密的關係?幷藉著禱告和讀經得以不斷地和上帝親密相交,在基督寶血的洗淨、聖靈的更新、和真道的光照下,不斷過著一種離罪成聖,愛主愛人,榮神益人的新生活,預備好進入永生的天國?這一切問題,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極關重要。現在讓我們依次查考於下:

 

一,怎樣證明宇宙中確有真神上帝的存在?

(一)宇宙萬物的證明:聖經上說:『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上帝。』(來3:4)。義人約伯也指出:『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作成的呢?』(伯12:7-9)。

(二)聖經預言的證明:聖經上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又說:『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提後3:16.彼後1:21)。確實,聖經中有著大量有關世界歷史、國家歷史、古城歷史、民族歷史、教會歷史以及基督生平歷史和基督復臨的預言。這些連貫性的預言幾乎都已在上述歷史中獲得連續不斷的奇妙應驗,而剩下的一點點有關末後大結局的預言,目前也正在迅速應驗之中,使我們不得不深信聖經確是上帝所默示的,並深信主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並即將再來接我們回天家。(賽44:6-8.46:9-10.提後3:15-17)

(三)人生經驗的證明:義人約伯通過自己切身的經驗對上帝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我親眼看見你。』(伯42:5.約3:33)

 

二,宇宙中有幾位上帝?

(一)獨一的真神上帝:但2:28.耶10:10,11.賽43:10-12.45:18,21,22.(另參賽45:5,6.詩66:10).約5:44.17:3.提前1:17.猶24.

(二)也是三位一體的上帝:

一,希伯來文『上帝』複數式的應用:創1:1『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上帝』在原文中既非單數,也非雙數,而為複數式ELOHIM伊羅欣,暗示三位。『創造』則為單數形態動詞BARA巴拉,又暗示為『三位一體』。

      二,申6:4,5『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耶和華(意即自有永有的)我們上帝』其中的『上帝』是用複數式,暗示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但這三位卻又被稱為『獨一的主(原文是獨一的耶和華)』。『獨一的』一詞原文為ECHAD 伊卡得,僅用來形容一個集體單位,而不是指絕對單一的數目。正如有一本書上指出:此處『希伯來的「一」字除在群名字應用外,是從來不會發見的。ECHAD 這字是用於複數單位體的,比如「一球葡萄」,或是「衆人起來如一人一樣」。希伯來文指點絕對單位的「一」字是 YACHEED,乃用在唯一的時候,但它從來沒有被應用來表明神格的一致性的。』(『真理的聖經』141頁)。和創2:24丈夫要『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中的一字,在原文中是同一個字ECHAD。因此所謂『三位一體』(是神學的名詞,不是聖經的說法),只是用來形容聖父上帝、聖子上帝、聖靈上帝在凡事上都是同心同德,同智同能,分工合作,同工同榮,完完全全合而爲一的。(約17:21-23),而不是說一個身體。因上帝是有『本體(原文含有實體、實質的意思, 英文譯為person)』的(來1:3),基督雖然被稱爲『上帝本體的真像』(說明基督來是要向人顯明上帝的,人看見祂也就等於看見上帝),但祂也是有『真體』或說『身體』的,幷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來1:3.腓3:21.約壹3:2.啟3:21.來8:1.太22:42-44)。就基督原有的神性來說,基督是『與上帝同等』的(腓2:6)。至于聖靈雖被稱爲『上帝的靈』『基督的靈』,而三合爲一,但也單獨地被稱爲『聖靈』,而具有位格,與聖父、聖子幷列(太28:18-20)。懷愛倫也論到基督具有完全的神性說:『基督是原有的,自有的上帝之子(Christ is the pre-existent, self-existent Son of God.)。』(Signs of the Times, Aug. 29, 1900)。『他是與上帝同等的,無限的,和全能的。……他是永遠的,自有永有的神子。(He was equal with God, infinite and omnipotent……. He is the eternal, self-existent Son.)』(手稿Manuscript 101, 1897)。(以上見傳道論615頁)。又論到聖靈說:『我們需要認識聖靈也是完全像上帝一樣有位格(也可譯為本體person)的(We need to realize that the Holy Spirit, who is as much a person as God is a person,)……』(手稿Manuscript 66, 1899. (From a talk to the students at the Avondale School.) {傳道論616頁Ev 616.5}

三,主耶穌自己也說:『我與父原爲一(意即有同樣的神性,品德,和意念)。』懷愛倫解釋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約1:1-2)。這道就是上帝的獨生子基督,祂與永生之父「原爲一」──性質相同,品格相同,意志相同,惟有祂能參與上帝的一切謀劃和旨意。「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賽9:6.彌5:2)。』(先祖與先知第一章第二頁)。主也曾吩咐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8-20)。主在此雖然提到聖父、聖子、聖靈三位的名,但所用的『名』字,在原文中卻是用單數,這真是何等奇妙的啟示!又一次顯示了『三位一體』的奧祕。

四,三位一體上帝是常常彼此商議,以整體代表的口氣說話。(創1:26.3:22.11:7.賽6:8)

五,三位一體上帝的聖名,和彼此關係的啓示:(創1:2.箴8:30.詩2:7-12.110:1.45:6-7.賽48:12-16.約10:30.太28:18-20. 林後13:14.啓1:4-5)。

 

三,三位一體的上帝是怎樣的一位上帝?

(一)上帝有無形體?

一,上帝是有『本體』的(來1:3.原文hupostaseos,可譯爲本體,實體,實質等)。但上帝的本體和人的身體(原文爲SOMA)在性質和概念上是完全不同的,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祂可以隨意顯示出來,也可以隱而不顯。要記得上帝是無所不能的。基督也是有真體或說身體的(腓3:21. 約壹3:2.太13:43),幷坐在上帝寶座右邊(啓3:21.來8:1)。

二,上帝也是有形像的。(創1:26,27.注:人類在身體外貌和心靈品德方面都是都是像上帝的。原文中『形像』和『樣式』二字和創5:3 中的完全相同)。

三,上帝又是『靈』(約4:24)。『靈無骨無肉』(路24:39.原文)。是不受時間、空間、物質的限制的。正如我們看到上帝雖然『在天上立定寶座』(詩103:19,20), 但又是『充滿天地』的(耶23:44)。 天是祂的坐位,地是祂的脚凳,但祂却又和我們同住,甚至住在我們心�堙C(賽66:1-2.57:15. 王上8:27-29)。

四,先知、使徒和聖徒們也曾見過上帝的榮耀顯示。(民12:6-8.賽六章.結一章.但7:9-10.啓四章.林後12:1-7.徒7:55)。只是在今生還不能看見祂的本體和聖面;因屬血肉之體的人看見祂的面不能存活(出33:18-23)。但將來在新耶路撒冷中,上帝僕人都『要見祂的面』(啓22:3-4)。總之,『上帝是靈,然而祂也是一位有形體的神,因爲祂曾在人類面前顯示自己……』(懷著『服務真詮』384 頁)。懷愛倫記述某次所見的異象說:『我看到一個寶座,有聖父和聖子坐在其上。我瞻望耶穌的榮顔,幷贊賞祂可愛的儀態。聖父的本體我不能看見,因爲有一層光榮的雲彩遮蓋著祂。我問耶穌祂的父是否像祂一樣有形的。祂說父是有形的,但我不能觀看,因爲祂說,「如果你只一次看到祂本體的榮耀,你就不再存在了。」』(早期著作17頁二千三百日的終點)。

 

(二)上帝有何神性?

一,自有永有,無始無終。(出3:14,15.『耶和華』意即自有永有者。啓4:8.另參:詩90:1-2.102:24-27.賽40:28. 57:15)。

二,無所不能(創17:1. 啓1:8.賽9:6-7.太19:26)

三,無所不知(箴15:3. 約壹3:20. 約2:24,25.詩139:1-6)

    四,無所不在(耶23:23,24.詩139:7-12,23,24.賽66:1-2. 57:15)但也在天上立定寶座(詩103:19,20.約14:1-3)

 

(三)上帝有何品德?

一,上帝是無限慈愛的:『上帝就是愛』(約壹4:8,16)。顯示于創造工作中(詩33:5.65:9-13.145:15,16),人生經驗上(賽49:15.太7:9-11),更彰顯于救贖大功中(約3:16.約壹4:9-10. 1:9.羅8:32-24)。

二,上帝是無限公義的。(賽45:21.詩145:17-20.116:5.出34:6-7)。

三,上帝是無限聖潔的。(啓4:8.賽6:2,3.出15:11.利11:44,45. 彼前1:15. 來12:14.太5:8)。

 

四,上帝與我們人類有何密切的關係?

(一)上帝是我們的創造主(創1:27),但具體創造的工作是借著聖子基督來進行的(約1:3.西1:16-17.箴8:30.詩95:6-7)

(二)當我們人類犯罪墮落之後,上帝又作了我們的救贖主(賽43:1.44:6.45:21,22),但具體的救贖工作也是藉著基督來進行的。上帝已賜下祂的獨生子爲我們的救主,差遣祂降生爲人,爲我們捨命流血,完成贖罪大功。(約3:16.約壹4:9-10)

(三)上帝切願世人接受基督爲救主;幷接受祂爲天父。(路2:10-11.太1:21.約3:16.1:12.約壹3:1-3)

 

五,我們怎樣才能和上帝建立起一種比父子更親密的關係?

(一)對慕道友來說:要立即因信接受基督為救主,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信的人不被定罪(約3:18)。信的人有永生(約3:15,16)。信的人成為上帝的兒女(約1:12)。但對這�堛澈H需加以二點解釋:

    一,必須是真實的信:要信而悔改,求告主名,不但求靠主寶血功勞赦免我們的罪,而也求靠主聖靈大能潔除我們的罪,就必立即得蒙赦免和拯救,成爲上帝所愛的兒女(可1:15.徒2:38,39.羅10:13.太1:21.徒5:31)。因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

    二,必須是永遠不斷的信,(『信』字原文是今�痚岒憿A含有永遠不斷相信之意),必須信到底。(來3:12-14.提前6:12,19)

 

(二)對我們已經作爲上帝兒女的信徒來說:還要不斷禱告,讀經,不斷求靠主寶血的功勞和主聖靈的大能,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加愛主愛人,不斷在主�媞禸鴘A務行善、傳道救靈責任,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得勝一切考驗,遵行主旨意,討天父上帝的喜悅,作上帝聖潔蒙受的兒女!(猶20,21.約15:9-10.約壹3:1-3.林後6:17-7:1.太12:50)。 * 路光 *

 

 

 

 

第三題  天地萬物和人類的創造

 

    創世記一至二章記載了上帝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的具體經過,並也提供了一系列有關創造的奇妙證據。在不明白聖經的人看來,也許以為其中的內容不過是些神話的故事,並不合乎科學;其實不然,這兩章內容,不但和科學毫無矛盾,而且其中還包含了許多有關科學的奇妙啟示。

 

一,天地的創造:『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

    (一)『天』原文為複數式,意即不祗一個天,而是許多個天,應譯為諸天或眾天。(詩33:6,9)。此即聖經中的宇宙觀,何等奇妙的啟示!因自古以來人們的宇宙觀都一直是一個天一個地,即使一、二百年前所有的天文學家、科學家的宇宙觀也仍然如此。但聖經卻早在三千五百年前即告訴我們:宇宙不是一個天,而是眾多個天組成的,這已被現代的天文學知識所證實。我們知道我們地球上所能看到的、日、月、星空,不過是銀河系中極少極少的一塊空間,其中用肉眼所能看到的像太陽一樣的�甯P數目,僅三千至六千顆,不過是銀河系中1200億(海外統計為二、三千億)顆�甯P中極少極少的一個零頭。即使我們將整個銀河系作為一個『天』的話,那麼現在天文學家也已在銀河系以外發現了幾千億個河外星系。可見,宇宙確是由眾星系、也即眾多的天所組成的。

    (二)『地』原文為單數,指地球。關於地球的情況,聖經早已指出:是懸在空中的(伯26:7),是旋轉的(伯38:13,14.『改變』按原文和英文為『旋轉』,見註一),是圓球形的,東西兩半球上都有人居住(賽40:22.箴8:27. 路17:34-36. 太8:10-12), 並且地球在宇宙中小如微塵(賽40:15,17. 詩8:3-5.伯26:7-14)。此即聖經中的地球觀,何等奇妙的啟示啊!

    (三)由誰創造?『上帝』原文為複數式(ELOHIM),『創造』則為單數形態的動詞(BARA),暗示我們的創造主上帝乃是『三位一體』的上帝。(參:創1:2,26,27.申6:4,5.太28:19)。但具體的創造工作是藉著聖子上帝(基督)來進行的。(約1:1-3.西1:16,17.箴8:30)

    (四)何時創造?『起初』意即在遙遠遙遠的過去一開始時,並未指明具體的時間。(參:來1:10)

    (五)怎樣創造?(詩33:6,9. 耶10:12)

 

二,地上的萬物和人類的創造:六日的創造大功(創1:2-2:25)

    (一)創造前的情況。(創1:2)

    註:『地是(按原文也可譯為地成了)空虛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說明當時地球被大水所包圍,並被濃密的大氣層(除重重的水蒸氣外,還有其它的汽態物質)所籠罩,以致日光照射不進,地球漆黑一片。也許初造時地球處於熔融發光狀態,以後漸漸冷卻為這樣情況。或一關始就是這樣的情況。

    (二)第一日的創造:使日光照進地面。(創1:3-5)

    註:也即使濃密的大氣層減退,使氣化物質消失,讓日光可以照進地面。(參林後4:6)

    (三)第二日的創造:造空氣。(創1:6-8)

     (1) 上帝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就使水汽或上升為雲,或下降為雨水(海)。故『空氣以上的水』指雲,當時為陰天,日月不顯露,直到第四日才撥雲開朗。

      (2) 『上帝稱空氣為天』,這�堛滿y天』顯然是指大氣層的天空,這也就是『六日之內耶和華造的『天』(出20:11)。地球上所以能有一個蔚藍色的天空,一個光明的世界,就是由於大氣層折射日光的作用所致。假若沒有空氣,天空將永遠如黑夜一樣。大氣層中的空氣更是維持人類和一切動、植物生命的必需。

    (四)第三日的創造:形成陸地,造出植物。(創1:9-13)

      (1) 『上帝說: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上帝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這也就是『六日之內耶和華造』的『地』和『海』。(出20:11)。由此可見,當初地球上只有一個海洋,一片陸地。今日地質學家也都普遍公認當初地球上只有一個原始大陸和大洋。後來才變化成現在的五大洲七大洋。地質變化的原因有兩種說法:一為漸變論,一為突變論,如洪水論。我們相信洪水論的解釋是最正確的,一有聖經的根據,二符合歷史、考古的事實,三有最充足的科學論証。事實上普世性的翻天覆地的特大洪水,是現在世界各處煤礦、石油和各種生物化石形成的真正原因。而漸變論進化論對此的解釋是沒有事實根據的推測,是軟弱無力而矛盾百出的。(詳見本題末的附錄,如聽眾中受進化論影響,有需要時可補充附錄的詳細內容)

      (2) 第三天上帝還造了各種各類植物。從植物奇妙的光合作用:在日光的照射下,將水和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合成澱粉,使人和動物得以生存的事實上,也可以看到上帝創造工作的奇妙。

(五)第四日的創造:使天空晴朗,日月星辰顯露,並調整日、月、星辰和地球之間的相對角度賁位置。(創1:14-19) 

      (1) 『上帝說:天上要有光體,』意即使太陽、月亮在天上顯露出來。在第一日,日光已經照進地面,但太陽本身仍未顯露,第二日仍為陰天,直到第四日,天空才撥雲開朗,日、月、星辰才顯露出來。此處稱太陽、月亮為『光體』(原文為發光的物體),也啟示了一個科學真理:因古人總以為太陽是火球,但科學家赫金司在1859年首次用分光鏡來實驗,以後又有別的實驗,證實了太陽也是物質所構成,正如聖經上所啟示的。(見『真理的聖經』225 頁)。

      (2) 『於是上帝造了兩個大光....』『兩個大光』按原文應為『兩個大的發光體』,又這�堛滿y造』和創1:1 節中的『創造』,在原文和英文中是用的不同的兩個字。創1:1 節中的創造,為『無中生有』之意,此處的『造』含有制造、預備、安排等意,故在此可譯為『安排』。因日、月、星辰早在『起初上帝創造天地』時即已造出來了,第一日已使日光照進地面,第四日才使日、月、星辰本身顯露,『可以分畫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又重新『安排』『調整』了它們和地球之間的相對角度和位置,為了能形成地球上最好的氣候。正如接下去所指明的:『就把這些光(原文為:上帝就把它們)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

  (六)第五日的創造:造水生物和飛禽。(創1:20-23)

  (七)第六日的創造:造地上動物和人類。(創1:24-31)

關於動物的被造:可從仿生學看造物的奇妙。(伯12:7-9)。

關於人的被造:

    (1) 人是泥土造的:分折化學的證明,微生物分解作用的反證,及各古老國家民族的不約而同傳說的證明。(見附註二)

      (2) 夏娃是用亞當肋骨造成的:要他們彼此相愛,合為一體;也要人類彼此相愛,親如手足。

      (3) 人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不僅在外貌上,而也在心靈品德上,都是像上帝的。顯明了天父上帝對人類父子般的深切大愛,以及對我們的極其神聖、偉大、崇高的美意。

     (4) 人是最後造的:地球上的一切創造,都是為了人類的需要,顯明了天父上帝對人類無微不至的關懷和眷顧。

      (5) 最後又在美麗的地球上為人類預備了伊甸園:恩上加恩,愛上加愛。(見附註三)

   (八)第七日(安息日):『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作為創造的紀念日。(創2:1-3)。

    註:七日一週制和安息日,直到今日仍然成為上帝六日創造工作的有力明證。因其它計算時間的單位,年、月、日、時,無論是陽曆或陰曆,都是根據日、月和地球相對運轉的規律制定出來的,唯獨七日一週制沒有此種天文上的根據。又因世界上各古老民族和國家(如巴比倫、埃及、亞述、波斯、希臘、羅馬和中國)從一開始就都不約而同地有著七日一週制的傳統(如中國周朝的『易經』中就有著『七日來復』的說法)。這證明七日一週制的起源始於上帝創造之時。

 

三,從創造工作中可得甚麼啟示?

    (一)證明了創造主上帝的存在。(羅1:20. 來3:4.伯12:7-9)

    (二)顯示了祂無限的權能和智慧。(詩33:6,9.耶10:12)

    (三)彰顯了祂對我們人類的深切大愛。(詩33:5)

    (四)上帝對我們人類的大愛是無限的,創造大工也未能完全顯示出祂的這種大愛。及至人類犯罪墮落後,上帝無限的大愛卻在對人類的救贖大工中完全彰顯出來了(約3:16. 1:12.羅8:32)。但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上帝和救主的無限洪恩大愛所感動,而立即信而悔改,立即懇求主的赦免和拯救,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可1:14-15.約3:16. 1:12)!但願我們每個信徒也要不斷信而悔改,靠主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主愛人,直到主來!(約一3:1-3.約15:9-10.猶20-21)* 路光 *

 

附 錄

  

至於原始大陸和大洋怎麼會分裂形成今日這樣的情況,地質學家們則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看法。總的可分為兩大派:一派為漸變論,一派為突變論。特別是其中的洪水論是最有說服力的,不但有充足的論據和實證,而且也附合聖經記載的史實。著名的地質學家卜雷士,對洪水論就有很大的貢獻。由於過去人類歷史上曾發生過一次普世性的特大洪水,在翻天覆地的洪水時期之中和之後,產生了巨大的地質變化,由於地殼劇烈的隆起和沉降的垂直運動,並破裂位移的水平運動,終於使原始大陸和大洋,被分裂為如今的七大洲和四大洋。這也是煤層、石油和生物化石形成的根本原因。

關於地球表面的巨大變化,及其中生物化石、煤層、石油的形成原因,如按漸變論的學說,這一切要經過幾百幾千萬年到幾萬萬年才逐漸形成;如按洪水論的解釋,這一切都是在幾千年前發生的一次普世性的特大洪時期中形成的。比較這兩派的論證,顯然洪水論提出的事實根據是更有說服力的。現略為介紹幾點:

    第一點,現在世界各處發現的許多動物、植物化石,都是在動物、植物還活著的時候,或還未腐爛前,突然被洪水沖埋在泥土中而形成的。因此許多動物,包括水生物的化石,都表現了牠們垂死前的掙紮、活動的狀態;許多植物的葉子、花朵上的葉脈、花紋,還都清晰地保持著。如果不是洪水的突然沖埋,在陸地上自然死去的動物,或落下的花、葉,都不可能形成這樣的化石。它們若不是完全枯乾,就必完全腐爛,被微生物分解掉了。現在只有在深海的海底,有可能形成化石。這說明現在發現的化石,當初也是在洪水的條件下形成的。

    第二點,尤其明顯的,現世界各處發現的一些『化石寶庫』,�堶捧J聚著許多種類的動、植物化石,並都保持著活動的和未腐爛前的狀態。這也有力證明它們都是由於洪水的巨大衝擊、搬運力,被突然活埋、推聚在一處而形成的化石寶庫。如我國山東省臨朐縣解家河內露出的葉岩,被稱為『萬卷書』的化石寶庫,就是一個有力的例證。『劈開這些葉岩,幾乎每一水平面上都有著豐富的生物化石。其中以植物化石最多。那些化石保存完美,連葉片上細小的葉脈都很清楚。經過鑒定:植物種類極多,有楊、柳、榆、櫟、胡桃等等;一些水中動物如魚、蛙、龜等也常有保存;還有鹿、蛇、鼠、犀牛等。』(化石24頁)。牠們的狀態也都是活生生的。如從化石雜誌封面上提供的幾張照片上可以看到:有『展翅欲飛的「彩蝶」』『「擺尾遊動」的雅羅魚』『盤屈(欲出)的矽藻中新蛇』『輪廓清晰的……蛙』『一隻珍貴的小鳥』(已落在水中的)『「萬卷書」中的一朵花』(花紋清晰)等等。這一切都有力證明,它們當時都是被洪水沖積、堆埋在一處低窪的河湖中而形成的化石寶庫。

第三點,特別具有說服力的,現世界各處還發現了好多動物骸骨化石礦。每個礦中都堆積了許多種類哺乳動物骸骨的化石,數量以萬具計。可以肯定,這許許多多各種各樣哺乳動物被洪水淹死後,一度漂流在海面上,後被洪水渦流沖聚到一處,經過腐爛後,牠們的骸骨沈入水底,這樣就變成了今日世界各處的動物骸骨化石礦。如果不是由於洪水的彙聚作用,各種哺乳動物不可能死在一起,牠們的骸骨也不可能堆聚在一起而形成化石礦。有一位作者也提到:『每次化石被發現,常常成批成堆地發現其他化石﹔地點非常集中,四圍地區卻無化石。恐龍化石被發現時也不例外。這也說明當時暴雨驟起,水流猛漲之際,人及動物能逃的,都往高處及山洞藏身﹔以致成批掩埋。部分人獸屍體隨處漂流,集中於漩渦區,堆積在低窪地,也被成批覆蓋於地層﹔形成化石。例如發掘「北京人」的頭骨化石時,一起出土的化石包括﹕鳥類、爬蟲類、蚧殼類、哺乳類中的大水獺、劍齒虎、水牛、狗、土狼…………等五十多種化石。這些動物不是人能畜養的。而是一同掩埋的屍體變成的化石。』(錄自 陳天僑『進化論與創造論』一文)

    第四點,現今世界各處所發現的絕大多數化石都是被埋在地層的淺表處,離地面只有幾英尺。這也有力證明:它們都是在幾千年前普世特大洪水時期中,被沖埋在泥土中而形成的;並不是像漸變論所說的那樣是經過幾億年到幾百萬年的漫長時期後才漸漸形成的。假如真是經過幾億年到幾百萬年,大部分化石都應埋在地層的深處了。

  第五點,由於洪水淹沒全地和所有的山嶺一年之久,又由於地質劇烈變動,有些海底升為高山,高山變為海底,以致世界各地的內陸,高原,甚至山嶺上都發現貝殼類和魚類的化石。例如有作者提到:『尼羅河鱷魚在德國掘出﹔整付鯨骨出現於美國腹地﹔喜瑪拉雅山峰上撿到貝殼﹔中國之青藏高原,西康高原,四川盆地,及內陸各處,均曾掘出貝殼、魚類、異地鳥獸昆蟲之化石。連南極洲都有化石。凡此都證實洪水曾淹沒整個大地和高山,動物及魚類曾隨洪水飄散至全地。』(同上『進化論與創造論』)

  第六點,關於不同種類的化石分層次形成的原因,也是由於洪水淹沒全地和海洋,又由於洪水流動,泥土沙石沖積淹埋,和地殼劇變時所形成的。『在洪水上漲,地殼劇變,熔岩沖溢的過程中,最先及最低層被掩埋的是(貝殼類,以後是)水族�堛熙衛�等﹔以後是兩棲類。至於能向高處躲避的動物,如哺乳動物、鳥類和人類則較晚被掩埋﹔且埋在高處。因此而形成的化石在地層中的分佈是根據生物生態的順序而分佈﹔而決非進化論所設想的按進化順序的分佈。抱進化論觀點的地質學家,還把地質年代的測定和化石的「年齡」互相比較來定時期,更使自身陷入錯覺之中,地質年代表所劃分的所謂「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都是在錯誤的觀點下得來的結論。事實上在地質斷層中有時發現一些直立的大樹樹幹的化石,可以從下而上貫穿幾個地質世代。從「古生代」向上延伸到「新生代」。當然有了這樣的幾米長的直立大樹化石的存在,就不能對當地地層作億萬年的分層劃分了。因為事實證明這一斷層的出現是同一時間�塈髡芋Q而決非經過漫長的年代堆積而成。這些樹木化石在美國懷俄明山區( Mountains of Wyoming)被發現,有的高度到達數公尺。』(同上『進化論與創造論』)

  第七點,至於有人用放射性同位素方法測定的所謂地層和化石的年齡,根本是不正確的,而且得出的結果和他們自己的理論也經常是發生矛盾的。因此現在有不少科學家,包括部分進化論者,對這種測定年齡的方法已持否定態度。因為地層是可以突然發生劇烈變化而重新組合的。其中即或有放射性同位素存在,它們衰變的時間也並不等於地層組成的年齡。至於化石更可以在很短時間內形成,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衰變時間更是毫無關係。如美國地質學家但納雅各對拉丁美洲西印度群島上發現的化石人骨骼,作了這樣的鑒定說明:『這是二世紀前於戰役中被殺死的一個印第安人的遺體;它的岩石是和現今在它岸上形成和凝固中的岩石屬於相同種類。』(新地質學287頁)。

    第八點,進化論者所謂的一些『活化石』,現在發現得越來越多了,正是對進化論的一種諷刺,和對洪水論成因的一種支持。如進化論者曾把總鰭魚的化石說成是三億年前形成的,並認為『總鰭魚代表著陸生脊椎動物的祖先,是魚類進化的兩棲類的過渡類型,是水生到陸生的「橋樑」動物』,早已絕了種。誰知過了一些年,有一個漁民卻在印度洋�堮滂捶麭o樣一條魚,據研究人員鑒定,就是那種化石所代表的總鰭魚,魚和化石的樣子完全一模一樣,一點也沒有改變。而且也根本不是兩棲類,離水就要死亡。過不久又有別人也捕捉到這樣的一條魚。進化論者還美其名,稱之為『活化石』。其實這根本不是甚麼三億年前的生物化石,而不過是幾千年前在洪水時期時開始形成的化石。

    第九點,現存在各大陸山脈上的水族化石,說明這些高山古時都是在水底下的。這一方面是因為在特大洪水時期中,當時地上所有最高的山脈也都被洪水所淹沒;另一方面也是因當時地殼突然發生了巨大的變動,故使某些大陸下沉為海底,某些海底則上升為高山。因此以洪水論來解釋這一切變化是很合理的。至於漸變論則認為,這些地殼的變化是要經過許多次的反復上升與下降運動而於億萬年的時期中漸漸演變成的。但是事實上,正如作者林大衛在文中所指出的,各沿海大陸架的形成,都還顯得很年輕。據測量它們形成的時間最多只有幾千年。根本沒有幾經反復的升降運動的痕跡。如果真是經過了億萬年的多次反復升降運動的話,那麼沿海的大陸架,就不可能是單一的大陸架,而必是形成許多層次的構成階梯狀的極其古老的大陸架了。此外在造山現象,也就是山脈形成的現象方面,這些山上也包含著極年青的地層。這還是按照漸變論者自己的說法。表明他們自己也承認這是他們理論中的困難。其實按突變論看來,海底可以在短時期內升為高山,高山也可以在短時期內沉入海底,和用同位數法測得它們的年齡無關。例如近代史中南洋的爪哇島西端有個大島,在克拉卡它阿火山爆發時,全部沉入海底,就是個突變的例子。(參看林大衛所寫『論地球的歷史』一文)

    第十點,古時有許多種類的巨大兇猛的動物,如恐龍等都已滅絕了,這也是洪水滅世的有力證明。因上帝出於對揶亞後裔的憐憫,不讓這些巨大動物進入方舟,讓牠們在洪水中毀滅,免得牠們後來威脅人類和其牠動物的生命安全。漸變論者對這些巨大動物的滅絕,卻提不出令人滿意的解釋。

    第十一點,煤層的形成也顯然是由於洪水的流動,使大片大片的森林被沖埋在泥土下,然後在深水的重壓之下,變成了無機碳。它們乃是在幾千年前的特大洪水時期中被一次沖埋而形成的,並不是像漸變論所說的那樣,需要幾百萬年,甚至說甚麼第一層煤同第二層煤之間也都相隔幾十萬年。事實上正如林大衛在文中所指出的,常常發現一棵巨樹穿插在兩個煤層之間。據來伊爾的報導,更有一棵巨樹高60英尺,直徑5 英尺,以40度斜角,穿過在十個煤層之間。可見它們並不是在不同的漫長時期中分次逐漸形成的。

    第十二點,石油的生成也顯然是由於大批的動、植物和水生物,在特大洪水的沖埋中和深水的重壓下,在一定的封閉條件下生成的。正如某書上指出:『實踐的證明,不論在海洋�堜帤簹y�堛漕H積岩中,只要含有豐富的有機質,以及適合於有機質保存和轉化的條件,都可以生成石油。』油田的形成也正如煤層一樣,是在特大洪水中一次沖埋而形成的,並不是像漸變論所說的那樣是需要多次的相隔幾十萬年的反復,才逐漸形成的。如果各岩層相隔幾十萬年的話,那麼各岩層生成的石油就不可能彙集在一處而形成油田了。

  總之,通過以上所述可見,當初地球上只有一個海洋和一片大陸,後來經過洪水時期劇烈的地殼變化,才形成了現在的四大洋和七大洲,以及埋在地�堜M海底的生物化石、煤礦和石油。路光

 

 

 

 

第四課 人類的墮落和救贖計劃的宣佈

 

    人類始祖最初是按照上帝的形像和樣式造的。他們不但在外貌上,而且更在心靈品德上像上帝。那時始祖亞當、夏娃充滿聖潔、仁愛和快樂,身披屬天的榮光,享有永�琱ㄕ揪漸糽R。但可惜後來始祖犯罪墮落了,於是痛苦、憂慮、疾病、衰老、死亡的現象,以及種種天災人禍的悲慘情景,都隨著罪惡一同進入了世界。(羅5:12.8:22)。我們現在來看:

 

一,人類究竟因犯甚麼罪而墮落

    也許有人要說,我知道,不過是吃了一棵樹上的禁果罷了。其實問題沒有這麼簡單,要真正明白人類始祖犯的罪是多麼嚴重,必須從上帝對人類的無限大愛說起,……。

二,人類犯罪墮落的原因

(一)因受魔鬼的欺騙引誘(外因)。

(二)由於始祖本身的責任──不信從上帝的話,卻信從魔鬼的話(內因)。

    問題:上帝為甚麼不創造一個只能聽命,不能違命的人?

    回答:如果上帝創造了這樣一種人,那麼這種人就變成了動物或機器一樣……。毫無道德的觀念和品格的價值在內。但人是按照上帝形像造的,像上帝一樣具有分辨善惡是非的能力,和獨立自主的意志。人可以選擇行善而日益更多像上帝;人也可以選擇犯罪而日益墮落像魔鬼。……

三,人類犯罪墮落的經過(創3:1-6)

(一)蛇引誘女人犯罪確有其事。(見附註一)

(二)蛇是撒但利用的工具,撒但附在蛇的身上。

(三)撒但引誘夏娃犯罪的手法:

      一,先動搖人的信心,使人懷疑不信上帝。

      二,再加以罪惡的引誘(對夏娃),或恐嚇(對亞當)。

(四)女人犯罪墮落後,即成了撒但的工具,去引誘亞當犯罪。

 

四,人類犯罪墮落的結果(創3:7-24)

(一)心靈墮落了:有了罪惡的經驗知識,感到自己赤身露體。(創3:7)

(二)身體敗壞了:失去了榮光和不朽的生命。(同上)

(三)自然界的氣候開始改變了:『天起了涼風』(創3:8)。以後又進一步受到咒詛(創3:17-19)

(四)人與上帝的關係改變了:從愛到怕。(創3:11-13)

(五)人與人的關係改變了:怨天尤人,推卸責任,相愛的關係變成管轄的關係。(創3:11-13,15)

(六)罪入世界,苦入人間,死臨眾人。(羅5:12.8:22.創3:16-24)

(七)將來還要復活受審,在火湖中永遠滅亡。(啟20章)

 

五,上帝救贖計劃的宣佈

(一)天上的情況:

    一,人類犯罪墮落後,整個天庭充滿了悲傷!尤其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穌更是如此!

    二,上帝和基督存悲痛的心正式決定早已擬定的救贖人類的計劃。(約3:16)

    三,基督首先在眾天使面前宣佈了這一計劃。

(二)地上的情況:

    一,聖子上帝帶著救贖計劃主動尋找亞當夏娃。(創3:8)

    二,尋找方式:遮蔽榮光,隱藏神性,以人的樣式邊走邊呼喚亞當的名字,為了不使他們過於驚慌戰慄。創3:8-9

    三,啟發始祖自動認罪。(創3:11-13)

    四,首先咒詛撒但,並宣佈救贖人類計劃。(創3:14,15.見附註二)

    五,宣佈對夏娃的懲治和管教(創3:16)。這也是罪惡的自然因果。 

    六,宣佈對亞當的懲治和管教(創3:17-19)。管教中也含有恩憐。

    七,趕出伊甸園。(創3:22-24)

    八,為亞當、夏娃製作皮衣,彰顯為父之愛,並再一次預表了救贖人類的計劃。(創3:21)主耶穌要將祂的義披在我們身上,不但要使我們因信稱義(也即赦免我們的罪),而也要使我們因成義(也即使我們靠主成聖,愛主愛人)。

 

最後的勸勉和呼召

但願我們每一個慕道友都能立即信而悔改,接受主的救恩!懇求主立即赦免我們過去以來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為上的一切罪,並恩助我們離罪成聖,愛主愛人,作上帝所愛的兒女。(約3:16. 1:12.可1:14-15)。但願我們每一個真正悔改的信徒,都要隨時每天終身不斷求靠主寶血的功勞而得蒙赦罪稱義,並不斷求靠主聖靈的大能,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加愛上帝愛人,直到主來!(約一3:1-3.約15:9-10.猶20-21)。

 

附 註

    附註一:本章記載中提到女人受蛇的欺騙引誘,吃了禁果,以後又使她丈夫吃禁果而犯罪墮落,以及他們被逐出伊甸樂園,失去吃生命樹果子的權利等等,都是完全真實的。因聖經中的創世記並不是一卷神話故事書,而是在上帝默示下的人類原始歷史的絕對可靠的記載。

  此外,世界上各古老民族和國家不約而同的原始傳說,以及近代考古學的一系列發現,都證實了聖經記載的真實可信。

  例如考古學家發現『有兩塊古印,似乎正好把創世記�堜畛羲漕ぐy畫了下來。』

  一是『試探』印:『是從古巴比倫的泥版中發現出來。現在陳列在英國博物院�堙C這印很清楚地可以看得出來,是指伊甸園的事:當中是一棵樹,右邊坐著一個男人;左邊坐著一個女人,正在摘樹上的果子;在女人的背後還有一條蛇,直直地站著,好像在和她竊竊私語。』

    另一是『亞當夏娃印』:『在尼尼微北十八公里的提坡高拉(TEPE GAWRA),賓雪文尼亞大學博物館的司培瑟博士(DR. E.A. SPEISER),曾於1932年在第八層坑道�媯o現一塊古印。據他推算,這印是大約主前3500年時的遺物,「看樣子很像是亞當與夏娃」:一個赤身的男人和一個赤身的女人,垂頭喪氣似的走著路,後面還跟著一條蛇。這印是刻在石頭上的,直徑大約一吋。現在陳列在費城(PHILADELPHIA)的大學博物館�堙C』

    此外,『許多古巴比倫的碑文上都提到有一棵「生命樹」,這樹原是人可以接近的,不過後來因為有一個邪靈,藉著蛇的形像顯現引誘了人,於是人就從那�堻Q趕出去了,而且因為有基路伯把守,所以人不能再回到那�堨h。

  記載創世與墮落的巴比倫泥版中,有一個「亞達帕」的故事。這「亞達帕」有些地方很像聖經上所說的亞當,所以人就稱他為「巴比倫人的亞當」。「亞達帕是人類的始祖」是「以利都的勇士」也是一個「無可指責」的人;後來「因為他貪求知識」「得罪了諸神」於是「他就成了必朽壞的」「他不再吃生命的食物」所以從此「疾病臨到了人間」;諸神說,「他不可有安息」於是「他們給他穿上了衣服」。』(聖經手冊61-62 頁)。

    以上『這些古史的資料,乃是在人類歷史的黎明時期,被人刻在石頭上和泥版上的,然而因著歷代的風塵,它們被淹沒了起來,如今卻又被考古學家發掘出來的。從這些資料中顯然地可以看出來,創世記�堛煽X件大事乃是深深地銘刻在初民的記憶之中。』

  『其他人類墮落的傳說:波斯:我們的始祖原是天真快活而善良的,在那邪靈藉著蛇的形像以前,他們一直是住在一個栽著一棵生命樹的園子�堙C這個傳說可能是從雅弗傳下來的,就好像希伯來人的傳說是從閃傳下來的一樣。印度:在原始時代,人沒有邪惡,也沒有疾病,而且活的年齡也大。凡他所想望的,他都能得到。希臘:初民在黃金時代原是赤身露體的,沒有邪惡,也沒有煩腦。他們與諸神之間有著一種不間斷的交通,地上也天然地為他們生出果實來。中國:傳說有一個時期,庶民倉廩(糧倉)充實,與鳥獸和睦同處,人人都是快樂得很。蒙古人,西藏人也有同樣的傳道。條頓族:初民乃是過著一種永恆宴樂的生活。每一個野蠻民族,都傳說有一個比較文明的時代。

  伊甸園的事,最初一定是亞當傳給瑪土撒拉的,瑪土撒拉講給挪亞,再由挪亞傳給他的眾子。不過這事在以後的各國民族文化中流傳失實。....然而他們能流傳得如此廣遠,豈不是說明了它們同是由一個原始事實而來的嗎?』(聖經手冊61-63)。

  附註二:創3:15顯明了基督和撒但一生鬥爭的情況與結果。撒但千方百計想要引誘、激動、迫使基督犯罪,始終未能成功。撒但最後將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不過是傷了祂的腳跟,是能醫好的;基督卻在十字架上以自己聖潔無罪的生命,為我們完成了贖罪大功,徹底打敗了魔鬼,而傷了他的頭,是致命的傷害。 * 路光 *

 

 

 

 

第五題 基督降生為人的預言和應驗

 

    當人類始祖犯罪墮落,即將永遠滅亡之際,上帝立即應許賜下自己的愛子基督為我們的救主,讓祂降生為人,在十字架上為世人捨命贖罪,死後第三天又從死�奡_活,被提升天,以後還要再來拯救我們。為了使上帝的兒子,人類的救主基督降生為人時,能被世人所認識、相信和接受,上帝特意在舊約聖經中,向各時代的人,發出了大量有關基督降生為人的預言,詳細地論述了基督一生的生平事蹟。據有人統計,全部舊約聖經中共有三百三十三點預言細節已全部奇妙地應驗在基督一生的事蹟上。我們現在要系統而簡要地介紹一下這方面的預言。先來看關於基督降生方面的預言:

 

一,關於基督降生的預言

(一)降生的時間:

    (1) 巴蘭(約在公元前1450年)指出基督的降生:『不在現時』『不在近日』。(民24:17,19)

    (2) 先知彌迦(約在公元前710 年)指出祂的降生還在『將來』,並指出祂降生時,以色列人正處在敵人的壓制之下。(彌5:2,3)

    (3) 先知但以理約在公元前548 年所見的異象中指出祂降生為人時,以色列人將處在未來第四大帝國(即羅馬帝國)的轄制之下(但8:8,21-25)。

    (4) 但以理在539年所見但九章異象中還進一步指明了基督將於公元27年秋季受浸,被聖靈所膏,以及公元31年春季被釘十字架。(但9:24-27)。在舊約聖經中規定,利未人三十歲才開始進聖殿從事聖工。從而確定了基督降生為人的年代,應在公元前四年。

  應驗:基督果真在公元前四年降生於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太國(路2:1-7)。公元的紀年法原為紀念主耶穌降生的年代而制定,本是以祂降生之年為元年。幾百年後發現當初制定公元的人算錯了四年,因此基督實際上降生於公元四年。

(二)降生的地點:

    (1) 眾先知都指出基督將誕生於以色列國。如巴蘭(民24:17,19),摩西(申18:15-19),撒迦利亞於公元前520-516年間(亞6:12,13)。

    (2) 先知彌迦更進一步指出基督將誕生於伯利�琚]彌5:2-3)。果然這樣應驗:路2:1-14.

(三)降生的種族:

     根據預言基督必須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後裔(創22:18. 28:14.加3:16),而且必須是猶大支派的後代(創49:10)和大衛王的子孫(撒下7:12,16.賽9:6-7.耶23:5,6.33:15.亞6:12-13)。這一切預言都已精確應驗:一,有約瑟與馬利亞到『大衛的城』報名上冊之事為證(路2:1-4)。 二,有約瑟與馬利亞的兩個家譜為證。(太1:1-17.路3:23-38)。

(四)由誰所生?

    (1) 稱基督為『女人的後裔』(創3:15)。既顯明了祂的人性,也暗示了祂將由童女所生。

    (2)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賽7:14)。

應驗:至少有以下幾個見証:甲.加百列向馬利亞的顯現(路1:26-30)。乙.天使向約瑟的夢示(太1:18-25)。丙.以利沙伯的見證(路1:39-45)。丁.馬利亞的靈感見證(路1:46-55)。戊.西面和女先知亞拿的見證(路2:22-38)。

    (3) 不但是童女所生,而實質上也是『以馬內利』,意即『上帝與我們同在』(賽7:14),他也就是『全能的上帝』(賽9:6),是『上帝在肉身的顯現』(提前3:16),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約1:14),其中充滿了上帝無限的大愛,基督無限的犧牲,從而也為我們帶來了無限浩大的救恩。

(五)降生的兆頭:『有星出於雅各。』(民24:17,19.太2:1-2)

 

二,關於基督工作的預言

(一)工作的年代:根據預言,他將於公元27年秋天出來受洗,被聖靈恩膏,開始傳道救靈的大工,工作的期限為三年半(但9:24-27小字)。

(二)工作的地點:

    (1) 主要限於猶太國(但9:27)。

    (2) 以加利利為中心──在此成長並長期居住和工作(賽9:12)。註:本預言寫在加利利於公元前734 年被亞述擄掠之後,和721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滅亡之前。

(三)工作的使命:

    (1) 基督親口宣佈自己各種聖工使命(路4:16-21.賽61:1-2)

    (2) 預言中對基督救靈使命的進一步啟示:不但作『眾民的中保』,而且還作『外邦人的光』;不但傳福音給猶太人,而且還要施行祂的救恩直到地極。(賽42:1-4,6-7. 49:5-6,7-13.參:太8:10-12.約12:32.太28:18-20)

(四)工作的表現:

    (1) 聖靈充滿,沒有限量。(賽42:1.61:1.詩45:7.約3:34)

 (2) 謙柔憐愛,堅毅剛強。(賽42:1-4. 太12:15-21)

    (3) 心靈純美,滿口恩言。(詩45:2. 賽50:4-5)

   (4) 喜愛公義,恨惡罪惡。(詩45:7)

    (5) 樂行父旨,律法銘心。(詩40:8. 賽42:21)

    (6) 為贖眾罪,甘願犧牲。(詩40:5-8. 太20:28)

(五)工作的結果:

    (1) 被本國首領與許多人所棄絕(賽53:1-3. 49:7 (首領) 6:9-12 (百姓). 詩22:6,12,13,21. 18:22-23)

    (2) 但也有許多人因認識主得稱為義。(賽53:11)

    (3) 外邦人必尋求祂(賽11:10. 55:5. 52:15. 48:7.創49:10)。主的親口應許(太8:10-12. 24:14.啟14:6-12)

 

三,關於基督受難的預言

(一)關於基督被出賣:

  (1) 被門徒猶大出賣:(詩41:9. 意思相關,既指大衛,也指基督,況且大衛本人經歷也預表基督,參:結34:23-24. 37:24-25)應驗:約13:2,10,18-19,21-30.太26:1-6,22-25,48-50.

    (2) 被賣『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亞11:12,13)。註:亞11:14-17為象徵性的隱諭:撒迦利亞預表基督,他所要牧養的『將宰的羊群』預表猶太人,他牧養羊群的『工價』是『三十塊錢』,預表基督向猶太人傳道三年半所得的『報酬』卻是以『三十塊錢』被出賣……後被猶大丟在殿中給了窯戶,賣了一塊田。應驗:太26:14-16.27:3-10.

    (3) 猶大的可恥下場:徒1:16-26.詩69:25. 109:8.(其中的『他們』既指猶大,也指當時一切謀害殘殺基督的人,應驗於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和聖殿被羅馬軍隊所毀,福音傳到外邦……)

(二)關於基督被捉拿,門徒四散:(亞13:7. 太26:31-35. 可14:27)

(三)關於基督受審判:

    (1) 被人誣告辱罵卻不開口。(詩38:13,14. 太26:59-63. 27:12-14,18.路23:8-10)

  (2) 被人鞭打、凌辱和唾面,卻臉如堅石,毫無畏懼,並如羔羊般的柔順,默然忍受。(賽50:6,7. 53:4-7. 太26:57-68.路23:8-12.約19:1-3....)

    (3) 審判的結果:雖然查不出祂的罪,卻仍然使祂與惡人同受死刑。(賽53:9. 詩64:9. 約18:38. 19:4,6.太27:22-23. 彼前2:22,23)

(四)關於基督被釘十字架:

    (1) 關於被釘的年代:(但9:25-27)

    (2) 被釘十字架的地點: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外髑髏地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也應驗了預言。(來13:11-12)

    (3) 被釘十字架的情形:像銅蛇一樣被舉起來(民21:6-9. 約3:14,15),手腳被釘(詩22:16)。

    (4) 與兩個強盜同釘,且釘在他們中間。(賽53:9,12.可15:27-28)

    (5) 被釘時,為釘他的人代求。(賽53:4-6,7-12)

    (6) 被釘是為擔當我們的罪。(賽53:4-6,7-12)

    (7) 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所受慘痛:包括身體的痛苦,精神的折磨和心靈中的無限慘痛。(詩22:1-21)

    (8) 從正午(12點)到申初(下午3 點)三個小時中,主受盡了心靈中的無限慘痛。以後又感到口渴難熬了,他們便拿醋給祂喝(約19:28-29),在初釘時,也曾拿苦膽調和的酒給祂喝(太27:34), 應驗了經上的預言。(詩69:21)。

    (9) 『耶穌受了那醋,就說成了。』(約19:30)。意指主在十字架上為人捨命流血贖罪的大功完成了,正應驗了經上的預言。(亞3:9. 13:1)。

    (10) 至於主自己的命運如何呢?主接著又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堙A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23:46)。 應驗了預言(詩31:65)。

    (11) 主在十字架上心靈慘痛掙扎,僅幾個小時,心臟破裂而死。(詩22:14)。

    (12)『忽然殿�堛犒髐l……裂為兩半』(太27:51.可15:38),宣佈祭祀作廢。因主已被殺,獻為真正的贖罪祭,應驗了預言。(詩40:5-8.[來10:8-18]. 但9:27. 賽53:10)。

    (13) 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在耶穌復活以後,已睡的聖徒多有復活的,從墳墓�堨X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太27:51-53. 根據原文及英文聖經欽定本等)。以後又和主一同升天,應驗了預言(詩68:18參英文)。另參:救贖的故事208 頁,歷代願望801-802 頁。

    (14) 主的腿骨未被打斷,應驗了預言:(出12:46.民9:12. 詩34:20)

    (15) 唯有一兵丁拿槍扎祂的助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應驗了預言(亞12:10. 13:6. 13:1)。

(五)關於基督被埋葬的情況,也應驗了預言:(賽53:9.太27:57-60)

 

四,關於基督復活的預言

(一)詩2:1-9.(徒13:33)。(二)詩16:8-11.(徒2:24-32. 13:34-37)。(三)詩118:22-23.兼指升天。(彼前2:4-10. 弗2:19,22)。(四)賽53:10-12.(五)參下列各經節。

 

五,關於基督升天的預言

(一)詩68:18.(二)詩24:70.(三)詩110:1.(四)詩2:6.(五)詩110:4.(來8:1-2. 7:16-17).

(六)亞6:13. (七)賽52:3-15. 11:2. 55:5. 49:7

 

結 論

(一)預言的應驗證明主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是人類的救主!(約20:31)。

(二)也彰顯了天父上帝的無限大愛,主耶穌基督的無限犧牲,所為我們帶來無限浩大的救恩。從主耶穌短暫的一生中,可以看到:祂不斷向我們彰顯了天父上帝對我們的無限大愛,留下了聖潔無罪的榜樣,傳揚了天國的福音,最後又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捨命,完成贖罪大功,帶來永生的救恩。死後第三天復活,四十天之久向眾門徒顯現,以後當著眾門徒的面被提升天,直到如今仍不斷在上帝面前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天天不斷為我們贖罪和代求,使我們一切信而悔改的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成為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不久主耶穌還要再來,接我們到天父家中去。我們將來要和天父上帝,救主耶穌和眾天使永遠生活在一起。正如經上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又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但必須是真正的信,必須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得蒙赦免和拯救,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經上又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現,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一3:1-3)。又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堛漸畦�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堙A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6-18)  路光

 

 

 

 

 

第六課  基督復臨

 

    上帝藉著基督救贖人類的大工,主要分兩步完成:基督第一次降生為人,是要向世人彰顯上帝的大愛,傳揚天國的福音,留下聖潔無罪的榜樣,並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完成捨命救贖的大工。基督復臨(或說耶穌再來)則是為了施行審判,殺滅罪人,並拯救義人榮升天國。

    據統計:新約260 章共有318 次提到基督復臨,平均新約每25節提及一次。舊約提及次數比新約多2.5 倍,約達800次。也有人根據另一種更精細的統計方法,提到全部聖經中論到基督復臨的次數多達2500次。再者,基督復臨的大事,是上帝藉著古時的眾先祖、眾先知、眾使徒以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和聖天使多次多方不斷曉諭我們的。由此可見基督復臨的大事是何等的重要和可信!茲將本題分段介紹如下:

 

一,復臨的樣式

    (一)大有能力,大有榮耀,駕雲降臨。(太24:30.啟1:7.另參啟14:14)。

    (二)帶著眾天使一同降臨。(太25:31. 16:27.另參:可8:38.猶14,15.啟14:11-16)。

    (三)坐在父上帝的右邊,和父一同降臨。(路9:26.太16:27.啟6:15,16.多2:13. 太26:64.參啟1:7.但12:1-2)。

    (四)主復臨時,『榮光遮蔽諸天,頌讚充滿大地。』(哈3:34)。主的榮光對於惡人是滅命的烈火(詩50:3-4.賽66:15.彼後3:9-12.帖後1:7-9),對於義人則要成為他們臉上的榮光,『並且他們在上帝的國�堙A也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太13:43.約一3:1-3)

    (五)基督將要降臨在空中,而不是在地上,並要如閃電一樣,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為全地的人所看見。一,『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7)。二,如閃電發出,為全地的人所看見!(太24:3-5.23-27,30-31.啟1:7)。

 

二,復臨的任務

    (一)為了施行審判(詩50:3-4. 96:13.啟22:12.另參雅5:7-9.太16:27. 25:31-46)。

    (二)為了殺滅罪人(賽66:15-16.帖後1:7-9.另參彼後3:14-15. 2:20-22)。

    (三)為了拯救義人(賽64:1-5.約14:1-3.另參:賽26:19. 25:8-9)。

 

三,復臨時所將發生的惰況

    (一)罪人的情況:

          (1) 怕:路21:26-27.

          (2) 藏:啟6:14-17.(賽2:10-21)

          (3) 哭:啟1:7.(太24:29-30)

          (4) 滅:查考甲,乙,丙,丁中所列出的各組經文:

          甲,論到『耶和華的大日』對罪人的毀滅:賽13:6-9.番1:14-18,2-3.

          乙,基督復臨時對罪人的毀滅:賽66:15-16. 帖後1:7-9. 2:8. 彼後3:9-15.

          丙,復臨的預表及其解釋:啟19:11-21. 2:27.詩2:8-9.但2:34,35,44.賽34:1-4. 11:4.哈3:3-15.

          丁,復臨的預表及其解釋:啟14:14-20. 19:15.珥3:13.賽63:1-6.耶25:30-38.(註:耶和華的日子是指救恩之門關閉後至主復臨時的一段日子。參珥2:28-32)

    (二)義人的情況:

          (1) 安:詩46:1-3. 

          (2) 挺:路21:26-28.(太24:30-31)

          (3) 歡:賽25:9.

          (4) 救:義人得蒙神奇拯救。參看以下經文:

     甲,已死的義人都要神奇復活,得著永不朽壞的靈體。(帖前4:16-17.林前15:22-23,50-52. 啟20:4-6. 約6:37-40,53-54.林前15:42-44)。

          乙,活著的義人都要奇妙變化,變成和主耶穌相似的榮耀身體。(林前15:50-52. 腓3:20-21.約一3:1-3.太13:43)

          丙,接著所有的義人都要一同被提升天,和主永遠同在。(約14:1-3. 太24:30-31. 帖前4:16-17)

    (三)撒但的情況:開始被捆綁一千年(啟20:1-3)。

 

四,復臨的時兆:何時復臨?

    (一)無人能知確切的時間(太24:36.徒1:7)。見末了附註。主不指明時間的原因(啟22:7,12,20.太24:42,44.彼後3:9-12)

    (二)但憑預兆,可知臨近(太24:32-33.參:但12:4.太24:14.徒1:6-8.啟14:6-12.路21:25.啟6:12-17.太24:3-8,29-30)。所有的基督復臨的預兆都已不斷湧現。

    (三)『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彼後1:19)。但以理啟示錄中的一切預言都已應驗到最後大結局。

 

五,怎樣儆醒預備?

        (一)巴不得我們每一個尚未接受主救恩的人立即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的拯救。罪人是可以立即信而悔改,得蒙赦免和拯救的。如十字架上臨死前信而悔改的強盜,如稅吏長撒該,如撒瑪利亞淫婦,原先迫害信徒的使徒保羅的立即徹底悔改(路23:39-43.路19:8-10.約4:28-29.徒9章)。蒙恩得救的方法(參可1:15.羅10:13.約3:16. 1:12. 3:18.約一1:9.徒2:38-39. 3:19)。

    (二)凡已經得蒙主恩拯救的人,還要不斷在主救恩�堶情A生根建造,不斷求靠主的寶血功勞而得蒙赦罪稱義,不斷求靠主聖靈的大能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上帝愛人,不斷禱告研經,在主�塈@成得救的工夫,也即使我們起初蒙恩得救的經驗不斷保持和加深。(腓2:12.猶20,21.彼後3:14-15.彼前1:13)。

    (三)我們不但要靠主恩助,在主�塈@成自己得救的工夫,而且還要不斷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因等候基督復臨的人絕不是消極厭世,而相反的,更要積極入世,愛上帝愛人,忠心盡責,搞好生產建設,作好服務工作,盡到行善救靈的責任。(羅12:17.帖後3:12.弗4:28.提後3:17.太24:39-44. 來10:23-25.提後4:1-2)。

 

附註一

    有人以為基復臨分兩個過程:先是聖徒在世人不知不覺之中,被基督提到天上,接著是七年的大災難時期,然後基督再降到地上……。這種說法是錯誤的,是違背聖經啟示的(參太24:30-31.帖前4:16-17.彼後3:9-12)。

    (一)首先所謂『七年』,原是指但以理九章『七十個七』年的最後一個『七年』,和前面的六十九個七年是連在一起而不可分割的,並也早已奇妙地應驗於猶太國的歷史中。十四到十六時期歐洲各國宗教改革家對此都有正確解釋。因此基督復臨前根本不存在所謂七年災難時期的問題。(詳見後面但以理九章七十個七時期的解釋)

    (二)罪人全部被滅,義人全部被提,都發生在基督復臨的同一過程中:

    (1) 帖後1:7-10.參帖前4:13-18.  (2) 帖後2:1-8.  (3) 啟19:11-21. 20:1-6.  (4) 啟14:14-16,17-20. 珥3:11-13. (5) 哈3:12-13. (6) 賽63:3-6. (7) 賽64:1-5. (8)珥3:14-16.  (9)但12:1-2.                (10) 番1:2-3,14-18. 2:1-3.   (11) 啟16:14-15.  (12)彼後3:3-4,10-14.  (13) 路21:26-28.

    (三)基督復臨前有四風大刮,七災傾降,義人在四風七災中蒙主護佑:

    (1) 太24:21-22,30-31.         (2) 啟7:13-17.

    (3) 啟16:14-15.              (4) 啟17:14.

    (5) 但12:1-2.                (6) 珥3:14-16.

    (7) 番2:1-3.

附註二

    主已親口告訴我們無人能知道祂再來的時候日期。(太24:36.徒1:7)。聖經的一切預言時期中都從未提及祂復臨的年代。又基督降生前到始祖被造時的年代,根據聖經中僅有的一點記載,也無法確切計算,只能大約推算為四千年左右時間。這�堶惜]正有主的美意。再者,主的再來在一定的範圍內,可以催促提前,也可以被我們耽延推遲。(參啟7:1-4.彼後3:9-12.『切切仰望』原文為『盼望和催促』)。總之,主不要人去計算祂復臨的年代和日期,而且事實上也是不可能計算出來的。若有人硬要作這樣或那樣的計算,則肯定是要犯錯誤的。但藉著主所賜於我們的預兆和預言可知,祂的復臨已十分臨近。我們務要時時儆醒,不斷預備,近見主來。(太24:32,33,42,44)。 * 路光 *

 

 

 

 

第七課 千禧年

 

    基督復臨後開始有一千禧年的時間。這一千年,對上帝的子民來說,是一段特別有意義的大喜的日子,因此上帝的子民都喜歡稱之為千禧年。

一,地上的情況

    (一)由於基督復臨時義人全部被提升天,罪人全部被滅死亡(參上題許多有關經文),因此地要安息荒涼一千年(賽13:9-10,13. 啟16:10,18-20. 6:14-17. 賽24:19-20. 耶4:23-26)

    (二)罪人在地上死亡一千年。(啟20:5. 參約5:28-29)

    (三)撒但在地上被『捆綁』一千年。

          (1) 啟20:1-3(見附註一)  (2) 賽24:21-22(見附註二)   (3) 賽14:12-20.

          (4) 贖罪日最後禮節中的預表:歸於阿撒瀉勒的羊代表撒但,被送到曠野,到處漂流,直到死亡的預表。(利16:8-10,20-22,29-34.利23:27-32)。至於『阿撒瀉勒』一詞原文意思不明確,出現幾種譯意。中文聖經的『歸於阿撒瀉勒』,英文KJV本譯作『為了替罪羊』,NIV本譯作『作為替罪羊』或『作為送走的羊』,NEB本譯為『歸於懸崖』。不論怎樣譯法,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這一隻羊是代表撒但的。

 

二,天上的情況

    總的來說,這是上帝子民的安息年,凱旋年,和大禧年,具體來說:

    (一)上帝子民在天上『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6),同坐寶座,同戴冠冕,同掌王權。每一個得永生的上帝子民都如此(啟20:6.啟2:7,10-11,26-27. 3:5,21)。

    (二)對惡人與撒但等進行定罪審判:(1) 啟20:4(其中寶座為多數,並未說幾個寶座而實是許多寶座。參啟3:21. 2:7,11. 3:5)。 (2) 林前6:2-3.  (3) 太5:22.  (4) 路11:31-32.

    甲,根據天上記錄的『案卷』,進行審判。(參啟20:12)

    乙,以上帝的律法(十誡及兩大總綱)為審判的標準(傳12:13-14. 雅2:8-12. 太5:21-22,27-30. 19:17-19.路10:26-28.羅2:14-15---對從未聽聞真道者)。問題:標準如此高,何以能免罪?主的救恩足夠我們用(約3:16.可1:15)。

    丙,審判的過程也是進一步體會上帝慈愛公義的過程。

    (三)我們也要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在上帝寶座前晝夜事奉祂,並不斷傳揚上帝的大愛,基督的救恩,為主作見証。(啟20:6. 7:15.參啟22:3-4)

    (四)也要參觀訪問宇宙諸天地,並為主作美好的見証。(啟12:12.來1:2.11:13)

 

三,經上對我們有甚麼勸勉?

(一)但願每一個世人和未重生的信徒,都能立即信而悔改,被主寶血洗淨,被主聖靈重生,立即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約3:16. 1:12.可1:14-15.提前2:4.彼後3:9-12)

(二)但願每一個已悔改重生的信徒還要不斷加強禱告,研經,不斷求靠主寶血功勞和聖靈大能,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加愛主愛人,不斷在主�媞禸鴘A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得勝一切考驗,歡然迎見主面!(猶20-23.約15:9-10.約壹3:1-3)

 

附註一:關於啟20:1-3之解釋:

    (一)『無底坑』按原文為無底或深淵之意。在舊約聖經的七十士希臘文譯本中,創1:2 『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其中的『淵』也被譯為無底坑。在啟示錄中曾以『無底坑』預表沙漠(啟9:1-11)和曠野(啟17:8)。此外主耶穌有一次趕鬼時,一群污鬼也曾提到『無底坑』,顯指曠野無人畜之地(太8:29.路8:31-33)。本處的『無底坑』則是指當時荒無人煙的地球而言。(賽14:15-20)。

    (二)『鑰匙』是象徵管理的權柄。(啟1:18. 2:7. 9:1)

    (三)『鍊子』是象徵『捆綁』。(參哀3:7.猶6 節)

    (四)『印』是象徵上帝的權柄。(啟5:1-5)

    (五)『用印封上』,象徵以上帝的權柄將他封閉在�堶情C『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因當時罪人都已死亡,撒但邪靈在地上無惡可作,同時又被限制在地上,不得到天上或別的星球去活動,這也就是撒但邪靈被『捆綁』之意。

附註二:關於賽24:21-22的解釋:其中『高處的眾軍』,指撒但和他的使者(弗6:10-12.啟12:7)。在基督復臨時,他們要被囚禁在『無底坑』中,地上的罪人則要被囚禁在死亡的牢獄中,『多日之後(即千禧年後審判大日之時)便被討罪』。(參啟20:5-15)。  * 路光 * 

 

 

 

 

第八題 基督第三次降臨

(毀滅撒但、邪靈和罪人並重新創造新天新地)

 

一,千禧年結束時基督第三次降臨

(先讀亞14:4-6)

    (一)降臨的地點(亞14:4)

   註:主第一次降生為人的地點是伯利�琚]彌5:2),主復臨的地點是在『空中』(帖前4:17. 太24:23-27,30),主第三次降臨的地點,則是在橄欖山上(亞14:4. 徒1:11)。

    (二)降臨的情況(亞14:5-6)

   註:主復臨時只是帶著眾天使或說眾使者一同降臨(參太16:27. 25:3. 路9:26. 其中『天使』或『使者』原文中為同一個字)。主第三次降臨時,則『有一切聖者同來』。『一切聖者』中不單包括眾天使,而還包括眾聖徒在內。

    (三)降臨的任務:

    註:(1) 為了對撒但、邪靈與惡人進行執行審判(猶14-15.啟21:7-9上,11-15)。 (2) 為了重新創造新天新地(啟21:1.彼後3:7,12-13.賽65:17-18)。

 

二,第三次降臨時所發生的大事

    (一)主首先命令惡人復活:

        (1) 如前所說,主復臨時,罪人全部滅亡(啟19:11-21以及其它許多經節)。

        (2) 主曾說:無論義人或惡人都要聽見主的聲音而復活(約5:28-29)。

        (3) 各按不同次序和時間復活。先是義人在基督復臨時復活(林前15:23.帖前4:16.啟20:4-6)。

        (4) 惡人復活是在千禧年結束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啟20:5. 林前15:23-25)。

    (二)橄欖山裂,聖城下降,剛復活的惡人逃跑(亞14:4-5.來12:22-23.啟21:2. 22:15. 20:9)。

    (三)撒但被釋,迷惑惡人圍攻聖城(啟20:3,7-9上.瑪各、歌革之解釋見附註一)。

    (四)天降火湖,毀滅撒但、邪靈與惡人(啟20:9下-10)

    (五)在天降火湖前,先經過白色大寶座前之審判(啟20:11-15)

    (六)惡人邪靈和撒但在火湖中,先後都要被焚燒成灰,永遠毀滅(瑪4:1,3.結28:16-19. 詩11:5-6. 詩37:9,10,20,38)。見附註二、三。

    (七)地球也同時要被火湖煉淨(彼後3:12.基督復臨時初步應驗,第三次降臨時完全應驗)

    (八)於是上帝要重新創造新天新地(啟21:1.彼後3:12,13.賽65:17,18)。 註:啟21:1說『海也沒有了』,意指沒有波浪洶湧之海,並非沒有海,見亞14:8, 9:10. 結47:1-8.

        (1) 義人要永居其上(詩37:29),踐踏惡人(瑪4:2-3.原文為『必成為灰塵』)。

        (2) 上帝和羔羊的寶座也要永遠設立在其上(啟21:3. 22:1),仇敵成為主的腳凳(詩110:1)。

        (3) 得救的聖徒都要加入天使行列,和天使同城,一同事奉寶座上的上帝和羔羊(太22:30.來12:22-24. 啟21:9-14)

        (4) 他們既是上帝的僕人,又是祂的兒子;既是上帝的子民,又是君王和祭司。他們在上帝和羔羊的寶座前,『都要事奉祂』,『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5:9-10.國民原文為國王,啟22:3-5)

        (5) 經上對我們有甚麼勸勉?(彼後3:8-18)

 

三,我們該當怎樣預備?

(一)對慕道友和未重生的信徒來說,要立即信而悔改,被寶血洗淨,被聖靈重生,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可1:15.約3:3)

(二)對已重生的信徒來說,還要不斷在基督�堛齯j成人,以致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也就是要不斷禱告研經,不斷信而悔改,求靠主的寶血功勞和聖靈大能,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加愛上帝愛人;不斷在主�媞禸鴘A務行善,傳道救靈責任;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得勝一切考驗,歡然迎見基督復臨!

 

附 註

   

一,挪亞的三個兒子閃、含、雅弗,後來以雅弗的子孫後裔,人丁最興旺,『將各國的地土、海島、分開居住,各隨各的方言,宗族立國。』(創10:1-5.9:24-27)。『瑪各』原為雅弗兒子的名字(創10:2),此時卻變成了地名,其中包括羅施、米設、土巴諸大國(結38:1. 39:6)。『歌革』則是當時統治瑪各地的王,也『就是羅施、米設、土巴的王』(結38:1-2),後來也成了四圍列國的領袖與統帥(參:結38:3-9)。預言中撒但將來迷惑人的工作必然是從瑪各和歌革所預表的世上大國和大國的領袖著手,再由他們自上而下,由此及彼地將所有的人都組織起來。(啟20:7-10)。

 

二,關於火湖的刑罰有三點要加以注意:

    (一)各人要按照自己罪惡的輕重大小而遭受不同長短時間的火刑痛苦。有人罪惡較輕,如葉子一樣很快被燒盡,有人罪惡較重,如枝條或枝幹一樣要焚燒更長時日,撒但、邪靈為萬惡之根本,焚燒的時間也最為長久。但最後無論撒但、邪靈或惡人都『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瑪4:1), 並要『變為地上的爐灰。……不再存留於世,直到永遠。』(結28:18-19. 瑪4:3.『必如灰塵』原文和英文為『必成為灰塵』)

    (二)所謂『永火』(太25:41) 意即用『不滅的火』將要燒之物,燒盡為止(太3:12),並非永遠不滅之意。因古時焚燒所多瑪的火也被稱為『永火』(猶7 節)。經上也形容燒以東的火『晝夜總不熄滅,煙氣永遠上騰……』(賽34:9-15)。 再者,原文中『永遠的』一詞的含意,有時固然是指永遠無盡期,但有時也是指有限的一個時期,如一生一世類。例如撒上1:22說『永遠』,28節說『終身』。又如出21:1-6節說『永遠服事主人』,這明顯的是把『永遠』作為終身或一生一世之意。故這�堙y永火』的實意是指將撒但、邪靈和惡人完全燒成灰為止。基督教中有人宣講:滅亡的罪人和魔鬼邪靈將在火湖中永遠活著受痛苦。這種說法既明顯違背上述聖經教訓,也不符合上帝慈愛公義的本性。惡人犯罪只有幾十年,又怎能讓他永遠活著受火刑呢。如果罪人永遠活著受痛苦,那麼聖經上所說『罪的功價就是死』又怎能實現呢?而『火湖』又怎能稱為『第二次的死』呢?(羅6:23.啟21:8)。其實,就連魔鬼最後也要被焚燒成灰,不再存留於世(結28:18-19)。

    (三)至於所謂地獄�堙y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49)。此處『地獄』原文即『欣嫩子谷』,顯然是以古時欣嫩子谷的實況,來象徵末日火湖的情況(詳見以下附註三)。

  

三,『地獄』是新約聖經中出現的名詞,其希臘原文為『革暗那GEENNAN ,實為舊約希伯來文『欣嫩子谷』的譯音。因此所謂『地獄』原文就是『欣嫩子谷』。欣嫩子谷貼近耶布斯的南界(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書15:8)。猶大王亞哈斯和瑪拿西都曾先後在此谷中燒香,並焚燒活人為祭,獻給假神(代下28:1-4. 33:1-6)。及至敬畏上帝的約西亞興起作王時,便『污穢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堥洠鄐k經火獻給摩洛。』(王下23:10)。 他當時吩咐人將那些拜假神之人的屍體,從墳墓�堭艇X來,燒在他們的邱壇上,並還燒了許多動物的屍體和垃圾,藉以污穢之。由於要焚燒的屍體和污物甚多,小蟲也不斷滋生,『為了防止大量的腐敗屍體所能引起的傳染病,於是使火焰不斷地燃燒著,為要燒盡它們。』(希英字典)。『後來拉比的傳說中也聲稱城外的欣嫩子谷是一個焚燒屍體和垃圾的地方』(英文聖經字典),以致出現了主所形容的『在那�娷峎O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情況(可9:48)。

  古時先知耶利米也得到啟示,預言欣嫩子谷將成為『殺戮谷』,『埋葬屍首』之地,『甚至無處可葬』。於是欣嫩子谷實已成了末日毀滅、埋葬一切惡人的火湖的預表(耶7:30-34.19:1-5.32:

15)。及至新約聖經中,主耶穌更明確地以『地獄的火』(即『欣嫩子谷的火』)來預表一千年結束時毀滅撒但邪靈及一切惡人的硫磺火湖(太5:22. 可9:43-44.太25:41.啟20:7-15)。 * 路光 *

 

 

 

 

第九課  救恩

 

    救恩的道理是聖經中最根本的道理,是每一個想要得救的人所必須明白的,救恩的道理也是聖經中最激動人心的道理,因其中實包含著上帝對我們世人的無限大愛,基督為我們所作的無限犧牲,從而也為我們帶來了無限的救恩。關於救恩的道理分三段來查考:

 

一,救恩的產生

    (一)出於上帝的無限大愛。當初人類始祖犯罪墮落,即將永遠滅亡之時,整個天庭都充了悲哀,尤其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穌更是極其憂傷,……(參照救恩一題中的講述:約3:16.羅8:32.約10:30.來1:14)

    (二)出於基督的無限犧牲:

        一,主耶穌更是直接為我們作出了無限的犧牲,親自道成肉身,降生為人,向我們彰顆了天父上帝的無限大愛,留下了聖潔無罪的榜樣,傳揚了天國的福音。最後還要在為我們捨命贖罪。

二,主在十字架上捨命贖罪時,在心靈中為我們受盡了無限慘痛,作出了無限的犧牲(太27:46.參太26:36-44)

        三,復活升天後仍將在祂原有的神性外,永遠保留祂所自取的人性,永遠成為人類中的一份子,永遠與我們蒙贖的聖徒同住在一起(約3:16. 14:1-3. 17:24. 啟5:6-7. 22:3)。

 

二,救恩的內容

    (一)赦罪的恩典,也即因信稱義的恩典。(羅4:6-8. 3:23-25)。

    (二)成聖的恩典,也即因信稱義或說靠主成聖的恩典。(羅7:23,25. 8:4)

    (三)永生的恩典。(約3:15,16)

    (四)成為上帝的兒女。(約1:12. 約一3:1-3)

    (五)和基督的神聖性情與榮耀有份:今生:和上帝的性情有分(彼後1:4.太5:48)。將來:主復臨時使我們變化得榮耀,和祂榮耀的靈體相似(腓3:20,21.約一3:2.太13:43)。

 

三,蒙恩得救的方法

    聖經上雖以不同的說法回答了這一個問題,但內容實質都完全相同,茲介紹幾種回答。例如:

    (一)『叫一切相信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5-16)『信的人不被定罪』,『信子的人有永生』,『信祂名的人有永生』,『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3:18,36.約1:12)。對這�堛滿y信』至少需加以二點解釋:

     一,這�堛澈H,必須是真實的信,必須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得救。(徒2:38,29. 3:19.可1:15. 約一1:9. 羅10:13)。因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26)

     二,這�堛澈H,必需是永遠不斷的信(原文為今�痚岒憿^,必須信到底,才能得救。(來3:12-14.提前6:12,19)

    (二)『你們要進窄門,……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窄門:指救恩的門。只有信而悔改的人,求告主名的人,

也即重生的人,才能進入。

      窄路:也即不斷信而悔改,離罪成聖,並聖而又聖的道路;也即不斷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的道路。走窄路須走一輩子,走到離世,走到主再來。

    (三)『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對此經文也須加以兩點正確的解釋:

    一,對上帝的誡命,不僅應遵守它的條文,而也當遵守它的屬靈精意(太5:21-32)。 它的屬靈精意,實質上是要我們在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

    二,必須時刻不斷藉著信心,靠賴主的救恩,去遵守之。因我們時時不斷需要主的寶血來洗淨我們一切違背上帝誡命的罪,時時不斷需要主的靈來恩助我們遵守誡命而成聖。(約一1:9.羅7:24,25. 8:3,4. 約15:4-8)。 路光

 

附 註

得永生與進天國是同一件事:一,太19:16,17,23,24. 二,路18:29-30. 三,可9:43-47.四,約3:3,9,14.

 

 

 

 

第十課  蒙恩得救和作成得救工夫

 

    自從人類犯罪墮落之後,上帝已向我們發出了無限的大愛,主耶穌也已為我們作出了無限的犧牲,從而也為我們成就了無限浩大的救恩。由於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得以接受祂的義;由於基督替我們死,我們得以承受永生;由於基督降生為人成為人子,我們得以成為上帝的兒女;由於基督取了我們的人性,直保存到永遠,我們得以和祂的神聖性情與榮耀有份。面對上述主的無限洪恩大愛,我們該當如怎樣呢?對每一個想要得永生、進天國的人來說,至少有兩件事必須認真解決:一,必須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的拯救。(羅10:13)。二,必須不斷靠主恩助,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腓2:12)

 

一,關於蒙恩得救的問題

    為甚麼說,我們必須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的拯救呢?因為有時我們自以為已經信主得救了,而實際上可能還並沒有真正蒙恩得救。正如基督在世時早已指出的:『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7:21-23)。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說明他們從來沒有真正信而悔改,和主發生過生命的聯系,他們的罪從未曾獲得主寶血的洗淨,他們的心靈從未曾得到聖靈的更新。總之,他們還從未進入主的救恩,得蒙主恩的拯救。由此可見,得蒙主恩拯救的問題是何等重要。現分三點詳述如下:

(一)罪人是可以立即得蒙主恩拯救的:如十字架上強盜,稅吏長撒該,撒瑪利亞淫婦在主愛感動下的徹底悔改,都是明顯事例(路19章約4章),還有早雨沛降時,一天傳道幾千人立即信而悔改(徒2:37-42. 4:4. 16:25-34)。

    (二)越快得蒙主恩拯救越安全(賽55:6,7)

    (三)得蒙主恩拯救的方法:必須信靠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主,也就是要信靠主在字架上為我們所成就的捨命救贖的洪恩,才能得蒙拯救。『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3:14-16,18. 1:12)但這�堛滿y信』必須是真實的信(雅2:20-26),必須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得救。

    一,必須信而悔改:我們若真信靠基督耶穌為我們的救主,就必悔改自己的罪。反過來說,我們若要悔改自己的罪,也必須信靠主的恩助。正如主耶穌所勸告:『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也即悔改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約一3:4),信福音(也即信靠主的救恩)。』(可1:15)。又如保羅所說:『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0-21)。經上又說:『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3,5.彼後3:9)。總之,信心和悔改必須結合起來。只講信,不講悔改,就是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只講悔改,不講信,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不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悔改。只有主耶穌基督能『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所謂悔改,也即悔罪改過之意。我們若在聖靈的恩助下,真有悔改的心,就必須悔罪,認罪和決心離棄罪:

    甲,悔罪:即為罪的本身而憂傷,這是真正的悔罪,能結出悔改的果子,是上帝所悅納的。(詩51:17.賽57:15)。不是為罪的後果或將受的刑罰而憂愁後悔,這是假的悔罪,是『世俗的憂愁……叫人死』是不蒙悅納的。保羅書信中提到這兩種悔罪(林後7:9-11),如大衛就曾表現了這種真悔罪的精神(詩51:1-17),而猶大則是假悔罪的例子(太27:3-5)。

    乙,認罪:也有兩種不同的認罪:一種出於憂傷痛悔,悔罪改過的心認罪,這種認罪是具體、明確、誠切、不加虛飾的,是上帝悅納的(如保羅的認罪:徒26:10,11. 提前1:15)。另一種認罪是為了逃避或減輕刑罰,是籠統的,輕描淡寫的,推諉責任的,是不蒙上帝悅納的(如掃羅的認罪,撒上15:24-31)。私自的認罪,只應當在上帝面前承認(約一1:9.太6:6)。得罪於人的,還當盡可能在受損人面前陪禮道歉,或認罪賠償。得罪於大眾的,也當在大眾面前認罪。(雅5:16.路19:5-9)。但在具體做法上,也當有智慧,以免遭受撒但攻擊,傷害別人,羞辱主名。

    丙,決心離棄罪:我們悔罪、認罪的目的,不僅是要求主赦免我們的罪,更是要求主藉著聖靈更新、潔淨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離棄罪,得勝罪,成為聖。如此當我們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時,就必能立時靠主血赦罪稱義,被主聖靈潔淨,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正如撒該被主的無限大愛感動,

立即當眾悔改認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主耶穌都因他的徹底悔改而激動,歡樂地宣告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9-10)

二,必須求告主名。經上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主的名字耶穌是救主的意思,基督是君王的意思。主名含義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堭洏X來』(太1:21)。因此所謂『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我們從罪惡�堭洏X來;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也就是要求告主用祂的寶血洗淨、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並藉著祂的靈潔淨、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恨惡並離棄我們一切的罪。因此,凡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得蒙主的赦免和和拯救。就如十字架上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強盜一樣。(路23:39-43)

 

二,關於作成得救工夫的問題

    以上我們已經說明,每一個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信徒,也即每一個被主寶血洗淨,被聖靈重生,而獲得屬靈生命的上帝兒女,都已經是蒙恩得救的人。但蒙恩得救的人,並非就沒有危險,萬無一失了。他們還需要天天在主的救恩中生根建造,不斷靠主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正如使徒保羅的勸告:『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堙A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堙A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13)。所謂作成得救工夫的意思,也就是要將我們起初信而悔改,蒙恩得救的經驗,不斷保持和加深下去;或者換一說法,也就是要使我們重生後的幼小屬靈生命,不斷在基督�堸楛d成長,以致能長大成人,甚至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一)為甚麼要戰兢恐懼?不是怕上帝離棄我們,而是怕我們自己被罪迷惑,心�堶韏w,離棄上帝。為甚麼要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也就是為了防止自己被罪迷惑,心�堶韏w,離棄上帝。因為已經因信得蒙主恩拯救的人,還有失去信心、失去主救恩的可能;已經重生而獲得屬靈生命的人,他的屬靈生命也仍有病衰、死亡的危險。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奡N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埵野髐F。』(來3:12-14)。隨後又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來6:4-8)。『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10:26-29)。

    主耶穌基督在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中也嚴肅地指出:已經蒙恩重生,成為祂葡萄樹上枝子的人,也仍有可能因不常在主�堶情A生命枯萎,或不結果子,而被剪去。正如主親口所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结果子的,祂就修理干净,使枝子结果子更多。……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堶悸滿A我也常在他�堶情A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人若不常在我�堶情A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媬N了。』(約15:1-6)。(另參:彼後2:20-22. 1:4-11. 3:14-18.彼前5:8,9.提前6:8-12,17-19.啟2:7,11.3:5.林前9:27.雅5:19,20.弗4:13,14.加5:16-22. 6:7-8.羅6:15,16,22.來5:13,14.結33:12,13)。

    (二)怎樣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有幾件事必須天天不斷去作:

    一,禱告──禱告是我們得救的必須,『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是我們屬靈生命的呼吸,若停止了禱告,靈命就要窒息。禱告也是我們和上帝不斷交往的方法,籍此可以使我們不斷從上帝那�堭o亮光、得能力、得恩典,以致能不斷遵行上帝的旨意,追求品格的成聖並推展救靈的聖工。主耶穌也說:『你們要常在我�堶情A我也常在你們�堶情A……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15:1-8)。每天定時的禱告(但6:10. 詩55:17.路1:9,10),隨時不斷的禱告(弗6:18.帖前5:16-18)

    二,讀經──為了餵養我們的靈命(太4:4.伯23:12.耶5:16),建造們的品格(約17:17.提彼3:16-17),堅純我們的信仰(賽8:20.彼後3:16)。為了從主的話中更大能力和亮光,行走天路,作成主工,得勝一切考驗,直到歡然迎見主來(詩119:105,130.彼後1:19)。

    三,追求成聖──屬靈生命的實質。每一個信徒實際上都是藉著信而悔改,求主赦免他的罪,並求主幫助他開始追求離罪成聖而得蒙主恩拯救的,也要藉著不斷信而悔改,求告主名,不斷因信稱義,不斷靠主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主愛人,而作成得救的工夫。

    四,為主作工──屬靈生命的定律。凡被上帝無限大愛所激動,基督無限救恩所拯救的人,必要完全獻身於主,為主生活,為主工作,以不斷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林後5:13-15)。在主�堣�斷服務行善,傳道救靈,是我們的的責任。就如使徒保羅所說:『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結3:17-21)。也是我們的福分,就如主耶穌所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懷愛倫在『喜樂的泉源』一書中說:『克己利人的精神,可以堅定品格,使人有基督那樣的優美,叫人本身得著平安快樂,使心志成爲高潔;自私卑鄙之意,便無存留的餘地了。凡如此利用基督所賜恩惠的人,必能長大有力,可以爲上帝作工。他們將有清明的靈竅,幷有堅固而不斷長進的信心,祈禱時也更得力。上帝的靈感動他們的心,就是要使他們的靈性發出聖潔的和諧,合乎他的聖意。這樣獻身去作救人聖工的,是千真萬確的在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第九章第十一段)。

    五,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屬靈生命的力量。經上對我們的勸勉:『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上帝。』(弗5:20)。又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埵V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另一處又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堳O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4-7)。甚至經上勸勉我們:『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雅1:2-4)。主耶穌勉勵我們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1-12) 路光

 

 

 

 

第十一課 救恩和律法的關係

 

    救恩和律法的要道是聖經中最根本的要道,是每一個基督徒所必須明白的。我們基督徒是靠恩得救的,而不是靠律法得救的。靠律法得救是不可能的,因律法只能使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況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律法。因此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靠自己遵守上帝律法而得救。幸虧有主的寶血能洗去我們違背律法的罪,有主的恩助能使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因此我們是必需靠恩得救的。但是靠恩得救的也必須遵守律法。我們若不肯遵律法,也就等於有罪而不肯悔改,那麼主的寶血也不會赦免我們的罪,我們也根本不可能靠恩得救了。因救恩的功用本是為了赦免我們違犯律法的罪,並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其實救恩和律法的功用,也是互相配合,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

 

一,從消極方面來說

    (一)律法的功用是使人知罪。(羅3:20. 7:7.約一3:4)

    (二)救恩的功用是除去人的罪,包括赦免人的罪和幫助人戰勝自己的罪。(太1:21. 路1:77. 羅1:16. 7:14-25)

 

二,從積極方面來說

    (一)律法的功用是為人提供一種成聖成義,愛神愛人的崇高道德標準。如律法的二大總綱是要我們盡心、盡意、盡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十誡的屬靈精意,是要我們在思想、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神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救靈的責任(太22:37-40),是要我們『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7,18), 是要我們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二)救恩的功用是恩助人達到上述標準:包括使人因信稱義(即因信蒙恩赦罪,羅4:6-8) 和因信成義(即靠主成聖,羅6:19,22), 也即『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3-13. 加5:22-25)。

 

三,關於兩者功用的比喻

    (一)雅各所說的一個比喻:將律法比作鏡子,可以照出人臉上的污穢(雅1:22-25)。那麼救恩就好比肥皂和水,可以洗除臉上的污穢(亞13:1)。

    (二)舊約地上聖所的預表:上帝的『施恩座』(又稱為『蔽罪座』),也就是約櫃(也稱為法櫃,內藏十誡法版)的蓋子(出25:16,17,21. 40:20. 來4:16)。照樣,新約天上聖所中的情形也如此(來8:5. 9:23,24. 啟4:5. 11:19. 15:5)。由此可見施恩座和法櫃是聯結在一起而不可分割的,是缺一不可的。法櫃中的十誡指出了我們的罪,而施恩座所象徵的救恩,則可以除去我們的罪;沒有律法,救恩失去了存在的基礎;沒有救恩,律法在救人的事上毫無功用。律法是上帝寶座的根基,是上帝統治的基礎;救恩是上帝施恩的寶座,是上帝無上的榮耀。

 

四,再從兩者的性質目的來看

    再進一步說,律法和救恩的性質、目的,都是完全相同(在功用上則是互相配合,相輔相成的),都是出於上帝無限大愛所預備,都是為了使我們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達成上帝對我們無限榮美的旨意。(太5:48. 帖前5:23,24.彼後1:4-11)。經上說:『上帝就是愛。』(約一4:8,16)。上帝對我們的愛是無限的(約3:16.17:23),而上帝律法的總綱也是愛。上帝律法對我們的要求固然是極高的,但上帝對我們的要求越高,也說明祂對我們的愛越深。正因祂無限地愛我們,看重我們,寶貴我們,將來還要使我們在天上和基督同坐寶座,同掌王權,同享榮耀,祂才向我們提出這樣高的要求。因此我們既要渴慕救恩,也要愛慕律法,如大衛留下的榜樣(詩1:2,3. 119:97,81,166,174)和基督留下的榜樣(詩40:6-8. 來10:8)。主耶穌受難離世前也以無限的大愛勉勵我們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裡。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命令原文和誡命是同一字,可包括十條誡命和其中的二大總綱以及主的道和主的旨意),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裡。』(約15:9-10)。又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14:15,21,23)

 

五,保羅書信中難明白的經節

    關於律法和救恩的問題,保羅書信中有些難明白的經節,須加以正確的解釋,謹防『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就自取沉淪。』(彼後3:14-18)。

    (一)保羅所說:『『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譯意不恰當,按原文應譯為:『人稱義是因著信,不是因遵行律法。』(羅3:28. 參羅3:20)。保羅在另一處講得更清楚:『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這是因為人本身沒有力量遵行律法,況且律法的功用只能使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羅3:20),也即不能使人稱義(羅4:5-8)。只有基督的寶血能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稱義。因此我們不可能因行律法稱義,只能因信基督寶血的贖罪功勞稱義。

    但因信稱義的人必須要遵行律法,如果不肯遵行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就不會赦免他的罪,也即不會稱他為義了。因此,因信稱義並不廢除律法,反而『更是堅固律法』(羅3:31)。

  保羅的上述說法和雅各的說法『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並不矛盾(雅2:24,14-26)。保羅說:『人稱義是因著信』,是指真實的有行為表現的信心。雅各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是指出於真實信心的行為),不是單因著信(是指不是單因著沒有行為表現的死的信心)。』因此二人說法雖然不同,意思卻完全相同。

   

(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這並不是說與行為無關,可以不要行為,因為接下去就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8,9)。

    其實,這�堜珨〞滿y得救』,也是指現在靈性上的蒙恩得救說的,正如保羅在本段經文前面所指出的:『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弗2:5)。因此這�堛滿y得救』也就是指基督將我們『從罪惡�堭洏X來』的意思。(太1:21)。這�堜珨〞滿y恩』(救恩),也就是指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恩典,包括寶血的赦罪和聖靈的更新,使我們離罪成聖。的確,這一切都不是出於自己的行為所能作成的。這�堜珨〞滿y信』,也是指的真實的信心,即使我們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信心,而不是指著與行為脫節的死的信心,因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我們得救的(雅2:14-16)。

 

    (三)『在恩典下,不在律法之下』,並不是指『可以犯罪』,不守律法。相反的,卻是指靠主恩典,戰勝罪惡,全守律法。一讀經文,就可清楚知道。(羅6:12-16,22,23.林前9:20,21.加5:16-25.)。其實新約時代的人和舊約時代的人一樣,都是必須靠恩得救的,(羅4:2-12.來11章),也都是必須靠恩遵守律法的(來8:8-12. 羅7:7,14,18-25. 8:7-9.加3:7,26-29)。

 

    (四)保羅書信中講的律法,有的是指道德的律法,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羅3:20. 7:7,14. 8:7-9,3-4.加5:4.林前7:19)。有的是指著摩西的儀文律法,是舊約時代的人遵守的,到新約時代已作廢,信徒不需遵守了(來10:1. 林前7:19. 加5:1,2.6:15. 弗2:15,16.西2:14)。也有的是兼指上述兩種律法(加3:24)。因此,對這兩種律法必須加以清楚分辨。(詳參另一專題)

 

    (五)關於『以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問題(加3:10-11)。保羅在此是反對『以行律法為本的』,而不是反對行律法。所謂『以行律法為本』也就是指的『靠律法稱義』的意思(加3:10-11, 5:4)。這顯然是謬道(羅3:20),是保羅所反對的(加5:4) 但行律法是應當的,是信徒當盡的本份(傳12:13-14. 太19:17-19. 林前17:19.羅7:7,14,18,24-25. 8:7-9,4)。再者,當時加拉太教會某些受割禮派異端影響的信徒,他們的『以行律法為本』,還不單是指上帝的道德律法,而也包括摩西的儀文律法,如割禮等等在內。其實摩西的儀文律法,到新約時代已廢除,不需遵守了。但他們仍想要靠自己受割禮,守律法而稱義,因此受到保羅一再的嚴厲指責。(加5:2-4)。

 

    (六)關於所謂舊約律法時代和新約恩典時代的問題:有些人說,舊約時代是律法時代,是靠守律法得救,而沒有救恩的;新約時代是恩典時代,是靠恩得救,而不要守律法的。其實這種說法毫無聖經根據,是完全錯誤的。聖經上告訴我們不論舊約時代或新約時代的人,都是要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如亞伯、以諾、揶亞等都是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來11:4,5,7)。亞伯拉罕更是成為我們猶太人和外邦人一切因信稱義之人的父(羅4:1-12)。我們外邦信徒所以能因信稱義,也是根據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及所傳給他的福音(加3:6-9.參:約4:22)。亞伯拉罕也是靠救恩守律法的典範(創26:5)。又如大衛王也是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羅4:6-8.詩51:9-17),並且他也是靠救恩守律法的(詩119:81,97,166-167,174. 1:2-3)。

    其實,有些人所以會對所謂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產生以上錯誤的看法,主要還是由於他們對『舊約』和『新約』的實質並不瞭解。所謂『舊約』實際上本是指摩西時代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旁和上帝所立的約,正如經上所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堶情A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親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8:8-13)。可稱為屬肉體的約,以肉體的割禮為標記。舊約的實質是靠肉體守律法,只是遵守律法的字句,卻還自以為義,其中並無基督寶血的赦罪和聖靈更新的恩典。他們雖然實行獻祭禮儀,但也只是把它們當作律法的條例來遵守,卻沒有信靠其中所預表的基督的救恩。他們雖然受割禮,但卻沒有重生。他們守律法的動機是出於懼怕,或是為了得福,這正是西乃山的約,『生子為奴』的精神(加4:22-25)。 並且他們靠自己屬肉體的本性,也根本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來8:8,9,羅7:7,14,18,24,25. 8:7-9,4)。

    所謂『新約』,實也即舊約時代上帝與眾先祖所立的恩典的約(創3:15, 22:18. 12:3. 加3:6-9.13-14.16-17)。後經基督寶血的堅定而正式成為新約(來9:11-15.路22:19-20)。它是舊約時代眾先祖,屬靈的以色列人,並新約時代重生的基督徒和上帝之間所立的約(來11:4,5,7.羅4:1-12.加3:6-9.詩51:9-17)。以屬靈的割禮(重生)為標記(西2:11)。新約的實質是靠恩典,守律法,也即信靠基督寶血赦免他們違背律法的罪,並信靠基督的靈幫助他們遵守律法而成聖。(新約時代信徒直接信靠,仰望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寶血之功,舊約時代上帝子民則通過贖罪祭牲的預表,因信仰望靠賴基督的寶血之功。參來11:4.約1:29.約8:56)。他們守律法的動機是出於愛,因著聖靈的更新,主愛的激勵,他們都從心�堻萲w遵守上帝的律法,因而上帝的律法已被刻在他們心�堙C(來8:8-13.耶31:31-34.結31:26,27)。關於新舊兩約的問題,以後還將另作專題查考。 路光

 

 

 

 

第十二課 聖經中的兩種律法

 

    聖經中有兩種律法:一種是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另一種是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是所謂舊約時代的人所遵守的,到基督釘十字架時已全部作廢,基督徒不要遵守了。因此對這兩種律法,需加以正確的認識和區別。

 

一,上帝的道德律法

    具體是指十條誡命(太5:17-30.19:16-19. 雅2:8-12. 傳12:13-14. 出20:1-17) 及其愛神愛人的兩大總綱(路10:25-28.太22:37-40.加5:14. 羅13:8-10.雅2:8.申6:4,5.利19:18)。十條誡命曾被保羅三次稱為『上帝的律法』(羅7:7,14,,18,22,25. 原文8:7),及『基督的律法』(加6:2.5:14),又被雅各稱為『至尊的律法』『全備使人自由的律法』(雅2:8-12. 1:25)。十條誡命也曾被主耶穌和使徒保羅稱為『上帝的誡命』(太15:3-6. 林前7:19)。必須指出:全部聖經中沒有一處稱十條誡命為摩西的律法或摩西的誡命。因十條誡命是上帝親口宣佈,親手刻寫在兩塊石版上,並且是存放在上帝寶座下的約櫃內。說明它是上帝寶座的根基和統治的基礎。因此還沒有摩西律法之前,上帝誡命就早已存在了。創造時即已印刻在人心�堙C(申5:22.羅2:14-15.創26:5)。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對此問題也有清楚認識。論到那些稱十條誡命為摩西律法的人,馬丁路德說:『你應當這樣回答他們:假如十條誡命被稱為摩西的律法,那麼摩西出來得太晚了。……因為十條誡命不僅在摩西之前就有了,而且在亞伯拉罕與眾先祖之前也已經有了,並且它們也已傳遍了全世界。即使摩西未曾出世,亞伯拉罕未曾誕生,十條誡命從一開始之時,也已經在全人類中掌權,正如過去以來已經這樣,以後仍將這樣。』(馬丁路德文集第二十卷1952條)。

 

二,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

    具體是指聖所的崇祀與獻祭的禮儀(來8:4,5. 9:22. 10:1.11:12,28,29.利1-10,16,23章),七個宗教節期(約2:13. 7:2.徒2:1.利23章),割禮(約7:22,23.徒15:1.利12:3),各種潔淨的條例(路2:22. 利11-15,16.其中禮儀象徵部分被廢,其中衛生健康原理仍需遵守),以及各種適合於舊約時代當時當地的刑事治安條例(太17:7-9. 約8:5.林前9:9.利18-20.章. 出21-23章,當然其中有些好的道德教訓長存不廢)。由於摩西的律法畢竟也是從主的啟示來的,因此摩西的律法有時也被稱為『主的律法』或『耶和華的律法』(路2:22-24,出13:9. 代下31:3)。但是,耶和華的律法卻不等於是摩西的律法。因為『耶和華的律法』包括上帝的十誡道德律法和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兩方面內容在內。

 

三,兩種律法的比較

    (一)十條誡命是上帝當眾親口宣佈的(申4:12,13.出20:1-22)儀文、治安律法是摩西曉喻以色列人的(申4:14. 出24:3.利1:1-2)

    (二)前者是上帝親手寫在兩塊石版上的,象徵永存性(申5:22. 9:16,17. 10:1-4.出34:28)。後者是摩西寫在書上的,象徵暫時性(申31:34.出34:27.代下25:1-4)。

    (三)前者存放在約櫃內,象徵作為上帝寶座的根基,統治的基礎,是永存不廢的。因約櫃的蓋子即施恩的寶座(申10:1-5.出25:21. 40:20. 啟11:19. 15:5.結28:14)。 後者存放在約櫃旁,作為舊約時代暫時之用(申31:24-26)。

    (四)前者的功用是使人知罪(約一3:4.羅3:20.7:7),勉人成聖(詩19:7-11), 作審判的標準(雅2:5-12. 太5:21.22.傳12:13,14. 羅2:12-16,27)。除當時治安律例外,後者的功用主要是作為未來之事的預表和影兒(來10:1. 西2:11,16-17)。

    (五)前者『是屬乎靈的』(羅7:14),被稱為『至尊的律法』(雅2:8)。後者被稱為『屬肉體的條例』(來9:10)。

    (六)前者被稱為『使人自由的律法』(雅1:25. 2:12),在主�堙y不是難守的』(約一5:3)。 後者被稱為新約時代信徒們『不能負的軛』,甚至是『奴僕的軛』(兼指猶太人的繁文縟節徒15:10,11. 加5:1)。

    (七)前者使遵守它的信徒『得福』(雅1:25. 詩119:12.19:11. 11:2-3)。後者是新約時代信徒不應遵守的,並成了猶太人和信徒之間的『冤仇』,也即成了猶太人『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弗2:15-16. 西2:14)。

    (八)前者是永存的(太5:17,18.詩119:114,152,160.)。後者是暫存的(來9:10-12)。

    (九)前者是主在十字架上捨命時所高舉的(太20:28.賽42:21)。後者是主在十字架上捨命時所廢除的(來10:18.弗2:15-16.西2:14. 但9:27. 太27:50,51)。

    (十)前者是上帝審判人思念、言行的標準(太5:21,22.雅2:8-12. 傳12:13,14),是每一個要進入永生的人必須遵守的(太19:16-19. 5:21-30)。後者是新約時代信徒所不需要遵守的(林前7:19. 加6:14,15.來10:4-12,18. 9:9-12. 弗2:15,16.西2:14)。

 

四,總結

    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到新約時代已經廢除,基督徒不需要遵守了(其中某些好的道德教訓和潔淨條例中的衛生健康原理常存不廢)。而上帝的道德律法,也就是十條誡命及其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卻是信徒永遠必須遵守的。但我們知道十條誡命及其兩大總綱的要求是極高的,我們怎樣才能遵守呢?回答是:我們必須藉著信心,靠賴主的救恩才能去遵守。因只有主的寶血能不斷洗去赦免我們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也即使我們不斷因信稱義);只有主的靈能不斷幫助我們守全上帝的律法,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加愛上帝愛人(也即使我們不斷因信成義)。(羅7:14-19,24,25.太1:21. 啟7:14,15. 22:14)。主也已應許要『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4)。 路光

 

 

 

 

第十三課 上帝的誡命

 

    十條誡命曾被保羅稱之為『上帝的律法』(羅7:7,14,22-25)『基督的律法』(加6:2. 5:14), 又被雅各稱之為『至尊的律法』『全備使人自由的律法』(雅2:8-12. 1:25),也被主耶穌、保羅和約翰稱之為『上帝的誡命』(太15:3-6. 林前7:19約一5:3),乃是每一個信徒所必須遵守的(太19:16-19. 5:21,27-30.林前7:19.羅7:7,12,14,24-25. 8:3-13.約一2:3,4.3:4-6. 5:2,3.雅1:25. 2:8-12),為了對上帝的誡命問題能有更清楚的認識,更提出以下八個問題逐一查考於下:

 

一,何時設立?

    (一)自有上帝的寶座,即有約櫃(又稱法櫃)中的律法,約櫃中的律法,乃是上帝寶座的根基,統治宇宙的基礎(啟11:19. 15:5.結28:14,16.詩28:14,16.詩119:89,144,152)。人類遵守的十誡,正是根據這一律法原本,結合人類的經驗和語言『翻譯』過來的。

    (二)在創世時即已印刻在人心�堙]羅2:14,15.創2:1-3),亞伯拉罕曾遵守之(創26:5),在上帝親口頒佈十誡前,以色列人已經遵守(出16:4,28)。

    (三)但由於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之久,對上帝的十條誡命已模糊不清,更不夠重視,故上帝特意在西乃山的烈火中臨格,當眾親口頌佈十誡,以後又親手刻在兩塊石版上交給他們,並一切敬畏上帝的人遵守。

 

二,為誰設立?

    不是單為猶太人,而是為全人類,為普世所有信從基督,敬拜上帝之人設立的。

    (一)從上帝揀選猶太人的旨意來看:(創28:13-14.羅3:1-4)

    (二)從主耶穌囑咐門徒的傳道使命來看:(太28:18-20)

    (三)外邦人也要遵守誡命:(賽56:1-8.林前7:19.羅2:17-27. 7:7,14. 8:7-9.傳12:13-14)

 

三,存到何時?

    永存不廢(太5:17,18.詩119:114,152,160)

 

四,有何功用?

    (一)使人知罪(約一3:4.羅3:20.7:7)

    (二)勉人成聖(詩19:7-11. 1:23.太5:48)

    (三)作審判的標準(雅2:8-12.太5:21-22.傳12:13-14.羅2:12-16,27)

 

五,是否必須遵守?

    是的,必須遵守!

    (一)保羅教訓(林前7:19.羅7:7,12,14,24,25. 8:3-13)

    (二)約翰教訓(約一2:3,4. 3:4-6. 5:2,3)

    (三)雅各教訓(雅1:25. 2:8-12)

    (四)基督教訓(太19:17-19. 5:21,22,27-30. 15:3-6. 啟22:14.參英文,參啟12:17. 14:2)

 

六,內容如何?

    (一)上帝的誡命共有十條(出20:3-17)。

    (二)可被歸納為愛上帝(前四條)和愛人(後六條)的兩大總綱(太22:37-40. 路10:25-28. 羅13:8-10.加5:14)。

    (三)十誡的字句雖簡單,靈意卻極其深廣:

        (1) 耶和華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意即不可敬拜假神、鬼魔、死人,也不可以任何人、事、物作為自己敬拜的對象。我們應當敬畏、遵從、倚靠上帝超乎一切(太10:28-33. 徒5:17-29)。

        (2) 不可製作、跪拜偶像。不僅指有形的偶像,而且也指心靈中無形的偶像。一個人愛任何人、事、物過於愛上帝或影響了他的靈性,此即成了他心中的偶像。(弗5:3,5.西3:5.太6:24. 10:37-38)。

        (3) 不可妄稱上帝的名。不僅指言語上,而也指心靈意念和生活行為上,都當榮耀上帝,尊主的名為聖。

        (4)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20:8. 賽58:13,14)

        (5) 當孝敬父母(弗6:1-2)

        (6) 不可殺人(太5:21,21.約一3:15. 雅4:17. 結33:7-9)

        (7) 不可奸淫(太5:27-32. 19:19)

        (8) 不可偷盜(弗4:28. 羅13:8)

        (9)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也要謹防無意中作假見證,如隨便為人作證、推薦、介紹婚姻、行按手禮等。本誡命也禁止人說謊、論斷、毀謗弟兄、損害人的名譽。(太7:1-5)。

        (10)不可貪心(弗5:3,5.西3:5.提前6:6-10.來13:5)

 

七,能否遵守?

    (一)有人說,上帝的誡命要求太高了,人不能遵守。是否真的要求太高?十誡可歸納為愛神、愛人兩大總綱,實質上可歸納為一個字『愛』!上帝無限愛我們,也要我們對祂表示有限的一點愛,又算得甚麼?!上帝無限崇高,我們又怎配愛祂呢?

    (二)能否遵守?應許:(1)太19:26.可9:23. (2)可11:24. (3)太5:6. (4)帖前5:23,24. 榜樣:(1)來4:15. (2)約一5:3. (3)羅7:7,12,14,24,25.

 

八,怎樣遵守?

    (一)必須全守十誡全備律法,因干犯一條,即等於干犯了眾條。(雅2:8-12)

    (二)不但遵守它的字句,而且必須遵守它的屬靈精意(太5:21-30),不但遵守它的條文,而且必須遵守它的兩大總綱精神(路10:25-28)。

    (三)必須藉著信心,靠賴主的救恩(赦罪和成聖的救恩),才能遵守。也就是要不斷求靠主寶血的功勞,赦免我們達背律法的罪(也即不斷因信稱義);不斷求靠主聖靈的大能,使我們能遵行律法,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加愛上帝愛人(也即不斷因信成義)。(啟1:5. 7:14. 22:14.約15:4-8.加5:25.羅8:4,13)。罪人能立即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而立即得蒙赦免和拯救,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可1:14-15.約3:16. 1:12)。信徒還要不斷信靠主的救恩(包括主寶血的功勞和聖靈的大能),遵守上帝的律法,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加愛上帝愛人,而大蒙眷愛(如但以理),大蒙賜福(如亞伯拉罕),大蒙恩惠(如馬利亞)!(出20:6.約15:9-10) 路光

 

 

 

 

第十四課 安息日的神聖

 

    上帝誡命中的第四誡指出人遵守安息日的本分(出20:8-11)。第四誡也和其它各誡一樣,都必須遵守(雅2:8-12)。為了對安息日的問題能有更清楚的認識,並更好的遵守,必須根據聖經對此問題作進一步的查考。

 

一,安息日是何時設立的?創世時(創2:1-3)。

二,是由誰設立的?創造主上帝(創2:1-3),實即基督(約1:1-3.西1:16.可2:28)。

三,是為誰設立的?是為亞當夏娃及全人類設立的,而不是單為猶太人設立的(創2:1-3. 8:10,12.賽56:1-8.可2:27-28)

四,設立安息日有甚麼目的和意義?

    (一)作為上帝創造大功的記念日:讓人類永遠遵守此日,藉以不斷記念上帝創造的權能、智慧和慈愛,不斷加深對上帝的信靠和敬愛之心,以致能在永世無盡的歲月中,不斷得蒙上帝更大的福惠(創2:1-3.出20:11)。註:七日一週制度及安息日的存在,直到今日仍然成為上帝創造大功的證據。因世界上各古老民族和國家從一開始時即流傳著七日一週制度,如:古巴比倫、埃及、亞述、波斯、希臘、羅馬、中國、印度等等皆是。

    (二)作為人類安息、蒙福和敬拜上帝的日子(創2:3.出2:8-11.利23:3.路4:16)。

    (三)作為上帝和祂子民之間永遠的證據(出31:12,17.結20:12,19,20)。

    (四)後來又作為基督救贖大功的記念日(路23:54-56.申5:15)。

五,安息日是那一天?

    (一)安息日即一週中的第七日,是星期六,而不是星期日。星期日是七日的第一日。

        (1) 從普世通用的年歷表中可看出:星期日都排列在第一行(第一日),星期六都排列在第七行(第七日)。

        (2) 許多英文字典都已清楚指出,中文的辭海也明確提到:安息日是星期六,是從星期五晚日落後開始,到星期六日落後為止。

        (3) 據研究,希伯來文,希臘文,阿拉伯文,古埃及文,馬來文,俄文,意大利文,法文,德文,保加利亞文,波蘭文等等,都直接稱星期六為安息日。

    (二)安息日的起始時間算法:是從星期五(預備日)日落後開始,到星期六日落後為止。(創1:5,8,13,19,23,31.利23:32.申23:11.可1:21-32.路23:54-56)

六,安息日的遵守要存留到何時?

    (一)直存到永遠(出31:13,16-17)

    (二)在新天新地中仍要遵守(賽66:22,23)

七,對遵守安息日有何有福應許?

    (一)創造時對全人類所發的有福應許(創2:3)

    (二)對上帝選民(包括信徒)的有福應許(賽58:13,14.弗2:11-23)

    (三)對『外邦人』的有福應許(賽56:1-8.約10:16)

八,主耶穌、門徒和使徒們遵守安息日的榜樣:

    (一)主的榜樣(路4:16)

    (二)門徒的榜樣(路23:54-54)

    (三)保羅的榜樣(徒13:14,42,44. 16:12-13. 17:1-2.18:1-4,11)

    (四)約翰的榜樣(啟1:10)。註:『主日』原文和英文為『主的日子』,是指安息日,因聖經上一直稱安息日為主的聖日(賽58:13,14. 利23:38)。而且基督也自稱為『安息日的主』(可2:27,28)。

九,主耶穌和使徒們有關遵守安息日的教訓:

    (一)主耶穌對安息日的重視(太24:20. 28:18-20)。

    (二)主耶穌糾正猶太人對安息日不正確的守法(太12:9-13.路13:10-17)。註:猶太人對安息日重視有餘,但守法卻是錯誤的,不符合聖經中的教訓,因此耶穌在世時經常糾正他們錯誤的守法)。

    (三)主耶穌有關遵守安息日之間接的教訓:在主吩咐人遵守上帝誡命的教訓中,實已包含了遵守安息日的本分(太19:16-19. 15:3-9. 5:17-30)。 註:當時猶太人和早期信徒,都已很重視安息日,故已不需要再多提醒。

    (四)使徒們的教訓:

        (1) 雅各(雅2:10-12)

        (2) 保羅(林前7:19. 羅7:7,12,14-25. 8:3-13) 

        (3) 約翰(約一2:3. 4:4-8. 5:2,3)

十,安息日的守法:

    (一)思念言行,分別為聖。(出20:8-11.34:21.賽58:13-14.尼13:15-18)

    (二)所需飲食,盡早准備。(出16:23-30. 太12:1-8)

    (三)參赴聖會,敬拜上帝。(利23:3.路4:16.徒16:12-13.來10:25.詩96:8.出34:20.申16:17)

    (四)禱告讀經,靈修默想。(猶20,21.詩1:2. 119:81,97,166,174)

    (五)觀賞自然,思念主恩。(詩8:3,4.19:1-6.92:4,5)

    (六)作主聖工,見證主名。(徒18:4.17:2,3.太12:1-8)

    (七)行善救急,為主悅納。(太12:9-13.路13:10-17)

 

 

附篇:安息日問題的釋疑

   

在全部新約聖經中,我們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說安息日廢除了,或更改了,或不需要遵守了;相反我們卻多處看到有關遵守安息日的榜樣與教訓。也許有人要提出個別幾個疑難經節,因此,特逐一解答如下:

(一)『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4:10,11)。

    使徒保羅在此顯然是指責加拉太教會中某些信徒謹守摩西儀文律法中的『日子(原文為多數,指節期的安息日。所謂節期的安息日是指猶太人好幾個宗教節期的第一日和末一日,都要像安息日那樣遵守,停止工作,舉行聖會,故稱之為節期的安息日。節期的安息日共有七個。利未記廿三章詳細介紹了這些節期的安息日,並說「這(些)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指第七日的安息日)以外。」看利23:38,23,32,39.原文和英文)、月份(為多數,如月朔)、節期(為多數,如猶太人有七個宗教節期,特別是其中三個大節期,即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猶太人都要上耶路撤冷去赴節)、年份(為多數,如每逢第七年為安息年,第五十年為禧年)』,而與遵守上帝十條誡命中的安息日問題無關。因當時他們已深受猶太割禮派異端的毒害影響。

這些割禮派信徒是從猶太下來的,教訓人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否則就『不能得救』(徒15:1,5)。保羅與巴拿巴曾『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徒15:2)。這時加拉太教會中的某些信徒就已受了他們迷惑,偏離了純正的福音(加1:6-9),卻去『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並『割禮』(加5:1-12),妄圖賴以得救,以致保羅不得不嚴肅的告誡他們說:『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4:10,11.5:2,4)。

  

(二)『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堶n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羅14:5,6)

  按原文『守日』的『守』字為『弗朗農』,含有『注意』、『尊重』之意,而且根據某古卷原文,末句可作如下繙譯:『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注重的,不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不注重的。』(羅14:6原文和英文)。

    以上經文中提到的日子問題,肯定不是指第四條誡命守安息日的問題,因為主耶穌、門徒和使徒保羅等,以及早期教會,都一直十分重視和謹守安息日誡命,況且安息日是上帝親自定為聖日的,不是人看為重要就重要,人看為不重要就不重要。再說,使徒行傳和書信中也從未提及對安息日問題有任何爭論,證明當時並無人提出要改變安息日的問題。

    那麼保羅是在此討論甚麼有關日子的問題呢?看來很可能是由於當時猶太信徒中有一些人對舊約時代的宗教節期,如逾越節、五旬節、住棚節,特別是節期的頭一日和末一日,也即節期的安息日等等還相當重視。他們認為這些宗教節期到新約時代雖已廢除,但這些節日的本身,還含有一定的神聖意義。因此他們雖然不像猶太人那樣去遵守,但也盡可能利用這些日子聚會、擘餅、祈禱等(參徒2:1-4.路22:7-20)。而另有一些人則可能認為舊約節期已作廢,不必再注重這些日子了(參徒2:46)。於是在兩種看法之間產生了分歧爭論。但在使徒保羅看來,以上兩種看法之間並無根本性的矛盾,暫不必強求統一,以免產生紛爭,影響合一。還是同時並存,互相尊重為好。雖然演變至今,前一種看法早已完全消失了,但在當時條件未成熟之時,如強求統一,勢必引起分裂,有害無益。不如同時並存,互相尊重為宜。這正是保羅當時的意見:『有人看這日(宗教節期中的節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堶n意見堅定。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注重的,不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不注重的。』

 

(三)『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我們教會中同道對本節經文有二種解釋,一種是本會傳統的主流的解釋認為:這�奡ㄗ鴘滿y安息日』在原文中為複數『撒巴通』(SABBATON),在許多本希臘文.英文雙語對照新約聖經中,也都譯成複數式的安息日SABBATHS,是指節期中的安息日,而不是指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雖然安息日在原文中時常用單數,有時也用複數;但保羅在本節經文中却特意用單數的節期,單數的月朔,又特意用複數的安息日,看來是特指節期的安息日)。所謂節期的安息日是指猶太人好幾個宗教節期的第一日和末一日,都要像安息日那樣遵守,停止工作,舉行聖會,故稱之為節期的安息日。節期的安息日共有七個。利未記廿三章詳細介紹了這些節期的安息日,並說『這(些)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指第七日的安息日)以外。』(利23:38,23,32,39.原文)。有時,當節期的安息日和『耶和華的安息日』遇到同一日時,猶太人就稱這一日為大安息日(參約19:31. 18:28)。

有人疑問說,節期的安息日已經包含在節期中,為甚麼還要在此重復提述呢?這是因為當時教會中有一些受猶太割禮派異端影響的信徒,還在那�堙y謹守日子(原文為多數式,參羅14:5-6的解釋,可能是指有些信徒對某些節期的安息日,仍特別重視遵守)、月份、節期、年份。……』等等(加4:10,11)。因此保羅是有針對性的特別強調指出一下。

  由於舊約時代七個節期都是預表基督的救恩的(如逾越節預表基督的犧牲,搖捆節預表基督的復活,五旬節預表基督升天後聖靈的沛降,靈果的豐收,……住棚節預表基督接取上帝子民在新天新地生活中的歡樂情景),因此節期的安息日也同樣是預表基督的救恩的。月朔也同樣如此。(賽66:22,23.啟22:1,2)。正如以上經文所指出:『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也可譯作規定)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至於上帝誡命中第七日的安息日,卻不是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而是上帝六日創造大功的紀念日(創2:1-3.出20:8-11),是上帝兒女在今世和將來新天新地中永遠要遵守的。(賽58:13,14. 66:22,23.出31:13,16,17)。以上解釋實是很有說服力的。

  但在守星期日的教會中有人對以上解釋提出批評。他們說根據舊約聖經中對『節期、月朔、安息日』或『安息日、月朔、節期』的一貫的說法,認為這�堛漲w息日必定是指第七日的安息日。其實,舊約聖經中這些提法都是和獻燔祭的事連在一起的,而且單複數的用法也有不同,例如『王的本分是在節期(複數)、月朔(複數)、安息日(複數),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結45:17),又如『每日早晚站立稱謝讚美耶和華,又在安息日(單數)、月朔(複數)、並節期(複數),按數照例將燔祭常常獻給耶和華。』(代上23:30-31)。至於保羅在西2:16-17中沒有提到獻燔祭的事,而且其中的說法並單複數的用法,和上述這些經文是完全不相同的。西2:16-17按原文可以這樣翻譯:『所以不拘在食(英文譯爲eating,也有譯爲meat),或飲(英文爲drinking),或關於節期(單數),或月朔(單數),或安息日(複數)方面,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按原文論斷也可譯爲决定或規定),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却是基督。』上述反對安息日者也特意強調說:『這里要注意一個……很常用的介詞,其意是「或者」的意思,這個字在這節出現有四次之多,它明確把飲、食、節期、月朔、安息日這五件事分別得清清楚楚。其中沒有從屬的關係,乃是五件獨立不同的事。』並再三強調本節經文和獻祭的事無關。既然如此,他們又怎能將此經文和上述舊約關於獻燔祭的經文聯係起來,說保羅在此提到的安息日必是指第七日的安息日呢?可見他們的解經也是自相矛盾的。其實保羅在此特意採用單數的節期,單數的月朔,又特意採用複數的安息日,顯然應指七個節期的安息日,因為這些才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但他們卻心懷偏見,妄想以此節經文為根據,說第七日的安息日是後事的影兒,是基督救恩的的預表,基督徒不需要遵守安息日了。但這樣的解釋是明顯和聖經中其他眾多的教訓相違背的。因安息日早在上帝創造大工完成時就已設立,本是上帝六日創造大工的紀念日(創2:1-3.出20:8-11)。那時人類還未犯罪墮落,上帝也還未向人類宣佈基督救恩的計劃,因此安息日根本不是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再者,安息日更是上帝十條誡命中的一條,而上帝的誡命是存放在上帝寶座下約櫃中的(申10:1-5.出25:21.啟11:9. 15:5),是上帝寶座的根基,統治的基礎,是永存不廢的(太5:17-22)。因此將來在新天新地中得救的聖徒還要永遠遵守安息日(賽58:13-14.太8:10-12.賽66:22-23)。他們又怎可能將安息日當作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而加以廢除呢?

   假如他們硬要堅持認為西2:16-17中提到的安息日是指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那麼針對他們上述的錯謬講解,本會有一位李牧師多年來提出另一種解釋也可以幫助他們消除誤解。他提到舊約聖經中共有七次提到節期、月朔、安息日,或安息日、月朔、節期,並且每次這樣提出幾乎都是和獻燔祭祭牲的事聯係在一起的,就如:

  『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結45:17)

  『每日早晚站立稱謝讚美耶和華,又在安息日、月朔、並節期,按數照例將燔祭常常獻給耶和華。』(代上23:30-31)

  『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定的節期獻燔祭。』(代下2:4)

  『又遵著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代下8:12-13)

  『就是早晚的燔祭,和安息日、月朔、並節期的燔祭,都是按耶和華律法上所載。』(代下31:3)

『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一切費用。』(尼10:32-33)

『節期、月朔、安息日』的一切大會祭祀『都止息了。』(何2:9-11)

  那麼,新約聖經中僅有的一次提到『節期、月朔、安息日』,是否也和獻燔祭的事相聯係呢?是的,現根據原文重譯此處經文:『所以不拘在飲食上(飲食按原文和英文New K.J.V譯為in food or in drink),或關於(原文中有這詞)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按原文論斷也可譯為決定或規定),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李牧師提到:『……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9:1-10)。這節“飲食”英文作“in meats and drinks"與歌羅西書2章16節“in meat, or in drink" 同出一轍,也就是與以西結書45章17節“meat offerings, and drink offerings"同一意思。這是指與祭物同獻的“素祭與奠祭”,非指人的飲食。』

  這樣的解釋也是有根據的。上面的meats或meat是英文欽定本的老的翻譯,按現代英文都可譯為foods或food。結45:17說:『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其中燔祭按原文和英文為burnt offering(即火祭,要用火將燔祭牲燒掉,預表基督的捨命贖罪),在獻燔祭時必須配以素祭和奠祭,才能蒙上帝悅納(參看民數記28-29章)。素祭原文和英文為a food offering(是用潔白細麵用油調和而做成的素祭,預表基督被聖靈充滿的聖潔無罪品格,才能使基督的贖罪犧牲蒙悅納),奠祭為drinking offerings(是用酒作奠祭,澆在燔祭上,發出馨香之氣,預表基督的功義蒙上帝悅納)。因此聯係到西2:16-17可作這樣的解釋:所以不拘在食物(in food,指素祭用油調和的細麵),或飲料(in drink,指奠祭用的酒)上,或是關於節期、月朔、安息日(所要獻的燔祭)方面,都不可讓人來規定你們。因當時有些割禮派猶太信徒還倒處叫人要繼續遵守摩西律法,受割禮,甚至在節期,月朔,安息日還要去聖殿獻祭。(參徒15:1-5. 21:20-30.加4:10-11)。因此保羅告訴他們:這些原是後事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基督徒不需要再遵守這些預表性的獻祭禮儀了。

  現在上述反對安息日者又反對這另一種解釋,說本節中的食物不是指獻給上帝的素祭和奠祭,而是指人的飲食,如西2:20提到的『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並認為當時根本沒有信徒獻祭的事。但解經時不可不顧上下文所說的:『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除了獻給上帝祭物外,難道世人的不可嘗不可摸的規條也是預表基督的嗎?再說經上明確記載當時有信徒去聖殿外院獻祭的事,甚至連保羅都一時過於遷就耶路撒冷教會領袖的建議,而參予了這事,以致身陷險境。『他們……對保羅說:兄台,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他們聽見人說:你教訓一切在外邦的猶太人離棄摩西,對他們說: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遵行條規。眾人必聽見你來了,這可怎麼辦呢?你就照著我們的話行吧?我們這裡有四個人,都有願在身。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叫他們得以剃頭。這樣,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見你的事都是虛的;並可知道,你自己為人,循規蹈矩,遵行律法。至於信主的外邦人,我們已經寫信擬定,叫他們謹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與姦淫。於是保羅帶著那四個人,第二天與他們一同行了潔淨的禮,進了殿,報明潔淨的日期滿足,只等祭司為他們各人獻祭。那七日將完,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看見保羅在殿裡,就聳動了眾人,下手拿他。』(徒21:20-27)。

  其實,以上介紹的本會第一種傳統解釋是最有說服力的!如不願接受這種解釋,硬要堅持西2:16-17中的安息日是指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那麼他就應當接受上面介紹的第二種解釋,也是有相當說服力的。總之,不論怎樣解釋,上述反對安息日者將上帝誡命中第四條紀念上帝六日創造大工的安息日,強解為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而妄想加以廢掉,實是犯了極嚴重的真理原則性的錯誤!請聽主耶穌的告誡:『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又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上帝的誡命呢?』(太19:17. 15:3)

 

    (四)『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來4:9)。

    注意這句話的譯意,不符合原文,在原文中既沒有『另』字,也沒有『一』字,而且『安息日的安息』在原文中本為一個字,『撒巴鐵司錨斯』。本意為『安息日的遵守』。為『遵守安息日』的一個動名詞(原文為單數),也可引申為『安息日的安息』之意。此外『存留』一字原文為『阿拋拉伊拍他伊』,意為『遺留』,故以上經文按原文應譯為:『這樣看來,必有安息日的遵守(或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遺留下來。』(來4:9原文)。但考慮到上下文的意思,上句中『安息日的安息』較『安息日的遵守』譯意更好。

    這�堜珨﹛y安息日的安息』根據上下文可見:不僅是指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而也是指救恩的安息說的。以上這兩種安息也是緊密相連的。首先在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中,實也已包含了主救恩的安息。因如果一個人沒有進入主救恩的安息,他是根本不可能守全安息日,並得到遵守安息日的安息。(參賽58:13-14)。再反過來說,在完全的救恩的安息中,實也應包含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因在主救恩的安息中是包含著兩方面的安息:一是來到主前脫去勞苦重擔,獲得赦罪平安的安息;二是靠主恩助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所得享的安息,也即因遵守愛神愛人的兩大總綱,遵守上帝的十條誡命而品格成聖所得享的安息,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遵守第四誡安息日而得享的安息。(太11:28-30. 來12:11)。靈感的詩人也說:『愛你(上帝)律法的人大有平安。』『我喜悅你的法度……,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詩119:165,14-24)。

    摩西雖曾引領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但由於他們的背逆不信就倒斃在曠野,並未能進入主的安息(來3:7-19)。約書亞雖曾引領那些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但也同樣由於他們的不信從並未能進入主的安息(來4:8)。 因此後來『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祂發怒,試探祂的時候一樣。在那�塈A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四十年之久。……我就在怒中發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奡N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埵野髐F。……那時聽見祂的話惹祂發怒的是誰呢?……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祂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的人嗎?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趕不上了。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聽見的道調和。....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不得進去。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原文為「祂又限定一日,就是大衛書上所說的今日」),如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上帝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這樣看來必有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遺留下來(本句按原文改譯)。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上帝歇了祂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的樣子跌倒了。』(來3:7-4:11)。

    因此,我們務要信靠主耶穌的救恩,遵守上帝的誡命,追求完全離罪成聖,我們務要不斷求主的寶血洗去我們一切違背上帝誡命的罪,並不斷求靠主的靈來潔淨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在心思、意念、言語、行為上守全上帝的誡命而全然成聖(包括對其中安息日誡命的遵守)。如此,我們就能進入完全的『安息日的安息』了。 路光

 

 

 

 

第十五課 七日的第一日的沿革

 

    由上題的查考中我們已看到:主耶穌自己在世時,以及主耶穌離世後門徒們和使徒保羅,都一直是遵守安息日的,並也多次留下了有關遵守安息日的重要榜樣和教訓。再者我們也看到在全部聖經中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說安息日被廢除了,或更改了。而另一方面我們也要說一句:在全部聖經中也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要我們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為聖日。教會正式提倡守星期日是在第四世紀初羅馬皇帝康士坦丁在位時,至於教會強迫人守星期日而禁止人守安息日,則是在第六世紀羅馬天主教掌權後。總之,教會遵守星期日是找不到任何一句聖經根據的。

 

一,新約聖經中共有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從沒有一點意思要人遵守此日。

    (一)太28:1. 可16:2,9. 路24:1. 約20:1. 以上經文中共有五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只是提及主在此日復活,或是婦女們在此日來到空墳墓前。

    (二)約20:19.不過是提到主在『七日的第一日晚上』向門徒們顯現,而且根據聖經中計算日子的方法,這日晚上已經是屬於第二日的開始了。更值得注意的是,主第二次向眾門徒顯現時卻已經是『過了八日』(約20:26)。 換言之,至少是在七日的第二日或第三日了。可見主從未在七日的第一日白天向門徒顯現,共同慶祝主的復活。尤其值得我們關注的,主復活後共有十次向門徒顯現,卻沒有一次在七日的第一日白天和門徒們聚會慶祝祂的復活,為的是不給後來羅馬教提倡守星期日紀念主復活,以取代守安息日誡命的藉口。

    (三)第七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的經文為徒20:7-12.這是新約聖經中唯一提到的『七日的第一日』有聚會的經文,但必須注意的是:

        (1) 這是一次臨時性的告別聚會。

        (2) 這是一次夜晚的聚會,甚至一直延續到天亮。

        (3) 這實際上是指安息日日落以後進入『七日的第一日』的一次夜間的聚會。因按聖經中一貫指示,每一日的開始,都是從天晚日落後開始起算的(創1:5,8,13....利23:32)。這也是本書作者路加記載日子的習慣記法。(參路23:54-56)。

    關於這次夜間告別聚會的時間,遵守星期日的康尼貝(Conybears) 與何森(Howson)所著的『使徒保羅的生活與書信』中也同樣指出:『在緊接著猶太人的安息日過去之夜,他們有一個聚會,……』(轉引自『星期日的沿革』27頁)。青年協會出版社海爾博士(William Ban-Croft Hill)著『使徒時代』卷下343面說:『我們對於脫羅亞教友聚會的記載,都頗感興趣濃厚,聚會的時日是一星期的第一天,照猶太人的日歷計算,就是星期六的晚上。』(轉引自『聖道闡微』318 頁)。

    (四)第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的經文章節為:林前16:2. 注意按原文和英文的意思是:『按照所得進項積蓄起來,自己存放著(或存放在自己處)……』因此和聚會問題毫無關係。在『聖經百科全書』中對於本節聖經這樣註解說:『無論如何,我們不應忽略了這些捐款是由各人「自己(Par Houto)」 抽出來留著的;換一句話,就是說在自己家中抽出的,……並非在一個敬拜的聚會中抽出的。』(星期日的沿革25-26 頁)

 

二,主復活後共有十次向門徒顯現,卻沒有一次在『七日的第一日』白天和門徒聚會慶祝祂的復活,為的是不給後來的人提倡守星期日記念主復活,以取代守安息日誡命的藉口。

如第一次在墓邊向馬利亞顯現(約20:11-18),第二次在路上向婦女們顯現(太28:8-10),都是在清早,都未通過她們約會門徒在當日白天見面,只是要她們轉告門徒,他已復活了,並『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堨痍n見我。』(參太28:7,10)。 及至第三次向以馬忤斯途中的兩個門徒顯現時,已是日落之前的一、二個小時了。及至主在他們家中坐席被他們認出來時,已經日落西山了。而且主也突然不見了。(路24:13-35)。隨後主又向彼得顯現。當夜又向眾門徒顯現(路24:33-35,36-43. 約20:19-23. 參:林前15:5)。由此可見,主在清晨向馬利亞和婦女們顯現後,幾乎整個白日都有意隱藏不見,不向門徒們顯現,直到『七日的第一日』過去之後,才在夜�埵V眾門徒顯現。第六次也是向眾門徒顯現,時間是又『過了八日』(約20:24-29)。第七次是在加利利海邊向七個打魚的門徒顯現(約21:1-14 )。第八次是在加利利某個山上『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林前15:6)。『以後顯給雅各看』(林前15:7)。最後『再顯給眾門徒看』(林前15:7,8)。此即臨升天向眾門徒的顯現(徒1:4-12)。這次升天的時間是在星期四或五。(徒1:1-3)。

 

三,關於主日的問題:

新約聖經中只有一次提到『主日』(啟1:10),按原文和英文為『主的日子』(英文譯為The Lords Day)。 這�堙y主的日子』(原文是單數)顯然是指安息聖日。因為上帝在聖經中一貫稱安息日為『我(的)聖日』『耶和華的聖日』(賽58:13,14)。『耶和華的安息日』(利23:38)。 基督在世時也自稱為『安息日的主』(可2:28),因安息日本是創造主基督親自設立的(創2:1-3.約1:1-3.西1:16)。主耶穌基督既自稱為『安息日的主』,因此安息日也當然是『主的日子』。

古今都有人稱『七日的第一日』為『主日』是毫無聖經根據的。他們自己提出的理由是:『七日的第一日』是主復活的日子,因此也就是『主的日子』。其實這樣的理由是站不住的。『七日的第一日』固然是主復活的日子,但主復活的日子並不等於主的日子,正如主降生的日子,或被釘的日子,或升天的日子,也並不等於主的日子一樣。

至於彼後3:10中『主的日子』,在原文和英文的用字和上述用字是有所不同的(英文譯為The Day Of The lord )根據上下文顯然是指基督復臨的大日。

 

四,有人還舉出詩118:22-24 作為遵守『七日的第一日』的『根據』,其實他們錯解了經文:

(一)『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並不僅僅是指基督的死而復活說的,而至少還包括基督的升天在內。

其實基督的一生,從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到升天,都不斷使它成為『匠人所棄的石頭』:如基督降生時,雖然東方博士不遠千里來朝拜祂,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都棄絕祂,希律王甚至還要殺祂;基督從事傳道救靈聖工時,雖然稅吏和娼妓倒信而悔改歸向祂,但法利賽人卻棄絕不信祂,稱祂為『拿撒勒人』,猶太人的祭司、長老等公會領袖,甚至還要謀害祂,最後終於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基督復活後,雖然門徒們歡呼讚美,但卻仍遭到猶太『匠人』們的棄絕,他們收買了羅馬兵丁造謠說,耶穌的身體被門徒偷走了;基督升天後,雖然被猶太百姓和萬民信仰,卻仍遭到猶太公會的刻骨仇恨,開始將逼迫的怒氣轉到門徒身上。

再者,基督的一生,從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到升天,也都使祂不斷『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如果沒有基督降生為人,或聖潔無瑕的人生,或最後的被釘,祂就不可能成為房角的頭塊石頭。實質上基督之成為房角石,完成救贖工作倒是在十字架上大功告成的。當祂臨終前呼喊『成了』的時候,這一切都成就了。及至復活與升天後,更使這一成就得到顯明和實施了。

(二)『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並不是指著主復活的日子說的,而至少應該是指著主降生為人的一生,以至於整個的救恩時期說的,我們確實應在其中高興歡喜。(註:聖經中的『日子』,有時是指一個時期說的,如『耶和華的日子』,就是指救恩之門關閉後到基督復臨時的一段時期說的。(賽13:6-13.番1:14-18.珥2:31. 3:14-17)。

    (三)主被釘是在星期五,接著於安息日在墳墓中安息,復活在星期日,升天算起來又是在星期四或星期五(徒1:1-3.原文中提到主復活之後,『四十天向他們顯現』)。接著和天父上帝同享升天後的第一個安息日。以上主的被釘、復活和升天雖都是有意義的日子,但並不是具有七日一週周期性的記念日。聖經中唯有記念上帝創造大功的安息日才是唯一具有七日一週周期性的聖日。因此有人想以每週第一日來記念主的復活是沒有聖經根據的。聖經中已經為我們指出了記念主復活的更好辨法,此即『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 使我們的舊人與主同死同葬,而使我們的新人與主同活同行。『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浸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奡_活一樣。』(羅6:4)。

 

附 錄

安息日被更改為七日的第一日的歷史沿革

 

通過上述一切可見,全部聖經中,從舊約全書到新約全書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要我們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也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說安息日(星期六)被廢除了,或更改了,或不要遵守了。相反,我們却看到主耶穌自己在世時,以及主耶穌離世後門徒們和使徒保羅、約翰等都一直是遵守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的,幷也到處爲我們留下了有關遵守安息日的榜樣和教訓。既是這樣,後來教會怎麽會漸漸提倡遵守七日的第一日,甚至發展到後來强迫人遵守星期日,幷禁止人遵守安息日呢?這起先是由于知識派異端遵守太陽日的影響,後來羅馬皇帝康士坦丁又提倡在太陽日即七日的第一日聚會,而造成了教會兼守安息日和星期日二日的情况,特別是後來羅馬教皇掌權後又長期以嚴刑强迫人守星期日,幷禁止人守安息日,幷將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改變爲七日的第一日,以致于中世紀教會後來都只知道守星期日。完全應驗了但以理七章論到小角的預言:『必想改變節期(原文是必想改變時間)和律法(羅馬教的十條誡命中第二條不可拜偶像的誡命被取消了,第四條誡命中的安息日被改變爲七日的第一日,第十條誡命不可起貪心被分割爲二條)』(但7:25)。(可閱讀『預言的信息』中有關但以理七章預言的詳細解釋)。以致於十六世紀歐洲各國宗教改革家興起後,雖然建立了基督教會,改正了羅馬天主教會的好些錯誤道理,却一時仍未能看明和改正安息日被更改的錯誤。有關的歷史資料也都證明了這一切。現將安息日被更改爲七日的第一日的原因和歷史資料,介紹如下:

〔一〕第二、三世紀時,埃及的亞歷山大城有幾個喜歡標榜自己哲學思想的神學家,如巴拿巴、傑斯丁、革利免、奧利根等,因深受知識派異端的影響,開始提倡守星期日。知識派異端原是歪曲舊約聖經中的上帝,也是反對猶太教,反對安息日的。對基督的本性也有錯誤的認識,有的否認基督的神性,有的否認基督的人性。也提倡遵守太陽日(七日的第一日),敬拜太陽,並以太陽為他們的基督。此外,也提倡拜偶像。以後知識派異端的影響又進一步從亞曆山大城擴散到羅馬城。然而在當時基督教會的中心地區亞細亞一帶地方,知識派異端卻遭受到使徒約翰的門生波利卡普以及波利卡普的門生愛仁紐等著名教父的堅決反對,當時的教會都仍普遍的遵守安息日而不守星期日。(詳參:星期日的沿革51-52,54-55,66,91,101頁)。有關這些情況,最後第〔五}大段中還將詳細介紹。

〔二〕第四世紀時,羅馬皇帝康士坦丁表面上悔改信主,接受基督教為國教後,為了能更好地利用基督教為帝國的統治服務,他向教會的領袖提出建議:最好能將宗教崇拜聚會的時間改在『太陽日』(即七日的第一日),以便能爭取全國的百姓都能在『太陽日』進教堂聚會,有助於他們接受基督教。因他本國的百姓原都是敬拜『太陽神』,在太陽日休息的,而全國絕大多數地方教會則都是遵守安息日,在安息日聚會的,對他們有所不便。當時教會領袖感到他的建議似乎很有道理,同時亞歷山大城提倡遵守七日的第一日(後又謬稱之為『主日』)的傳統這時也已影響到羅馬城,於是同意在此日安排聚會,而同時安息日的聚會也照舊不變。為了在宗教的名義上能『名正言順』起見,教會當局開始正式提倡七日的第一日(謬稱為主日)聚會紀念主的復活,而安息日紀念上帝的創造。康士坦丁看到他的建議被教會當局採納後,更為大膽了,竟然於公元321年發佈命令,要全國城鎮居民遵守『可尊敬的太陽日』,在此日停工。而從此之後,廣大教會也普遍遵守兩日,既遵守星期日紀念主的復活,又遵守安息日紀念上帝的創造,達兩三百年之久。但羅馬城和亞歷山大城的教會領袖顯然帶頭貫徹羅馬皇帝的意圖,盡量高舉星期日為聖日,以取代安息日的神聖地位。有關史料,摘錄如下:

(1)公元321年,康士坦丁發佈遵守『太陽日』的命令,原文如下:『在可敬的太陽日,縣長與人民都應居留城中休息,一切商戶都應停業,唯鄉間的農民,仍可自由合法繼續其業務,因往往在另一日撒種或種葡萄,將感極其不便也。』(引自『星期日的沿革』102頁)。

(2)隨著上述法令後,『約於公元350年,有所謂「使徒憲典」出現,……內中有兩段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條例。第一段記在卷八第33章:「凡作奴僕的要作工五天,但在安息日和主日(誤用以指星期日,下同)停工到禮拜堂去,為要得到宗教訓育。在安息日對創造的事,在主的日子,對復活的事受教。」』(聖道查經課第十八課)。

    (3)以後,『羅馬皇帝(於公元365年)在老底嘉城曾召集一次宗教會議,制定許多宗教法令。今將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法令摘譯於後:「第十六條:在星期六要誦讀福音書和聖經其他文選。」「第29條:基督徒不可效學猶太人守星期六的方法,卻要在這日作工。如果他們效學猶太人,就與基督無關。但要特別尊敬主日(按:謬指星期日)。既為基督徒,就盡可能不在這日工作。」「第50條:在封齋的預備期間,不可遵守聖徒記念日,除非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同上)。

    (4)當時特別接近並喜歡奉承羅馬皇帝的主教猶西比烏則跟著說:『凡是人應在安息日遵守的本分,我們已經移到主日(謬指星期日)上去了。』(善惡之爭35章)。

    (5)『但無論如何,在大多數地方,仍是遵守安息日與星期日兩天。……古列掃士吞說:「現今在我們之中,有許多的人在這與猶太人同一的日子中禁食,並且取他們同樣的態度去遵守安息日。我們對於這事是慨然地予以忍受,同時也可說是慳然地鄙示之。」彼時(四世紀的末葉)史家蘇格拉提斯著作說:「差不多全世界的一切教會,都在每週的安息日慶祝這神聖的秘密(聖餐);但在亞歷山大與羅馬一帶的基督徒卻認此為古代的遺傳規條,而停止舉行此禮。」與他們同時代的蘇索門曾證實此情形說:「在康士坦丁堡及其他各處,都在安息日聚集,如七日的第一日一樣。這種風俗是羅馬與亞曆山大一帶所沒有的。」』『為甚麼這兩城是例外呢?原來這兩處是充斥著知識派主義及荒謬邪道的淵藪。……』(星期日的沿革99-100,101頁)

 

    〔三〕及至羅馬天主教皇在公元538年興起掌權,迫害信徒後,終於使教會完全墜入了離道叛教之境。她一方面強迫人遵守星期日,一方面又嚴禁人遵守安息日,甚至以死刑處罰那些不順從他的人。這樣終於使星期日取代安息日的背道勾當,得以最後完成,正應驗了聖經上指著他所說的預言(但7:25)。現再引證幾段史料如下:

    (1)強迫人守星期日:如538年,羅馬天主教皇召開的『奧爾良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以下法令:『在星期日騎馬、乘車、修理房屋,或裝飾人儀容等事,都是不合法的,但在田地�堛熙狺u,卻是應當禁止的,以便人民可以到教堂去敬拜。如果任何人作了其他行動,他是要受罰的。』(引自星期日的沿革96-97頁)。

    又如公元『589年在法國拿爾邦召開的宗教會議通過了以下的法令:「無論自主的、為奴的、戈特人、羅馬人、敘利亞人、希臘人或猶太人,一律不許在主日作任何工作。除非有特別必要,也不准使牲畜勞作。如有冒犯的,自主的罰款六所利地(每所利地約可買六十幾斤米),為奴的鞭打一百下。」(譯自德文宗教會議史卷三,286 章)。

    從第四世紀到十三世紀,在歐洲各地召開的多次宗教會議中,對星期日擬定如同以上一樣苛刻規定的,有十餘次之多。但每次的法令中並沒有提出聖經的教訓為權威的根據,而只以教會所掌有的政治勢力來壓服人。』(聖道查經課第18課)。

    (2)禁止人守安息日:如『公元600年前後,教皇貴格利一世曾對羅馬城居民發佈反安息日的通告,今摘譯一段如下:「上帝僕人貴格利致他最愛的市民:近來發現有悖逆分子在你們中間散佈與神聖的信仰相反的異端,甚至禁止人在安息日作工。他們是敵基督的傳教士,因敵基督者來到時,他必吩咐人在安息日不作工,像在主日一樣。……」(尼西亞時代教父遺著,卷13冊第一信函336頁)。可見安息日雖被許多人踐踏了,但總有人在黑暗的日子�堸祀|真理的火炬。』(同上)。

    (3)刪改上帝的十條誡命:羅馬天主教曾公然將聖經中上帝的十條誡命刪改了:首先是將上帝誡命中禁止人拜偶像的第二條誡命刪除了;其二,是將第四條遵守安息日的誡命,更改為遵守七日的第一日;其三,是將第十條誡命不可起貪心的內容,分割為兩條,以湊足十條數目。

    關於羅馬天主教的十條誡命內容,引錄如下:(根據『教理詳解』82頁)。

      1.欽崇一天主萬有之上。    6.毋行邪淫。

      2.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7.毋偷盜。

      3.守瞻禮之日。            8.毋妄證。

      4.孝敬父母。             9.毋貪他人妻。

      5.毋殺人。               10.毋貪他人物。

    (4)羅馬天主教會對改變安息日誡命的公開承認:

    『在貝爾福德神甫所著的「基督教信仰及實行的新教義問答」第86,87面中,有下列的問答:「問:第三條(天主教把第四誡改為第三誡)誡命是甚麼?答: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問:安息日是那一天?答:第七日,即我們的星期六。問:你們守安息日嗎?答:不,我們守主日。問:這是那一天?答:第一日,即星期日。問:誰把它改變的呢?答:天主教會。」』(基督徒的安息日63頁)。

    『在「教義問答」第174面上說:「問:你還有別的方法證明教會(天主教)有設立節期和訓令之權麼?答:教會若沒有這樣的權柄,她絕不會以遵守星期日(每週的第一日)來代替安息日(第七日),這個變換是聖經未曾准許的。」天主教出版的「基督教義節要」第58頁有以下的問答:「你怎能證明教會(天主教)有立定節期和聖日的權柄?答:就在把安息日改為星期日的事上證明,而且此事也是各改正基督教徒所公認的。所以改正基督徒,既嚴格地守星期日,而又不守天主教所設立的其餘一切節期,於是他們便妄然地自相矛盾了。問:你怎麼證明這話呢?答:因為他們藉著遵守星期日,便承認了天主教有立定節期並指揮他們的權柄。」』(同上62頁)。

    『美國堪薩斯城的天主教報於1893年2月9日曾刊登有下列的一段話:「天主教會憑著它自己確實的權威,創立星期日為聖日,以代舊律法之安息日的地位。」』(同上65頁)。

    在天主教出版的中文的『教理詳解』一書中,天主教也承認:『至於定的日期和恭敬天主的樣子,這是聖教會因自己權柄定了的,奉教的人都當遵守。』另一處又『問:為甚麼罷工在主日,不像古教的時候,在瞻禮七上呢?答:因為我主耶穌復活同聖神(指聖靈)降臨都在主日上。所以聖教會定了在主日上罷工,為紀念我主耶穌復活的光榮和傳教起根的日子。』『問:聖教會能更改或除去瞻禮的日子麼?答:聖教會既能定下瞻禮的日子,自然也能更改或除去瞻禮的日子。』(教理詳解103,107頁)。

 

    〔四〕如上所述,羅馬天主教皇在中古時期長達1260年的統治時期中,以嚴刑強迫人守星期日,並禁止人守安息日,且又公然刪改了上帝的十條誡命,正應驗了經上的預言:『必想改變節期(原文和英文為時間)和律法。』(但7:25)。然而上帝的誡命是不可能被刪改的,安息日的遵守也是不可能被除滅的。雖然羅馬天主教皇在中古時期曾殺害了無數持守聖經純正信仰的信徒,但仍然有不少信徒始終堅守著安息日。其中如瓦典西教派的信徒,就為我們留下了突出的榜樣。懷愛倫提到:『在羅馬教掌權的漫長時期中,全世界都黑暗了,可是真理的光芒並不能全然消滅。每一個時代都有上帝的見證人,……他們篤信基督為人生的唯一準則,他們也遵守安息日為聖日。』『在抗拒羅馬教勢力的各教會中,瓦典西宗派可算是站在最前列的了。教皇設立寶座的地方,恰好也就是他腐化影響和虛假教義受到最頑強抵抗的地方。』他們為了堅持自己純正的信仰,後來不得不逃到高山峻嶺。『在這�堙A真理的見證人保持了亙古不變的信仰,竟達一千年之久。』(善惡之爭第四章49,51-52,53頁)。

    此外,『在羅馬教勢力範圍以外的地區,有許多基督徒的團體幾乎完全沒有受到羅馬教的腐化,竟達數世紀之久。可是他們被異教所包圍,年復一年,所以總難免受到謬道的影響。雖然如此,但他們仍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準繩,並保守其中的許多真理。這些基督徒篤信上帝律法的不變性,並遵守第四條誡命的安息日。保持這種信仰和習慣的教會多數是在中非洲和亞洲的阿米尼亞。』(同上51頁)。例如現在的埃塞俄比亞國(中文聖經譯為:古實),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這是一個以基督教為國教的國家,屬於科普特教會,全國從古以來一直遵守安息日的誡命,紀念上帝的創造的大功。但同時約從第五世紀以來也遵守七日的第一日,以紀念主的復活。這個國家在遵守安息日的信仰上所以沒有受到羅馬天主教的干擾,是因為從公元第六世紀起,阿拉伯人的回教軍隊佔領了巴勒斯坦一帶,把這個國家和羅馬教皇的統治地區完全隔絕開了。至於這個國家所以兼守七日的第一日,顯然是因在第六世紀以前已受了羅馬帝國和教會當局提倡兼守兩日的影響。 

    還可舉述另一個有力的例證,證明早期教會只守安息日,而不守星期日的。我們知道基督教最先傳到中國是在唐朝的時候,稱為景教。根據保留至今的景教碑文上記載可知,景教是遵守安息日,而不守星期日的。因景教最初是屬於多馬門徒的派系流傳下來的。早在使徒時代,保羅等將福音向西傳到歐洲和羅馬,多馬則將福音向東傳到印度,以後他的門徒又將福音從印度傳到波斯。到唐朝時,福音又從波斯傳入中國。由於提倡守『太陽日』(星期日)是屬於後來羅馬帝國發生的事,而印度、波斯、中國一帶根本就不知道有守星期日的事。因此唐朝時傳入中國的景教,也只知守安息日而不知守星期日的事。

 

    〔五〕關於偽造的錯誤的資料:最後,有一種錯誤的說法和幾段不可靠,甚至是偽造的資料,必須加以澄清一下。有一本書,在其所謂『主日』一題的有關引錄中,片面錯誤地引用了幾段不可靠的,甚至是偽造的資料,想用以『證明』:『守主日(謬指七日的第一日)是從使徒的時候起,從教會的教父起,歷代都是這樣的。』其實這種論斷是完全違背聖經記載和歷史事實的。

    (1)該書引用的第一個資料是所謂『使徒的教訓』(另譯『十二使徒遺訓』)上的一句話,他們認為這本書『大概是主後75年到90年寫的』,其實這本書著作的年代和作者是誰根本沒有人知道,一般認為:此書大約是在第二世紀時寫的。而且根據某些理由相信其著作年代很可能『是在第二世紀的末了。』甚至『有人猜想此書是第三世紀末葉所著的。』再者應當引起我們注意的,書中有些教訓是新約聖經中使徒們從未講過的,且是與之相違背的。(星期日的沿革39-40,93面)。這是於1841年發現的『一部敘利亞文的公文,內容包含著神秘奇妙的言辭,是知識派的觀念,及外邦人的風俗習慣。有人猜想此書是第三世紀末葉所著的,但著者是誰卻無人能知道。……書中也是解釋他們為甚麼隨從異教徒的儀例,朝東祈禱。茲譯錄一段如下:「使徒們決定:朝東祈禱,這是因為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使徒們又決定:應當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誦讀聖經。……使徒們又決定:在安息日之夜,九點鐘時,應當有聚會。」這是顯明那時有一種遵守兩天的習慣,同時還雜有一種根深蒂固的異教風俗習慣在內。』(星期日的沿革93頁)。

    (2)該書引用的第二個資料,是易格納細阿斯(主後67-110年,為使徒約翰的門生之一,安提阿的監督,最後為主殉道)所謂給麥尼西亞地方信徒的書信:『今天應該不再遵守安息日,就是第七日,而應該遵守主日,因為我們的生命是與祂一同復活。』

    這實際上是屬於偽造的書信,大多數的學者都不相信這封信的內容是真實的。正如學者們所指出的:『偽造的書信……在有一集書中包含著十五封書信都說是他著寫的。……還有一集書中只有七封書信,是希臘文的,各篇的內容是比在十五封書信的集書中的為短。除此之外,另有一集書是敘利亞文,其中只有三封信,(致以弗所人書,致羅馬人書,及致坡旅甲書),其各篇的內容,則比前面兩集書中各篇的內容更短少。……現在沒有人相信他寫過十五封書信。……至於所留存的七封書信,其內容又是經過多番的竄改及加添。……教父們只提過他的三封書信。現在說起來倒也奇怪,在伊個那丟(即上述伊格納細阿斯)與猶西比烏兩人之間相距兩百餘年,在此兩百餘年中的教父們,在著作上所常常引用的卻只是那敘利亞文集中的三封書信,而絕未提到過這三封書信之外的任何話語。這也許是說明了其餘的四封信,乃是在第三世紀的末葉所偽造的。阿航革博士說:「大多數的學者雖是意見分歧,但卻都切實地承認,只有這三封信是真的。……」……在「宗教知識百科全書」上伊格那丟著作條款下,有一結論可為一般學者意見的總匯:「甚至於那比較簡短的希臘文集書中的材料,也大半似乎是曾經竄改過的,至其究竟如何竄改,則無人能斷定。凡研究政治,歷史及教理的謹慎學者,必不以這些尚難證實的文件為重要結論的根據。」』(星期日的沿革72-74頁)。

    (3)該書接著所引用的幾個教父著作,幾乎都是屬於知識派異端的發源地和根據地,亞歷山大城的教父手筆。這些教父本人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知識派異端影響,並且帶有明顯的知識派色彩。如書中提到的巴拿巴,傑士丁瑪特,克利門和奧利根,都是屬於亞歷山大城的教父,特土連也是帶有亞歷山大派的色彩。由於知識派異端提倡遵守『太陽日』(七日的第一日),敬拜太陽,並以太陽為他們實際上的基督,因此亞歷山大城的教父也都遵守七日的第一日,認為是陽光開始照進地球之日,也是基督從死�奡_活之日。據研究:『在第二世紀中一切讚成守星期日的人,都是具有知識派的色彩,及反對猶太教義的。』他們慣用的手法是『以寓言(法)解經』,實際上是歪曲了聖經的真意,並將異教的神哲思想混入到基督的信仰中來。(星期日的沿革51-52,54-55頁)。因此遵守星期日的謬論,首先就是在此城被引進教會的,但當時卻遭到了廣大正統教會的堅決抵制和反對。關於他們提倡遵守星期日的奇談怪論,因限於篇幅,僅能約略摘錄幾句如下:

    甲,巴拿巴:他在一封書信(公元 140-150年)中說:『「上帝在六日之間結束了手造的工作,在第七日便休息,並守為聖日。」小子們請注意此句話的意義,「祂在六日之間作完,」這是指耶和華要用六千年的工夫造完萬物。……祂自己曾證明這話的意思說:「看那,今日要長如千年。」我的小子們,因此之故,在六日內的意思,就是在六千年內,要造成萬物。「祂在第七日休息」,這意思是:當祂的兒子復臨的時候,他要殺滅惡人,審判不敬虔的人,並要改變太陽,月亮及眾星辰,然後他要在第七日實在地休息。……更進一步,祂還對他們說:「你們的月朔和安息日是我不能容忍的。」眾小子們,你們要觀察出主是這樣說明:你們現在的安息是不蒙我的悅納。……我所定此日,是給萬物休息的。但我們要在第八日開始,那就是另一個世界的開始。因此我們也應當守第八日為喜樂,這一日是耶穌從死�奡_活,祂在這一日向人顯現。』(星期日的沿革 55,56頁)。

    乙,傑士丁:知識派異端是極尊重七日的第一日的,視之為可尊敬的太陽日,傑士丁提倡守此日也顯然是與知識派的影響有關。他曾一連三次稱第一日為『太陽日』,他提到知識派的發源地亞歷山大城的情況說:『太陽日,凡住在城市或農村�堛漲P道都聚集在一起,宣讀使徒和先知的遺著,然後由會督講道。……我們都在太陽日聚集,因為那是上帝在創造世界時開始在黑暗的虛無中作工的日子,也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從死�奡_活的日子。因為祂是在星期六的前一天被釘十字架,而在星期六的次日,即太陽日向使徒和門徒顯現的。』(辯解首篇,約公元150年,引自聖道查經課第十八課)。他也是反對守安息日的,卻提不出任何根據,反倒隨意謬解聖經。如他在信中說:『特來甫阿,……你可曾見到地上的各元素仍是不怠隋,並不守安息日麼?它們還是像你出世的時候一樣,如果在阿伯拉罕以前的人,不需要受割禮,或守安息日及節期,並且在摩西之前的人不需要獻犧牲祭,那麼我們現今也是不需要那些事物了。(其實,獻祭之事早自始祖亞當、亞伯時就開始了,安息日也早在創世時就設立了)。』另一次他又稱七日的第一日為『第八日』。(星期日的沿革58,59頁)

    丙,革利免(即克利門):是亞歷山大城神學院的教授,更是嚴重地受到知識派異端的毒害影響。他竟然說:『上帝賜人太陽、月亮及星辰,供人敬拜;法律上說,這位上帝創立各國,使人類不至於混聚在一起而不信神明,結果招至完全的毀滅。』(星期日的沿革61頁)。他在提倡守星期日、反對守安息日時,也發表了一套簡直令人吃驚的奇談怪論。他說:『第四誡中指明世界是上帝創造的,他又賜人第七日為休息日,這原是為人生命上的困難、疾病而設的。……因此第七日被稱為休息日,休養疾病,預備進入那根本的日子,也就是我們的真正休息日。按著真理說來,這一日才是創造光明,而萬物亦由之而出現及產生了。……這第八日也可以被推算為第七日,我們把第七日當做第六日,……因為創造之工是在六日內造完的。據我看來,皮他哥拉派人認六字為完整之數。……結婚是由一男一女的配合,照樣,六字也是由兩個單數的三字相合而成。我們稱這單數的三字為男性數,並把二字稱為女性數,因為兩個三字,合起來就是六。』(同上61-62頁)。此外,他也是第一個稱星期日為『主日』的人。他在第二世紀末說:『在共和之書第十卷上,柏拉圖預言到主日說:「當他們每一人在牧場上度過了七天之後,在第八天他們便出發,並且在四日內到達了。」』(同上62頁)。 

    丁,奧利根:是革利免(即克利門)的學生,也嚴重受到知識派異端的影響。施愛福說:『大約說來,他(指傑士丁)也許可以被稱為一個基督化的柏拉圖主義者。……自游斯丁(即傑士丁)烈士之日起,柏拉圖的哲學在基督教的神學上已經有了直接及簡接的影響勢力。……我們可以追溯上去,尤以亞歷山大城的革利免及俄利根為然。』(同上85頁)。奧利根雖也是反對安息日並遵守星期日等節日的,但卻又為此辯解說:『若有人在這個問題上反對我們,說我們是慣於遵守一些日子,例如主日,預備日,逾越節或五旬節等,那麼,我就要回答說:一個完全的基督徒,他常是在思想,言語及行為上事奉天然主宰,即道,亦即上帝。他的一切日子,都是主的日子,並且他也是時常遵守主日了。』(同上88頁)。奧利根這種自以為極高超的理論,實質上不過是想以天天為主活為『理由』,來貶低或廢除使徒約翰所遵守的主日(實為安息日)。其實天天為主活的人,就當天天遵守上帝誡命(太19:17),而誡命中的第四條就是:『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戊,特土連:他雖不屬於亞歷山大城,但卻已受到亞歷山大派的影響。根據他自己的言論看來,他是兼守安息日及星期日兩天的。他在寫給馬吉安的信上說:『基督並未刪除掉安息日,祂曾遵守律法。……祂很清楚地表明出各種不同的工作,……那就是在早期被教父們所祝禱奉獻的。』他在給猶太人的書信中也說:『我們還是要在勞碌的工作中,遵守一個安息日,這不但是每逢第七日要守,乃是要時時都守。』另一方面在其它的著述中又說:『我們認為在主日禁食及聚會時跪下,都是不合法的。』『我們卻以星期日為喜慶之日。』(同上90頁)。

    (4)總之,以上所說的二至三世紀初,知識派的異端對教會的影響,主要還只限於亞歷山大城。至於其它各處極少受到影響,後來才漸漸影響到羅馬城。此因『在耶路撒冷城淪陷之後好多年,安提阿城乃是作為正統基督教的活動中心點。殷治說:「安提阿的學校發動一種惡感,反對亞歷山大派的聖經訓沽,並根據一種更嚴格的方法來解說聖經。」「第二世紀的教會搖動警鐘,結果便使那一時期中的一切基督教著作家,(除了亞歷山大城的游斯丁烈士及革利免之外),都惶恐走避而不敢提及哲學這個名字了。」』(同上66頁)。

    使徒約翰的門生坡利卡普教父在小亞細亞一帶教會,是堅決抵制知識派影響的。他的門生愛仁紐教父也是堅決反對知識派異端的,他著有『反對異端』一書。這兩位著名的教父都是遵守上帝誡命和其中的安息日的,他們最後也都先後為主英勇殉道。根據可靠的史料,第四世紀末的史家指出:當時普世教會,除亞歷山大與羅馬城外,都仍普遍遵守安息日。前面已有詳細介紹,這�堣ㄕA重復。  * 路光 *

 

 

 

 

 

第十六課  大像的預言

──有關世界歷史終局的預言

 

  據統計,全部聖經中約有三分之一的內容是屬於預言。特別是但以理書和啟示錄中更是充滿了連貫性的預言。這一切預言百分之九十幾都已應驗在過去以來的歷史中,而剩下的百分之幾的預言,目前也正在迅速應驗之中。由此可見主來的日子真是日益臨近了。通過預言的研究,也可使我們進一步明白聖經中許多重大的要道,並領受其中特別傳給我們末後時代的三天使的信息,以幫助我們為迎見基督復臨而作好一切準備。現在先讓我們查考但以理二章的預言。

但以理二章的內容記載了古代東方世界,著名的巴比倫帝國尼布甲尼撒王所作的一個奇異的夢。這個夢卻不是一般人所謂的『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的胡夢,而卻是上帝特意賜給他的一個神奇的異夢。在夢中上帝已將巴比倫帝國未來的命運,以及隨後相繼興替的三大帝國並演變到今天的有關各國歷史,直到世界最終的結局,都完全預言了出來。

 

一,作異夢的年代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二年(但2:1),即公元前603年註:公元前605 年父王駕崩後繼位為王,但按照巴比倫國記載年代方法,604 年才算作他在位第一年。

 

二,作夢和解夢的廊奇經過

所作之夢極其驚人,但卻忘得一乾二淨,後通過先知但以理在異象中得蒙上帝啟示,才得舍夢的內容和講解,陳述給王聽!

 

二,作異夢的思想背景

  在床上想到將來的事(但2:29),不外乎以下三個方面:

  (一)想到自己死後的歸宿:尼布甲尼撒王富時雖已戰勝列國,成為『諸王之王』,享有一切榮華富貴,但這一切並不能使他的心靈得到真正的滿足和平安。那天夜�堙A他躺在床上,想到人生總有一死,死後的情形又怎樣呢?他雖生活在當時邪教的迷信、無知、黑暗中,但還是渴望永生的。這從他留在巴比倫城內遊行大道上的銘文中可以看出來。他在楔形文字銘文中說:『我是巴比倫王那波帕拉薩爾的兒子,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我用謝都石做成的石版,舖築了巴比倫的道路,給偉大統治者瑪爾都克的行列通過。瑪爾都克----統治者,賜給永生罷。』(古代東方史549 頁)。

    (二)想到巴比倫國未來的前途:正如歷史上對他的評論:『巴比倫王雖然征服了全部美索布達米亞、腓尼基和巴勒斯坦,然而他仍然會感到,自己這興起得如此迅速的王國是不鞏固的,……顯然正是因此,當時最大的政治家巴比倫王才如此注意到建設工作,而竭力想在巴比倫周圍建設一道防禦工事,並把整個巴比倫地區變成一個強大的設防區。尼布甲尼撒本人在自己的銘文中詳細地報道了這些工程的情況。』(古代東方史547-548頁)

    (三)想到世界最後的終局:歷史上提到他是一個很有思想

的人,看來這也會是他所思想的問題。正當他患想上述這些事時,上帝就賜給他一個大像的異夢。

 

三,異夢的內容和解釋(但:31-45)

    (一)金頭:預表巴比倫帝國,公元前606-539 年(但2:36-

38.參照39節)。金頭特點:

        (1) 富足(耶5:1.賽14:4. 『強暴的』英文聖經為『金子的城』,原文為『金子的收聚者』)

        (2) 榮耀(賽3:19. 但4:30)

        (3) 強盛(但四章. 耶51:20,23,25)

    除聖經上為此所作的見證外,歷史上也留有記述,並得到考古的證實:

        (1) 強盛的統治:尼布甲尼撒王在巴比倫國七十年的歷史中,實際作王的年代長建四十五年(約 606-561)。甚至在七年患獸瘋症(精神失常,效學獸的行動)期間,也無人敢篡其位(但四章)。

        (2) 鞏固的國防:有三道高大寬厚城牆,城牆上有三百多個堡壘,城牆外有複雜、機動、威力強大的護城河。(古代東方史547-548 頁)。『就當時的軍事技術來說,想用武力來攻克它,幾乎是不可能的。』(世界通史資料選輯上古部分174 頁)

        (3) 榮美的金城:城中廟內充滿金像、金獅、金桌等。城內還有『尼布甲尼撒的王官』『遊行大街』,特別是『巴比倫城的空中花園,是古代七大奇觀之一,是尼布甲尼撒王為瑪代王后所築。』(聖經手冊411-413 頁,古代東方史548-549 頁)

    (二)銀胸背:預表瑪代波斯帝國,公元前539-331 年。(但2:39下)。

    銀胸背特點:在上述三點上不及於第一國。為一聯合大國,更趨於分裂性,王權也弱,無特殊建設。(耶50:9.但5:28,30.6:8,14-16.斯1:19. 3:12-15. 8:9-14)。

    (三)銅腹腰:預表希臘帝國,公元前331-168年。(但2:39下)。

        (1) 銅的性質:在價值(富足)、光亮(榮耀)上,雖不及金銀,但堅硬度卻勝過金銀(表現在軍事攻克力量上)。例如亞歷山大皇帝在公元前334 年春開始『東征』時,只率領了三萬五干精兵,在三年多的短短時間內,便將擁有上百萬軍隊的龐大的瑪代波斯帝國徹底打垮,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但銅也更富於脆裂性。如亞歷山大皇帝死後,帝國就分裂為四。

        (2) 銅國特點:『必掌管天下。』(但2:39)。不僅表現於統治疆域的空前廣大,而更表現於它所採取的一切方針政策,都是為了能永遠掌管天下。如進行軍事征服,招募各國軍兵,實施移民政策,鼓勵歐亞人種通婚,移殖東西方植物,傳佈希臘語言文化,企圖使世界各國都希臘化。(賽爾格葉夫著,古希臘史424-425,428-429 頁,西洋古代史上冊369-370 頁)。

    (四)鐵腿:預表羅馬帝國,公元前168 年到公元476年。(但2:33,40)。

    鐵國特點:『堅壯如鐵』『打碎(指戰爭中的破壞毀滅,例如公元前146 年迦太基和哥林多兩國的毀滅,公元70年和135 年猶太國耶路撒冷的毀滅)、壓制(指對被征服地區人民實行的奴隸制和殘酷的壓迫剝削)列國。』但鐵也更富於脆裂性,如以下所說,最後被分裂成十國。

    特別要指出的,有人以二條鐵腿來代表東羅馬和西羅馬二國,是完全錯誤的。因預言中二條鐵腿是代表一個國,即『第四國必堅壯如鐵。』況且歷史上羅馬也一直是一個國家。雖然後來到了公元395 年,羅馬帝國由於內憂外患,正式分為東羅馬和西羅馬二國,但那時繼續代表羅馬本國的是西羅馬帝國。因羅馬國原有的領土(意大利半島)都包含在西羅馬帝國的領土內。至於東羅馬帝國的領土,都是從別國侵佔來的,本來不屬羅馬國。現在既已分離出去,也就不再能代表羅馬本國了。這也是一般歷史家所持有的觀點。

  (五)半鐵半泥的腳和腳趾:預表羅馬帝國被分割成的『列國』。從公元476 年到基督復臨。

    從公元351 起,『蠻族』王國即已開始入侵羅馬帝國,至公元476 年西羅馬帝國所代表的羅馬本國滅亡時,即已被分割成十個『蠻族』王國。以後又被『拔出』三國。(但7:7,8,20)。這分裂成的『列國』將永不能再被合併成一個大帝國,並要一直存在到基督復臨之時。(但2:41-43)。

  十國名稱和地點:

    (1) 盎格魯--撒克森Anglo-Saxons(英國)

    (2) 法蘭克Franks(法國)

    (3) 阿勒曼尼Alamanni(德國)

    (4) 倫巴地Lombards(奧國)

    (5) 布根地Burgundians(瑞士)

    (6) 西哥特Visigoths(西班牙)

    (7) 蘇維Suevi(葡萄牙)

    (8) 東哥特Ostrogoths(意大利東北部)

    (9) 黑如利Heruli(意大利本上)

   (10) 汪達爾Vandals (非洲北部)

羅馬分裂成的十國,基本上也即演變至今的西歐各國。過去歷史上雖曾有不少帝王將相,野心勃勃,一心想要統霸歐洲,並也都曾取得了極大進屐,但結果卻全都失敗。因按照預言他們是絕不可能成功的。例如法國的沙利曼大帝(公元800-814 年),西班牙的查理第五(公元1519-1556 年),法國的路易十四(公元1643-1775 年)和拿破侖(公元1796-1821 年),德國的威廉第二(公元1914年發動第一次世界大戰者)和希特軔(公元1939年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者)等等,都是妄想統霸歐洲而以失敗告終的野心家。

  (六)石頭打下來:(但2:34-35,44-45)

    一,『石頭』指基督和祂的國度。(指主:雅3:8-9.彼前2:4.太24:44.指主的國度:但2:44.7:13-14. 路19:12.約18:36)。

    二,『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指基督的國度不是屬地的,而是屬天的,不是藉著人的手段和戰爭的方式所建立的,而是藉著主救恩改變人心的大能和主復臨時所彰顯的神能而實現的。(

約18:36.太4:17. 但2:44)。

    三,石頭打下來指基督得國復臨。(路19:22-27. 但7:13-14. 2:44-45)。

    罪人被滅於地:(但2:34,35,44. 啟19:11-21. 詩2:8-9. 賽34:1-4. 11:4. 哈3:3-15. 帖後1:7-9.2:8.賽66:15-16.13:6-11.番1:14-18,2-3.啟14:14-20.19:15.3:11,13. 賽63:1-6. 耶25:30-38. 彼後3:9-15)。

    義人被提升天:(帖前4:16-17.林前15:22-23,50-52.腓3:20-21.約一3:1-3.太24:30-31. 約14:1-3.啟14:14-16.20:4-6)。

   (七)石頭『變成一座大山』(山指國度:啟17:9-10. 耶51:25),『充滿天下』(但2:35)。 指千禧年結束,基督第三次降臨,毀滅撒但、邪靈和惡人,並重新創造新天新地時完全實現。(亞14:4-6. 啟20:7-21:1)。

 

四,大像異夢所傳給我們的信息

  (一)大像預言的奇妙應驗,證明宇宙中確有一位獨一無二的真神上帝,他是自有永有,無始無終,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但2:28,20-22. 賽44:6-8.46-9-10)。也証明『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鏖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提後3:16. 彼後1:21)

  (二)大像異夢的啟示也顯明了上帝對世人的無限大愛,甚至像尼布甲尼撒王這樣的罪人,上帝也慈憐地予以夢示、光照和拯救。(提前2:4.彼後3:9.約3:16)。最後尼王也果真信而悔改(但四章)。

  (三)本預言已向尼王和一切世人發出了嚴肅的警告。警告人不可以自我為中心,不可專為自我打算和生活,不可只顧今世,不顧永生。凡自私自利,不顧別人;或爭名奪利,損人利己;或事奉瑪門,貪得無矇饜,或放縱情慾,罪中取樂;或一心建立屬地自私的小天地、小王國、小家庭,或只顧今生,不顧永生;……他們的人生都是短暫而虛空的。(約一2:15-17)。

    (四)本預言也已向尼王和一切世人傳出了天國的福音。正如主那穌『宣傳上帝的福音說,……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凡在基督復臨時,能被提升天,進入上帝國的人是有福的。那時得救的聖徒將永遠不再有罪惡、痛苦、災禍、疾病、衰老和死亡,每個人都將充滿仁愛、聖潔和喜樂,身披屬天的榮光,享有永恆的生命,並且都將得著像主耶穌那樣榮耀的身體,甚至在上帝國�堶n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腓3:20-21.太13:43)。那時我們得救的聖徒將要和天父上帝,救主耶穌,並眾天使永遠生活在一起(啟21-22章)。凡希望將來能進入上帝榮耀國度的人,就『當悔改,信福音。』

    一,當悔改:也就是要悔改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因經上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上帝的律法包括十條誡命和兩大總綱。十誡的前四條屬于第一總綱,要人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上帝,後六條屬於第二總綱,要人愛人如己。又十條誡命字句雖簡單,屬靈精意卻無限深廣,其實質是要求我們在思想,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瑕,並不斷以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害、傳道救靈的責任。

    二,信福音:我們怎樣才能徹底悔改,做到這一切呢?必須『信福音』。『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福音也就是主的救恩,能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能藉著主的寶血赦免、洗淨我們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並藉著主的靈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有力量守全上帝的律法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上帝愛人。 路光

 

 

 

 

 

第十七課 四獸十角和小角的預言

 

上次我們已經講解了但以理二章大像的預言,從中可見到金頭巴比倫帝國、銀的胸背瑪代波斯帝國、銅的腰腹希臘帝國和鐵腿羅馬帝國都已相繼興衰,成為過去,並且羅馬帝國在公元476年滅亡時也已分裂成十個王國,從此大像進入了半鐵半泥的腳趾時代,基督也即將在這個時代復臨。但從公元476年以來已經過去1500多年了,基督為甚麼還未復臨呢?今天所要研究的但以理七章異象,對我們作了進一步啟示。

 

一,見異象的年代和背景

  (一)年代:『巴比倫王伯沙撒元年』(但7:1) 可能為公元前550 年,也可能還要晚幾年。因根據現代考古學的發現,一般學者都承認伯沙撒此時是和父王拿波尼度(公元前556一539年在位)一同攝政。這和但5:16,29 指出的情況相符,他父王位列第一,他本人位列第二,因此所能賜給但以理的最高地位只能是『位列第三』。又據考古發現,知道拿波尼度曾於公元前550 年離開巴比倫,出征阿拉伯,並在阿拉伯境內的提瑪(Tema)住了十年之久(550-554 年),因他熱心於敬拜月神。在他離開巴比倫前,曾將國權委託給長子伯沙撒。由此看來,伯沙撒在位第一年,有可能是550 年。甚至根據某些理由,更有可能晚幾年。因為如果父王拿波尼度在巴比倫時,但以理一定會說拿伯尼度在位第幾年,只有在他離開巴比倫後,或是出走幾年後有什麼新的任命時,才有可能說『巴比倫王伯沙撒元年』。(參兩約中間史略35-36 頁,聖經手冊但以理書中的介紹)。

    (二)背景:伯沙撒為巴比倫國最後一個王,再過不久,巴比倫國就將滅亡了,以色列人從公元前605 年起被擄至巴比倫以來也已快滿七十年了(但一章)。根據先知那利米的預言,以色列人被擄、那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但9:1-2.耶25:11-12.29:10.代下36:21-23)。因此這時但以理心中是何等迫切盼望他本國之民能早日歸回本國,重建聖城,復興聖殿阿。再者,又因伯沙撒王是個敵擋上帝,壓迫百姓的人,在他的統治下,以色列民的處境更是痛苦難熬。這一切也促使但以理更迫切盼望他本國之民能早日歸回,復興祖國,並更多地為上帝選民的前途代禱,和尋求上帝的指引。正是在此思想背景下,上帝特賜下七章異象,藉以指示但以理和歷代上帝的選民(舊約時代的以色列入和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屬靈的以色列入),有關他們未來在世的長期磨煉歷程和處境,以及最後通過查案審判和基督復臨時,所將帶給得勝選民的光榮結局。

 

二,異象中所見內容(但:2-14)及天使有關解釋(但7:15-28)

   (一)『風』指戰爭。所謂『戰爭的風雲』(耶4:11-13.51:1-2.25:32-33.亞7:14. 哈1:5-11)。

  (二)『海』指眾民、列邦匯集之處。所謂『人山人海』(賽17:12-13.5:30.啟17:15.耶6:22-23.50:42)。

  (三)『四風陡起,颳在大海之上。』指全面的大戰爭臨到了眾民列邦之地。(耶6:22-26.51:1-4)。

   (四)『四個大獸從海中上來』預表四個大國,將要從戰爭的狀況中,從列邦之地興起。(但7:17,23)。

 

  (五)第一獸:『像獅子』指巴比倫帝國。(又名迦勒底國)公元前606年到539年。(耶4:5-9.50:17)。

      (1) 『有鷹的翅膀』象征進軍之快速和進攻的力量。(哈1:6-11. 耶4:13. 哀4:19)。

        (2) 『翅膀被拔去』指尼布甲尼撒王死後,國勢衰弱。失去侵略進攻別國的力量。(巴比倫帝國七十年的壽命中,尼王作王45年,以後諸王都很衰弱)。

        (3) 『獸……立起來,用兩腳站立,像人一樣。』指最後又進一步失去自衛逃跑的力量。(耶50:9-10)。

        (4) 『又得了人心』指失去獅子般勇敢的心,而得了軟弱、驚惶、膽怯的人心。『巴比倫的勇士……勇力衰盡』『兵丁也驚慌了』『人心都必消化』(耶51:30-32.50:35-37.41-43.賽13:7. 但5:5-6)。

 

  (六)第二獸:『如熊』,指瑪代波斯帝國,為一聯合大國,公元前539-331年。(耶50:9)。

      (1) 『口齒內啣著三根肋骨』指巴比倫、呂底亞和埃及三國,當時曾組成三國聯盟,以抵抗瑪代波斯國,因此特別遭到刻骨仇恨和重稅剝削(表現在軍事、政治和經濟各方面)。(蘇聯科學院主編『世界通史』第一卷787-789,828-829 頁,第二卷上冊225-257,261-262 頁)。

        (2) 『吞吃多肉』指占領的疆土眾多,遠超過巴比倫帝國的疆域;徵收的稅賦極重,波斯的重稅制在歷史上是出名的。

(A.v.密蘇里那編,古代世界史66-69 頁)。

 

   (七)第三獸:『如豹』指希臘帝國,公元前331-168 年。

(1) 『背上有鳥的四個翅膀』指進軍空前快速。戰速如飛,其快無比。(亞歷山大帝於公元前334 年春率兵三萬五千精兵進行東征,攻打瑪代波斯,於331 年就毀滅了它。以後又繼續東征,直至印度邊境內。八年內進軍15,000多公里)。

        (2) 『有四個頭』指亞歷山大帝死後,手下四大將經過20年的內戰,於公元前301年將帝國一分為四:

    西路庫在東邊:佔據巴比倫和敘利亞。(即敘利亞國)

    多利曼在南邊:佔據埃及和迦南。(即埃及國)

    客散德在西邊:佔領希臘和馬其頓。(即馬其頓--希臘國)

    利西馬克在北邊:佔領小亞細亞和色雷斯(即色雷斯國)。

但此國於公元前281 年被敘利亞國所吞併。(『西洋古代史』下冊376 頁,『邁爾通史』上世紀卷二81-82 頁)。

      (3) 『又得了權柄』指獸又得了權柄(見原文和英文聖經),意指它必然取代瑪代波斯帝國而掌管天下。(參但2:39)

 

    (八)第四獸:有十角的怪獸指羅馬帝國。(公元前168 年到公元476 年)。

        (1) 『甚是可怕,極其強壯,大有力量。』指軍事力量的空前強大,壓制力量的空前加強。

      (2)『有大鐵牙,吞吃嚼碎。』指戰爭中的嚴重破壞和無情毀滅。

      (3) 有『銅爪,……所剩下的用腳踐踏。』指統治時期中的殘酷壓迫和剝削。如羅馬奴隸制和行省政策的殘酪壓迫和剝削。

 

  (九)『頭有十角』『就是從這國中興起的十王。』(但7:24)。參看:但以理二章中的腳和腳趾部分有關十國的解釋。的確,西羅馬帝國所代表的原羅馬本國在公元476 年滅亡時,在它的疆土上,正好被各蠻族分裂割據成十個蠻族王國。詳細歷史資料參看本題末了附註。

 

  (十)十角中又長起的『小角』:第十世紀的瓦典西人,特別是14-16 世紀歐洲各國的宗教改革家,以及19世紀的復臨運動的傳道人都確認本章的『小角』是指羅馬教皇。

    甲,關於小角的特徵:他是王,卻『與先前的(十王)不同』(但7:24)。

    乙,關於小角的興起:

      (1) 興起的地點:在羅馬分割成的十國領土內。事實上興起於羅馬城。(但7:8,24)。

    (2) 興起的時間:應在羅馬分成十國(公元476 年)之後,並『拔出』赫如利、汪達爾和東哥特三國之前或之時。實興起於公元538 年(但7:8,24)。

      (3) 興起的過程:拔除三國而興起。(但7:8,20,24)。

    此三國在宗教信仰上屬亞里安派,被羅馬教皇視為敵對派系。而意大利和羅馬城,卻又偏處於赫如利、東哥特王國的相繼統治之下,而汪達爾則是公開逼迫羅馬教會的。因此他們都成為教皇眼中釘,終于先後被教教皇的勢力拔除。當時羅馬教皇是依靠東羅馬皇帝,幫助他拔除三國的。先是東羅馬皇帝為幫助教皇,慫意東哥特國王於公元493 年消滅了黑如萊國。以後東羅馬皇帝於公元533 年又發佈御令,承認羅馬城主教為全世界教會領袖(實即教皇)。接著就派大將率兵於533-534 年覆滅了汪達爾國,又於538 年將東哥特國王趕出羅馬城。於是羅馬主教於538 年正式登上教皇寶座,開始掌權迫害不遵從羅馬教義的信徒,並在同年奧爾良第三次宗教會議上制定了強迫人守星期日的法令。

      (4) 興起的方式:『又長起一個小角。』(但7:8)。 說明它是漸漸地生長起來,漸漸地成為極其強大的。的確,由羅馬城基督教的主教,變成羅馬教的教皇,確是經過了幾百年之久的時間。教皇是第六世紀(538 年)才興起的,十三世紀達權力的頂峰……。

 

    丙,關於小角的背道活動:

    (1) 『形狀強橫,過於他的同類。』(但7:20)。教皇勢力最強大時西歐各國君王都受到他的管轄,拜倒在他腳前,親吻他的腳趾。

      (2) 『有眼像人的眼。』(但7:8)。有屬世的智慧和手段,藉以統轄教會和百姓。

      (3) 『有口說誇大的話』『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但7:8,20,25)。 如歷代教皇自稱的名目:自稱為諸父之聖父,至大的祭司,教會的元首,上帝的代表,基督的代表,第二位上帝,主上帝教皇,萬萬不能錯之教皇等等,正應驗了保羅所預言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堙A自稱是上帝。』(帖後2:1-4.)。又如教皇的三層冠冕代表教皇作天上的王,地上的王,煉獄的王。

      (4) 『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與聖民爭戰勝了他們』(但7:21,25)。有人統計羅馬教皇在中古黑暗時期中,殺害的聖徒人數多達五千萬!

      (5) 『必想改變節期(原文為時間)和律法。』(但7:25)羅馬教的『十誡』,已將聖經中十誡的第二誡(不可拜偶像)刪除了,又將第四誡『富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的時間改變了,叫人遵守七日的第一日,來代替遵守安息日。又將聖經中的第十誡分割為二條。以湊足十條數目。

      (6) 『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但7:25)。共三載半,即42個月(啟11:2.13:5),也即1260天(啟11:3.12:6,14)。也就是1260年。因預言中計算時間方法是『一日頂一年』(民14:34. 結4:6. 但9:24-27)。果然已奇妙應驗:羅馬教皇於公元538 年興起掌權,開始逼迫聖徒,將許多聖徒投入監獄,迫害至死,長達1260年之久。在1260年結束之時,於公元1798年,教皇自己也被法國軍隊所囚禁,次年死於獄中。

 

    丁,關於小角的結局(但7:11,12,26. 參一,啟7:1-3.啟15-18章.啟19:3,20.二,帖後2:8.賽66:15-16. 詩50:3-4. 啟19:15,21. 三,啟20:5-6,13-15. 啟14:10-11)。

   註:但7:11看來首先是指羅馬分裂成的各國所代表的世界列國,將會有許多人繼續在未後跟從小角巴比倫大城,更嚴重地離道背教,抵擋上帝,迫害聖徒,以致一同遭受四風,七碗的刑罰。(啟14:8-10. 15-17章. 18:1-4,8-10上)。其次,也是指基督復臨時,一同被主口中的氣(或說口中的劍)所殺滅,被主降臨的榮光(或說烈火)所焚毀。(賽66:15-16. 詩5:3.啟19:15,21.帖後2:8)

    但7:12顯然是指其它三獸所代表的古代一切沒有侮改的君王臣民,都已死去,他們的權柄都被奪去,生命卻仍存留,因他們正在墳墓中睡眠,等到一千年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和古今所有罪人一同從死�奡_活,接受最後的審判,然後和撒但邪靈一同被投入硫磺火湖中永遠毀滅。(約5:28-29.啟20:5-6,13-15.14:10-11)。

 

本章異象傳給我們的信息

    通過以上但以理七章四獸、十角、小角的預言可見,所有這些預言都已完全應驗了,由此可見基督復臨真是極其臨近了。而且從接下去查案審判的預言中還可看到基督復臨迫近的最嚴肅的證據。但願我們都接受主耶穌的勸告:『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24:42,44)。

  我們務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在主�堶惜�斷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不斷求靠主的寶血功勞和主的聖靈大能,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加愛主愛人,服務行善,傳道救靈,堅守上帝的誡命、真道和旨意,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得勝末後空前的考驗,保守自己常在主的愛中,仰望主耶穌的憐憫,直到在主�埵w睡,或歡然迎見主來!

我們務要藉著懇切禱告,熱切查考研究默想聖經的真道和但以理啟示錄的預言,在聖經的真道和預言的信息上進一步同歸於一,使我們的信仰完全建立在聖經的根基上,純正無誤,永不動搖!這樣不但可以裝備好我們自己,在末後空前的邪靈的迷惑,和似是而非謬道的搖動下,堅穩站立,永堅不移,而且更能靠著聖靈的大能,將聖經的真道和三天使信息大有能力的傳揚出去,使更多人信而悔改,或掉轉腳步,成為上帝忠心愛主的餘民,和我們一同預備好迎見基督復臨。

  正如經上對我們的勸勉:『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媄咩i,保守自己常在主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0-21節)

 

  通過以上對小角『改變節期和律法』預言的研究,也向我們傳出了嚴肅的信息:我們究竟是要遵守上帝的誡命和其中的安息日呢?還是要遵守羅馬教皇制定的誡命和其中的星期日呢?

  讓我們聆聽聖子上帝在祂的誡命中向我們發出的慈愛呼聲:『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主耶穌在即將離世前也同樣勉勵我們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堙C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堙A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堙C』(約15:9-10)。又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14:21,23)

  讓我們重視主耶穌對我們的懇切勸告:『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又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上帝的誡命呢?』(太15:3)。

  特別蒙愛的使徒約翰也勉勵我們說:『我們若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一5:3)。 * 路光 *

 

 

附註:關於羅馬被分裂形成為十國的史料:

 

    根據許多虔誠愛主的主的聖僕和解經家的研究指出:從公元351 年起各蠻族先後開始入侵羅馬帝國,到公元476 年西羅馬帝國所代表的原羅馬帝國滅亡時,在它的疆土上正好被佔領、分割、形成十個蠻族王國。在中文的歷史書中,也可找到幾處有關證明資料。

  (一)在邁爾通史中世紀卷一前面,附有一張『約在西歷五百年間』的『東峨特王提俄多理歐洲疆域圖』。上面清楚標明六個王國的名字:東哥特王國、法蘭克王國、白干的王國、西哥特王國、蘇維王國和萬德拉王國,以及另外二個蠻族的名字:郎巴特和盎格魯撒克森。這樣已基本上提到了八個蠻族王國的名字。

  現在首先要介決的問題是:缺少的二個國家黑如萊(位於意大利)和阿勒曼尼(德國)到那�堨h了?

  首先要注意的是:邁爾通史的那張地圖是『約在西歷前五百年間』的地圖。那時黑如萊王國已在公元493 年被東哥特國王提俄多理所毀滅和吞併。黑如萊王國是在公元476 年覆滅西羅馬帝國時建立起來的,是屬於但以理七章預言中要被『小角』拔除的『三角』之一。只存在短短十七年就滅亡了。

    如歷史上提到:『俄多塞廢西羅馬帝後,建國於意大利(即東哥特國),……然其事業忽為東哥特王帖阿多利所終止。……俄多塞卒被困於拉文拿,至493 年力竭而降,帖阿多理殺之,因建東哥特王國於意大利。』(西洋古代史下冊619-620 頁,科斯敏斯基主編世界中世紀史第一卷67-68 頁,邁爾通史中世紀卷一第一頁)。

  至於另一阿勒曼尼王國(德國),查地圖可知,在公元476年前後,阿勒曼尼的疆土部分在原羅馬帝國的疆界內,部分在疆界外。(參看蘇聯科學院主編世界通史,第三卷上冊二、三頁間的插圖)。但在五世紀末,也就是將近公元五百年時,阿勒曼尼的疆域也已開始遭到法蘭克王國的吞併和征服。因此上述邁爾通史的歐洲地圖上就不標出它的名字。

    如『中古歐洲史』上提到:法蘭克王『克洛維斯再東向征服居於黑林之阿勒曼尼族。克洛維斯武功甚盛,而以496 年與阿勒曼尼族之戰為最有關係。』(19-20 頁,何炳松著)。

    『世界中世紀史』上繼續提到,克洛維斯於511 年死後,他的兒子們繼續在征服阿勒曼尼人:『在他的兒子們統治時代,……勃根地王國……被征服了(534 年)。……同時法蘭克人還征服了在萊茵河彼岸的……阿勒曼尼人。』(第一卷108 頁)。

  不過在『克洛維斯死後五十年(即561 年),法蘭克種人之領土遂分為三……』又分成法國、德國和瑞士國。(詳見中古歐洲史21頁,中世紀史第一卷118-119 頁)。

  講到這�堙A十個蠻族王國的名字都已齊全了。現在再介紹一下這時倫巴特王國和盎格魯撒克森王國的情況,因邁爾通史的簡圖中只寫出它們的族名,而未寫明它們為王國。其實這二族都早已是當日強盛的蠻族,歷史編著者也時常稱它們是王國的。

  如歷史上提到:『自五世紀中葉時,盎格魯撒克森人及米提人等北日耳曼部落開始向不列顛移居。盎格魯撒克森人在這些移民中佔居大多數,因此移居到不列顛的人統稱為盎格魯撒克森人。』(中世紀史第一卷71頁)。他們即『為英人之祖。』(邁爾通史上世紀卷三115 頁)。至於『倫巴特一直是一個很強的獨立民族。倫巴特人連續地移動。』後來,『他們陷入匈奴人的漩渦�堙A直到阿提拉死時(公元453 年)為止。』接著又來到意大利附近。『六世紀時,....他們住在哥特人以前定居的地方。』(中世紀史,第一卷69頁。中世紀經濟社會史,上冊127 頁,湯普遜著)。

 

  (二)除上述史料外,還可根據我國自編的『世界中世紀講義』一書中介紹的資料為基礎,來簡略看一下羅馬分裂成的十國。這本歷史教材上提到:『五世紀末歐洲的蠻族的國家:奧多亞克推翻西羅馬末帝之後,糾合多種蠻族,建立起自己的王國。但不久又為東哥特國王狄奧多理克所殺,意大利遂又入於東哥特人之手。當五世紀末,六世紀初,在歐洲出現了一系列的蠻族的國家。西哥特人佔據了現今的西班牙及法國南部,法蘭克王國佔領了高盧的西北,伯坎底佔領了高盧的東部,汪達爾佔據了北非西部。在西歐又有阿雷曼尼、屠麟根、龍巴特等日耳曼國家。盎格魯撒克遜人又一部落渡海征服不列顛而佔有其地。』(世界中世紀講義20頁,齊思和編著)。

  以上這一段內容正好像為我們作了一個還不算差的小結。如數一數其中提到的國家正好是十個。其中有九個是正確的,只有一個是錯誤的,即屠麟根王國。

  如果將屠麟根換作蘇維王國就對了。因屠麟根(又譯作屠麟吉亞)根本就不在原羅馬帝國的疆域內。(可參看蘇科院編的世界通史,第三卷上冊2-3 頁間的附圖.世界中世紀史卷一72-73頁間的插圖)。因此屠麟根根本就不是羅馬分裂成的一國。

  至於蘇維王國卻是很多歷史著作公認的一個國家,如邁爾通史在地圖上正式標明『蘇維王國』,在『世界中世紀史』第一卷72,73 頁間,『蠻族在西羅馬國境內定居之地』的附圖上,也正式標明了『蘇維匯人』之地。看來『中世紀講義』一書上必是疏忽了。

  (三)再拿上面提到的『世界中世紀史』第一卷72頁後的附圖來說,也可作為一個基礎資料,來看一下西羅馬分裂成的十國。在此地圖上總共標明了七個蠻族定居之地,即:蘇維匯人,東哥特人,西哥特人,汪達爾人等,法蘭克人,勃根地人,和盎格魯撒克遜人。

  缺少的三個是:黑如萊國(因公元493 年已被東哥特國王所覆滅和吞併),倫巴特國(大概因它經常移動,所以在定居之地上未能標上它),阿勒曼尼國(因公元496 年已遭受法蘭克國王的征服和吞併)。  * 路光 *

 

 

 

第十八課  查案審判

 

    但以理第七章異象,前面部分論到了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羅馬四個大帝國,和羅馬分裂成的十國,以及從十國中興起的『小角』羅馬教皇在中古時期離道背教,迫害聖徒一千二百六十年(公元538至1798年),隨後在天上出現了查案審判的景象(但7:9-14)。這次審判,我們稱之為查案審判。

 

一,查案審判的時間

    (一)發生在基督復臨前:查案審判結束後基督才復臨。(但7:9-14. 啟14:6. 22:11-12)。

    (二)在小角掌權迫害聖民1260年之後。(但7:24-26)。

   (三)從公元1844年開始。(但8:14至九章)。

    (四)何時結束?挪亞曾傳警告120 年之久。第一位天使警告會傳多久?

 

二,查案審判的地點

    在天上至聖所中,上帝寶座的所在。(但7:9. 8:14)。

 

三,查案審判的場面(但7:9-10,13-14)

    (一)坐在寶座上的天父上帝是主審者。(但7:9-10)

      (1) 被稱為『亙古常在者』:列國有興有衰,小角也有終局,唯上帝永存不變。

      (2) 『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顯示了上帝的聖潔和榮光。

      (3) 『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顯示上帝賣座的威榮,對不前悔改的罪人,乃是忿怒與毀滅的烈火,對義人則是光明與榮耀的象征。

    (二)侍立在寶座左右的千千萬萬天使為陪審員和見証人。(但7:10. 啟16:5-6. 太18:10)。

    (三)基督也『駕著天而來,被領到』父上帝面前參加審判,審判結束後得了權柄,榮耀,國度,準備復臨(但7:13-14)。基督既是審判者(約5:19-23,27,29,30);又是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來4:14-16. 7:25. 9:14-15. 約一21-2. 提前2:4-6)。繼續在『兩職之間籌定和平。』(亞6:13)。

 

四,查案審判的對象和任務

    (一)這次查案審判的對象主要是歷代以來直到末時的上帝家�堛漱H,即教會的信徒;先審查歷代以來已死的信徒,最後審查活著的信徒。(彼前4:17-18原文.來10:26-31)。至於對罪人的定罪審判,則是在千禧年中進行(林前6:1-3.太5:22.啟20:4-6)。

    (二)這次審判的任務,主要是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各自的獎賞。

    因教會�堛澈H徒並不是都能得救的。『凡稱呼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太7:21-23)。 『蒙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3:3)。不結果子,不住在主�堛滿y枝子』也都要枯乾,被剪去,丟在火�堙C(約15:2-8)。義人離義行惡,也必滅亡。(結18:24.林前9:27.提前6:11,12,19)。

    至於得救的人中,各人的獎賞也有大有小。(可12:41-44.路19:15-19. 腓3:13,14.提後4:7-8)

  (三)這次審判也要順帶決定活著的惡人在四風、七碗中的初步刑罰,和主復臨時的毀滅。(但7:11,26.啟16:1-21.17:1,16.19:19-21. 賽66:15,16. 帖後1:7-9.2:8)。

 

五,查案審判的根據(案卷)(但:10.伯:23)

    經上說:『上帝審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鑑察。』(伯34:23)。 因上帝對各人一生的思念言行,都完全瞭如指掌,且又有天使詳盡地記錄在天上的『案卷』中。審判時即以此為根據。(但7:10)。

    (一)案卷(原文為多數,又稱為冊子)的種類:

      (1) 『生命冊』,又稱『羔羊生命冊』。凡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拯救的人,也即被聖靈重生的人,名字才被記錄在此冊上(腓1:3.路10:19,20)。假先知,假牧人,拜獸的人,名字都不得錄在冊上。(結13:9,10.啟13:8. 17:8)。名錄在冊上的人仍有可能因犯罪,不肯悔改而被除名。(出32:32-33. 詩69:28.啟3:5)。 唯有靠主得勝者,才不被除名。(啟3:5)。生命冊上無名的人,將被扔入火湖�堙C(啟20:15)。唯有名錄在冊上的入才能得蒙拯救(但12:1),進入聖城(啟21:27.賽4:3-4)。

      (2) 善行『記念冊』:(瑪3:16-18.詩56:8. 尼13:14)

      (3) 罪惡記錄冊:(傳12:14.太12:36-37. 5:21-22,27-30.林前4-5)。若侮改認罪,必蒙赦免(約一2:1-2.1:9)。若不認罪悔改,他以前所行的義也不被記急,卻要因他的罪滅亡。(結18:24)。

    (二)審查的過程:看來先查生命冊,若生命冊上無名者,即被棄絕。有名者,再查他的罪惡記錄冊,若查到有至死不悔改的罪,即被從生命冊上除名。唯有至終信而悔改,求告主名,靠主得勝的入,也即不斷因信稱義,不斷因信成義的入,他的名字才被永遠留在生命冊上。(啟3:5)。 主還要根據他善行紀念冊上的記錄,根據他愛主愛人的心,予以獎賞。

 

六,查案審判的標準

    上帝的律法(十條誡命及其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傳12:13-14. 雅2:8-12. 太5:21-32. 19:17-19.路10:25-26.

 

七,怎樣為此次查案審判作準備?

    從總的方面來說,要解決好三個問題:

    (一)立即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拯救。(可1:15.徒2:38-39.羅10:13)。也就是要立即求得罪的赦免和聖靈的重生,獲得屬靈新生命(約3:1-15),使自己的名字錄在生命冊上。(路10:19,20. 啟20:15. 21:27)。

    (二)不斷靠主恩肋,作成得救的工夫,也即不斷使自己的屬靈生命健康成長,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自己的名字在生命冊上不再被塗抹。(腓2:12-13.弗4:13. 啟3:5)

      (1) 不斷禱告,讀經,靈修,默想。(猶20,21)

      (2) 不斷靠救恩守律法,也即不斷靠主寶血赦罪稱義,靠主聖靈成聖成義,(約一3:4. 羅7:7,14,18,24-25. 8:7-9,4)

      (3) 不斷服務,行善,傳道救靈。(雅4:17. 結33:7-9)

      (4) 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帖前5:16-18.腓4:4-7)

   (三) 不斷獻身給主(羅12:1),不斷靠主恩助,為主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本分。(太20:28.林前15:58)

 

另一種回答,從審判的標準來說:

    (一)必須不斷遵守上帝的律法(十誡和兩綱),離罪成聖,聖而又聖。

      (1) 上帝的誡命每一條都要遵守。(雅2:8-12. 太19:17-19. 出20:3-17)

      (2) 不但要遵守十誡的條文,而且還要遵守兩大總綱精神。(路10:25-28. 太22:37-40. 羅13:8-10.加5:14)

     (3) 不但要遵守十誡的字句,而且要遵守它們的屬靈精意。(太5:21-32.賽58:13-14)

  (二)必須不斷信靠主的救恩,全守上帝的律法,也即不斷求靠主的寶血,洗淨自己一切違背律法的罪,並不斷求靠主的恩助,使自己能全守律法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淨深愛上帝愛人。(羅10:13.太26:41.路21:36.弗6:18. 帖前5:17)  路光

 

 

 

 

第十九課  人死後情況和復活盼望

 

    對於人死後的情況,世界上下外乎有兩種錯誤的看法:一種認為人死如燈滅,一死了之。不相信人死後將來還有永生或火刑。這是屬於不信的觀點。另一種認為人死後,『靈魂』仍有知覺,且能向人顯現。這原是屬於邪教的迷信觀點,後被天主教採納,以致影響到基督教內。那麼聖經上對人死後的情況,有甚麼啟示呢?今分三點介紹:

    一,人死後,人的氣被上帝收回,人的身體歸於塵土,人的思想意念都完全停止活動。因此聖經上說人死後是『毫無所知』的,不再有悔改、追求和作工的機會,每一個人都必須抓緊和善用今生的時機,爲永生的將來作成更好的準備。

(一)詩104:29說:『你(上帝)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

(二)詩146:4說:『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原文為他的思想),當日就消滅了。』。

由以上二節經文可見,所有的人死亡時,他們的氣都被上帝收回,身體歸回塵土,心靈思想活動全部停止。因此人死後是毫無所知的。還有,上面兩處經文中的『氣』,原文是『如阿』,也可譯爲『靈』。靈和氣在新約或舊約聖經原文中原是同一個字。當人死時,無論義人或惡人的『氣』或說『靈』,都是要被上帝收回、保存的;各人的『氣』或說『靈』,代表著各人的心靈、品格和特性,將來在各人復活時,仍要還給各人的。正如主耶穌所說:『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再說,人的『氣』或說『靈』,在離開身體,被上帝收回時,是沒有思想意念和知覺活動的。上面的經文已明確指出了這一點。從下面的經文中還可進一步得到證實。

(三)傳道書12:7論到人死時的情況說:『塵土仍歸於塵土,靈(原文是如阿,也可譯爲氣)仍歸於賜靈(或說賜氣)的上帝。』

  (四)傳道書3:19-21又說:『因爲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原文是如阿)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誰知道人的靈(原文是如阿,也可譯爲氣)是往上升,獸的魂(原文也是如阿,也可譯爲氣)是下入地呢。』

    由此可見,人和獸有同樣的氣息(原文都是如阿,也可譯爲靈),它們在離開身體後,都同樣是沒有思想意念、知覺活動的。所不同的是:人死後,人的『氣』或說『靈』,是往上升,被上帝收回保存,在將來各人復活時,仍要還給各人(約5:28,29)。義人要在主復臨時復活、升天、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6,17);惡人要在一千年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復活、定罪、被扔入火湖毀滅(啓20:5,11-15)。而獸死後,獸的氣(或說靈)是下入地,也就是讓它們消失,因獸以後不會復活了。懷愛倫說:『所謂的靈,也就是各人的特性仍歸於上帝,在那�堳O存著。在復活之時,各人仍具有他自己的品格。』(主必定快來293頁)。

  (五)有人問:創2:7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堙A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這�奡ㄗ魽y有靈的活人』又怎樣解解釋呢?這是錯誤的翻譯。這末了一句按原文直譯是:『他就成了活的尼弗希。』希伯來文『尼弗希』這個字,主要的意思是生命,有時指人的生命,有時指動物的生命,並有一百多次直接被翻譯爲『人』。因此上面的經文應譯爲:『他就成了活的人』。由此可見上帝造人的過程,先用泥土造了人的身體(各古老民族的原始傳說,和分析化學的研究都証明了這一點,人的身體和泥土含有同樣的十五種原素)。然後又『將生氣吹在他鼻孔�堙A他就成了活的人。』這和聖經中論到人死時的情況相一致:『你(上帝)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原文為他的思想),當日就消滅了。』

    (六)傳9:5-6說:『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

    (七)傳9:10說:『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原文為『希耳』SHE0L, 實指埋葬死人之地,墳墓。因此英文聖經欽定本常將此字譯為墳墓,下同)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

    (八)詩6:4-5說:『那和華阿,求你轉回搭救巴我,因你的慈愛拯救我,因為在死地無人記念你,在陰間(英文聖經譯為墳墓)有誰稱謝你。』

    (九)詩30:9說:『我被害流血,下到坑中,有甚麼益處呢。塵土豈能稱讚你,傳說你的誠實麼。』

    (十)詩115:17說:『死人不能讚美耶和華,下到寂靜中的位都不能。』

    (十一)詩88:10-12說:『你豈要行奇事給死人看麼?難道陰魂(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死人)還能起來稱讚你麼?豈能在墳墓�堶z說你的慈愛麼?豈能在滅亡中述說你的信實麼?你的奇事豈能在幽暗�堻Q知道麼?你的公義豈能在忘記之地被知道麼?』

    (十二)賽38:18-19說:『原來陰間(英文譯為墳墓)不能稱謝你,死亡不能頌揚你,下坑的人不能盼望你的誠實。只有活人,活人必稱謝你,像我今日稱謝你一樣。』

    (十三)聖經上不斷地說,人死如睡,毫無所知,直等復活時醒起。如賽26:19說:『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中的阿要醒起歌唱,……地也要交出死人來。』(更多參看:賽29:19.但12:2.約11:11-14.帖前4:13-16.……)。

 

    二,聖經上還明確告訴我們:義人死後不是立即進『樂園』,得賞賜(樂園實指天上的聖城,上帝寶座的所在,參:林後12:1-4.啓2:7.22:1-2);罪人死後也不是立即入『地獄』,受死刑(地獄實指千禧年後的硫磺火湖,參:太5:22.25:41.啓20:7-15);而都是先要在墳墓(或說陰間)中安息,等候復活時醒起,接受賞罰。因如以上所述,人死後,人的『氣』或說『靈』,雖然被上帝收回保存,但卻是沒有思想意念、知覺活動的,人的身體則進入墳墓(或說陰間)中,等候復活。正如主耶穌早就清楚告訴我們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堛熙ㄜn聽見祂(指基督)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一)創42:38先祖雅各說:『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原文和英文為墳墓)。雅各是肯定能進天國的人(創28:14.太8:11)。

    (二)伯14:13義人約伯說:『唯願你把我藏在陰間(英文聖經譯為墳墓),存於隱祕處,等你的忿怒過去。願你為我定了日期(即指末日復活的日期)記念我。』

  (三)賽38:10(或王下18:3)希西家王說:『我說正在中年之日,必進入陰間(英文聖經為墳墓)的門,我剩餘的年歲不得享受。』

    (四)但12:13天使對但以理說:『你且去等候結局,因為你必安息,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

    (五)詩17:15大衛也把自己得贖的盼望,放在將來復活之日,說:『至于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或作得著)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參約一3:1-3)

    (六)大衛肯定是能夠得救的(賽9:6-7.路1:31-33.徒2:30), 然而使徒們論到大衛死後的情況,在徒2:29,34卻明確告訴我們說:『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的對你們說,他死了,也埋葬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堙A……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

    (七)不但大衛如此,而歷代得救的眾先祖、眾先知、眾使徒也都是如此。保羅在來11:13,39-40中說:『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上帝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參帖前4:16-17.林前15:22-23,50-52)

    (八)其實保羅在林前15:16-18中也早已明確指出:義人得救的盼望在於未日的復活,說:『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就是在基督�媞峇F的人也滅亡了。』

    (九)主耶穌在路14:14也早已指出:義人得賞賜,是在復活之時。主說:『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 義人的升天是在主復臨時(約14:1-3)。經上也明確指出:義人將於主再來時,從墳墓中復活,接著被提升天,和主永遠同在。如經上所說:『你的死人要愎活,我的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地也要交出死人來。』(賽26:19)。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埵漱F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向被提到雲�堙A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6-17)

    (十)同樣,惡人受刑罰也不是在死後,而是在復活之時。正如主親口所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堛熙ㄜn聽見祂(基督)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參但12:2)。惡人復活並投入硫磺火湖�堿O在千禧年後。(啟20:5,7-15)

 

    三,由上述可見,義人得賞賜,惡人受刑罰,都不是在死後,而是在復活後。但義人和惡人復活的次序和時間是不相同的。

  (一)首先全體義人的復活、升天和得榮,是在基督復臨時。(林前15:16-23,50-52. 帖前4:16-17.啟20:5-6.約6:37-40,53-54)

    (二)其次,全體惡人的復活、受刑和毀滅,是在千禧年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啟20:5,7-15.林前15:24-26)

    (三)此外,還有三次特別復活:第一次特別復活的人是摩西(太17:1-4.猶9);第二次特別復活的人是一群聖徒,發生於基督被釘後復活時(太27:50-53);第三次特別復活發生於基督復臨前夕,必有『多人』復活,其中有義人,也有惡人。(但12:1-2)。其中的惡人是指那些殺害那穌的人,以及歷代以來一切殘害那穌的身體(教曹)和肢體(聖徒)的真理的最凶惡的敵人。(太26:64.啟1:7)。 其中的義人是指末世接受三天使信息而在主�埵w睡的人。(啟14:13)

 

  四,研究本題對我們的教訓:今生是短暫的,而且死後不再有悔改,追求,和作工的機會。我們必須抓緊今生短暫的時機,為永恆的將來作好必須的準備。

(一)對未悔改信主的人和未重生的信徒來說,但願上帝的無限大愛和基督捨命救贖的洪恩深深感動他們(讀或背約3:16.約1:12)。但願主的勸告使他們醒悟(讀或背可1:15.約3:3)。懇勸他們立即抓緊時機,信而悔改,求主寶血洗淨他們的罪,求主聖靈潔淨更新重生他們的心靈,使他們立即獲得屬靈生命,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

    (二)但願已經信而悔改,被聖靈重生的信徒,還要不斷禱告研經,不斷在主�堳H而悔改,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加愛主愛人,不斷在主�媞禸鴘A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凡事感恩,靠主長樂,得勝一切考驗,歡然迎見主的聖面!(猶20-21.約15:1-10.腓4:4-7.帖前5:16-18)

 

附註:釋疑

 

    一,路23:39-43. 按聖經原文本無標點符號,是後人加添上去的。若將標點符號重新改正,則本段末句,按原文原意應譯為:『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要同我在樂園�堣F。』(路23:43)。理由:

    (一)樂園在三層天,即上帝寶座所在的天上聖城新耶路撒冷。(林後12:1-4. 啟2:7.22:1-2)。主耶穌死後當天並未升到樂園�堙A而是安息在墳墓中(太12:40),甚至第三天復活之晨向馬利亞顯現時,也還未曾升到天上樂園�堨h朝見天父。(約20:17)

    (二) 十字架上的強盜當天並沒有死去,打斷腿是防止他們從十字架上被取下時逃跑。(約19:31-32.『屍首』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身體』)。即使強盜死去,也只能在墳墓中安息,等待主再來時復活升天。

    (三)『我今日實在告訴你,……』這樣的說法完全是針對十字架上強盜心靈的情況而發,並含有極寶貴的教訓。該強盜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說:『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要同我在樂園�堣F。』是的,在有關我們靈性得救的事上,不要拖延,不需要等到將來,等到明天,就在今天,就在現在,主那穌立即要赦免我們,拯救我們。……

 

    二,路16:19-31. 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顯然是個比喻,而非真實的情景。富時猶太人都相信無論義人或惡人,死後都要進入墳墓或說陰間中去。(徒2:29-34.創37:35.伯14:13.賽38:10.但12:13) 主耶穌在比喻中卻故意說成:拉撒路死後即被天使接去,放在亞伯拉罕懷抱�堙F財主卻立即在陰間�堥�火刑,讓人一聽即知主是在說比喻。比喻的目的主要是讓人吸取其中的靈訓。至於比喻中的情景並不一定是符合事實的。(參創4:10.雅5:4)。本比喻也是如此,有些情景並不符合事實。如:

    (一)義人進樂園得賞賜,惡人入地獄受火刑,都不是在死後,而是在復活後。(參前)

    (二)義人復活、升天、得榮的時間是在基督復臨時。(太24:30-31. 8:11-12.約14:1-3.帖前4:16-17)

    (三)惡人受火刑的時間是在千禧年後,而不是在死後。(參前)

    (四)惡人受火刑的地點是在硫磺火湖中(啟20:7-15),也常稱之為『地獄的火』(太5:22. 可9:43-44.猶7.賽34:9-11);而不是在陰間或說墳墓中。(參前)

 

    三,啟6:9-11. 殉道者的『靈魂』在祭壇底下呼冤,也顯然是象徵,而非真實的情景。『靈魂』原文為『普蘇開』,應譯為生命。所謂生命呼冤和血發聲哀告,都是比喻說法,意思相同。因血中有生命(參創4:10.9:4.利17:1)。 祭壇象徵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之處,也象徵殉道者為主殉身流血之處,而且祭牲的血一般都倒人祭壇下(利1:5,11,15. 4:17-18)。因此說從祭壇底下有生命(血)向上帝發聲哀告。

 

  四,彼前3:19-20.細讀本處經文明顯可見,所謂『監獄�堛瘋F(靈按原文也可譯為心靈)』就是指當時洪水毀滅前所有不信從的活人。他們的心靈早已被罪惡所綑綁,被撒但所拘禁。(參:賽61:1. 42:6-7)。基督的靈曾藉挪亞傳道給這些『監獄�堛瘋F(或心靈)』聽。(彼前1:10-12. 3:19-20)

 

    五,腓1:20-25.『情愿離世與基督同在』(腓1:23上),按照原文也可譯為『情願離世與基督相同』,或作:『情願像基督一樣離世』。意即:情願在羅馬監獄中為主殉道,『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3:10-14)。『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1:23下)。其實,即使有人要將上句譯為『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也並不能說明人死後仍有知覺、活動。因我們無論是醒是睡,是活是死,都是屬於主的人,也都是和主同在的。

 

附錄:宗教改革家的見解

    『靈魂不死的神學理論,乃是羅馬教從異教迷信中拿來混合在基督教信仰�堛甄桵蚺坐@。路德馬丁把它列在那組成羅馬教皇諭旨的糞堆的許多荒唐虛談之中。論到所羅門在傳道書中所說死人毫無知覺的話。這位宗教改革家評註說:「這又是一個憑據,證明死人是毫無知覺的。他說那�堥S有知識,沒有智慧。所羅門認定死人都是在睡覺,是沒有知覺的。他們躺下,不知時日歲月,及至醒了,只覺得是假寐片時而已。」』

    另一位宗教改革家『殉道者廷達爾』也公開宣告,他不相信人死後立即升到天上樂園,或下入地獄受苦。他說:『這也不是我信仰中的一條。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只好說,肉體復活的道理是虛空的了。』(善惡之爭33章,570,568 頁)  * 路光 *

 

 

 

 

第二十課  魂的實質和招魂術的真相

 

一,靈魂的實質

    所謂『靈魂』的觀念,原是屬於古今中外各種異邦邪教的迷信觀念,認為人死後,靈魂不死,不但仍有知覺,甚至還能顯靈和人交往。其實這完全是違背聖經啟示的。再者,所謂『靈魂』一詞,也原是屬於邪教的迷信字眼。其實在全部聖經的原文原意中,根本就沒有過像『靈魂』這樣的迷信詞意。但可惜由於翻譯聖經的人,自己持有『靈魂不死』的迷信觀念,以致在翻譯聖經時,將原來不應譯成『靈魂』的原文字眼,也譯成了『靈魂』,從而造成了閱讀譯文聖經者思想上的困惑、混亂和誤解。這�堨�舉三例:

    (一)例如經上提到上帝造人時的情況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堙A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英文聖經將末句譯為:『他就成了活的魂』。其實在聖經的原文中既無『靈』。也無『魂』。按原文直譯應當是:『他就成了活的尼弗希。』希伯來文『尼弗希』在聖經中共有197 次被譯為命、性命和生命,有時指人的生命(創9:5.12:13.伯2:4,6.詩31:13. 56:13),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創1:20. 9:4.利17:11.箴12:10),並無不能死,不能滅之意。此外,還有許多經節的『尼弗希』,具體是指人說的,因此又有106 次將此字直譯為『人』(創14:21.尼5:6.申10:22.民31:19.結18:4)。還有115 次將此字直譯為『我』『你』『他』或『自己』(王上19:4. 賽46:2.利11:43-44.結18:4『他』)。因此根據上述原文字意,以上經文應譯為:『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堙A他就成了活的人。』(創2:7)

    這樣人被造時的情況就和經上論到人死時的情況相一致:『你(上帝)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詩104:29)。另一處又說:『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原文為:他的思想)當日就消滅了。』(詩146:4)。 因為『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傳9:5-6)

 

    (二)傳12:7論到人死後的情況說:『塵土仍歸於地,靈(希伯來原文為『如阿』,也可譯為氣)仍歸於賜靈(或說賜氣)的上帝。』傳3:19-21 又說:人和獸的『氣息(原文為如阿)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是歸於塵土,誰知道人的靈(原文為如阿,也可譯為氣)是往上升,獸的魂(原文也為如阿,應譯為氣)是下入地呢。』這是因為人將來還是要復活的,所以『氣』被上帝收回。獸死後不再復活了,所以獸的氣就下入地。本節經文明確提到,人和獸具有同樣的氣息,或說用同樣的靈字,因原文都為『如阿』。由此可見,人的靈或說氣,在人死後是沒有知覺的。(參詩104:29. 146:4.其中的『氣』原文皆為『如阿』)

 

    (三)又如使徒保羅論到人生命的三方面表現時說:『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5:

23)。這�奡ㄗ鴘滿y靈與魂與身子』,按原文應譯為:『靈與心與身體』(見呂振中譯新約初稿)。或更明確地譯為『心靈,思念與身體』。這實際上是指人生命的三方面的表現。因『靈』字的希臘原文『普紐瑪』在新約聖經中經常被譯為『靈』『心』與『心靈』。故在此宜譯為『心靈』(參太26:41.可14:38.約4:24.路1:80. 羅1:9.7:6.8:10)。『魂』字的希臘原文為『普蘇開』,相當於舊約希伯來文的『尼弗希』經常被譯為:生命,人和心等等。此處的『心』顯然指生命在思想情感方面的表現。這是人和動物共有的。為了和『心靈』一詞有所區別,可譯為『思念』。至於『心靈』則是思想感情的深處,是意念,言行的主導。這是人為『萬物之靈』,區別於一切動物的主要特點。而且人的心靈好壞差異極大。惡人的心靈是邪惡的,或說已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義人的心靈因有主所賜屬靈的新生命,而表現出美好的靈性。人死時無論義人或惡人的氣都被上帝收回,他們的身體歸於塵土。他們的心靈和思念也都停止活動,毫無知覺了。(詩104:29. 146:4)等到將來復活時醒起,接受賞罰。正如主所說:『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

 

二,原文的字義

    為了對聖經譯本中出現的『靈魂』或『魂』的原文字意有正確的理解,現將聖經中譯成『靈魂』或『魂』的幾個原文字義逐一介紹如下:

        (一)舊約的『尼弗希』和新約的『普蘇開』    舊約聖經原文中譯為『靈魂』的希伯來字,主要是『尼弗希』(英文拼音為NEPHESH)。此字在舊約原文中共用過755 次,只有21次被譯為『靈魂』,但卻有197次被譯為『命』『性命』『生命』。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創1:20.9:4. 利17:11.箴12:10), 有時指人的生命(創9:5.12:13.伯2:4,6. 詩31:13.56:13),並無不能死不能滅之意。另有106 次被譯為『人』,115 次被譯為具體所指的人:『我』『你』『他』『自己』(如結18:4中的『他』利11:43-44中的『自己』)。11次被譯為人的屍體(如民5:2.9:6-7.利19:28)。還有167 次譯為『心』(如創34:3. 傳6:7.歌1:7),35次譯為『意』『慾』『性』『心靈』等(如申4:9.詩106:15中的『心靈』,申23:24 『隨意』,詩105:22. 耶34:16 『意』,箴23:2『貪』)等等。因此由上述可見,『尼弗希』的主要意義為:『生命』,『人』(生命的具體所指,另也有七次被譯為活物,如利11:46), 和『心』(生命的思想感情方面的表現)。這三方面的意義也是相類相通的,並無不能死,不能滅的像『靈魂』那樣的迷信含意。因此,此字21次被譯為靈魂,是錯誤的,都應改譯為『生命』(如詩22:20.116:3-4.創35:18.王上17:21),或少數也可改譯為『心』(如詩23:3.35:3)。

    新約原文中被譯為『靈魂』的希臘字主要是『普穌開』(PSUCHE)。此字在新約原文中共用過105 次,只有21次被譯為『靈魂』,2 次被譯為『魂』,但卻有44次被譯為『命』『性命』『生命』。有時指人的生命(如太2:20.6:25.16:25.可3:4.路9:24. 約10:11),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如啟8:9『海中的活物』原文即『海中有生命[普蘇開] 的物』)。另有一次指『海中的活物』,原文即『海中的活的普蘇開』(啟16:3)。此外,另有九次被譯為『人』(徒3:23.7:14.27:37.羅13:1),18次譯為『心』(太11:29.26:38.徒14:2,22.15:24.弗6:6) 以及其他和生命,人與心相類的詞意等等。由此可見,此字相當於舊約希伯來原文的『尼弗希』,並無不能死,不能滅的,像『靈魂』那樣的迷信舍意。因此,此字被譯為『靈魂』或『魂』是不正確的,都應改譯為『生命』(如太10:28.參太16:25-26. 經文中靈魂和生命皆為同一字。又如路21:19.徒20:10),或少數也可改譯為『心』或『心靈』(如路12:19-20)。

 

    (二)舊約的『如阿』和新約的『普紐瑪』舊約原文希伯來字『如阿』(RUACH)在舊約原文中共用過377 次,只有一次被錯譯為『靈魂』(詩31:5),其實應譯為『心靈』『靈』或『氣息』『生命』。一次被錯譯為『魂』(傳13:19-21),其實其中提到的人的『靈』,獸的『魂』,以及人、獸共有的『氣息』,原文皆為『如阿』,都應譯為『氣息』。由於經文中提到動物也有『如阿』,可見『如阿』並無像『靈魂』那樣的迷信含意。除以上二次誤譯外,原文中『如阿』卻有124次被譯為『靈』,有時指上帝的靈,有時指邪魔的靈,有時指人的心靈,因此聖經中另有4 次直譯為『聖靈』,8 次直譯為『魔』,4 次譯為『心靈』,更有49次直譯為『心』。由上述可見,『如阿』的主要意義為『靈』『心』『心靈』。而另一方面,『如阿』也經常被譯為『風』『氣』『氣息』。風和靈相似,雖是看不見的,但其能力的表現卻是明顯可見的,因此在原文中是同一字。如『如阿』有98次被譯為『風』,11次譯為與風相關的『方』(結37:9),18次譯為『氣』,15次譯為『氣息』,2 次譯為與『氣息』息息相關的『生命』。

    新約希臘原文中也有一個字,其意義相當於『如阿』,此字即『普紐瑪』(PNEUHA),在新約原文中共用過385 次,有171次被譯為『靈』,有時指上帝的靈,基督的靈,也即聖靈,有時指鬼魔的邪靈,有時指人的心靈;因此中文新約聖經中另有80次直譯為『聖靈』,36次直譯為『鬼』,10次直譯為『心靈』,28次直譯為『心』。而另一方面,也有多次將此字譯為『風』『氣』『氣息』等。可見,『普紐瑪』的意義主要也是『靈』『心』『心靈』,以及『風』『氣』『氣息』。此外,新約聖經中也有9 次將此字錯譯為『靈魂』(本應譯為『心』『心靈』或『氣息』『生命』),2 次錯譯為『魂』(路24:37,39. 本應譯為『靈』)。其實此字原文中並無『靈魂』或『魂』這樣的迷信含義。

  總之,『如阿』和『普紐瑪』的主要意義是『靈』(創1:2.詩142:3. 賽57:15.羅8:9),『心』(書2:11.撒上1:15. 詩13:2. 賽54:6. 但2:1.可8:12. 徒19:21.羅12:11.2:29. 彼前3:4.路9:55. 提後1:7.羅11:8. 加6:1.太5:3), 『心靈』(賽57:15.伯17:1.10:12. 箴18:14.路1:47. 約4:24. 太26:41.路1:80.羅1:9.7:6.8:10),以及『風』(創3:8.8:1.出10:13.14:21.約3:8),『氣』(士8:3.詩18:15.詩104:29.146:4. 太27:50.帖後2:8),『氣息』(創7:22. 傳13:19)等。當『如阿』和『普鈕瑪』被譯為『靈』時,如果是指上帝(約4:24. 林後3:17)或聖靈(彼後1:21. 創1:2) 說的,那麼此『靈』是永存不滅的;如果是指鬼魔,邪靈說的(撒上16:14-16. 太8:16. 路10:20.啟16:13-14),那麼此『靈』就不是永存不滅的,因所有邪靈鬼魔都將於最後審判大日的硫磺火湖中,被焚燒成灰,永遠消滅(結28:14-19. 啟20:7-15); 如果是指人的『靈』說的,那麼這�堛滿y靈』總是指人的『心靈』或『心』說的(詩142:3.賽57:15.路1:47),或是指人的『氣』或『氣息』說的(傳12:7. 3:19-21.其中人的『靈』,獸的『魂』,和人、獸共有的『氣息』,原文都是同一個字『如阿』)。由於動物也有『如阿』,可見其中並無不能死,不能滅,或死後仍有知覺的像『靈魂』那樣的迷信含意。

    通過以上原文字義的介紹和討論,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凡譯文聖經中出現『靈魂』之處,絕大多數應改譯為『生命』,少數應改譯為『心靈』『心』,或『靈』,或『氣息』。(以上原文字義統計數字,主要參照:聖道闡微,聖道查經課,本會英文聖經字典。所列舉的經節主要參照英文聖經字典,希臘文-英文字典等)

 

三,招魂術的真相

    由以上查考研究中我們可以清楚看明:在聖經的原文詞意中根本就不存在類似『靈魂』這樣的迷信概念。因此所謂人死後『靈魂不死』,甚至還能向人『顯靈』的說法,完全是荒謬的,是違背聖經中一貫啟示的。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進一步認識『招魂術』的真相。

    (一)招魂術又被稱為關亡,過陰,顯靈術,實質上也就是上帝古時在聖經中嚴厲禁止的交鬼巫術。(申18:10-14. 利19:31.20:6,27.另參賽8:19. 民25:1-3. 詩106:28. 林前10:22. 啟16:34)

    (二)古時以至於現代那些交鬼的行巫術者,都自稱有能力將死人的『靈魂』招來,向活人顯示或與活人交談,告訴人死後的情況,指示人未來的事情,實質上,這一切都完全是出於鬼魔邪靈的假冒和欺騙。因鬼魔完全有能力冒充死者的身份,或效學死者的聲音,或顯出死者的形影,為要假冒死人靈魂的名義,向活人散佈那些似是而非,引誘、迷惑、毒害人的異端。

    例如古時掃羅王求問交鬼的婦人及其可怕的後果,就是招魂術迷惑人、危害人的一個顯著事例。關於此事聖經中有著詳細記載,特作為後世之人嚴厲的警戒。(撒上28:3-20.31:1-4. 代上10:13-14)。交鬼的婦人所招來的,不是真的撒母耳,而是鬼魔邪靈所冒充偽裝的撒母耳。掃羅也大受迷惑,自以為求問了撒母耳。實質上求問了魔鬼,這也正是他後來被殺的原因之一(代上10:13-14)。

    撒上28:14說:『掃羅知道是撒母耳』,英文聖經譯為:『掃羅覺得是撒母耳』。這不過是掃羅受迷惑後的錯覺而已。以後經文中提到的撒母耳,都是應富加上引號的,因不是真的,而是假的。所謂『撒母耳』所說的一番話,不是勸告他悔改,而是促使他更加灰心,絕望而加速滅亡。

    (三)招魂術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方,針對不同的對象,常以不同的形式和面貌出現。一般來說,在古代異邦邪教的國家,或無知迷信的地區,招魂術常披著邪教迷信的外衣,或直接以交鬼巫術的面貌出現;而在那些自以為科學發達的國家,招魂術常又披上科學的外衣,如以甚麼『心靈學』或『現代通靈術』的面貌出現。尤其要引起我們嚴重警惕的,由於現代基督教信仰的廣傳於世,影響日益擴大,撒但也已使現代的招魂術改頭換面,披上了基督教的外衣,並利用它打入了基督教世界。招魂術的施行者也竟自稱為『牧師』,或是『先知』『使徒……,他們也聚會唱詩,講道,並公開『降神』『顯靈』『招魂』,又施行多種異能奇事,為了更有效地進行撒但的迷惑、危害人的工作,撒佈各種似是而非的異端邪道,毀滅人的靈性。例如他們招來的所謂已死信徒的靈魂,告訴人們:即使信徒靈性不好,帶著未悔改的罪死去,也仍然是能夠得救的。不過他們的靈魂先要在煉獄中受些苦,等煉掙了罪,仍要升天堂得永生。如今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已經在基督教世界倒處泛濫,並且已經被羅馬天主教,甚至好多基督教會所接受。這不能不引起一切愛主的基督徒們的警惕!(詳參『善惡之爭』34章和36章部分內容)。

 

 

 

 

第二一課 天使和鬼魔的情況

 

    關於天使和鬼魔的情況,人們想象、推測和傳說紛紛,但只有聖經中啟示了有關他們的真實情況。

 

一,關於天使的情況

    (一)天使的來歷:都是上帝所創造的,特作上帝的使者和軍兵。(詩148:2-5)

    (二)天使的數目:『有千千萬萬』(但7:10. 啟5:11)

    (三)天使的組織:

      (1) 天使中有首領:如『天使長』(帖前4:6),且有多位『天使長』(但10:13,21)。『天使長彌迦勒』指基督,為天使的最高統帥,也被稱為『保佑』上帝選民的及『你們的大君彌迦勒』(猶9.啟12:7-9. 但10:13,21. 12:1)。又被稱為『萬軍之主』(雅5:4.羅9:29)。

      (2) 有的天使有特別的稱號和職位:如『站在上帝面前的加百列』(路1:19),地位僅次於天使的統帥『彌迦勒』基督。(但9:21-23.10:11-13,21)。還有『遮掩約櫃的基路伯』(結28:14),以及侍立在上帝寶座旁邊的『撒拉弗』(賽6:1-3,6.啟4:6-8)等等。

      (3) 天使中有組織,如分營(太26:53),分隊(路2:3),被稱為『天軍』(尼9:6),『天上的萬軍』(但4:35),『萬軍』(代下18:18),『諸軍』(英文同萬軍,詩103:21),『上帝的軍兵』(創32:1-2)等等。

    (四)天使的性質和形體:

      (1) 有人形,但有翅膀。(但8:15-16. 10:10,16,18-21. 啟10:1-2. 14:6. 賽66:1-3. 結1:5-8)

      (2) 也吃暍,但非今世的食物。(啟22:1-2)

      (3) 不嫁娶。(太22:30)原文中『天使』(或譯使者)皆為陽性。

      (4) 為靈體(來1:14),如烈日放光(啟10:1. 18:1)。飛行如閃電(結1:14),永生不死(路26:30)。

    (五)天使的地位和能力:

      (1) 天使的素質比人類高貴(詩8:4-5.來2:7)

     (2) 能力比世人更大(彼後2:11),被稱為『大能的使者』(詩103:20. 參:王下19:35.代下32:21.但6:21-2221-22);但卻從未被稱為全能的,也不是全知的。(彼前1:10-12)

      (3) 天使也不肯接受人的敬拜(啟19:10. 22:8-9)。聖經上也禁止我們敬拜天使。(西2:18.太4:10)

    (六)天使的使命與工作:

      (1) 侍立在上帝面前,不斷頌讚和敬拜,並隨時奉差遣到宇宙諸天地去執行上帝永恆的旨意。(詩103:19-21.但7:10.啟5:11-14)

      (2) 為人類服務:特作『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入效力。』(來1:14)。每一個信徒都有天使跟隨,擔任鑑察、幫助和保護的工作(太18:10.詩91:11.徒2:15),甚至還要在敬展上帝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詩34:7. 王下6:16-17)。天使也時常拯救上帝的僕人脫離危難(徒12:1-11.但6:21-22),刑罰惡人(徒12:33.王下19:35),向上帝子民傳達上帝的旨意(但9:21-23.路1:19,26-28),幫助改變地上掌權者的看法(但10:11-13. 11:1),『執掌』四方的風(啟7:1)等等。

    (七)天使和我們有甚麼密切的關係?

      (1) 天使也像上帝一樣深切愛世人;甚至一個罪人悔改,整個天庭的上帝使者都要歡樂。(路15:7,10)

      (2) 天使也都不斷地為基督救贖人類的工作而效力。(來1:14. 路2:10-14.太24:31)

     (3)找們聖徒將來被提升天後,也將要取代三分之一墮落天便的地位,加入天使的行列,成為上帝特別蒙費的兒女。(太22:30.路20:36.太13:43.啟21:10-14. 22:3-5)

 

二,關於鬼魔的情況

    (一)鬼魔的來歷:

      (1) 鬼魔的首領『名叫魔鬼,又叫撒但。』(啟12:9)。原名『路錫甫』(按原文的譯音,見賽14:21 英文聖經譯名),意即『明亮之星』(見中文聖經譯名)。本是天使長,被稱為『遮掩約櫃的基路伯』,地位僅次於基督。後因嫉妒基督,高傲自大,背叛上帝而被趕出天庭,墮落成為魔鬼。(結28:14-17. 賽14:12-15)

      (2) 魔鬼犯罪墮落,背叛上帝時,還曾勾引了三分之一天使和他一同叛變,結果也一同被趕到了地上。(啟12:4. 路10:17-19. 註:「星」是指天使,參伯38:38:7. 賽14:12-15)。從此,這些墮落的天使就成了魔鬼撒但的使者(啟12:7-9.太25:41),也被稱為『鬼』(太8:28),『污鬼』(路4:36),『鬼魔』(提前4:1.原文為多數)等等。但平常講到『鬼魔』時,自然也包括他們的首領魔鬼撒但在內。

    (二)魔鬼的工作:

      例如鼓動戰爭(啟16:14),製造災禍(賽14:16-17),煽動罪惡(約壹3:8,12),塗炭生靈(太8:28-34),『是迷惑普天下的』(啟12:9),『連選民也要迷惑』(太24:24),為信徒的『仇敵』『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試探引誘人犯罪(太4:3-11),散佈假道危害人(提前4:1),施行異能奇事迷惑人(帖後2:9-12),利用假先知,假使徒,假基督,甚至親自假冒基督,或化作光明的天使來迷惑危害人(林後11:13-15. 太24:4-5,23-24),此外,還有假冒聖靈的恩賜,例如假冒說『方言』,『唱靈歌』『跳靈舞』,先哭後笑,以及所謂具有『靈眼』恩賜,……等等,我們必須根據聖經的真理,去識別和抵擋。(約壹4:1.帖後2:1-8.但7:8,20-27)。

  (三)鬼魔的結局:

      (1) 撒但等惡天使已經被限制在地球上,等待上帝大日的審判。(猶 6節彼後2:4.林前6:2-3)。

    註:新約聖經中共有十二次提到『地獄』,其中十一次提到的『地獄』,原文都是『革暗那』(GEENNAN)意為『欣嫩子谷』,是一個焚燒屍體和垃圾的地方,預表硫磺火湖。但此處彼後2:4 中的『地獄』,原文不是『革暗那』,而是『他他洛斯』(TARTAR0SAS),為希臘神話中的一個字眼,指一個幽暗的地方。此外,彼後2:4 中『黑暗的坑中』,原文為『黑暗的鍊子中』。

      (2)基督復臨時撒但等還將進一步被綑綁,丟在『無底坑』中一千年。(啟20:1-3. 賽14:12-20)。一千年後,經受上帝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後,被投入硫磺火湖中永遠毀滅,焚燒成灰。(啟20:7-15.結28:14-19)。

     (3) 上帝為什麼不早早毀滅魔鬼及其惡使者?這是為要彰顯上帝的公義和慈愛,肅清撒但和他惡使者所散佈的種種攻擊、污蔑上帝的流毒。……

    (四)我們怎樣才能抵檔鬼魔的作為?

      (1)對沒有真正知而悔改,被聖靈重生的人來說,要立即信而悔改,被聖靈重生,作上帝的兒女(約3:16. 1:12.可1:15.約3:14-15)

      (2) 要倚靠上帝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入,並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弗6:10-20)

      (3)要順服上帝,抵擋魔鬼。(雅4:7)

      (4) 要儆醒禱告,免入迷惑。(太26:41)

      (5) 要研究聖經(猶20-21),不受假道的欺騙(弗4:13-14),不受邪靈的迷惑(約壹4:1.帖後2:1-8.太24:4-5,23-24)。

     (6) 要以堅固的信心抵擋魔鬼,得勝一切考驗。(彼前5:8-9. 約壹5:4)

 

 

 

 

第廿二課  基督化的家庭

 

   基督化的家庭生活是每一個家庭成員信仰和靈性的保障,是全家人的幸福和快樂,也是一座為主發光,榮神益人,引人歸主的燈塔。怎樣才能建立起基督化的家庭呢?有兩方面問題必須解決好:

 

一,婚姻的選擇必須尋求主旨

    婚姻問題,對基督徒來說,不僅是終身的大事,而也是會影響到永生的大事,必須遵從真理的原則,尋求主的指引。

    (一)已重生的上帝兒女和未重生的人在婚姻的事上不能同負一軛:

      (1) 在靈性是有危險的(申7:3-4)。

      (2) 是會產生矛盾,帶來痛苦的(林後6:14-16)。

      (3) 是不能『成為一體』的(摩3:3.創2:24. 太19:5,6)

      (4) 使徒保羅的訓示:(林前7:39)

    (二)也不能一邊交友談戀愛,一邊幫助對方接受信仰:

      (1) 這樣做等於是降低靈性的標準,進入試探(太6:13原文和英文)。

      (2) 這樣做是危險的:對方為了婚姻的目的,很可能事事遷就我們,表面上表示願意接受信仰,一旦達到婚姻的目的,便一反常態。即或有人慕道的動機是真誠的,也並無把握就能解決重生的問題。因造就一個理論上接受信仰、外表上參加宗教儀式的人還是較容易的,要造就一個有屬靈生命的信徒,有時卻難如登天,但由於信的一方已陷入戀愛的情網,再加上『當局在迷』,既不能明察,也不能自拔,終於鑄成不符合上帝旨意的婚姻。

    (三)對有屬靈生命,有美好品德的人來說,還當在真道上同歸於一,才可能真正作到『成為一體』。否則,譬如一個人遵守主的聖日,另一個人拒絕或反對主的聖日,又怎可能同心同行,合為一體呢?(創2:24. 太19:5,6)

  (四) 除了上述信仰和靈性方面的大原則外,其他方面問題如志趣、脾性、健康……等等,也需加以認真考慮。

    (五)對已經結婚的夫婦,如一方相信,一方未信,則不可要求離開,而應不斷為對方禱告,靠主恩肋,既堅持真理原則,又盡可能搞好關係,用愛心感化對方,爭取使之歸向救主(林前7:10-17. 太19:3-9)。

 

二,婚後的生活必須遵循經訓

  (一)家中的宗教生活:每天除各人自己禱告、讀經的靈修生活外,還要一同聚集,禱告、讀經、歌頌、敬拜上帝。

  (二)夫妻之間彼此的對待:妻子要順從丈夫,丈夫也要深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體。總之夫妻要在主�堙y成為一體』,彼此相敬相愛,互體互助。(弗5:22,25,28,33.彼前3:1,2,7)

    (三)對老人要盡心孝敬侍奉(弗6:1-3.出20:12)。

    (四)對子女要從小抓緊教育(箴22:6. 申6:4-7. 弗6:4. 太19:13-15)。 路光

 

 

 

 

第二三課 基督徒的健康之道

 

一,身體的健康之道

    我們慈愛的天父上帝不僅關心我們的靈性得救,而也關心我們身體健康,祂切願我們『身體健壯,正如……靈魂(應譯為生命,或心靈)興盛一樣。』(約三書2 節)。我們也有責任保持自己的身體健壯,以便能有更強健的體格,更旺盛的精力,更美好的靈性去遵行上帝的旨意,榮耀主名,造福人群(林前6:19,20.

10:31)。如果我們在各樣事上放任不節制,不遵守健康的定律,以致損害了自己的健康,這本身也是一種罪。第六絛誡命說:『不可殺人』,也包括不可自殺的內容在內。因我們的身體原不是屬於自己的,而是屬於上帝的。我們的身體本是上帝創造的,也是基督以自己無限的生命代價所救贖的,理應獻身於上帝(羅12:1),以為主而活而用(林後5:15),過榮主益人的生活(太5:13-16), 而且我們的身體也是『聖靈的殿』(林前6:19,20),若是我們放任不節,不注意保守自己的健康,等於是慢性自殺,傷害了屬於主的身體,從而也犯了第六條誡命。那麼,我們應當怎樣保持並追求身體的健康呢?有四方面的事須加注意:

  (一)靠主常樂的心情。『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箴17:22.腓4:4-7.帖前5:16-18.弗5:16-19)

  (二)足夠的體力勞動或體育鍛煉。(帖後3:7-10.創3:17-19)

  (三)充足的睡眠休息。(可4:38.6:30-31.參林前9:25)

  (四)必須的營養和飲食的節制。(太6:11.15:32-39. 約21:5,9-13)

      (1) 人體必須的營養,有蛋白質、脂肪、澱粉、各種維生素和礦物質五大類。此外,纖維素雖不是營養,但也是維持人體健康所不可缺少的,能防止便秘和腸癌,簡接降低血中膽固醇。糙米、粗麵中除含有大量澱粉外,還含有其它多種營養物質和纖維素,能供給人必須的熱量,是維持人健康所必須。各種水果和蔬菜中含有大量維生素、礦物質和纖維素,也是維持生命健康所必須。各種豆類、硬殼果以及奶、蛋、肉、魚類,含有大量蛋白質和脂肪,也是維持人體健康和生長所必須。蛋白質對發育中的兒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以及某些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營養補充,更為重要而不可缺少。但應盡量以素食為主,若素食中有足夠的營養條件,就應完全採用素食。因暈食中雖也含有豐富蛋白質,卻也含有很多膽固醇和其它危害健康的副作用。各種豆類和硬殼果除含有豐富質優的蛋白質外,還含有多種維生素和纖維素,甚有益於健康。素食也能防止或減少心血管病和癌症。動物的脂油更不要食用,易使血管硬化,植物的脂油特別如橄欖油,椰子油最好,能增加好的膽固酵,減少壞的膽固酵,玉米油則能减低血中一切膽固醇。精製的糖如白糖等最好不吃,多吃糖也會使血脂增加,對心血管有害,且易患糖尿病。不潔淨的動物更不能食用。下面還將進一步提到。

     (2) 即使有益健康的食物,也應有節制,不能吃得過多過飽。油脂蛋白質吃得過多,或人過胖,對健康也很有危害。要注意均衡的營養。最好能吃糙米粗麵和麥片,多吃些水果和蔬菜,再適量吃些豆類、花生、硬殼果,營養就很全面。如能採用這樣的素食(有必需時素食也可加些脫脂牛奶),就能延年益壽,防止許多病患。

   (3)飲食也宜定時定量,吃七、八成飽為宜。更不要在三餐之間吃零食,影響胃的消化功能,久之會成胃病,對健康危害甚大。至於個別病人在暫時特別情況下需要少食多餐的,只要有益於健康,也是可以的。

     (4) 戒絕煙酒,因對健康危害極大,咖啡和茶等刺激性很大的飲料,對健康也有捐害。許多藥物副作用也很大,除非治病必需,自己也不要隨便服用。(見附註一)

     (5) 關於肉食問題:上帝造人時全部賜人素食(創1:29),可見素食對健康是最有利的。那時人們都是長壽。(創5 章)。洪水後,因植物少了,上帝准許人食用部分潔淨動物肉食,但為了防止人受到某些不潔動物肉食的危害,因此上帝特將動物分成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兩大類。在挪亞進入方舟時,凡潔淨的動物有七公七母帶進去。不潔淨的動物,僅一公一母帶進去,顯然是不讓人吃的(創7:1-9)。挪亞出方舟後,也拿潔淨的動物來獻祭,上帝也將潔淨的動物賜給人類作食物,只是禁止他們吃動物的血。(創8:20-9:4.參利17:11.徒15:29)。後來到了摩西時代,更將潔淨與不潔淨動物的條例,訂入摩西的律法中,不潔淨的肉食,不但不可以吃,也不可以摸,摸了就會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利11章)。這些肉食的條例,不僅保護了以色列人的身體健康,而也有著屬靈上的預表教訓意義。不潔淨的肉食,也代表罪,預表上帝子民不但不可以犯罪,而且也不可以去摸、去看、去聽、去想,免得心靈染了污穢,甚至一日之久不得潔淨,直到晚上在主前痛悔認罪,用主寶血洗淨自己的衣服後,才得潔淨。這一切過程使人感到染上污穢,殊甚麻煩,因此對於罪,我們必須遠避。到了新約時代,主耶穌被釘死於十字架上時,摩西的儀文律法全部作廢,不需再守了。但應注意的是:這�埵傢鬖蚼鼓獐銌b條例,其儀文部分屬靈的預表意義固然被廢除了,然而其中有關影響身體健康方面的衛生科學原理,卻是無法廢除的。因此,凡有這方面真理亮光的人,今天為了身體健康的緣故,還是不應食用這些不潔淨動物的肉食。我們今天不食用這些不潔淨動物的肉食,不是為了遵守摩西的律法(例如我們已不需遵守不可摸,如摸了到晚上要洗衣服的條例),而是為了保守自己的身體健康。我們今天不吃這些不潔淨動物肉食的理由,正如不抽煙、不喝酒一樣。(弗5:18. 羅21:34.林前6:9-11.9:25-27.10:31. 賽66:15-17)。

  根據利11章記載凡不分蹄、不倒嚼的獸,無鱗、無翅的魚包括蝦,蟹,蚌,蛤,螺等等及某些鳥類都不潔淨。潔淨的動物有牛、羊、鹿、雞、鴨、鵝、鴿子等,以及一切有鱗,有翅的魚。但應注意的是,潔淨的動物若吃的食物是污穢不潔的,或已被各種因素污染的,或本身有病的,也都有害健康,不能食用。自死帶血的也不能吃(徒15:20)。曾有人誤用羅14章的經文來反對這些亮光。其實羅14章是討論祭過偶像的肉食問題,而和此處提出的問題無關(見附註二)。今天科學也已證明:這些不潔淨動物的肉食,確是對人體健康具有很多有害的副作用。想不到古代醫藥大師李時珍在《本草綱木》一書中早已指出,吃豬肉有許多危害,而不提一樣益處。以下引證幾段現代科學資料:

    一,1957年6 月7 日的報紙上曾登載說:『維也納一個博士哈拉說:婦女如果食肉過多,可能損害她的容顏,一般人如果吃太多的豬肉或豬油,可能會引起動脈硬化和禿頂,而一般肉類如食用過多,也可能損壞皮膚。』

    二,1976年第三期中國出版的『外國自然科學哲學』第11頁,美國的醫學研究工作者W.H.柯提到:『1958-1965年間曾在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教徒中作過研究,發現他們很少罹患在其他人群中常見的一些病。其原因在於他們的特殊食譜,他們認為這種食譜是上帝為了保佑他們的健康所作的啟示。』

  三,1979年2 月5 日參考消息第四版上轉載了美刊『今日世界』的文章:『人類何以愈來愈長壽?』其中有一段提到:『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教徒,因少吃脂肪,不吃肉類,戒煙,戒酒,所以比一般美國人較少患心臟病和癌症。』

  四,此外,吃豬肉還可能感染可怕的豬條蟲病和旋毛蟲病等。就如非基督復臨安息日教友的莫琴恩博士著的『聖經中的科學』一書中提到:『聖經上禁食豬肉....因為即使在火焰上薰烤過的豬肉,也不一定就能把�堶悸滷H生蟲完全殺死。奇妙的是,聖經也吩咐人不可碰死豬,目前已知道寄生蟲可因手接觸生豬肉而傳染到人體。』『在這些疾病當中,較常見的是旋毛蟲病。』此外還有豬條蟲病也就是有鉤條蟲病。因『有的豬肉裡含有豬條蟲的幼蟲囊。人一旦吃下這些幼蟲囊,消化液就溶掉囊膜,而把幼蟲釋出,這些幼蟲就附在腸上,並直接透過其體壁從宿蟲的腸道吸收大量的營養。成熟的豬條蟲可長到十至十二尺長。』有時,『如果豬條蟲的卵被吃下,在人體內就發展成包囊而不是成蟲。此包囊寄生在橫紋肌大腦軟腦膜下組織中,可能潛伏十年到二十年,才使這慢性疾病發展到致命的地步。……利未記所說明的衛生法則,……也反映出上帝對祂百姓的眷顧。』(267,266 頁)

    五,聖經中還禁止食用無鱗無翅的魚,現在發現凡有毒的魚類,如河豚魚等,都在無鱗無翅的魚中,而且這類魚也更易受污染。甲殼類動物,如蝦、蟹、蛤、蚌、螺等等也都有害健康。如上述『聖經中的科學』一書中提到:『利未記11章10-11 節有關飲食的規定。提到水�埵傅鴞陳耵漪〞奕ㄔi以吃,但無鱗無翅的,則為可僧,不可吃。這條飲食規定,禁止當時的人食用甲殼類動物,如蛤、牡蠣、蚌、和螃蟹等。這些動物不僅禁止食用,而且其屍骸也被視為可僧的。……甲殼類動物....通常都生長在被糞便污染的水�堙A因此有時會感染到一些腸道病菌,如傷寒、副傷寒、痢疾等病菌。....這些腸道病菌可引起消化系統病變,麻痺,甚至死亡。所以聖經中這些嚴格週詳的衛生法則,更證明了上帝在聖經中的啟示是何等豐富和寶貴。』我們還能記得以前國內沿海多處曾發生了一次嚴重的甲型肝炎大流行,原因就是由於有些人吃毛蚶而引起的。這真是一次令人觸目驚心的嚴重事件!

 

二,心靈的健康之道

    在這方面最重要的當然是抓緊日常的禱告、讀經的靈修生活,並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保守自己的心靈不進入試探,並要常在主的恩愛和真理的亮光中,力求成聖,熱心作工,討主喜悅,

榮神益人。此外,也有幾方面具體問題須加注意:

  (一)基督徒的服裝:一方面既不應披頭散髮,不修邊幅(出19:10-11. 太6:17-18),另一方面也不應追求時髦,奇裝異服,更不可穿污穢人心靈的暴露性的性感衣服。聖徒卻當以正派的衣服為妝飾,既要實用耐穿,有益健康,又要樸素、美觀、大方,合乎聖徒的體統,榮神益人。(提前2:9. 彼前3:3-4)

  (二)基督徒的文娛活動:總的原則是應有益身、心、靈的健康,而不應影響靈性的追求,也不應影響日常的學習和工作,更要遠避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例如電視和讀物:一應選擇,二應節制。尤其是青少年兒童們,更要關心指導。一般有見識的人士,都知道對他們的孩子加以約束、節制,或幫助選擇。我們基督徒對此的要求更高。有的學習教育性的電視、新聞片、科教片、風景片或有關讀物還是有益的,可以觀看和閱讀。據報載西方社會中由於含有色情暴力鏡頭的電視,電影太多,許多青少年身心都受毒害,甚至因而走上犯罪道路。文字讀物中也存在同樣問題。現國家政府查禁了一部分赤露的黃色書刊、音樂等,也是一件好事。

 

附註一:關於煙酒茶和咖啡對身體的嚴重危害

   有一些雜誌和書上提到:『煙草內含有十二種不同的有害物質,主要的毒質尼古丁,損害心臟和血管,刺激血管收縮,心跳加速,血壓升高。它又能刺激胃酸分泌增加。對肺和支氣管也不利,常見痰增加。』『蘇聯科學家曾作過一個試驗,他們把二十支煙草�堜狶t的尼古丁提出來注射到牛的體內,結果殺死了一頭牛。吸煙的人是逐漸吸入的慢性中毒。』『對於沒有抽過煙的人來說:如果他一次連續抽上幾支煙,就能引起急性中毒』,甚至『發生死亡。』『慢性中毒雖然不會直接引起死亡,但能縮短人的壽命。我們應當知道尼古丁先是刺激腦細胞,造成工作力突然提高的假象,然後慢慢地降低工作力。』『吸煙的學生曾顯著地降低記憶力,分散注意力,容易疲倦,經常頭昏頭痛,以致於學習成績大大下降。』『煙草能促使心血管系統很快地耗損和衰竭,……是促成許多心臟病、血管病的重要原因。』『許多吸煙的人都患有慢性支氣管炎。』『吸煙能使肺臟活動減弱,……又能促使肺結核惡化。』『吸煙的人經常患有食慾不振,胃痛,嘔吐,腹瀉和便祕等各種腸胃疾病。』吸煙還易發生『肺癌』和『唇癌』。總之,『吸煙能使身體過早地衰老,使神經系統、心臟、血管、肺臟、胃腸發生疾病,降低男人的生殖能力,使婦女的正常的身體機能紊亂。煙草對兒童少年的身體也特別有害。』

 

喝酒對身體的嚴重危害

    至於大量喝酒所造成的酒精急性中毒也有生命的危險。『如果喝酒過了量,血內酒精濃度太高,會使腦神經麻痺,因而人事不省,顏面蒼白,脈快而弱,呼吸細微,瞳仁放大,體溫下降,不加搶救,可以喪命。』即使少量喝酒,所造成的慢性中毒也極有害。『它對大腦有影響,不光是大腦活動不正常,就連腦內細胞也會變性破壞。他還能使心臟鬆軟,收縮乏力,心臟擴大,血管硬化。常喝酒還對肺不利,容易得氣管炎,肺氣腫和肺炎,而患肺結核病,喝酒的也比不喝酒的高出幾倍。另外,在1000個喝酒的人中間,幾乎90個以上要得胃病,因為酒能刺激胃粘膜,還引起胃酸增多。酒對肝尤其有損害,經常喝酒的人,肝臟往往容易硬化。肝硬化達到最嚴重程度時會止不住地吐血。『年輕人正在發育成長,老喝酒,除了有上面所說的害處外,還能使腦力和記憶力減退,使肌肉無力,性發育早熟。女性喝酒,還容易未老先衰、流產,為害實在不少。』世界著名的學者巴甫洛夫說:『不要喝酒,不要用煙草來損壞你的心臟,你就能像吉江(活到100 歲)那樣長壽。』

 

茶和咖啡對身體的危害作用

    論到茶和咖啡對健康影響,懷愛倫提到:『茶有刺激的作用,並且多少帶著麻醉性。咖啡等類的飲科,也有同樣的作用。反應的第一步,就是提神,……鑑於這種效果,許多人就以為茶和咖啡對他們有很大的益處,其實這是不對的……。所謂精力的加添,其實不過是神經的暫時興奮而已。等到刺激性過去,身體的天然精力也就減退,結果身體就要依著方才奮興的程度,反受虧損。』『頭痛、失眠、心悸、消化不良、週身震顫,以及其它禍害,都是常用這種刺激神經之物的結果。因為他們生命之力消磨了。疲乏的神經是需要休息靜養,而不應加以刺激並過分活動的。人身天然的精力既經用罄,就需相當的時間恢復。我們若用刺激之物品,強使神經繼續活動,在一時之間,固然達到目的,然而身體的精力既因常受到刺激而漸減退,日久害深,我們就更難去使它達到預期的地步。那貪求刺激物的慾望也愈久愈難遏止,終至意志力完全消失。對於不良的嗜好乃毫無抵抗之力。同時身體對於刺激物的需要也就與日俱增,直至體質衰竭而不再激 起反應作用為止。』(服務真詮304 頁)。

 

附註二:關於祭過偶像的肉食問題

   羅馬書14:1-4,6,14-23節所提到的食物問題,顯然是指當時市場上出售的普通祭過偶像的肉食問題(參:林前8:4-13. 10:25-33),而不是指潔淨與不潔淨的肉食問題(羅14:2. 創7:2.利11章)。因當時市場上出售的肉食大多在宰殺時是祭過偶像的,並且買的人難以從中分辨出沒有祭過偶像的肉食。有些信心軟弱的信徒過去『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也就等於拜了偶像(林前8:7),因此害怕得不敢再吃肉食。而蔬菜是不用以祭偶像的,他們就只吃蔬菜。保羅在書信中所說:『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羅14:2),就是指著他們說的。而當時另有些信徒則認為偶像是假的,祭偶像也是自欺欺人,再說食物又都是主所造的,本身是潔淨的,因此他們根本不去管它有否祭過偶像,而照樣吃喝。(林前8:4-7)。他們的看法雖然是對的,但保羅告誡他們:不可自以為有這等知識,就可不顧場合,任意吃喝,以致『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比如『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塈亢u,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麼,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9-13)。因此,『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羅14:21)。

  當然,保羅的意見也不是走極端,而是照顧雙方。首先保羅要他們持有不同看法的雙方,要彼此尊重而不可彼此論斷:『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上帝已經收納他了。……吃的人是為主吃,因他感謝上帝,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也感謝上帝。……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唯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你有信心就當在上帝面前守著……,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羅14:1-23)。

  至於具體的做法方面,保羅在書信中也考慮到雙方的實情,作了合理的指示:『凡市上所買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10:25-33)。

    至於潔淨肉食和不潔淨肉食的問題早在洪水時代就已指出了,後來又成了摩西儀文律法的一部分(創7:2.利11章)。其中屬靈的預表性儀文部分,到新約時代已廢除了,但其中有關身體健康的衛生原理是不可能被廢除的。因此我們現在不需要在預表性儀文上遵守它了(如不可摸、碰,否則要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才得潔淨等等),但對其中有益健康的衛生原理,我們仍需遵守。因此我們今日不吃不潔動物的肉食不是為了遵守摩西律法,而是為了有益於健康,其意義正如我們不抽煙,不喝酒,和不吃其他一切有害之物一樣。

 

 

 

 

第二四課  基督徒的錢財觀

 

  一,首先應當認識我們所有錢財的主權都是屬於上帝的:

    (一)天地萬物和我們人類都是上帝所創造的。(詩95:4-7.24:1. 50:10-11. 該2:8)

    (二)我們又都是基督以無限生命代價所救贖的,因此我們的生命及一切所有的都要是屬於主的。(林前6:19-20.林後5:14-15)

    (三)我們得錢財的能力也是上帝所賜的。(申8:17,18)

    (四)總之我們應該認識:上帝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是祂的管家。在錢財的獲得和使用方面都要遵行祂聖善美好的旨意。

 

  二,在錢財獲得方面所應遵行的真理原則:

    (一)只領受上帝所賜的正當合法的收入。

    (二)堅決拒絕不義之財(箴10:2)。如『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箴21:6),不公平的買賣(利19:35-36. 25:14),剝削窮人(雅5:1-4),接受賄賂(民22章, 31:8)等等。

    (三)經上的警訓:『貪財為萬惡之根。』(提前6:6-10)

    (四)待人的原則:凡事寧願自己吃虧,而不願虧負別人。(羅13:8)。

 

  三,在錢財的使用方面所應遵行的真理原則:

    (一)在衣、食、住、行、用等方面,當用的用,不當用的不用,也要量入為出,並注意經濟實惠,節約的原則(約6:11-13)。一切為了身心健康,為了榮神益人(林前10:31)。

    (二)必須孝敬奉養父母(太15:3-9. 弗6:1-3.提前5:4)

    (三)看顧家人親屬(提前5:8,16)。

    (四)幫補缺乏信徒(羅12:13.林後8:1-4.9:6-15)。

    (五)賙濟貧窮急難(提前6:17-18.詩112:9.37:3-4.箴11:24-25.太25:44-45. 徒20:35)。

    (六)捐助聖工(出25:1-9.35:4-19,20-29. 詩97:8. 可12:41-44)

    (七)十一的神聖:

          亞伯位罕(創14:20.來1-2)

雅各(創28:20-22)

         以色列人:(利27:30-32. 民18:21-24. 代下31:4-10.尼13:10-13.民18:25-29)

          瑪拉基(瑪3:8,9,10-12)

         主耶穌和保羅(太23:23.羅11:42.林前9:4,13-15)

    (八)聖經的勸告:一,錢財是身外之物,身不帶來,死不帶去。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太6:19-21)。二,,我們都要做好上帝忠心的管家(太24:45-47)。若有積儲,應為主而積儲,若要使用,應為主而使用(太6:19-24)。不僅在錢財上應如此,而在我們的光陰、精力、智慧、才能並我們整個生命和一切所有的事上,也都應如此。使徒保羅勸勉我們說:『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路光

 

 

 

 

 

第二五課  浸禮謙卑禮和聖餐禮

 

    主耶穌在世時曾為我們設立了三個禮節,此即:浸禮、謙卑禮和聖餐禮。又由於謙卑禮總是放在聖餐禮之前進行的,是為聖餐禮所作的準備,因此有時也將它們視為一個禮節的兩部分內容。現將這三個禮節逐一介紹如下:

 

一,浸禮

   新約的浸禮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每一個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接受基督為他個人救主的人,就可以接受浸禮,從而名符其實地成為上帝的兒女,基督的門徒。正如基督託付我們的偉大使命中所指示的:『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按原文應譯為施浸,下同),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也許有人要問:浸禮在主耶穌之前就已經有了,如施洗約翰,就是用水給人施浸的,又怎麼能說浸禮是主耶穌設立的呢?我們的回答是:主耶穌設立的是新約時代的浸禮,和施洗約翰的浸禮無論在儀式上或象徵意義上都是有所不同的:一,約翰的浸禮只是籠統地奉上帝的名施行的,而主的浸禮則是要『奉父、子、聖靈的名』(其中特別包括了主耶穌的名)施行的。二,約翰的浸禮,僅是象徵用水洗淨,叫人悔改,而主的浸禮不但仍有用水洗淨的意思,而且更有使自己的舊人和基督同死同埋,並使自己的新人和基督同生同活的屬靈象徵意義,正如我們接下去所要詳述的。關於浸禮,現分五點查考如下:

  (一)舉行浸禮的正確儀式應如何?有何屬靈的意義?

     (1) 應由牧者『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太28:19-20)。

     (2) 應有足夠多的水,使受浸的人能全身浸入水中。(可1:9-10. 徒8:36-39.約3:23)。

    註:施洗或受洗原文中皆含有浸入水中的意思,因此全部可譯為施浸感受浸。因此中文聖經也早有兩種版本,一種版本譯為施洗、受洗,另一種版本譯為施浸、受浸。

     (3) 可使受浸的人臉面向上,被躺倒在水中,如同和基督一同被埋葬,然後從水中被扶起來,如同和基督一同復活。(西2:12)

     (4) 因此,受浸的意義是表明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死同葬,我們的新人和基督同生同活。『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奡_活一樣。』(羅6:3-11. 西2:12)。為此,浸禮也被稱為『重生的洗』,象徵我們心靈的重生(多3:5),或說在基督�堸窗y新造的人』(林後5:17)。此外,浸禮也有信而悔改,洗去罪惡的意思。(徒22:16)。

     (5) 浸禮也是信徒和主立約,並在神人面前所作信而悔改,蒙恩歸主的見證。(約1:31. 太3:13-17)。

  (二)信主的人是否必須受浸禮?(1) 使徒彼得的勸告(徒2:38-39,41-42)。(2) 基督的教訓(可16:16.約3:5)。(3) 基督的榜樣(太3:13-17)。(4) 埃提阿伯太監的榜樣(徒8:26-39)。(5) 受過不符合聖經教訓的洗禮的人,是否需要重受浸禮?是的。(徒19:11)。

  (三)若因特殊情況未能受浸禮,是否影響得救?

    答:不影響得救。如有時沒有機會受浸或沒有合乎經訓的浸禮,暫不受浸,等以後的機會也是可以的。只要一個人已經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被聖靈重生,遵守主道,靠主成聖,即使因特殊情況(如身患重病等)未能受浸而離世,也是不會影響得救的。(參路23:39-43. 約3:3,6,14-16.1:12-13. 10:10. 可1:15)。但若是可能,還是應當盡早準備好,接受浸禮。(徒2:41-42.16:31-34)。

  (四)甚麼樣的人才可受浸禮?

  要受浸的人必須真正相信主耶穌基督為自己的救主(徒8:37),也即必須真正信而悔改(徒2:38-39),求告主名(徒22:16. 羅10:.13),遵守主道(約8:31-32)。

  (五)受過浸禮的人應怎樣時時不斷實行浸禮所給予我們的屬靈教訓?答:應不斷和主同死同活,也即不斷在主�堛v死老我,活出主的生命!(羅6:3-18,22-23)。

 

二,謙卑禮

  一個人信而受浸,成為教會正式教友後,還要時常舉行謙卑禮和聖餐禮。謙卑禮和聖餐禮實際上是依次聯在一起舉行的。因此也可視為一個禮節的兩部分。謙卑禮是為了除去人和人之間的隔閡,人和主之間的障礙,是為了靠主聖靈和寶血洗去人心靈中的驕傲和污穢,從而預備好自己的心靈,可以參加聖餐禮,以記念主捨身流血所完成的救贖大工,並仰望基督復臨後在上帝國�堜M主同喝新杯的歡樂情景。謙卑禮和聖餐禮也都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現在先查考謙卑禮:

  (一)主耶穌是怎樣設立謙卑禮的,有甚麼屬靈的意義?(約13:1-17)

    謙卑禮是主耶穌在逾越節晚餐前,為門徒洗腳時所設立的。主耶穌為門徒洗腳不但包含著許多屬靈的教訓,而且也藉此為我們設立了謙卑禮。有人以為主耶穌給門徒洗腳,只是當時的衛生習慣,並為要教訓門徒彼此謙卑、服事和相愛,而不是要制定一個禮節。其實不然。有以下五點理由:

     (l) 當主要洗彼得的腳時,『彼得對祂說,主阿,你洗我的腳麼?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13:6-7)。可見主耶穌這次為門徒洗腳含有特殊意義。

     (2)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13:8)。可見,這決不是一次普通的洗腳。如果是指平常的洗腳,主耶穌就不會說得這麼嚴重。

     (3) 『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約13:9)。可見,彼得也已多少領會主耶穌是在設立甚麼屬靈的潔淨的禮節,因此向主提出這樣要求。

     (4)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約13:10)。主耶穌在這�堜�顯以洗澡代表『重生的洗禮』(或說浸禮),以洗腳代表謙卑禮。洗過澡的人還須時常洗腳,因當時的人出外時穿漏孔鞋,回來入席前就需要洗腳。照樣『從水和聖靈生的』人,在行走天路時,難免腳上還會染上污穢,因此還須時常求靠主的寶血和聖靈來洗淨自己腳上的污穢。浸禮象徵我們和基督同死(舊人)同活(新人),而成為新造的人,或說象徵重生。謙卑禮象徵我們重生後還須時常不斷求靠主的靈和血,來洗除我們一切的驕傲、自私和罪污,而不斷離罪成聖,聖而又聖。

      (5) 主對門徒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13:14-15)。主在此不但教導我們彼此謙卑、服事和相愛,而且也要我們按照禮節中所要求的舉行謙卑禮,彼此洗腳。弟兄和弟兄彼此洗腳,姐妹和姐妹彼此洗腳,男女分開兩處進行,凡事都聖聖潔潔的按著規矩行。通過兩個人的彼此洗腳,靠著主的恩助,潔除心靈中的一切驕傲、隔閡、不睦和污穢,以預備好各自的心靈,接下去舉行聖餐禮。

    (二)我們應當怎樣時時不斷地實行謙卑禮所給於我們的教訓?不斷靠主恩助,除去心中的一切驕傲、自私、不睦和罪污,力求完全成聖,並不斷在主�堜憐嘗儘鶠A彼此服事,彼此幫助,彼此相愛。在施行謙卑禮時,應弟兄和弟兄彼此洗腳,姐妹和姐妹彼此洗腳,夫妻之間也可彼此洗腳。

 

三,聖餐禮

  (一)主耶穌是怎樣設立聖餐禮的?有甚麼屬靈的意義?(太26:17-28. 路22:17-20. 林前11:23-26)

    註:主耶穌在設立洗腳的謙卑禮後,又繼續設立了聖餐禮。主以聖餐代替逾越節的晚餐,以聖餐禮取代了舊約逾越節的禮儀。(林前11:23-26)。主設立聖餐禮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們信徒時常記念仰賴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身流血所完成的救贖大功(林前11:23-26. 路22:19,20),並不斷實踐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的屬靈教訓(約6:53-56),同時也讓我們時常仰賴盼望基督復臨時接我們到上帝國�堜M祂同喝新杯的歡樂日子(太26:29.林前11:26)。

  (二)甚麼樣的人可以參加聖餐禮?

        答:信而受過浸禮的人(約13:10)。

  (三)要參加聖餐禮的人事先應當作甚麼預備?

      (1) 『應當自己省察』,以預備好自己的心靈。(林前11:27-29)。

     (2) 通過謙卑禮除去自己和同道、和上帝之間的阻隔。(參前)。

  (四)我們應當怎樣時時不斷地實行聖餐禮所給於我們的教訓?

   (1) 時時不斷地記念信靠上帝的無限大愛,基督的無限犧牲所為我們成就的無限浩大的救恩。(林前11:23-26.彼前1:10-12.詩119:81,166,174)。

     (2) 時時不斷地喝主的血,吃主的肉。(約6:53-56)。

     (3) 時時不斷地仰候基督復臨,上帝國的來到。(太26:29.林前11:26.太6:10)。  * 路光 *

 

 

 

 

第二六課  公綿羊公山羊四角小角

以及二千三百日的異象

 

    我們今天要開始研究但以理八章的異象,是論到公綿羊、公山羊、小角和『末後的定期』(『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的異象,這是在七章異象基礎上的進一步啟示。我們先來看但以理見八章異象的時間、地點和背景。

 

一,見異象的時地和背景(但:12. 參但:28)

    (一)時間:『伯沙撒王在位第三年。』(但8:1)。可能是公元前548年,也可能還要晚幾年。(參但7:1註釋)。

    (二)地點:是『在以攔省書珊城中(或作宮中)』(但8:2原文無「以為」二字)。至于『烏萊河邊』可能是異象中所見的背景(參看但8:3,6)。但以理雖身居王宮中,心靈中卻一塵不染,以致得見此異象。真是『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太5:8)

    (三)背景:巴比倫國不久即將滅亡了,以色列人被擄的時期也快要結束了,但以理心中是何等迫切地盼望他本國子民能早日歸回祖國,重建聖城,復興聖殿阿。但二年前所見第七章的異象,又使他感到困惑不解。他本來盼望巴比倫的獅子滅亡之後,以色列的羊群就可重獲自由(參耶50:17),但想不到七章異象中似乎在告訴他,獅子過去後還有熊、豹和可怕的怪獸要來,特別怪獸頭上十角中長出的小角是敵檔上帝,迫害聖民,改變節期和律法的,更使他驚恐不安(參但7:28)。他感到擔心,難道以色列人還有長期的磨難,被擄歸回的時期還在遙遠的將來嗎?他此時是多麼盼望上帝能賜下更多的啟示阿!正是在此思想背景下,上帝特賜下但八章的異象,一方面將上帝選民未來在世直至主復臨前的長期磨煉歷程和小角的不法作為,以及最後查案審判的定期進一步啟示給他,而另一方面也是要消除他對上次異象的誤解和擔憂,以進一步光照、安慰他。

 

二,異象中所見的內容(但8:3-14)

和天使加百列的解釋(但8:15-27)

    由於但以理見了第七章異象後發生了誤解,『心中甚是驚惶,臉色也改變了。』(但7:28)。因此在八章異象中,上帝將所有的表號都改換一新:首先,第一獸巴比倫的獅子不再出現了;第二獸瑪代波斯的熊和第三獸希臘的豹也都變成了公綿羊和公山羊;第四怪獸羅馬及牠頭上的小角,也合併成了第八章的小角。這些新採用的表號,都是非常奇妙,確切而有意義的。並滿含有上帝無比的智慧和慈愛,為了進一步光照、安慰但以理。例如:瑪代波斯國在征服別的國家時,固然表現為貪得無饜的『熊』,『口齒內啣著三根肋骨』『吞吃多肉』,橫徵暴斂,但對以色列人卻變得像『綿羊』一樣溫和,多次下令允許他們回國重建聖城和聖殿,讓耶路撒冷成為自治城,免收一切稅賦;……而且以『綿羊』預表瑪代波斯國也是極為確切的,古時波斯皇帝的冠冕正是牡綿羊式,是用金子與寶石製成的,在石柱上雕刻的也是如此。又如希臘在侵佔別的國家時,固然如凶猛的『豹』一樣,但對以色列人卻也變得像『山羊』一樣親善。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所記,希臘亞歷山大王征服瑪代波斯國時,曾特別允許猶太國的人以及在巴比倫和瑪代波斯的猶太人能遵守他們自己國家的律法,保守自己的宗教信仰,並在第七年安息年兔除他們的稅款和上貢。而且以『公山羊』預表希臘國也是非常確切的。希臘國一貫喜歡以山羊作為他們國家的標記.他們的祖城被稱為『山羊的城』,其中的人民被稱為『山羊的人民』。亞歷山大有一個兒子,也被稱為『山羊的兒子』。

 

第一段 公綿羊(但8:3,4)

  (一)『見有雙角的公綿羊站在河邊』(但8:3)。加百列解釋說:『你所看見雙角的公綿羊,就是瑪代和波斯王。』(但8:20)這是一個『聯合的大國。』(耶50:9)。公元前539年覆滅巴比倫國而興起,公元前331年被希臘國所滅亡。

  (二)『站在河邊』(但8:3)。此河即烏萊河(但8:2),附近有書珊城,經常成為瑪代波斯帝國的京都和王宮所在地。(斯1:1,2.尼1:1)

   (三)『兩角都高,這角(波斯)高過那角(瑪代),更高的(波斯)是後長的。』(但8:3)。 查歷史:波斯原為瑪代的屬國,後來波斯興起了古列王征服了瑪代,便將瑪代與波斯合併成為一個『聯合的大國』。(邁爾通史上冊紀卷一67,68 頁,西洋古代史上冊134 頁,世界通史上古部分197 頁,齊思和編)

  (四)『我見那公綿羊往西、往北、往南抵觸,獸(多數)在它面前都站立不住。……』(但8:4)。查歷史,古列的軍隊進軍的方向和次序確是如此,首先沿著巴比倫的邊界,向西方進軍,直至地中海,毀滅了呂底亞國,然後又北上征服了小亞細亞一帶;以後又向南(東南)征服了巴比倫國。在他兒子岡比斯在位時,又佔領了西南邊的埃及。(蘇聯科學院編『世界通史』第一卷828,829 頁,密蘇裡那編『古代世界史』66,67 頁)

    (五)『但他任意而行,自高自大。』(但8:4)。查歷史:瑪代波斯諸王都有統霸世界的野心。……(世界通史資料選輯上古部分174,175頁,邁爾通史上世紀卷一70,71頁,古代東方史 621頁)。

 

第二段 公山羊(但8:5-8)

    (一)『我正思想的時候,見有一隻公山羊從西而來,……』(但8:4)。加百列說:『那公山羊就是希臘王』(但8:21)。於公元前331年傾覆瑪代波斯國而興起,公元前168年被羅馬國所滅亡。

    (二)『這山羊兩眼當中有一非常的角。』(但8:5)。天使說:『兩眼當中的大角,就是頭一個王。』(但8:21)。即指亞歷山大帝。(公元前356-323年,在位年代336-323年)。

    (三)『……從西而來。』(但8:5)。指『亞力山大帝的東征。』

    (四)『遍行全地。』(但8:5)。說明他軍力之強大,所到之地,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也說明他統治疆域的空前廣大,遠超過以前的巴比倫帝國和瑪代波斯帝國。

    (五)『腳不沾塵。』(但8:5)。說明他進軍神速,快捷如飛,查歷史:『亞歷山大於公元前334年春,率領三萬五千精兵』東征,『攻打瑪代波斯國,於331年即覆滅了龐大的瑪代波斯國,327年又征伐印度。數年之內,平定疆域,幾半天下。』(邁爾通史上世紀卷二72-77頁)

    (六)『我看見公山羊就近公綿羊,……折斷它的兩角,……將綿羊觸倒在地,用腳踐踏,沒有能救綿羊脫離他手的。』(但8:6)。查歷史:先後大戰三次覆滅了瑪代波斯國。第一次即打敗了波斯,第二次還俘擄了波斯王大流士的母親和妻子等,大流士本人僅能倖免。兩次求和,皆被拒絕,說:『天無二日,地無二王。』第三次大戰後,波斯遂亡。(同上)

    (七)『這山羊極其自高自大。』(但8:8上)。指亞歷山大帝統霸世界的野心,以及將自己神化。例如要埃及太陽神廟的祭司稱自己是太陽神的兒子,在鑄造的銀幣上將自己的頭像鑄成太陽神的模樣,又幻想將亞妥斯山雕製成自己的一座神像,還採取東方專制皇帝的禮儀,要手下的文武大臣、將士、百姓在朝見時向他下跪,甚至以口親其足。(西洋古代史上冊371,372頁,邁爾通史上世紀卷二73,77頁,古希臘史418頁)

    (八)『正強盛的時候,那大角折斷了,又在角根上向天的四方長出四個非常的角來。』(但8:8下)查歷史:公元前323年,正當帝國最強盛的時候,東征成功,又準備西侵,而亞歷山大帝本人也正當年富力強(年僅三十三歲)之時,便忽然染熱疾而死。王死後,四都督彼此爭戰,於公元前301年,便將整個帝國一分為四國。即:東方的敘利亞國,南方的埃及國,西方的馬其頓.希臘國,北方的色雷斯國。(以後北方的色雷斯國又被東方的敘利亞國所吞併,於是敘利亞成了北方王,長期和南方王埃及爭戰)。(邁爾通史上世紀卷二81,82頁,西洋古代史下冊370頁)

 

第三段 小角(但8:9-12,23-25)

  八章的小角等於是七章的第四獸(羅馬國)加上第四獸頭上的小角(羅馬教皇)。換言之,八章的小角既指羅馬帝國,也指羅馬教皇。具體來說,關於八章小角興起部分的預言,都已應驗在羅馬帝國身上,關於小角的不法活動,既已應驗在羅馬帝國身上,也已應驗在羅馬教廷身上;關於小角的結局,則將應驗在羅馬教廷身上。

    (一)關於小角的興起:

      (1) 興起的時間:『這四國末時,犯法的人罪惡滿盈,必有一王興起,……』(但8:23)。查歷史:亞歷山大死後,國家發生內戰,於公元前301年被分裂為四國。281年又變為三國。其中的馬其頓國首先於168年被羅馬國所吞併。其時也是希臘化各國最腐敗,階級鬥爭最激烈之時,餘下的敘利亞和埃及二國,最後也都被羅馬國所佔領。因此實質上,希臘帝國所分裂成的四國,最後都是被羅馬帝國所覆滅的。預言中所說:『必有一王興起』顯然是指羅馬國說的。(蘇科學院主編『世界通史』卷二,上冊417-418,423,425頁,西洋古代下冊482頁)

     (2)興起的情形:『四角之中有一角長出一個小角。』(但8:9上)。有人說按原文應譯為『四風之中有一風……』,其實不然。按原文譯為『四角之中有一角……』是正確的。『四角之中有一角』是指馬其頓.希臘國,即原來亞歷山大希臘帝國的本土。羅馬帝國的興起並取代希臘而統治天下,正是從公元前168年或146年征服馬其頓.希臘國後而開始的。歷史書上說:『從紀元前146 年起,希臘的歷史被包括到羅馬的歷史�堶悼h。』(A.V.密蘇里那編『古代世界史』206頁)。這就是從『四角之中有一角,長出一個小角』之意。

    (3) 發展的方向與次序:『向南、向東、向榮美之地漸漸成為強大。』(但8:9下)。『向南』指吞併埃及。公元前168年,馬其頓國被羅馬所滅之年,埃及也自動承認為『羅馬之屬邦』,為要求得羅馬的保護,免受敘利亞的侵占。公元前30年,埃及又完全歸併於羅馬。『向東』指佔領敘利亞。公元前168年,羅馬使節奉元老院之命,勒令敘利亞王的軍隊,限期撒出埃及的亞歷山大城,並歸還擄物。從此敘利亞在羅馬的干涉、控制下不斷走著下坡路。於公元前64-63 年又被羅馬所佔領。『向榮美之地』指進佔猶太國,巴勒斯坦。猶太國於公元前63年又繼敘利亞之後,被羅馬所吞併。公元70年,耶路撒冷城又被羅馬軍隊所毀滅。此時也正進入羅馬帝國最強盛的時期。(西洋古代史下冊 484,520,534頁。科瓦略夫著『古代羅馬史』354-357,372-375,377-388頁)

    (4) 『漸漸成為極其強大。』(但8:9下原文和英文)。羅馬確是經過漫長時期才漸漸成為極其強大的。公元前八世紀到公元前30年為共和國時期,公元前30年到公元476 年為帝國時期。羅馬於公元前168 年取代馬其頓.希臘,而統治天下時,還不算最強大,以後『向南,向東,向榮美之地』擴展其勢力後,『才漸漸成為極其強大』的。歷史上提到,從公元69年起,羅馬進入帝國全盛時期。(公元69-161年)』(古代羅馬史中之分期,西洋古代史下冊539,564-567頁,邁爾通史上世紀卷三90頁)

 

  (二)關於小角的特點和不法作為:(意雙關:既應驗於羅馬帝國身上,也應驗於羅馬教廷身上)

    (1) 『漸漸成為極其強大』(但8:9英文和原文)

   (2) 『面貌凶惡』(但8:23)。比較七章小角:『形狀強橫,過於他的同類。』(但7:21)。『面貌凶惡』尤其表現在他們殘酷迫害上帝子民的事上。

     (3) 『能用雙關的詐語,』(按原文古卷為善用陰謀。如太2:7,8.但8:23)。『他用權術成就手中的詭計。』(但7:8)

      (4) 『心�埵菾爬菑j』(但8:25中)。比較但七章小角:『有口說誇大的話。』(但7:8,20,25)

      (5) 『他的權柄必大,卻不是因自己的能力。』(但8:24上)這是指逼迫上帝子民的權柄(但8:24下)。雖出於大龍所賜(啟13:1),本為大龍的工具(啟12:3),但也仍在上帝的執掌之下。(太10:28-31.約19:10,11)

      (6) 『他漸漸強大,……將些天象和星宿拋落在地,用腳踐踏。』(但8:10)。『他必行非常的毀滅,事情順利,任意而行,又必毀滅有能力的和聖民。』(但8:24下)。『在人坦然無備的時候,毀滅多人』。(但8:25)。註:『星宿』代表主的聖僕和使多人歸義者(啟1:20.但12:3)。他們在屬靈的事上也是有能力的人。『天象』代表教會,『婦人』曾以日、月、星辰三種天象為妝飾(啟12:1),包括全體聖徒(或說『聖民』)在內。羅馬帝國曾逼迫基督徒二,三百年之久,殺害了千萬傳道人和聖徒,羅馬教廷更是迫害聖徒,長達1260年之久,殺害的人數多達五千萬。

    (7) 『並且他自高自大,以為高及天象之君(指基督,為教會的元首,聖民的君王)』(但8:11)。『又要站起來攻擊萬軍之君(指基督)』(但8:25)。註:羅馬帝國曾釘死基督,又曾迫害信徒,也就是迫害主。羅馬教皇更是如此。自稱是『上帝的代表』『基督的代表』『主上帝教皇』『第二位上帝』『教會的元首』『王大的祭司』『萬萬不能錯的教皇』,離道叛教,迫害聖徒。……

     (8) 『因罪過的緣故(先是指使徒時代教會末期的愛心衰退,後是指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時期的腐敗變質),有「軍旅」(原文即萬象,指教會聖民)和常獻的燔祭交付他。他將真理拋在地上,任意而行,無不順利,……除掉常獻的燔祭和施行毀壞的罪過,將聖所與軍旅(萬象)踐踏……』(但8:12,13)

    註:本段預言中接著提到的小角罪行,有三方面:

    一,『除掉常獻的』(原文中無燔祭二字)。『常獻的』祭指:

   甲,日獻的燔祭和素祭(民28:3-8,9-10,31. 尼10:33)。燔祭預表基督贖罪的犧牲,素祭預表基督聖潔的生活。基督以自己聖潔無罪的生命為我們捨身流血,完成救贖大功,帶來救贖洪恩(太20:28), 並又在天父上帝面前不斷以自己的寶血為我們贖罪(約壹2:1-2. 1:19)。

    乙,日獻的香(出30:7,8)。預表基督的中保代求工作:基督不斷以自己完全的功義在天父上帝面前為我們代求(啟8:3,4.來7:25)

    丙,常獻的陳設餅(民4:7.代下2:4)。預表基督是我們『生命的糧』,或譯為『生命的餅』。(約6:35,48-51,53-57)

    羅馬帝國『除掉常獻的』祭表現在禁止人信仰基督十宇架的救贖洪恩。羅馬教廷『除掉常獻的』祭表現在使人不信靠基督的救贖功勞,而卻依靠自己的修行、朝聖和購買『贖罪券』;不以基督為罪人的中保,不信靠基督的中保代求和贖罪的工作,而卻以馬利亞為中保,向馬利亞禱告,求馬利亞在上帝面前為他們代求,又叫人跪在神甫面前認罪,求得神甫的赦罪;不以信心真正領受生命的糧,在靈性上吃主的肉,喝主的血,不斷追求因信稱義和靠主成聖,而卻迷信於神甫手中的所謂『彌撒祭』(被宣稱為活的基督,活的上帝),……等等。

    二,毀壞、踐踏聖所:羅馬帝國曾廢除教會,禁止信徒聚集敬拜上帝。羅馬教廷除曾用同樣手段對待一切堅守聖經純正信仰的聖徒外,還在更深的含意上毀壞踐踏聖所。如他們謬解了主的救恩,刪改了上帝的律法,也等於是毀壞、踐踏了聖所中最為神聖的『施恩座』(又稱『蔽罪座』)和其下存放律法的約櫃(又稱法櫃);他們取消了基督的中保代求工作,也等於是除掉了上帝寶座前的香壇;他們還以迷信的彌撒祭取代了生命的餅基督,並還熄滅了聖靈的七盞火燈。

    三,將真理拋在地上,任意而行:如教皇自稱是上帝和基督的代表,甚至自稱是『第二位上帝』『主上帝教皇』,教導信徒要敬拜、服從教皇,如同敬拜、服從上帝一樣。又公然把教皇的言論,教會的信條,視為比聖經更重要,自稱為絕無錯誤的教皇,又謬解救恩,出售『贖罪券』,刪改律法,強迫人守星期日,散佈靈魂不死,傳出煉獄等異端,……等等,不勝例舉。

 

(三)關於小角的結局:

     (1) 『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但8:13,14)。到2300日根據但九章預言的研究是指到公元1844年。聖所就必潔淨,是指天上的聖所開始被潔淨。天上的聖所被潔淨和小角的結局有關係嗎?當然有關係。因所謂天上的聖所被潔淨和但以理七章異象所提到的查案審判是指同一件事,因上帝正是要通過查案審判的工作,來潔淨聖所。因此,到二千三百日,也即到公元1844年,天上的聖所將要開始被潔淨,也就是指查案審判開始了。這次查案審判,要在眾天使和全宇宙面前,公開審查和正式决定歷代以來所有得救的人選和他們各人的獎賞,並永遠銷毀存放在天上聖所中的他們各人一生的罪惡記錄冊,這也就是潔淨聖所的最主要含義。同時也要初步判决和除滅撒但利用小角的權勢所進行的一切離經叛道和引誘逼迫上帝子民犯罪的不法作為,在查案審判結束後的七灾四風中初步刑罰他們,並在基督復臨時的榮光烈火中毀滅所有惡人和罪人。正如但七章異象中天使最後所簡要指出的:『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他的權柄必被奪去、毀壞、滅絕,一直到底。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他的國是永遠的;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他,順從他。』(但7:25-27)。除滅撒但藉著小角踐踏污穢聖所的不法作為也是潔淨聖所的另一個含義,因聖所不但是被上帝子民的罪惡記錄冊所污穢的,而也是被迷惑,引誘,逼迫他們犯罪的撒但和小角的離經背道活動所污穢的。關於『到2300日聖所就必潔淨』的預言,還將另作專題研究。

      (2) 『至終卻非因人手而滅亡』意即在基督復臨時被滅。(但8:25.參帖後2:8)

      (3) 關於二千三百日異象尚未及解釋,但以理便因嚴重誤解、擔憂、失望而暈倒。(但8:26,27)。 天使加百列只得等到但九章異象中再予以解明。(但9章)

 

但以理的嚴重誤解和暈倒

    但以理原來根據先知耶利米的預言,以為巴比倫國統治七十年,以及耶路撒冷荒涼七十年之後,以色列人就可回國重建聖城和聖殿(耶29:1,3,10. 25:11,12.代下36:21.但9:1,2)。但現在從八章異象中看來,八章的小角似和七章的小角相同,也將迫害聖民、攻擊萬君之君、將真理拋在地上、除掉常獻給君的燔祭、毀壞君的聖所,甚至可能還要到二千三百年之後,聖所才得潔淨。他又誤以為這�堛爾t所,必是指他本國的聖所說的。於是但以理心中更是驚惶、愁煩。他耽心:難道耶路撒泠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的應許,又將被取消、或延遲了麼?當他一聽到加百列說『所說二千三百日的異像是真的……』,就感到驚惶愁煩,大失所望,又加上年邁體弱,便突然昏迷不醒,以致加百列不得不暫時停止對『二千三百日的異象』作進一步的講解。正如他自己所說:『於是我但以理昏迷不醒,病了數日,然後起來辦理王的事務。我因這異象驚奇,卻無人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但8:27)

 

從但以理的暈倒我們可以得到什麼教訓?

    (一)但以理的暈到,顯明了他對上帝選民深切的愛,以及為祖國的復興,為聖城與聖殿的重建所懷有的心如火焚的焦急心情。(約2:17)。在此為一切上帝子民留下了美好榜樣。

    (二)但以理的暈倒也是由於對八章中『二千三百日的異象』發生誤解所造成。這也是上帝的子民所當引以為訓的。至於加百列為何不用神奇方法,使他立即醒過來,以消除他的誤解,也是有主美意的。加百列固然可以使用幾句直白的話,立即消除他的誤會和困惑,但這樣對他靈性沒有更大幫助,也不能幫助他防止今後再犯同樣的錯誤。他的驚恐,憂慮和失望,既是由於誤解上帝的啟示而引起,那麼解決問題的更好辦法,還是促使他更多地查經和祈禱,以便能對上帝的啟示有更正確、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同時也可更好預備心靈,以便領受上帝進一步的啟示。正如他後來確是這樣去作的。(參:但9:1-3)

    (三)但以理的這次經歷,在神意的奇妙安排中,也正好成為後來一八四四年復臨運動信徒大失望經歷的預表:

     (1) 但以理遭受的失望之苦,是因對『二千三百日的異象』發生誤解而造成;復臨運動信徒也是如此。

    (2) 但以理是把『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中的『聖所』誤解為以色列人在地上的聖所,以致遭受失望此苦。復臨運動信徒也是把其中的『聖所』誤解為當時的地球,或地球上的一部分,誤以為基督將要於184年復臨,用火潔淨地球,以致遭受大失望之苦。

   (3) 但以理雖感困惑、失望,但並未喪失信心,反倒重新查考聖經,懇切禱告。後者也是如此。

      (4) 但以理經過查考聖經和禁食禱告,終於得見但九章的異象,得到了明確答覆,消除了一切的誤解、困惑和失望。後者也是如此,在經過進一步查考聖經和和懇切禱告後,終於找到了大失望的原因。他們明白了『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是指到1844年,天上的聖所將要開始被潔淨,也即要開始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為要決定得救者的人選和獎賞,並永遠銷毀他們的罪惡記錄冊(這是潔淨聖所的最主要含義),並在查案審判結束後,除滅撒但藉著小角踐踏污穢天上聖所的不法作為(但7:9-14.啟14:6,7,14-20. 22:10-12)。這也是潔淨聖所的另一含義,因天上聖所不但是被上帝子民所犯的罪惡記錄冊所污穢的,也是被迷惑和強迫他們犯罪的撒但和小角的離經背道作為所污穢的。路光

 

 

 

第二七課 關於二千三百日的第一段

七十個七日的異象

 

    本章異象是先知但以理在瑪代人大利烏王元年所見的(但9:1)。巴比倫國是於公元前539年被瑪代波斯國所滅亡的。因此,瑪代人大利烏王元年也即公元前539年(但9:1)。但以理見八章異象後,曾發生了嚴重誤解。他本來盼望耶路撒冷荒涼七十年後,猶太人即可回國重建聖城和聖殿,但如今在八章異象中似又聽說,要到二千三百日(年)後,聖所才能被潔淨,於是他大失所望,痛苦難堪,暈了過去。及至此時瑪代波斯已經取代巴比倫而統治天下,他又重新查考聖經,再一次重溫了聖城荒涼七十年為滿的明確應許。於是他又鼓起信心,定意向上帝禁食祈禱,為以色列人痛悔認罪,懇求上帝早日眷顧自己荒涼的聖城和聖所。正是在此情況下,上帝再次差派加百列前來消除他心中的誤解,指明『二千三百日』的預言和他本國無關,僅其中的第一段『七十個七日』時期,才是關係到他本國之民的。玆將本章內容依次查考如下:

一,查考聖經

    瑪代人大利烏王元年,但以理查考聖經,再次重溫了耶利米書中的預言:『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但9:1-2.參: 耶29:1-10.25:11-12.代下36:21.賽44:26-28. 45:1-7,13)。

    註:根據海萊博士『聖經手冊』上提到的年代:公元前『609年尼布甲尼撒成為父軍之元帥。西侵時,自埃及手中奪得巴勒斯坦的統治權(606年),將一部份猶太人擄至巴比倫,但以理即在其中。同年(606年),尼布甲尼撒與其父共同視政,604年正式為王,成為歷史中最強諸王之一。次年(605年),在迦基米施戰役中擊敗埃及。……死於561年。』(聖經手冊416頁)。因此從公元前606年尼布甲尼撒奪得耶路撒冷統治權,第一次擄走猶太人(但1章),到公元前536年古列王元年下詔書,呼召猶太人回耶路撤冷重建聖殿(拉1章),耶路撒冷荒涼年數正好為七十年(代下36:21-23)。

二,禁食禱告

  (一)為選民痛切認罪。(但9:3-15)

  (二)懇求上帝眷顧荒涼的聖城與聖所,不要遲延。(但9:16-19)

三,禱告蒙允

    加百列再次奉差而來,向但以理解釋八章二千三百日異象中疑難之點,為了消除他的誤解,並向他指明了2300日的第一段七十個七日時期中關乎猶太人的一系列重大事件。(但9:20-23)

    (一)加百列說明自己奉差而來的緣由與目的。『現在我出來要使你有智慧、有聰明,……所以你要思想明白這事和異象』(但9:20-23原文)。『這事』顯然是指但以理心中一直感到擔心、愁煩和誤解的事。這�堛滿y異象(原文中特意用MAREH)』也顯然是指上次所見異象中,加百列還未能講解明白的一部分內容,也即關於『二千三百日的異象(原文中特意用MAREH)』(但8:26)。

    (二)接著指明了2300日時期的第一段──關於猶太人的七十個七時期的預言。(但9:24-27)

 

四,關於七十個七日預言的解釋

    (一)加百列說:『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但9:24上)

     (1) 『七十個七』按原文和英文聖經皆為『七十個星期』,即七十個七日,也即490日。按照預言中日期的算法,一貫以一日頂一年(結4:6.民14:34),因此490日等於490年。

     (2) 『已經定了七十個七(日)』其中『定了』一詞,原文本含有『截出』之意,有用剪刀剪去一段之意。此字在全部聖經中僅用了一次,其他各處的『定了』原文都是用別的字。可見,此處應譯為『截出』。意即七十個七年是從2300年的預言時期中截出來的,是屬於2300年預言時期中的第一段。

(3)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截出了)七十個七(年)。』意即2300日(年)的預言和猶太選民無關,只有第一段七十個七年是關於他們的。

    (二)加百列接著指出猶太選民在七十個七年的恩典寬容時期中,所必須作成的幾方面工作。(因七十個七年是為猶太選民國度留下的最後恩典寬容時期,如他們再不信而悔改,接受基督為他們的救主,他們將失去選民國度的資格,而由基督徒來代替他們的地位,成為屬靈的以色列人)。

     (1) 『要止往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彰顯永義。』(但9:24下小字)

     (2) 『封住(原文為蓋印,有封住及印証二方面的含義)異象(指2300日的異象)和預言。』(但9:24下)

   (3) 『並膏至聖者。』基督受膏固然是被聖靈所膏。但也需藉著施洗約翰的施行浸禮,並猶太人因信接受基督的表現而彰顯出來。(但9:24下)

    (三)加百列接著又指出七十個七年時期的計算起點,及其間所將發生的關於基督救贖工作的幾件大事:(但9:25-27)

      (1) 『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但9:25)。這第一句話就給了但以理極大的安慰:耶路撒冷必要很快重建!『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共有三次(拉6:14):一是古列王(536一529年)元年,即公元前536年發出的第一次命令(拉1:1-4), 二是大利烏王(521到485年)在位第二年,即公元前519年發出的第二次命令(拉5:1-5.6:1,2.該1:7-11),三是亞達薛西王(464-425年)在位第七年,即公元前457年發出的第三次命令(拉7:7-28)。由於耶路撤冷的聖殿實際上是藉以上三次命令而得以『建造完畢』(拉6:14),而且第三次命令內容也最完美。因此『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也應以第三次命令時,即公元前457年為計算的起點,此也即七十個七日和二千三百日預言的計算起點。

    關於亞達薛西王在位第七年,也即公元前457年,已由史家所公認。參:一,『世界史綱』的大事年表218 頁。二,『邁爾通史』希臘史卷三第21頁。三,『聖經百科全書』辰集17,18頁的七十星期條。四,『聖經典林』以斯拉條。五,『英文串珠』。六,『聖經手冊』1277頁。七,『聖經輔輯』年代表。

    再者:以斯拉正月初一日從巴比倫起身,五月初一日到耶路撒冷(拉7:8,9)。因此亞達薛西王的命令的實際生效日是公元前457年猶太歷五月初一日,也即相當於陽曆的秋天。

     (2) 『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公元前457年秋天),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公元27年秋,基督受浸,被聖靈所膏,成為受膏君),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年)。』

  基督受膏是在受浸時被聖靈所膏(太3:16.徒10:38.路4:18)。以後門徒即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約1:41)。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即希臘文的基督,意為『受膏君』。基督受浸時被聖靈所膏,成為『受膏君』,是在公元前27年秋,正完全應驗了預言。7x7+62x7=483年,從公元前457年秋天起,經過483年,正好是公元27年秋天。

  註:關於耶穌受浸的年代為公元27年秋天,有下列根據:

    甲,路3:23說耶穌約有30歲,即公元27年,見廣學會發行之『兩約釋義叢書』160 頁。

   乙,路3:1-6 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即公元27年,施洗約翰肯定是此年春天出來施浸,因從春天經過夏天到秋天,這半年多時間,氣候暖和適於河中施浸。主耶穌比施浸約翰小六個月,必是在此年秋天出來受浸的。正如『聖經史實』430 頁提到,當時30歲是祭司教育完畢之時,『舊約時利未支派的人要參加會幕中聖工服務的,都需從30歲開始(民4 章),因此施浸約翰和主耶穌也遵從此律例。另參:『讀經輔輯』中的有關年代表,提到基督受洗是在主後27年住棚節,被釘是在主後31年逾越節,即陽歷的春季。又在『基督傳記』22頁上也提到:『眾人都承認路加計算提庇留登基的年代(參:路3:1-3), 是從他父皇一同攝政時算起。就是主後12年,適為他父親奧古士督崩駕之前二年。所以提庇留第十五年,自然是主後27年。我們料想約翰開始工作即是在那年春天。』至於主耶穌受浸,被聖靈所膏的年代,根據路3:1-23節的記載,必是在主後27年秋季。

    丙,約2:20 猶太人說:『這殿是46年造成的。』按照原文可譯為:『這殿被造了四十六年了。』或說:『這殿四十六年來還在建造中。』(根據The lnterlinear Bible 中的原文遂字註釋為:Forty and six years is being built this temple)。查歷史:大希律為猶太人造聖殿是在主前18年開工的,猶太人說造了四十六年了,說明當時已是主後28年了,這也正是基督初次潔淨聖殿之時。由此也可推算出基督受浸是在公元27年秋季。(參:約1-2章)

      (3)『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英文聖經譯為:卻不是為祂自己)。……一七之半,祂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但9:26,27)。以上兩句話都是指主為我們釘十字架。受膏者是為我們的罪被剪除,而不是為他自己(賽53:1-12)。基督在十字架上斷氣時,聖殿中的幔子忽然裂開,使獻祭制度廢止。(太27:50,51. 來10:1-18)。 『一七之半』,也指明了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年代是在受浸後三年半,也即主後31年春季。

      (4) 『一七之內,祂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但9:27)『許多人』指猶太人(但9:24)。『堅定盟約』按原文應譯為『堅定一個約』,此即『救恩的約』,具體是指求靠主的寶血赦免我們違背上帝律法的罪,求靠聖靈的大能遵守上帝律法而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早在亞當、夏娃時,在伊甸園中就已憑著上帝的應許設立了(創3:15,21.來11:4.加3:8.羅4:3-12),後來又籍著主耶穌在十架上所流的寶血正式堅定設立了,被稱為『新約』(來8:6-12)。至於『舊約』則是指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和上帝所立的約,他們是靠肉體守律法,沒有寶血赦罪和聖靈重生與成聖的恩典。不是上帝不給他們救恩,而是因他們自以為義,自以為能守上帝律法(來8:8,9.加4:22-26)。因此,凡自以為義,想靠自己守律法得救的,沒有靠主寶血得蒙赦罪稱義,靠主聖靈重生和不斷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的人,他們和上帝的關係都是屬於『舊約』的關係。凡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版主血洗淨,被聖靈重生命的人,也即一切信靠救恩,遵守律法的人(主的救恩能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並恩助我們遵守律法而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他們和上帝的關係,都已進入救恩之約,也即後來的所謂『新約』的關係。例如先祖亞伯,亞伯拉罕和大衛等,他們也都是因信稱義,靠恩得救,被聖靈重生,並不斷求靠聖靈的大能,遵守上帝律法的人,他們和上帝的關係,實質上都屬於救恩之約,也即後來的所謂『新約』關係。(來11:4.羅4:3-12.詩119:97,81,166,174. 1:2-3.來8:8-12)

    『一七之內,祂必與許多人堅定一個約』:是指七十個七年中的最後一個七年之內,福音是特別傳給猶太人的,前三年半是基督自己傳,後三年半是基督藉著門徒傳。(太10:5-8.徒1:4-8)。及至最後一個七年結束時,即公元34年,司提反殉道,門徒受逼迫,福音開始傳向外邦,而猶太人的選民國度也就被棄了。(徒7:54-60. 8:1-5. 徒22:17-21. 9:1-30. 9:32. 10章)。上帝已揀選基督徒(包括信主的猶太人)成為屬靈的以色列人,成為上帝特選的子民,並組成屬天的選民國度了。(加3:7-29.西3:11-12.弗2:11-22.羅2:28-29. 9:6-7,24-26)

      (5) 『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戰爭,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那使地荒涼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荒涼之地,直到所定的結局。』(但9:26,27.小字)

    這首先是指公元70年羅馬軍隊對耶路撒冷和聖殿的毀滅,死者逾百萬。後來於公元135年羅馬軍隊又對耶路撒冷進行了再一次的毀滅。『必有戰爭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直到所定的結局。』還有更深含意,這�媥�代成為戰場,直到主復臨,甚至直到千禧年後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城從天降落在橄欖山所裂成的平原上,還要被撒但和復活後的惡人圍攻,最後才成為新天新地的聖城。(但11:40-45. 亞14:4-6. 啟20:7-10. 21:1)

 

附錄:關於以色列國復興的問題

    有人以為屬地的以色列國將來還要復興的。其實這種看法是錯誤的,是沒有聖經根據的。以色列國會不會復興呢?會,聖經中對此有清楚的應許(徒1:6-8)。但所要注意的,復興的以色列國不是屬地的,而是屬天的;不是屬世的,而是屬靈的。所謂屬靈的以色列國,實際上也就是將來的天國。正如主耶穌所說:『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婸P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堨h,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太8:11,12)。 所謂『天國』也即『上帝的國』(太4:17.13:11比較可1:14-15. 4:11)。又稱為『基督的國』(啟1:15.彼後1:10,11.西1:13)。而基督的國也就是屬靈的以色列國。因基督原就是屬靈以色列國的國王,被視為繼承大衛寶座的(路1:32,33)。屬靈以色列國的百姓也就是所有屬靈的以色列人,包括舊約時代得救的以色列人(羅9:27),新約時代重生的基督徒。(羅9:4-7.加3:7-9,26,29.弗2:11-20. 3:6. 羅2:28,29, 9:24-27. 太8:11,12.羅11:25,26.參:弗2:19. 3:6.徒15:14-18. 約10:6. 賽56:8. 啟21:9,10,12.20:6.22:3-5), 以及古時一切得救的眾先祖(來11章. 太25:34)和蒙恩的外邦人(賽56:1-8. 羅9:24-27)。屬靈以色列國的京都是在『天上的耶路撒冷,那�埵酗d萬的天使,……有審判眾人的上帝。』(來12:22.啟21:2)。屬靈以色列國的復興是在基督復臨之時(徒1:6-8.太24:14,36)。那時『祂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祂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召聚了來。』(大24:31)。 並要將他們接到天上的耶路撒冷城中去(約14:1-3)。至於屬地的以色列國是不可能獲得聖經中所說的復興的。他們的處境將繼續應驗著上述及聖經中別處的有關預言。

 

五,『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但:14)

    (一)時期的算法:由上述可見:『七十個七(日)』是『二千三百日』的頭一段時期,『七十個七(日)』的起點也即『二千三百日』的起點。因此以公元前457年秋天為計算起點,經過二千三百年後,即到公元1844年秋天,按預言所說:『到二千三百日』,即到1844年秋天,『聖所就必潔淨。』(詳見2300年附圖)

  (二)『聖所就必潔淨』是甚麼意思呢?那時天上地上將有甚麼大事發生呢?待下題查考。 路光

 

 

 

第二八課  到2300日聖所就必潔淨

──聖所及其崇祀的預表意義

 

    根據前二題的查考,我們已初步明白:『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原文是聖所將要被潔淨)』,也就是指到1844年秋天聖所將要被潔淨。但『聖所將要被潔淨』是甚麼意思呢?在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世界各國,特別是美國和歐洲各國,都有一些虔誠的傳道人和信徒,在聖靈的引導下,不約而同地在查考這些預言。他們受到當時教會流傳的錯誤觀念影響,誤以為這�奡ㄗ鴘滿y聖所』是指地球或地球上的一部份。而潔淨聖所就是指基督復臨用火來潔淨地球。於是他們得出了一個錯誤的結論:基督將於1844年復臨。再加上當時自然界所出現的幾個大預兆,也都接二連三地應驗在他們眼前,如1755年空前的里斯本大地震,1798年的太陽變黑月亮變紅像血,1833年的眾星墜落(太24:29,30.啟6:12,13),也更使他們對基督復臨的迫近深信不疑。由於他們都是熱誠獻身,深切愛主愛人的人。於是他們到處傳揚基督即將復臨的信息,勸人『悔改信福音』,並預備迎見救主。(可1:15. 彼後3:14,15)。結果他們的工作造成了普世的宗教奮興,但最後也不免經受了一次大失望的痛苦。(參:善惡之爭18-22章)。由於基督1844年沒有復臨,許多人感到困惑不解,痛苦失望。其中有一些上帝聖僕和子民便在聖靈的指引下,重新開始檢查自己對聖經預言的解釋有否錯誤。經過反覆的查考研討,結果他們發現自己對於預言時期的解釋雖然沒有差錯,但對聖所就必潔淨的解釋卻是錯誤的,毫無聖經根據的。他們發現這�奡ㄗ鴘滿y聖所』並不是指地球或地球上的一部份,而卻是指天上的聖所;『潔淨』聖所也不是指基督復臨用火潔淨地球,而是指基督要在天上至聖所中進行潔淨聖所的工作。因他們看到聖經中提到的聖所只有兩個:一個是舊約時代在地上的聖所,後又擴建為聖殿,在主被釘死於十字架時已廢除(太27:50-51);另一個是新約時代在天上的真聖所,正是舊約時代地上聖所所預表的,主耶穌被釘、復活、升天後,便以新約大祭司的身份進到那�堿飢畯旼姜o和代求。1844年又開始在至聖所中進行最後的潔淨聖所的工作。為了對『聖所就必潔淨』的意義能有真正透徹瞭解,我們必須對地上聖所及其崇祀的情況並它們的預表意義有一簡要的認識。(參:善惡之爭23-24章)

    總的來說,舊約時代地上的聖所及其中的物件,都是按照天上真聖所的樣式造的,因此,舊約時代地上的聖所實是新約時代天上真聖所的預表;舊約時代的祭司在地上聖所中進行的一切崇祀禮節,也是新約時代的大祭司基督在天上真聖所中為我們進行的一切救贖工作的預表。請讀:來8:1-5. 9:11,12. 22-26.(參出25:9,40.徒7:44)。雖然我們有時也以地上聖所及其中的一切來象徵基督,象徵信徒心靈的殿和象徵主的教會,以從其中吸取各樣屬靈的教訓;但其最主要的預表意義卻是預表天上真聖所中的情形,以及我們新約大祭司基督在其中所進行的一切救贖的工作。現逐點解釋如下:

 

地上聖所是天上真聖所的預表

  (一)地上的聖所是上帝象徵性的住所(出25:8.29:43,45.另參徒7:48,50. 17:24. 賽66:1)。在其內層至聖所中設有上帝施恩的寶座。(來9:3-5.出40:20,21)。而天上的真聖所,才是上帝寶座的真實所在。(詩11:4. 103:19,20. 102:19. 啟4:2)

    (二)地上施恩座二頭有二個基路伯,臉對臉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出25:17-20. 來9:5)。 照樣,天上上帝寶座旁也有撒拉弗侍立。(賽6:1-3.參啟4:6-8)

    (三)聖所內四圍的幔子上以及寶座前的幔子上(也即聖所中間的一層幔子,將聖所分隔成內外二層,內層稱為至聖所,外層稱為聖所),都繡滿了基路伯。(出26:1,31-34)。照樣,天上上帝寶座的周圍也有千千萬萬的天使侍立著。(啟5:11.但7:9,10)

  (四)施恩座(也稱蔽罪座)的下面為約櫃,內存有上帝的十條誠命。(出25:21-22. 來9:4-5)。照樣,天上真聖所中,上帝的寶座下也有約櫃(又稱法櫃),其中也存有上帝的誡命。正如使徒約翰在拔摩島的異象中所看到的(見啟11:19. 15:5)。撒但原來也是遮掩約櫃的基路伯(結28:14,16)。

    (五)施恩座前還有『金香壇』,存放在中間幔子外的聖所中(出30:6-8)。照樣,天上聖所中上帝寶座前也曾出現了表號性的金香壇(見啟8:3,4. 5:8)。實即預表基督不斷以自己的功勞和義行,在上帝寶座前為我們作中保代求的工作。(來7:24-25)。

    (六)地上外層聖所中南邊,還有七盞燈的燈台,北邊還有置放陳設餅的桌子。(來9:2.出4:22-25. 25:30,37,40)。照樣,在天上聖所中,上帝的寶座前,也有『七盞火燈』點著,『這七燈就是上帝的七靈』。(啟4:5.亞4:2-14)。『陳設餅』預表基督是我們生命的糧。到祂面前來的,必定不餓,信祂的永遠不渴。(約6:35,53-58)。

    (七)聖所(又稱帳幕,會幕,聖幕)的外面是外院(又稱幕院),在外院中帳幕門前依次有洗濯盆和祭壇。(出40:6-7,29-32)。由於外院中的祭壇是預表十字架基督捨命流血之處的,因此外院是在世界上。祭司如何將祭壇上祭牲的血帶入聖所為百姓贖罪。照樣,基督升天後也將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流寶血帶到天上聖所為我們贖罪。

 

地上祭司的崇祀是天上大祭司救贖工作的預表

    舊約時代祭司們在地上聖所中的一切崇祀禮節都是預表新約大祭司基督在天上真聖所中為我們進行的一切救贖工作的。(來8:1-5. 9:11-12,22-26)。地上聖所中的崇祀禮節分為兩部:

  (一)祭司每日不斷地在祭壇和聖所中所進行的崇祀禮節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祭司每日早晚各獻一次燔祭,並配入素祭同獻。(出29:38-42)

  註:每逢安息日或節期,還要獻更多的燔祭(民28章)。燔祭預表基督為我們捨身流血完成贖罪的大功。祭司天天早晚獻燔祭,預表基督天天不斷以祂的贖罪寶血在上帝面前為祂的子民贖罪,同時天天獻燔祭也是預表上帝子民天天不斷信靠基督寶血贖罪的功勞,並天天不斷獻身給上帝。素祭預表基督聖潔無罪的品格,一生完全的行義,才能使祂的贖罪犧牲蒙悅納。我們不但要天天不斷信靠基督寶血的贖罪洪恩而因信稱義,而也要不斷信靠基督的恩助,接受祂完全的義,而因信成義。

    二,每日早晚焚香。(出30:7-8)

  註:香預表基督的功德義行和代禱(啟8:34.來7:24-25)。也預表信徒的祈禱(啟5:8)。古時祭司早晚在殿內燒香時,上帝子民也在殿外祈禱。(路1:10)。這預表基督在上帝寶座前也不斷以祂的功勞和義行為我們代求(來7:24-25),並使我們的祈禱能在上帝面前蒙悅納(啟8:3-4)。

    三,每日早晚收拾燈。(出30:7-8)

  註:這七盞火燈的燈台實連為一座燈台(亞4:2),代表『上帝的七靈』(啟4:5), 也即聖靈(亞四章)。所謂『七靈』並非說聖靈有七位,因經上明說聖靈只有一位(林前12:4. 弗4:4)。所謂『七靈』是象徵聖靈為完全的靈,有完全的亮光、智慧和能力,是無所不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祭司早晚收拾燈,為了使燈每晚能長明不滅。預表基督也不斷藉著祂的靈光照、感動、運行在祂子民心�堙A和在祂的教會中。

四,桌子上不斷置放陳設餅(又稱『常設的餅』),每安息日更換一次。(利24:5-8. 民4:7)。預表基督是我們生命的糧,使一切信靠接受祂和祂的話的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使一切喝主的血,吃主的肉的人,得永生。(約6:35,53-58)

    五,每日經常不斷為個人或為會眾所獻的贖罪祭。(利四章6:24-30. 10:16-18)

    註:贖罪祭有兩種贖罪法:一種是祭司將贖罪祭牲的血帶進聖所,用指頭沾血彈在寶座前的幔子上七次,並抹一些血在香壇的四角上,如此會眾的罪便藉著血被帶進聖所中。(利4:6,7,17-18)。照樣,基督升天後也不斷用自己的血,在上帝面前為我們贖罪。另一種作法是為個人贖罪,不將血帶進聖所,卻由祭司及其子孫吃贖罪祭牲的肉(利6:24-30),為要擔富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利10:16-18)。照樣,基督也親身擔當我們的罪,並將自己的義賜給我們。祂向父上帝為我們禱告說:父阿,他們所犯的罪都歸我的身上。我所行的義都歸在他們身上。你怎樣悅納我,求你也怎樣悅納他們;你怎樣愛我,求你也怎樣愛他們。

    (二)大祭司每年一次在贖罪大日,進入至聖所,所進行的潔淨聖所的禮節。(來9:7.利16:29-34.利23:27-32)。具體的做法,參利16:6-28。

    註:由於上帝子民的罪不斷藉著血和祭司帶進了聖所,以致聖所和整個會幕都污穢了(利16:6),因此每年贖罪大日需要進行一次潔淨聖所的禮節,來完成全年的贖罪工作。照樣,天上的真聖所中也需進行一次潔淨聖所的工作,以最後完成上帝子民的贖罪工作。這是因為上帝子民所犯的罪都已被記錄在天上的冊子中。由於他們的悔改認罪,主的寶血雖已遮蓋赦兔了他們的罪,但卻並未最終塗抹消除他們犯罪的記錄。如果他們起先信而悔改,得蒙赦免,後來卻又回到罪中,不再悔改認罪,那麼他們先前一度蒙赦的罪仍要向他們追討(結18:24)。如果他們不斷信而悔改,因信稱義,靠主成聖,直到最終,那麼他們所犯過的一切罪,就將永遠從冊子記錄上被被永遠塗抹和消除。由此可見,這最後潔淨、塗抹罪惡記錄的工作,也即所謂潔淨聖所的工作,實包含著一種查案審判的工作在內。換言之,所謂潔淨聖所的工作,實際上也就是指基督於1844年進入至聖所中『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開始進行查案審判工作,為要最後完成除罪工作。(但7:9-14. 啟14:6,7.22:11,12. 見附註)。 這次查案審判工作的對象是上帝家�堛漱H,即從已死的上帝子民審查起,直查到每一個活著的信徒(彼前4:17,18)。這次查案審判的任務主要是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的獎賞,並永遠銷毀他們在聖所中的犯罪記錄冊,這也是天上聖所被潔淨的最主要的含義。(太22:14. 7:21-23.約3:3. 15:2-8.結18:24.林前9:27.提前6:11,12,19.以及可12:41-44.路19:15-19.腓3:13,14.提後4:7,8)。當然,潔淨聖所也包括要初步審判和除滅撤但利用小角踐踏污穢天上聖所的罪惡,因天上聖所不但是被上帝子民犯罪的記錄冊所污物的,而也是被迷惑引誘強迫他們犯罪的撤但和小角不法活動所污穢的。因此在查案審判結束後,將會傾降七碗四風刑罰小角的權勢,並在基督復復臨時的榮光烈火中殺滅所有罪人,並且歸於阿撒潟勒的羊所預表的撒但,也要被捆綁,在無底坑所代表的荒野中流盪一千年,等候最後大日的審判和永衰的毀滅。

    其實,『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的信息,也正是但以理第七章所啟示的基督復臨前的查案審判的信息,也正是啟示錄十四章六到七節第一位天使所傳的查案審判的信息:『應富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1844年開始)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但怎樣為查案審判和基督復臨作準備呢?應當信靠主的救恩,也即永遠的福音,悔改自己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不斷求靠主的寶血得蒙赦罪稱義,不斷求靠主的恩助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不斷在主�媞禸鴘A務行善,傳道救靈責任,接受上帝的印記,得勝獸和獸像並獸的印記,歡然迎見主來。

   

附 註

    有人提出疑問說:基督復活升天之後,即已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來8:1,2. 10:12,13.  徒7:56)怎麼這�堣S說,基督要於1844年『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但7:13-14), 進入至聖所中,開始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呢?這是因基督在天上有著多種的身份和使命。祂既是上帝的兒子,又是人類的救主;既是坐在寶座上的君王,又是為我們代求贖罪的祭司..。從基督『三位一體』上帝的神性和地位來說,祂作為聖子,總是和聖父上帝同坐寶座的。因此從這一點上來說,祂升天後即已回到天父寶座的右邊。如經上所說:『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110:1)。 有一次司提反殉道時『又看見耶穌站在上帝的右邊』(徒7:55),特為要表示對他忠心僕人的關注、尊重和鼓勵。但從基督的大祭司和中保的職份來說,他升天後到1844年前卻是在聖所中不斷為我們進行著贖罪和代求的工作,也即不斷以祂的血為我們贖罪,以祂功義的『馨香』為我們代求。(來7:24-25.約一2:1-2.啟5:6-10)。值得注意的是,希伯來書提到基督升天後,雖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但同時也是『在聖所,就是真帳幕�塈@執事。』(來8:1-2)。 至於來10:19 中提到的『至聖所』原文也是聖所,當然其中也包含至聖所在內。到了1844年,又『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也即在至聖所的審判廳中開始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參:但7:9-14. 啟14:6-7. 約5:22,27,30),同時也繼續擔任大祭司和中保的贖罪代求工作,『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亞6:13),為要完成最後塗抹和消除罪惡記錄的工作,決定得救的人選和獎賞。隨後祂就要駕雲榮臨,施行賞罰(啟22:10-12)。路光

 

 

附錄:有關潔淨聖所的質疑和解答

 

    但以理書第八章異象,向我們末後時代上帝子民傳出了一個激動人心的重大信息:『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但8:14)

    本會的弟兄姐妹凡在道理上有根基的都明白:『到二千三百日』也就是到公元1844年秋天,『聖所就必潔淨』是指天上的聖所開始被潔淨,也就是指公元1844年秋天我們的新約大祭司基督,進入至聖所中,在上帝寶座前為我們進行查案審判,以完成最後的潔淨聖所的工作(啟14:6-7.但7:9-14.啟22:11-12)。正如地上大祭司在每年七月初十『贖罪日』,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進行潔淨聖所的禮節中所預表的(利23:26-32. 16:6-34)。這次查案審判主要是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各人的獎賞(彼前4:17-18.來10:26-31),但實際上也是決定了世界上每一個人永遠得救或永遠滅亡的命運(啟22:11-12)。同時這次查案審判也要附帶決定活著的惡人,特別是『小角』『巴比倫大城』的邪惡勢力,在四風七災中的初步刑罰,和在基督復臨時的初步毀滅。(但7:11,26.啟7:1-3.啟15:5-8. 16:1-21. 17:1. 18:4-24. 19:19-21.帖後1:7-9. 2:8.賽66:15-17)。查案審判結束後,主耶穌就要站起來宣告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接著,基督就要刑罰小角,捆綁撒但,並拯救祂的子民進入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城,在上帝和羔羊的寶座前晝夜不斷讚美敬拜和事奉。以上有關贖罪日,潔淨聖所和查案審判的一切解釋,懷愛倫在『善惡之爭』第23章「潔淨聖所」428-442頁,第24章「作中保的耶穌基督」444-447頁,和第28章「查案審判」498-510頁中,都已作了詳細講解。本人在『聖道專題研究』和『但以理書研究和默想』二書中,也已作了詳細講解。

  這些真理都是完全符合聖經教訓的。我們若根據聖經進行深入全面研究後,必可深信不疑。但現代有些人卻對此進行似是而非的質疑和攻擊,也有個別少數人想對本會傳統的正確解釋加以『改良』,實際上卻是明顯違背聖經和預言之靈教訓的。本文擬在此一一作答。

 

  (一)有人質疑說:但8:14『聖所就必潔淨』中的『潔淨』,和贖罪日潔淨聖所中的『潔淨』,即利16:19,30『潔淨了壇』『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中的『潔淨』,在英文欽定本聖經中雖然是同一個字cleanse,但在希伯來原文中卻是兩個不同的字(但以理用sadaq,利未記用tahar)。被本會解職的戴斯莫.福特和受他影響的人,就想以此否定到二千三百日,潔淨聖所,查案審判的重大真理。也有本會個別少數人自作聰明,想藉此對懷愛倫著作中有關潔淨聖所、查案審判的正確解釋,加以『改良』和『改正』。

    其實,在原文中這二個字的含意是相似相類相通的。tahar含有『潔淨』的意思,sadaq也含有『潔淨』『成義』『稱義』的意思。

  讓我們先來看一下本會英文『聖經注釋』上對此字的解釋:『潔淨(但8:14)來自希伯來文sadaq 「成為公義」「成為義」(to be just, to be righteous)。這個動詞出現在此處的形式,在舊約中僅被找到一次。……詞典的編輯者和翻譯者建議了各種意義,諸如「被改正」或「被恢復正常情況」「被成為公義」「被宣稱為正義」「被稱為義」「被辯護」。七十士希臘文聖經譯為「被潔淨」,所用的希臘文字為katharisthesetai。……武格特拉丁文聖經將此字譯為mundabitur,也是「潔淨」的意思。』(SDA BIBLE COMMENTARY, VOL.1, P.844)。

    由以上介紹可見,sadaq 原意為『成為義』,也包含有『潔淨』『稱義』的意思。『成為義』和『潔淨』的意思也是相似相同的。主耶穌在查案審判和潔淨聖所後,所作的宣告中就用了為義和聖潔(潔淨)二個字意,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英文聖經(K.J.V.and N.K.J.V.)和中文聖經在本節中,聯繫到聖所問題,將此字譯為『潔淨』是非常確切的。這和利未記十六章提到的潔淨聖所的意思相一致。公元前二、三世紀七十士希臘文聖經也是將此字譯為『潔淨』。當時七十位猶太教學者既將此字譯為『潔淨』,顯然是有他們的字意方面和解經方面根據的。這也是一種內行的翻譯法。可以相信當時這些猶太學者總比現在有些神學家更瞭解希伯來文字的含意,和猶太人的習慣說法罷。

    現在新建議的譯意,諸如『被改正』或『被恢復正常情況』等等,實質上並不附合sadaq 原來的含義。這些譯意之所以被有些人採用,實是由於他們不明白但以理八章小角除掉常獻給上帝的燔祭(原文無燔祭二字),毀壞踐踏污穢聖所,和聖所就必潔淨等預言的正確含意;他們根據經文表面字句看來,既然上文提到小角毀壞踐踏聖所等,於是接下去就想當然地翻譯為:『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恢復正常情況(或其他類似意思)。』更為嚴重的,另有一些人將但以理八章小角毫無根據地謬解為敘利亞王安提阿古四世埃皮法尼斯,在位年代是公元前175-164年,他曾一度進入耶路撒冷聖殿,擅自闖入至聖所,又在祭壇上獻豬,污穢聖殿等等。他們就更堅持聖所就必被恢復奉獻一類譯法,為了牽強附會地將這一預言套用在他的身上。

    但所有宗教改革家和復臨運動傳道人,以及本會堅持純正信仰傳統的上帝餘民們,都明白本段預言是指小角教皇說的。這�堛爾t所也是新約時代天上的聖所說的。所謂除掉常獻的,毀壞踐踏污穢聖所等等,當然都是指屬靈預表意義的。這一切背道的活動刪改了作為上帝寶座根基的上帝全備的律法,破壞了大祭司基督在天上聖所中的中保代求和贖罪工作,造成了許多信徒信仰的變質,靈性品德的衰落,更使天上的聖所在屬靈的象徵意義上被污穢。『到二千三百日』即1844年『贖罪日』開始後,所要進行的查案審判,潔淨聖所的工作,正是要為上帝子民完成最後的贖罪工作,以最後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各人的獎賞,並也要刑罰小角巴比倫的叛道勢力。在七碗傾降後,基督就要復臨,差派天使捆綁撒但(歸於阿撒瀉勒的羊所預表的)在無底坑�堙A並接取祂的子民,進入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城,在上帝和羔羊的寶座前,晝夜事奉和敬拜。

 

  (二)現在有個別人對『贖罪日』問題,也提出了一種似是而非的新見解。就如我曾聽到本會有一個人在預言之靈研討會中竟公然這樣解釋說:利未記23:27中的贖罪日,其中贖罪一詞翻譯不當,按原文不應譯為贖罪,而應譯為保護,而且日為複數。他說,我們的罪在我們悔改認罪時就已蒙赦免了,因此就不需要有甚麼贖罪日來赦免我們的罪,為我們贖罪。因此他認為贖罪的說法是錯誤的。應譯為保護,意即保護我們脫離撒但的控告。他還說甚麼在查案審判中,基督並不是要對每個信徒的案卷進行審查,而不過是要為上帝子民整體進行一種類似法庭上的辯護程式和工作。他的這種奇談怪論實是明顯違背本會『聖經詞典』『聖經注釋』以及懷愛倫在善惡之爭中的一貫解釋觀點的,也是明顯違背聖經中明文教訓的。其實,贖罪日的譯意並沒有錯誤,而且在贖罪赦免中,就已經包含了保護我們脫離撒但控告的意思,但他卻不應單單強調保護我們脫離撒但控告,而否定有贖罪赦免的意思。再說信徒的罪雖然在信主後悔改認罪時就已蒙赦免了,但不等於一次赦免,就永遠赦免。如果他以後又犯罪遠離主,並至死不再悔改自己的罪,他一生所犯的罪仍要向他追討。因此對各人的查案審判工作仍是免不了的。

  我們先看一下有關經文:『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克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當這日甚麼工都不可作,因為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民中剪除。』(利23:26-29)

  本會英文『聖經詞典』解釋說:『贖罪希伯來文為KIPPURIM,字面意思是「遮蓋」,它的動詞是KAPHAR,含有「遮蓋」「贖罪」(to cover, to make atonement)的意思。……這個字出現在舊約中,通常是和各種獻祭和事奉的禮儀制度連結在一起。』(SDA BIBLE DICTIONARY, P.92)。我們可以看到,遮蓋和贖罪這二個字的含意是相似的,都含有赦免罪的意思。所謂遮蓋顯然是指主的寶血遮蓋我們的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大衛所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32:1.羅4:6-8)。這和主為我們贖罪的意思是相同的(約一2:1-2.1:9)。

  『聖經詞典』上接著又說:『七月初十是贖罪日,這是一年中最嚴肅的日子。在此日不但要停止工作,而也要刻苦己心。(利23:27-32)。……在這日,一年中所犯的一切罪將要在最後潔淨聖所的禮節中被除掉(利16章)。在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都要從以色列人中被除名(利23:29)。贖罪日對猶太人是一個審判的日子。』(P.93)。

    我們再來查看其他教會出版的希伯來文字典,以及希伯來文和英文逐字對譯的聖經(THE INTERLINEAR BIBLE (HEBREW ENGLISH),其中也都將此字譯為『贖罪』的意思(名詞為atonement,動詞為to make atonement, or to atone)。並也將利23:27 譯為『七月初十是贖罪日(a day of atonement)』,和中文、英文聖經的譯意完全相同。

    在浸會出版的『聖經原文字彙中文彙編』一書中,也指出此字絕大部分譯意為贖罪,潔淨,赦免。據彙編的統計,中文聖經共有62節經文將此字譯為贖罪,僅利未記16章中就有13節經文將此字譯為贖罪,聖經中還有6節經文將此字譯為潔淨,9節譯為赦免……等等。(詳見『聖經原文字彙中文彙編』1072頁)。

  其實,即使我們不懂希伯來文和英文,我們單從經文的上下文,或其他相關的經文,也可明白在『贖罪日』確是要為上帝子民進行贖罪工作的。例如上帝在利未記中曉諭摩西說:『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甚麼工都不可作。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淨一切的罪愆。』(利16:29-30)

  至於說我們的罪在過去悔改認罪時就已得蒙赦免,我們就不需要在贖罪日為我們贖罪了。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因聖經中不斷明確告訴我們:我們不是一次赦免就永遠赦免;不是一次稱義就永遠稱義;不是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因此我們必須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必須不斷信而悔改,求告主名,靠主寶血獲得赦罪稱義,靠主恩助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直到生命的終止,或直到查案審判臨到我們各人,才能使我們獲得永遠的赦免,才能使我們在天上聖所中的罪惡記錄冊永遠被銷毀,才能使我們的名字永遠被記錄在羔羊生命冊上,才能使我們至終永遠得救,並獲得主所要賜給我們各自的獎賞。因此,決不可否定,查案審判確是要最終正式決定我們各人能否得永生進天國,以及我們各人獎賞大小的問題,而並不是所謂單單保護我們脫離撒但的控告,和決定我們能否得救的問題無關。可參看下面(五)到(八)中的將更詳細講解。

 

    (三)戴斯莫.福特對2300日潔淨聖所的真理提出責難說:基督復活升天之後,即已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了。(參:來8:1-2.10:12-13. 徒7:56)。你們怎麼說,基督於1844年『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進入至聖所的審判廳中,和父上帝一同進行查案審判和潔淨聖所的工作呢?(但7:9-12,13-14.利16章)。

    其實這兩者之間並無矛盾。這是因為基督升天後在天上是有著多種身份和使命的。祂既是『三位一體』真神上帝中的一位『聖子上帝』,又是天使的最高統帥;既是宇宙萬有和我們的創造主,又是我們的救贖主;既是坐在寶座上的君王,又是為我們贖罪代求的大祭司……。從基督和天父『原為一』的『三位一體』神聖屬性和地位來說,祂作為聖子上帝,總是和聖父同坐寶座的。因此經上說,基督升天後即已坐在聖父上帝寶座的右邊。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基督並不是一直坐在上帝寶座右邊不動的,因祂作為我們的大祭司,祂在聖所中還有著其他的工作要進行的。

  撒迦利亞的預言中也提到,主耶穌升天後,『祂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亞6:13)。 

    希伯來書中也清楚告訴我們,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升天後雖然『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但同時,祂也是『在聖所,就是真帳幕�塈@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來8:1-2)。至於希伯來書10章19節所說的『至聖所』,原文也是聖所(和但9:24. 8:2中的聖所,在原文中是同一個字the holies)。『至聖所』本是指聖所的內層,�堶掖]有上帝的寶座。但在天上的真聖所中,不論是內層或外層,都同樣是赤露敞開在上帝寶座面前的。

    聖經中還清楚告訴我們:主耶穌被釘、復活、升天後,便以新約大祭司的身份,帶著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進到天上聖所�堣悀悀�斷為我們贖罪和代求(約一2:1-2.1:9.來7:25.4:14-16),正如地上祭司每天在祭壇上為百姓獻贖罪祭,又進到聖所為百姓贖罪和代求的禮儀所預表的(利四章.利6:24-30.10:16-18)。公元1844年秋天,基督又進入原至聖所中上帝寶座前開始進行最後的查案審判和潔淨聖所的工作,正如地上大祭司在每年七月初十『贖罪日』,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進行潔淨聖所的禮節中所預表的。(利23:26-32.16:6-34)。也正如但以理七章異象中所看到的情景:基督在祂復臨以前,也就是公元1844年,『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在至聖所的審判廳中,和聖父上帝一同坐在審判的寶座上,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同時也繼續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為要決定得救的人選和各人的獎賞,並永遠消除各人罪惡的記錄。(但7:9-10,13.約5:19-23,27,29-30)。這也就是天上聖所被潔淨的最主要的含意。當然也包括要除滅小角和惡人的不法作為等(但7:11-12)。在查案審判結束後,就『得了權柄榮耀國度』,準備復臨,『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祂的國必不敗壞。』(但7:14.路19:12.啟22:11-12)。

 

    (四)他們還提出責問:聖經上明明說基督升天後,『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1-12)。你們怎麼說,基督升天後,還要天天在聖所中為我們贖罪呢?而且還說在『贖罪日』所預表的1844年後,還要開始在至聖所中完成最後的潔淨聖所的工作呢?

    其實,希伯來書中提到大祭司基督升天後『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是指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世人流血捨命,付清了贖罪的代價,已經一次而永遠的完成了贖罪的大功,並不像地上的祭司要不斷為百姓獻牛羊為贖罪祭。『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26)。 

  但是,這決不是說基督以後就不需要為我們每一個罪人和信徒天天不斷地進行贖罪和代求的工作了。正如使徒約翰教導我們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塈畯怞酗@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1:9)。經上又說:『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又說:『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4:15-16.7:25)。

 

  (五)有的人還說,聖經上不是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麼?不是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麼?(約3:18.弗2:8)。我們已經因信稱義,靠恩得救了,為甚麼還要接受查案審判呢?

    首先要明白,這�奡ㄗ鴘澈H,都是指著真實的信,真實的信是必定要有行為表現的,是必定會使人向主悔改認罪,求主赦免和潔除罪惡的。唯有這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才能立即得蒙拯救(羅10:13)。否則,『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稱義得救的(雅2:17-26)。主耶穌在世時也親口『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可見,信福音和悔改必須結合起來,只有信,沒有悔改,就是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稱義得救的。主耶穌復活後也囑咐門徒『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路24:47)。因為主『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五旬節聖靈沛降後,使徒彼得也傳福音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經上也說:『上帝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可見,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主所賜的,而且是連在一起的。一個人若沒有悔改的心,也就得不著赦罪的恩。換一句話說,也就是不可能稱義,因稱義和赦罪是同一件事。(參羅4:6-7)。

    再說上面所提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堛滿y得救』原文是現在式,不是指將來得永生說的,而是指我們現在靈性上的蒙恩得救說的。也就是指『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埵V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5-10)。可見,這�堛滷o救也就是指我們死在罪惡中的時候,上帝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重生得到屬靈新生命),並和基督一同復活(開始過新人的生活),一同坐在天上(進而不斷靠主過得勝的生活)。換一種說法,也就是指主耶穌將我們『從罪惡�堭洏X來』(太1:21),不但藉著主的寶血拯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赦罪),而也藉著祂的聖靈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使我們能開始過離罪成聖的生活。

    還有一點要明白的,當我們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蒙恩得救後,還當不斷在主救恩中生根建造,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2:12)。因我們不是一次赦免就永遠赦免;不是一次稱義就永遠稱義;不是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已經因信蒙恩得救的人,仍有被罪迷惑,心靈剛硬,喪失信心,離棄永生上帝的危險(來3:12-14.6:4-8.10:26-28)。已經重生,有屬靈生命的人,仍有靈命死亡的可能(約15:1-8)。因此一個已經蒙恩得救的人,還當不斷靠主恩助,追求離罪成聖,『作成……得救的工夫』。一個已經重生,有屬靈生命的人,還當在基督�堣�斷健康成長,長大成人,以致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這樣才能使我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永不失腳』,並且使我們能『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腓2:12.彼後1:5-11)。所謂『一次相信永遠得救』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說法,是完全違背聖經教訓的。(參來3:12-14. 6:4-8. 10:26-28.腓2:12.猶20-21.羅6:15-16,22林前9:27.加5:16-22.6:7-8.提前6:8-12,19.西1:22-23.彼前5:8-9.彼後1:5-11.彼後2:20-22.3:14-18.雅5:19-20.啟2:7,11.3:5-6.太16:24-26.10:34-39.約15:1-8.羅11:20-22.太3:8-10.弗4:13-14.太7:13-14)。

   因此,我們信主悔改時,雖然罪已得蒙赦免,但這還不等於是永遠的赦免。必須等到查案審判臨到我們各人時,或者說必須等到臨死時,所謂蓋棺論定時,才能最終確定我們是否能獲得永遠的赦免。因聖經上已明確指出,義人離義去行惡,仍必滅亡。他先前已得蒙赦免的罪,仍要向他追討。(彼後2:20-22. 3:14-18.來10:26-29.6:4-8.太18:23-35.結18:24)。事實上,我們每次悔改認罪時,我們的罪雖已不斷得到赦免(約一1:8.2:1-2),但我們每個人在天上聖所中的罪惡記錄冊並未被銷毀,只是在我們的犯罪記錄上注明一句:此罪已悔罪蒙赦。必須等到查案審判臨到我們各人時,如果我們至終不斷信而悔改,求告主名,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我們的罪就要永遠被赦免,我們的名字就要永遠保留在生命冊上(啟3:5),我們在天上聖所中的罪惡記錄冊,也要永遠被銷毀(但7:9-10)。但如果查到我們有隱藏不肯悔改的罪,或是我們開始幾年熱心愛主,不斷靠主恩助追求離罪成聖,但後來卻被世界引誘,被罪惡迷惑,或被逼迫的勢力所壓倒,而漸漸遠離主,甚至直到最終或臨死前,都未再悔改歸向主,那麼我們的名字就要從生命冊上被塗抹(啟3:5),我們的罪惡記錄冊也要和滅亡罪人的罪惡記錄冊放在一起,在基督復臨後的千禧年中接受基督和得救聖徒的定罪審判(林前6:1-3.啟20:4-6),並在最後執刑審判中和撒但邪靈一同被丟到火湖中受刑,直至永遠滅亡(啟20:11-15.結28:14-19.瑪4:1-3)。

  再者,這次查案審判不但是要最終決定我們各人能不能得永生的問題,而且還要決定我們各人賞賜大小的問題。(路19:11-26.21:1-4)。因此在基督復臨接取祂子民升天之前,必定要有一次查案審判臨到所有上帝子民:『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主要審判祂的百姓。』(彼前4:17-18.來10:26-30)。在基督復臨之前傳揚的第一位天使警告中,也明確指出:『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指於公元1844年開始了)。』(啟14:6-7)。但以理七章預言也明確指出,在基督復臨之前,上帝和基督『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7:9-14)。並暗示這次查案審判將在小角迫害聖徒1260年(公元538-1798年)後的某個時候開始:『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但7:25-26)。在但以理八章九章中又進一步指出和解釋了:『到二千三百日(公元1844年),聖所就必潔淨(指開始查案審判,以潔淨聖所)。』(但8:14)。查案審判結束後,每一個人或得救或滅亡的命運都已決定了,基督就要站起來宣告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接著主就要傾降七碗,刑罰小角的勢力,隨後復臨,捆綁撒但,並接取上帝子民回到上帝寶座那�堙C

 

  (六)有人可能還有疑問,說:聖經說『信子的人有永生。』(約3:36)。主耶穌也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塈漭L們奪去。』(約10:28)。我們既有這樣的保證,為甚麼說還要到查案審判臨頭時,或是死亡臨到時,才能最終肯定我們我們能不能得永生,進天國呢?如果是這樣,我們對自己的得救問題,豈不是沒有『保證』了麼?  

  不,我們是有得救保證的,也應該不斷有得救的保證。但我們得救的保證應該是對自己現在的靈性情況說的。我們對現在必須要有確切的保證或說把握:假如我現在離開世界,假如主現在就來,我能否得救。至於對將來我們的靈性情況,我們最好不要誇口。正如使徒保羅勸告我們說:『所以自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保羅雖然一方面滿有信心的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堶惇△菕A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舍己。』(加2:20)。另一方面他也謙虛地以身作則地教導我們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7.腓3:9-11)。保羅也一直接勸告當時的信徒們說:『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奡N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埵酗壑F。』(來3:12-14)。

    由保羅上述的教訓也可看到:使我們至終得救的信心,首先,必須是『起初確實的信心』,也就是我們上面所說的真實的信心,能使我們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信心。『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所謂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我們從罪惡�堭洏X來。正如天使指示約瑟說:『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堭洏X來。』(太1:21)。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這實際上也就是一種信而悔改的禱告。凡這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第二,我們還必須將這種『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埵酗壑F。』因為保羅明確指出,已經因信得救的信徒,還有可能『被罪迷惑』,『心�堙K…剛硬』,『又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因此保羅提醒我們,『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另一處保羅甚至還勸勉我們:『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2:12)。為甚麼要恐懼戰兢呢,我們懼怕的倒不是上帝離棄我們,因為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穌是何等愛我們呢,我們懼怕的倒是自己被罪迷惑,離棄上帝。為甚麼要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呢,也就是要靠主恩助,防止自己離棄上帝。

  至於上面所說『他們永不滅亡』的話,不要忽略前面還有一句話,指出了他們永不滅亡的條件。主耶穌整段話是這樣說的:『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塈漭L們奪去。』(約10:27-28)。的確,如果我們肯聽主的聲音,並一直跟著主走,直到我們生命的終止,或直到查案審判臨到我們各人,我們就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主手�塈漰畯拊雈h。即或我們有時有軟弱,但如果我們能不斷到主面前,謙卑悔改,懇求主的赦免和恩助。主必不會丟棄我們,而且主必能拯救我們到底。經上說;『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七)有人還提過這樣的問題,我們信耶穌的人不是已經成為上帝的兒女了麼?我們既然已經是上帝的兒女,難道還要經受查案審判麼?審判應當是針對罪犯,而不是針對上帝的兒女(約1:12)。

  在這問題上,我們要小心,不要迷信自己的推理,而要注意聖經的教訓。聖經上明說,這次查案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即從亞當夏娃歷代已死去的上帝子民開始,一直審查到我們活著的信徒。正如經上所說:『因為時候到了(按原文宜譯為時候將到),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前4:17-18)。這�堙y上帝的家』顯然主要是由我們上帝的兒女和天父上帝,並我們的長兄救主耶穌一同組成的。保羅在書信中也提到『上帝的家』,並說『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會』(提前3:15)。可見這次查案審判的對象,主要是歷代以來直到末世的所有上帝的兒女,基督的信徒。聖經中另一處也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來10:26-31)。至於對滅亡罪人和不能得救信徒,以及對撒但、惡天使的定罪審判,將要放在千禧年中進行。由得救聖徒和基督一同對他們進行查案的定罪審判,以決定他們各人罪惡的大小和刑罰的輕重(林前6:1-3.太5:22.路11:31-32.啟20:4-6寶座原文是多數詞,並未說幾個),並在一千年後的執刑審判中,將滅亡的罪人和撒但邪靈一同丟到火湖中受刑,直至永遠滅亡(啟20:11-15)。

  因此,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既已作了上帝的兒女,將來就一定能得永生。上帝在聖經中勸勉我們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親受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林後6:17-7:1)。

  使徒約翰也勉勵我們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一3:1-3)。

 

  (八)也許有人還有疑問說,我們每一個人得救或滅亡,既已在各人生命終止時都已最後肯定了,無所不知的上帝更早已確知每個人能否得救了,為甚麼還要通過查案審判來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的獎賞呢?

  這是因為上帝在決定每個人能否得救和賞賜大小的事上,不願獨自包辦代替。三位一體上帝固然知道每一個人能否得救和各人賞賜的大小,但如果上帝不經過審判的程式,而獨自作出決定,就必要遭到撒但和惡人的指控譭謗,也可能在眾天使和宇宙眾生靈心中留下懷疑的陰影。就如主耶穌在決定使摩西從死�奡_活的事上,就曾遭到魔鬼的指控和反對(猶9)。撒但也曾在上帝面前屢次控告約伯(伯1:6-12.2:1-13),和大祭司約書亞(亞3:1-5)。在舊約時代,撒但晝夜不斷在上帝面前控告上帝的子民,指證他們所犯的罪。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捨命,完成贖罪大功,並徹底暴露了撒但邪惡的面貌,給撒但頭部以致命打擊後,從此撒但再也不能到天上去,在上帝和眾天使面前控告上帝的子民了。正如啟示錄中所指出的:『大龍……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上帝的救恩,能力,國度,並祂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上帝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啟12:9-10)。雖然這樣,如果上帝在基督復臨以前,不經過正式審判的程式,決定得救的人選和獎賞,而在基督復臨時接取聖徒升天,仍必會遭到撒但在眾天使面前的指控、污蔑和譭謗。上帝正是為了要在全宇宙面前顯明自己的公義和慈愛,並堵絕撒但任何控告和誹謗的藉口,決定在公元1844年到基督復臨以前的這一段時期內,在天上至聖所上帝寶座前,舉行公開的查案審判,由天父上帝擔任最高審判長(但7:9-10),由道成肉身的人類救主領導和主持實際的審判工作(但7:13-14.約5:22-23,27-30),由千千萬萬天使擔任陪審員和見證人(但7:10.啟16:5-6.太18:10),以決定每個人或得救或滅亡的永遠的命運,並也決定每個得救之人的屬天獎賞。

    查案審判自1844年秋天開始以來,至今已進行了一百五十幾年了。深信很快就要查到我們活著的信徒,很快就要結束了。我們想到挪亞時代傳洪水警告傳了一百二十年,洪水就突然來臨了。查案審判和三天使警告,也已傳了一百五十幾年了,可見基督復臨已十分迫近了。但願我們都能在這末後嚴肅的日子,靠主恩助,在上帝面前『刻苦己心』,深切悔改,不斷因信稱義,靠主離罪成聖,聖而又聖,並將主永遠的福音和三天使信息,迅速傳遍全球,迎見主耶穌基督的榮耀復臨!

 

(九)有人詢問希伯來書九章首段經文,究應怎樣解釋?現在,我們就依次研讀一下有關經文,並將解釋(字句下面劃底線)附在有關經文下面: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原文是Holy of Holies),有金香爐(爐或作壇),有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座(施恩原文作蔽罪)。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神的禮。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指地上聖所每日祭祀制度仍在進行的時候),進入至聖所(原文是聖所,應指天上的聖所,和來9:12. 9:24. 8:2中的聖所原文是同一個字the Holies)的路還未顯明。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表樣原文的意思是比喻,也含有象徵之意,意即頭一層帳幕中的祭祀制度,是現今大祭司基督復活升天後在天上真聖所中上帝寶座前為我們贖罪代求工作的象徵,參下面來9:11),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如每日早晚所獻的燔祭,和每日不斷為百姓個人所獻的贖罪祭),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這節中的「飲食」原文和重訂英文作foods and drinks,不是指人的食物,而是指獻給上帝的素祭和奠祭(酒),也就是民28:1-8和結45:17提到的必須和「燔祭(burnt offering焚獻一歲無殘疾公羊羔,象徵基督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一同奉上的「素祭(food offering用細麵和油作成,象徵基督被聖靈充滿的聖潔無罪的品格)」和「奠祭(drink offering用酒作奠祭,焚獻後發出香氣,象徵基督完美功義的香氣)」),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基督被釘復活升天)為止(從今以後不需要再奉行聖所中每日的祭祀了)。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不是單指贖罪日所用的山羊和公牛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 (原文也是聖所the Holies),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嗎?……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原文也是the Holies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所(原文也是聖所the Holies),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1-14,23-26)

    接著又說:『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按希伯來原文不應譯為至聖所,而應譯為聖所,和上面來9:24人手所造的聖所是用的同一個字the Holies,當然此處的聖所包括內層至聖所上帝的寶座在內),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來10:11-12,18-20)

  在希伯來書前面也同樣明確提到:『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原文和上述的聖所,也是用的同一個字the Holies),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上帝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8:1-5)

    由以上希伯來書中的這些經文可見,全書中屢次提到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復活升天後已進入天上的聖所(又稱爲真聖所)中,用自己的寶血一次而永遠地爲我們人類完成了贖罪的大工,不像地上的大祭司和祭司們每日和每年在地上聖所中,不斷用牛羊的血爲百姓贖罪,因這些祭牲本身並沒有贖罪的功效。由此也可見:舊約地上的聖所本是新約天上真聖所的象徵和預表;舊約地上聖所中的一切祭禮崇祀,包括每日的和每年一次的,也都是天上新約大祭司為我們救贖工作的象徵和預表。至於地上聖所中每日每一祭禮崇祀的具體象徵意義,保羅並沒有一一加以解釋,正如他自己所申明的:『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至於每年一次潔淨聖所的禮節,他更沒有加以具體解釋,也是當時信徒不可能明白的。因為『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的預言,『是關乎末後的定期』(但8:14,17),早已被『封住,因為關乎後來許多的日子。』(但8:26)。必須到末後才啟封,因這原是屬於第一位天使的信息(啟14:6-7)。

  從希伯來書中還可以看到:地上聖所中因由人作祭司,因此在上帝寶座前有幔子隔開;在天上真聖所中是由上帝的兒子基督作大祭司,因此整個聖所在上帝和基督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再者,作為三位一體聖子上帝的身份,基督雖然升天後就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但同時祂又是我們的大祭司,必須天天在聖所中,在上帝面前為我們贖罪和代求。

正如經上所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經上也說:『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4-25)

『到二千三百日(公元1844年)聖所就必潔淨(原文是聖所將要被潔淨)』(但8:14)時,基督就來到所稱為至聖所的上帝寶座前,和天父一同開始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約5:22,27,30),為要決定每一得救的人選和他們各人獎賞的大小,並永遠銷毀各人罪惡的記錄冊,這也就是潔淨聖所的實質含義。查案審判,也就是潔淨聖所的工作一完成,基督就要降七災刑罰小角,並復臨毀滅小角等,並囚禁撒但。正如但以理所說:『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一同進行審判的工作,審判工作結束時),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7:9-10,13-14)。

預言中隨後又提到,這次查案審判發生在小角迫害聖民1260年之後,也即公元1798年之後,和基督復臨之前,實也即開始於1844年,說:『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他的權柄必被奪去,毀壞,滅絕,一直到底。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他的國是永遠的;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他,順從他。』(但7:25-27) 

 

最後,我要提到預言之靈在一百幾十年前讓懷愛倫所見的一個異象,早就預見到末後將有人起來質疑,批評,和否定『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的偉大真理,想要搖動三天使信息的根基。

懷愛倫說:『我看到一群立場堅定而謹慎自守的人,他們不贊同那些要搖動那個團體的堅定信仰的人。上帝對他們甚爲嘉許。我看到三級階梯──第一、第二、和第三位天使的信息。那陪同我的天使說:「凡想稍微動搖這些信息的人有禍了。人對這三道信息是否徹底認識,極關重要。人對于這信息的態度足以决定他們靈魂的命運。」

我又看到這三道信息的經過,幷看出上帝的百姓已經爲他們所有的這段經驗付出了何種貴重的代價。這經驗是在許多苦難和劇烈的爭戰中獲得的。上帝曾經一步一步帶領他們,直到他將他們安置在一個堅實不能動搖的平臺(platform)上。我看到有些人走近平臺,要檢查根基。有些人立即興高采烈地登上這個根基上。其他的人則開始對這個根基吹毛求疵。他們希望進行某些改革,這樣那平臺就更完美了,人們就會更快樂了。

有些人從平臺上走下來檢查,聲稱安放得不正確。但我看到堅定地站在平臺上的所有的人,差不多都力勸那些走下去的人停止發怨言,因爲這基礎的建築師乃是上帝,而且他們所反對的乃是他。他們重複地講述上帝如何帶領他們到這個堅定的平臺的奇妙作爲。他們一同舉目向天,大聲榮耀上帝。這使那些發怨言離開那基礎的人中幾個受了感化,他們便自卑地再登上那基礎。』(《救贖的故事》第五十五章堅固的基礎)。

懷愛倫勸告我們說:『別讓任何人拆毀那使我們有今日成就的真理根基。雖然倒處都有錯誤的陷阱,但上帝仍一步步地引領我們前進。借著「耶和華如此說」這句既淺白又奇妙之話的引領下,現代真理在經受諸般考驗後建立起來。若有人興起,幷企圖唆使信徒追隨他們,當用那經火考驗的真理應對他們。……那些企圖移走古舊標界的人,沒有固守崗位;他們忘了以前所聽和所領受的。那些企圖引進新的理論,以促使我們對聖所或對上帝和基督位格産生疑念的人,無异是盲目工作。他們企圖撓亂上帝子民的心,使他們猶如無錨的船,在汪洋大海上隨波逐流。那些自稱奉行上帝所賜與我們真理的人,該具備敏銳、清明的屬靈識別力,以區別真理和謬論。』(懷氏文稿760 號原文第9-10面,『你必得著能力』227頁)。(路光最新修訂于2011,5,26)

 

 

 

第二九課 上帝的印記

 

  在以前幾講中,我們已一再提到,公元1844年在天上至聖所中開始的潔淨聖所的工作(但8:14),也即查案審判工作(啟14:6-7),審判的對象主要是上帝家�堛漱H,從歷代以來已死的信徒起,一直審查到最後一批活著的信徒(彼前4:17,18);審判的任務主要是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的獎賞(太22:14. 7:21-23.約3:3. 15:2-8.啟3:5)。通過查案審判,最後肯定可以得永生、進天國的人,就在他們的額上蓋上永生上帝的印記(啟7:1-4),並永遠塗抹和銷毀他們在天上聖所中的罪惡記錄冊。這也就是天上聖所被潔淨的最主要含義。當然潔淨聖所也包括要刑罰除滅小角和撒但的不法作為,因為聖所不但是被信徒的犯罪記錄冊所污穢的,也是被迷惑引誘迫使他們犯罪的撒但和小角所污穢的。當此審判工作一完成,全世界每一個人或得救,或滅亡的命運就永遠決定了,恩典的時期也永遠結束了,四方的風就開始大刮,七災開始傾降,刑罰小角,也即獸,和末後以獸為首的三合一宗教權勢的巴比倫,直至基督復臨,聖徒全部被提升天,罪人全部被滅於地上(啟22:10-12. 7:1-4.啟15-16章.帖前4:16,17.帖後1:7-10),撒但也開始被囚一千年,等候最後大日的審判和毀滅(啟20:1-3.利16:20-22)。現在我們要進一步研究上帝的印記問題,和末後十四萬四千人的受印問題。

 

執掌四風和加速蓋印的異象

    現在就讓我們來看啟示錄中關於執掌四方的風和加速蓋印工作的異象:『此後我看見四位天使站在地的四角,執掌地上四方的風,叫風不吹在地上、海上和樹上。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從日出之地上來,拿著永生上帝的印。他就向那得著權柄,能傷害地和海的四位天使,大聲喊著說,地與海並樹木,你們不可傷害,等我們印了我們上帝眾僕人的額。我聽見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數目,有十四萬四千。』(啟7:1-4)。

  『風』可代表戰爭(但7:2.耶4:11-13.51:1,2),也可代表災禍(耶49:36,37),又可代表逼迫(太7:25,27.啟11:18)。『海』象徵『多民、多人、多國、多方。』(但7:2,3.啟17:15.賽17:12)。『地』象徵人少之處(啟13:11)。『地上和海上』也可代表全世界。四位天使不再執掌地球上四方的風,而放任四風大刮之時,象徵恩典的門已關閉,就有七災傾降和空前的戰爭、災禍臨到多民列邦。也有空前的逼迫臨到上帝餘民。(啟15-16章.但12:1)

    異象中正當四位天使即將放任四風大刮之時,基督看到祂的僕人還未作好靈性的準備,接受上帝的印記,於是求上帝差派另一位天使來,拿著永生上帝的印,對上述四位天使『大聲喊著說,地與海並樹木,你們不可傷害,等我們印了我們上帝眾僕人的額。我聽見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數目,有十四萬四千。』可見現在正是我們上帝子民加速靈性 預備,準備接受上帝印記之時。以致當四風大刮,七災傾降時,我們都能蒙主護佑,並在空前迫害來到時,我們都能靠主得勝,直到活著迎見主的復臨。

 

十四萬四千人是恩門關閉前最後一批受印的

  上面提到的十四萬四千人是最後一批接受上帝印記的,因他們受印的工作一完成,恩門即關閉,四風即大颳。他們都是以色列人,顯然是指屬靈的以色列人,也就是指基督徒說的。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因為從以色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子孫。』(羅9:4-7. 2:28)。『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堙A都成為一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7,26-29)。主耶穌和施洗約翰對此也有相似的教訓(參:約1:47. 8:38-46.啟2:9. 3:9.太3:9,10)。他們看來會按照各自不同的性格特點和經歷,而被列入屬靈的十二支派以色列人中:『猶大支派中受印的有一萬二千,……利未支派中有一萬二千,……約瑟支派中有一萬二千,……。』(啟7:5-8)。例如獻身的傳道人可能被列入利未支派中,敬畏上帝的有權位的人可能被列入猶大支派中,多結善果榮主益人的人可能被列入約瑟支派中,……。

  還有,這十四萬四千人不過是上帝在末後時代特別揀選的一部分上帝餘民,『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所以他們在上帝寶座前晝夜在祂殿中事奉祂。』『羔羊無論往那�堨h,他們都跟隨祂。』他們將要在基督復臨時活著被提升天(啟7:14-17. 14:1-5. 15:2-4)。事實上歷代以來直到末時一切得救的聖徒,也都是要在查案審判時接受上帝印記的,因上帝的印記始終是一直存在的(啟9:4.14:1)。不過要在末後查案審判時才算正式永遠蓋上。

 

關於上帝印記的研究

  那麼異象中提到的這一位天使拿著『永生上帝的印』,並要在『上帝眾僕人的額』上蓋印,這『永生上帝的印』究竟是指甚麼說的?並且人怎樣才能接受上帝的印記呢?

  如果我們要明白上帝的印記是指甚麼說的,首先需要將『耶穌的印記』『聖靈的印記』和『上帝的印記』三者之間加以正確的區分。

 

上帝印記和耶穌印記有何區別?

    我們先來看『耶穌的印記』是指甚麼說的。使徒保羅:『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6:17)。

  我們要注意,『耶穌的印記』和『上帝的印』在原文中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字。『耶穌的印記』,其中『印記』一字原文為『司鐵克瑪他』(STIGMATA),相當於英文的BRANDS或MARKS,含有烙印、記號、商標、標記等意思,而且是複數名詞。『上帝的印』,其中的『印』字原文為『司弗熱給得』(SPHRAGIDA),相當於英文的SEAL,含有『印』或『印記』的意思,而且是單數名詞。所以這兩種印記的含意,是完全不同的。使徒保羅說,他『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按照原文也可譯為『身上帶著耶穌許多的烙印』或『標記』,顯然是指保羅身上具有許多屬基督的標記。正如保羅自己所說:『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用人,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勤勞、儆醒、不食、廉潔、知識、�琝唌B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真實的道理,上帝的大能,……』『身上常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6:3-10. 4:1-10.徒4:13)。

 

上帝印記和聖靈印記有何區別?

    再來看『聖靈的印記』是指甚麼說的?它和上帝的印記有甚麼區別?這兩種印記在原文中雖然是用的同一個字,但他們在聖經中的用法和含意是有所不同的。我們先看幾處經文。關於『聖靈的印記』,聖經上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上帝之民被贖。』後面又說:『不要叫上帝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弗1:13,14. 4:30)。使徒彼得對五旬節的聽眾也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39.羅8:9,16.林後3:2,3)

    現在再看關於上帝的印記。上面啟示錄七章中已提到,另有一位天使,從日出之地上來,拿著永生上帝的印,囑咐四位天使繼續執掌四方的風,說:『地與海並樹木,你們不可傷害,等我們印了上帝眾僕人的額。』後面啟示錄14章1-5節又說:『我又觀看,見羔羊站在鍚安山,同祂又有十四萬四千人,都有祂的名和祂父的名寫在額上。……這些人未曾沾染婦女(指巴比倫教會),他們原是童身(原文是中性字,既指童男,也指童女)。羔羊無論往那�堨h,他們都跟隨祂。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歸與上帝和羔羊。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

    從以上所引證的這些經文可見,聖靈的印記和上帝的印記顯然是屬於兩種不同的印記,各有不同的含意。它們之間的區別,至少有以下四點:

    第一點,聖靈的印記實際上是指聖靈在人心中所作成的悔改、重生的工作,使人藉此獲得屬靈的新生命。因此,任何一個罪人,當他開始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被聖靈重生而獲得屬靈新生命時,他就已經接受了聖靈的印記。(弗1:13,14.徒2:38,39.羅8:9,16.林後3:2,3)。而上帝的印記卻不是每個信徒或上帝的僕人一開始所能接受的。正如異象中蓋印的天使所說:『等我們印了我們上帝眾僕人的額。』由此可見,這些上帝的僕人雖然早已接受了聖靈的印記,但此時卻還沒有接受上帝的印記。因上帝的印記必須等到人蓋棺論定,或作成得救的工夫時,或說必須等到查案審判臨頭時,才能最後決定能否接受上帝的印記。

    第二點,聖靈的印記早自人類始祖亞當、夏娃信而悔改時,就已開始印在人的心靈內。(創3:15. 6:3,9)。而上帝的印記卻是在第六印時期內,天上查案審判開始後,才開始正式蓋在上帝子民的額上(啟7:2,3. 14:6,7)。雖然在過去時代中,許多得蒙主恩拯救,謹守上帝誡命的聖徒們,因著上帝的預知,也可算為已經有了上帝的印記(啟9:4);然而,正式接受上帝印記的工作,仍舊要通過查案審判才能正式決定和完成。

    第三點,人接受聖靈的印記後,仍有可能被磨滅消失(弗4:30.帖前5:19-22.來6:4-8. 3:12-14.彼後2:20-22.啟3:5.約15:2,6.提前6:12)。而人接受上帝的印記後,就永遠不會再消失。正如主在查案審判結束時所作的宣告:『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

  第四點,聖靈的印記是印在人的心�堙]羅8:9,16.林後3:3.弗1:13,14. 4:30),是和人的心靈意念有關,是人眼看不見的。而上帝的印記是印在人的額上,雖然也和人的心靈意念有關,但同時又有一種外在的標記,是人眼看得見的。(參啟9:4.12:17. 14:12)。總之,上帝的印記和聖靈的印記也是不相同的。

 

上帝印記究竟是指甚麼說的?

    那麼,上帝的印記究竟是指甚麼說的呢?其實『上帝的印(或印記)』本是啟示錄中的專門名詞,而且是和啟示錄中『獸的印記』針鋒相對的(啟14:9-12. 13:14-18)。為了對上帝的印記能有全面而深入的理解,我們需要從兩方面來說明:先從上帝賜給人的外在的印記來看,然後再從上帝給予人的內在的印證來看。現在就讓我們先從上帝賜給人的外在的印記來看:

 

從外在的印記來看

    首先,從印記的實體來說,作為一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的『印』,內容至少包含三個要點:一是姓名,二是職位,例如總統、主席或國王等等,三是管轄範圍,例如某某國家,或地區等等。

  再從印記的功用來說,至少有這樣兩方面:一是作為權力的象徵、標記和證據。例如一個國王頒佈的法令,必須蓋上王的玉璽(王印),才能具有權威,發生效力。二是作為所有權或所屬成員的標記和證據。例如一本書上蓋上某人的印章,就證明是屬於某人的。

    至於作為上帝的印記,也應當包含有上述內容的三個要點,並也應當具有上述權力的象徵、標記和證據等方面的功用。而聖經上指出上帝誡命中第四條吩咐人遵守的安息日,正好具有作為上帝印記的一切要求,因此『善惡之爭』一書上早就向我們說明:『第四誡的安息日,乃是永生上帝的印。』

    首先,第四條誡命吩咐人當守的安息日,明顯地是加蓋在上帝誡命中的印記,其中正好包括了作為上帝印記內容的三個要點:一是指出了上帝的聖名『耶和華』,意為『自有永有者』。二是指出了祂的地位,為創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的『上帝』。三是指明了上帝統治的範圍: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還有這一條安息日的誡命也確是在上帝誡命中起了印鑒的作用,證明十條誡命是由天地萬物和我們人類的創造主耶和華上帝親自設立的,因此也就使它具有了無上的權威。如果取消了安息日誡命,我們也就看不出十條誡命是由誰設立的,因此也就使它的權威大為喪失。

    再說,安息日也確是上帝一切權力的印記和證據:

  (一)安息日本是上帝創造權能的印證。因上帝當初所以要用六天時間創造世界萬物和人類,目的也就是要設立第七日為安息日,作為上帝六日創造大功的紀念日和證據。我們知道,自古以來世界上常用的時間單位,如年、月、日、時,都是以地球、月亮、太陽之間相對的運動規律計算出來的,例如地球自轉一周為一晝夜24小時;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圈為陽曆一年;而月亮繞地球一圈為陰曆的一個月。但是七日一周制度和安息日的來歷,卻都沒有上述天文上的根據。尤其奇妙的,世界上各古老民族和國家,從一開始就已經有了七日一周制度和安息日的原始傳統。這就強有力地證明了:七日一周制度和安息日確是上帝當初用六天創造世界萬物和人類時親自設立的。因此直到今天,安息日仍是上帝創造權能的紀念、證據和印記。

    (二)安息日也是上帝頒佈律法和統治權柄的印鑒。正如我們上面已指出的(出20:8-11)。因上帝既然能創造我們,也當然能統治我們;祂既是我們的創造主,也是我們的統治主。我們理應敬畏、信靠和遵從我們的創造主和統治主。

    (三)安息日也是上帝使我們成為聖的救贖權能的證據。正如上帝吩咐祂的子民,包括現代屬靈的以色列人基督徒,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出31:13-17)。另一次又說:『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結20:12)。因為上帝吩咐我們遵守安息日,也就是要我們在世界上拜偶像的和不信上帝的世人中間,作祂特選的子民;也就是要我們從萬民中被分別出來,依靠主追求離罪成聖。再說,也只有心靈品格在主�埵邪t的人,才能真正守全安息日,才能在安息日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不辦自己的私事,而卻以耶和華上帝和祂的聖日為樂。因此,我們若能靠著上帝救贖的權能,守全安息日而品格成聖,這樣安息日也就真正成了上帝使我們成為聖的證據。

    (四)安息日也是我們屬於上帝,作為上帝子民的證據,或印證。正如上帝吩咐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結20:19,20)

    綜合以上所說可見,上帝賜給人的外在的印記,實際上也就是指人在主�堶捫磽u安息日而又品格成聖的表現,這也是人所看得見的印記。

 

從內在的印證來看

    現在再讓我們從上帝賜給人的內在的印證來看,這實際上也就是指天使在上帝僕人額上所進行的蓋印工作,也就是上帝對人心靈情況的永遠的鑒定。但這種內在的印證是我們肉眼看不見的,而卻是天使所能識別的。當查案審判臨到我們各人時,如果我們能不斷在主�堳H而悔改,因信稱義,不斷靠主恩助遵守安息日,而又追求品格成聖,聖而又聖,使安息日成為上帝叫我們成為聖的證據,那麼,上帝就要在天上生命冊上永遠存留我們的名字,並要在我們的額上印上上帝的印記,承認我們是永遠屬於上帝的兒女(啟3:5 7:1-3 結20:19,20)。當蓋印工作結束時,主耶穌就要宣告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

  懷愛倫提到:『那些不信賴自己,在上帝面前自卑,而因順服真理潔淨自己心靈的人,這等人正在接受上天的模樣,並準備在額上領受上帝的印。命令一旦發出,印就蓋上,他們的品格就永遠保持純潔而毫無玷污了。』(主必定快來232頁)  

  另一處又說:『耶穌一旦出離聖所,那時,凡聖潔為義的人仍舊聖潔為義;因為他們所有的罪孽全都被塗抹了,他們也要領受永生上帝的印。』(234頁)

  『在艱難時期行將開始前,我們的額上都受了永生上帝的印。那時我看見那四位天使不再執掌四方的風了。我也看見有饑荒、瘟疫與刀劍,民要攻打民,整個世界都陷於混亂中了。』(235頁) 

  『那印在祂子民額上的永生上帝的印是甚麼呢?它是天使,而非世人眼睛,所能認明的;因為那行毀滅的天使必須認出這得蒙救贖的記號。……在那班擁有主的兒女名分之人的身上,認出髑髏地十字架的記號。那違犯上帝律法的罪已經除去了。他們已穿上婚姻的禮服,而且是忠誠遵守上帝一切命令的。』(235頁)

 

怎樣才能接受上帝的印記?

接下來,我們要講一下,我們怎樣才能接受上帝的印記?

由於第四條誡命的安息日是永生上帝的印記,是上帝創造、立法、並使人成為聖的救贖權柄的紀念、標記和證據,也是我們屬於上帝,作為祂子民的證據;因此,凡要接受上帝印記的,就必須遵守第四條誡命的安息日。我們要靠主恩助,在思想意念、言語行為上都分別為聖,全守聖日。正如上帝在聖經中勸勉我們說:『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指天國,太8:10-12)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58:13,14)。

我們要接受上帝的印記,不但要遵守第四條誡命的安息日,而也要靠主恩助,遵守其他九條誡命以及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以不斷因信稱義和靠主成聖。因只有不斷信靠主寶血赦罪的功勞,和聖靈潔淨人心的大能,遵守安息日而又品格成聖的人,才能在額上接受上帝的印記。事實上也只有在主�堳~格成聖的人,才可能守全安息日,而安息日也才能成為上帝使我們成為聖的印證(結20:12.出31:13-17)。

懷愛倫在『經歷與目睹』一書中提到:『承認守安息日的人,不都是受上帝印的,有許多教別人真理的人,在額上也不得受上帝的印。他們得有真理的光,知道主的旨意,明白我們所信的一切道理,然而他們沒有相配的行為。那些熟悉預言,與知道上帝神聖智慧之寶藏的人,該依他們的信心實行,該引導他們的家族,隨從他們而行。使他們的家庭既有很好的規矩,就可以向世界表明真理在人的心上所有的感化力。』

另一段又說:『現在正是預備的時候,凡不潔淨的男或女,都萬不能在額上受上帝的印。凡有欺詐之心,好說謊的男或女,決不能在額上受上帝的印。凡受印的人必須在上帝面前毫無玷污,配作天國的人民。你們為自己當查考聖經,便可明白現今時代的可懼可畏。』(60-70,71頁)。

講到這�堙A也許有人要問:在以往的時代中有不少上帝忠心的僕人和聖徒始終沒有遵守安息日,或是錯守星期日為安息日,他們能否接受上帝的印記呢?

我們的回答是:如果他們過去確實由於沒有得到安息日的真理亮光而未守安息日,或是錯守星期日為安息日,但他們在其他方面都是不斷信而悔改,因信稱義,靠主成聖,遵守主道,討主喜悅,那麼我們相信上帝是會原諒他們的,並也會悅納他們的信心、愛心,而使他們接受上帝印記的。然而如今主來前夕,安息日的真理亮光已大為照耀,凡明白了第四條誡命安息日的亮光而故意不肯遵守的人,或是故意閉眼不看安息日亮光的人,自然也就不能接受上帝的印記了。

我們要重視聖經中的嚴肅勸告:『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0-12)。(路光修訂於2013,5,26)

 

 

 

第三十課 餘民教會的二大特徵

 

啟示錄十二章大龍和婦人斗爭的異象,向我們啟示了人類歷史上從亞當夏娃起,到基督復臨時止,長期以來撒但和上帝子民屬靈爭戰的歷史。這一漫長的屬靈爭戰歷史,被劃分為三個時期:(一)主耶穌降生前時期(從亞當、夏娃到主耶穌降生前,約四千年)的屬靈爭戰情況(啟12:1-4)。(二)從主耶穌降生後到公元1798年之時期的屬靈爭戰情況(啟12:5-16)。(三)從公元1798年到基督復臨的末後時期的屬靈爭戰情況(啟12:17)。

關於末後時期的屬靈爭戰詳細情況,將在啟十三章的異象中提述,在啟十二章的預言中只概括地講了一句話:『龍向婦人發怒(原文為發烈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上帝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

 

上帝末後餘民的兩大特點

在本句預言中,己明確指出了上帝末後餘民教會的二大特徵。預言中首先提到『龍』要去和婦人『其餘的兒女』爭戰。婦人其餘的兒女是指誰呢?『其餘的』,原文含有『未後的』『餘剩的』意思。所以婦人其餘的兒女也可譯為『末後的兒女』,實際上也就是指上帝末後的餘剩的兒女,或稱為上帝末後的餘剩的子民,簡稱為上帝末後的餘民。預言中接著指出上帝末後餘民的二大特徵:『這兒女就是那守上帝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

 

他們是遵守上帝誡命的

第一個大特點:他們是『守上帝誡命……的』。又可從三方面來進一步體會:     

第一方面,從上帝末後餘民所領受的真理亮光來說:他們對救恩和律法的真理有著正確、深入和全面的認識。他們真正明白了救恩的真道,救恩和律法的關係,兩種律法的區別,以及因信、靠恩遵守上帝誡命及其總綱、精意的必須。上帝誡命的字句似乎要求不高,但它們的二大總綱和屬靈精義卻無限高深廣大。誡命的二大總綱是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誡命的屬靈精義實質是要求我們在思想、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實際上全部聖經的道德教訓都可視為上帝誡命二大總綱和屬靈精意的發揮,主耶穌的聖潔無瑕、愛神愛人的完美品格,也可看作遵守上帝誡命二大總綱和屬靈精意的完典範。因此遵行上帝誡命的二大總綱和屬靈精意,實質上也就是要我們在主�堮蘆k主耶穌的完美人生榜樣,不斷『變成祂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第二方面,從上帝餘民的靈性和品格來說:他們都是已經蒙恩重生,並不斷追求更豐盛屬靈生命的上帝兒女,否則他們就不可能守全上帝的誡命。他們都不斷追求並保持著禱告、讀經的美好的靈修生活,不斷住在主�堶情A主也住在他們�堶情A從而能不斷靠著主的血,洗去赦免他們一切違犯上帝誡命的罪而因信稱義,並不斷靠著主的靈,幫助他們守全上帝誡命而靠主成聖,因信成義,愛主愛人。以致能獲得聖靈對他們的靈性、品格所作的美好見證:他們是『守上帝誡命』的。

第三方面,從上帝餘民的特徵標記來說:他們也都是嚴格遵守上帝誡命的第四條,關於安息日的誡命的。否則聖靈就不能為他們作見証說,他們是守上帝誡命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8-12)。

 

他們是擁有耶穌的見証的

第二個大特點:他們是『擁有耶穌的見證的』。中文聖經的翻譯是:『為耶穌作見證的』。但按照原文和英文應繙譯為:『擁有(或有)耶穌的見證的』。

甚麼是『耶穌的見證』呢?當約翰從天使口中領受了許多啟示,便存著感激的心,要拜天使時,天使立即攔阻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有耶穌的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上帝。因為耶穌的見證,就是預言的靈。』(啟19:10 按原文和英文的譯意)。這話的意思是:你不可拜我,因這些啟示不是出於我的,是出於『耶穌的見証』,而且『耶穌的見證,就是預言的靈。』說明耶穌是藉著預言的靈,上帝的靈,也就是基督自己的靈,向我們作見證的。因此,末後上帝的餘民『擁有耶穌的見證』,也就是說:擁有耶穌藉著預言之靈向我們所作的見證。耶穌藉著預言之靈向我們所作的見證,具體是指甚麼說的呢?可分以下四方面來介紹:

(一)首先從總的來說,全部聖經都是耶穌通過預言的靈向我們作的見證(提後3:16.彼後1:21)。舊約聖經的眾先知所得的啟示,都是從基督的靈來的(彼前1:10-12.啟22:6)。懷愛倫也對此解釋,說:『那藉著眾先知向祂百姓說話的,就是基督。使徒彼得曾寫信給基督教會說,眾先知「論到這救恩,……就是考察在他們心�堸繴�的靈,預先証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甚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彼前1:10,11.)。藉著舊約向我們說話的,就是基督的聲音(彼前10:10,11)。「因為耶穌的見證,就是預言之靈。」(啟19:10原文英文)。』(先祖與先知32章,350頁)。至於新約聖經更明顯『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1:12),也是耶穌藉著聖靈向我們所作的見證(約14:26.15:26. 16:13-15. 3:9-15)。

而我們末後上帝餘民擁有耶穌的見證,說明我們相信、接受全部聖經為上帝的默示,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我們也高舉聖經為一切真理信仰的標準和依據,也是一切屬靈經驗的試金石。我們也極其重視查考聖經、默想主的話。我們對基督的生平、聖經的要道和預言的亮光,有著全面而深入的查考、研究和領受,靠著聖靈的光照,從聖經中獲得空前、輝煌的大光,使我們能作好靈性的準備,完成救靈的大工,迎見主的復臨!

 

(二)這�堜珨﹛y耶穌的見證』也是特別指但以理、啟示錄書中,耶穌藉著預言之靈所作的一切啟示說的。例如啟示錄本身就是『耶穌基督的啟示』(啟1:1,11-19. 4:1),也被稱為『耶穌的見証』(啟1:2. 2:1-2. 3:14. 22:16),並且是藉著『預言的靈』,也即聖靈所啟示出來的(啟1:10-11. 2:1,2,7. 4:1-2.19:9-10. 22:6-9)。

而我們上帝餘民擁有耶穌的見證,也說明我們對這一切預言有著特別的查考、研究,我們已從預言中領受了上帝所要賜給我們末後時代的空前大光和激動人心的三天使信息,為要將它們傳遍天下,為主預備合用的子民,迎見主的駕雲降臨!(啟14:6-12)。

 

(三)耶穌藉預言之靈向我們所作的見證,並不限於聖經,因為歷代以來有許多先知和使徒,在預言之靈的運行默示下,雖然也向各自的時代傳出了許多『耶穌的見證』,但卻沒有記錄在聖經中(參民11:25,26.路2:25-38.徒13:1. 15:32. 21:8-10.林前14:1,3,4.帖前5:20,21.林前12:28.弗4:11-13)。可見『耶穌的見證』也包括那些未被記在聖經中的預言之靈的啟示。

而上帝末後的餘民擁有『耶穌的見證』,也說明我們當中有先知,或說有預言之靈運行在我們餘民教會中。果然在進入公元1844年『末後的定期』後(但8:14,17,18),主耶穌揀選懷愛倫姐妹傳達祂的信息。在1844年十二月的某天早晨,當懷姐妹和四位婦女共同禱告時,被提到異象中。她時常進入異象很長時間,撲在地上,沒有絲毫呼吸。有時在會堂中講道時進入異象,眼目直視前方,聲音極為洪亮,卻沒有一點氣息。曾有一位醫生,在聚會中徵得懷牧師同意,要作一驗証。他點燃一根臘燭,放在懷師母嘴前,懷師母雖大聲講道,臘燭的火焰,卻一絲不動。醫生大驚失色,說她沒有一點氣息。懷師母見異象的情況和使徒保羅相似,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沒有人知道,只有上帝知道(參林後1:1-10)。因此在末後餘民教會即將建立之初,預言之靈開始大有能力地運行在主的使者,先知懷愛倫的身上,並在她長達七十年之久的事奉中,藉著她寫下了大量的有關解釋聖經真理和預言的亮光,有關教會各方面聖工和基督徒人生各方面的訓示和勉勵。這一切預言之靈的著作,完全符合聖經的訓示,並高舉聖經為一切真理信仰的根據和標準,並一切屬靈經驗的試金石,能幫助我們更加堅信、明白、遵從聖經。直到今天它們仍不斷在末後全世界上帝餘民中,發揮著無法估量的巨大的慰勉、督責、造就的作用,不斷保守、引領我們作好靈性各方面的準備,從而能領受聖靈晚雨的澆灌,完成天國的福音和三天使信息傳遍天下的責任,迎見主的駕雲復臨!(太24:14.啟14:6-13)

 

(四)根據聖經的應許,預言之靈的運行還將在末後主來之前、晚雨聖靈沛降之時,達到空前的高潮。先知約珥的預言將再一次更完全的應驗,甚至超過使徒時代五旬節早雨聖靈沛降時的情況。如預言中所指出:『上帝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16-21.珥2:28-32)。

而末後上帝餘民擁有『耶穌的見證』,也說明我們當中一切真正的忠心愛主的,作好準備的上帝餘民,不久將來要特別接受聖靈晚雨的澆灌,猶如五旬節時代早期教會情況一樣,作異夢、見異象、說預言、行神蹟,並將獲得空前的能力和亮光,將天國的福音和三天使警告迅速傳遍天下,為迎接基督復臨而作好一切準備。

以上我們已經查考了大龍在末後時代所要特別攻擊的上帝餘民所具有的兩大特徵:他們『就是那守上帝誡命,擁有耶穌見証的。』

能夠成為上帝末後餘民是有福的,我們為主所忍受的『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我們將於主復臨時被提升天,和主永遠同在。但試問,我們是否已成為上帝末後的餘民?我們身上是否已具有上述兩大特徵?  * 路光 *

 

 

 

 

第三一課 三位天使警告和永遠福音的關係

 

啟示錄14:6-12 記述了上帝特別賜給我們末後時代的三位天使的警告信息,是為了幫助我們末後的上帝子民,能作好一切準備,完成最後傳道救靈大工,得勝空前信仰考驗,歡然迎見主的再來。當我們讀完這段三天使信警告經文後,可能會產生一個疑問:前面提到第一位天使『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接下去提到他傳的內容卻是警告的內容:『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隨後第二、三位天使所傳的也都是警告的內容。因此可能有人要問:什麼是永遠的福音?它和三天使警告有什麼關係?現在就來解答這兩個問題。要明白什麼是『永遠的福音』,先要從福音講起。

 

一,甚麼是福音?

    福音是聖經中的一個專門名詞,是專指基督的救恩說的。如果我們讀一下羅1:1-5.林前5:1-6.和彼前1:10-12 就可知道,聖經中的所謂福音,也就是指的基督的救恩,是藉著基督的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升天、復臨、以至於第三次降臨的一系列救贖大工而完成的。

 

二,福音有甚麼功用?或說福音包括哪些恩典?

(一)福音能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8.參創22:18.加3:16)。

註:所謂稱義的意思,也即上帝稱我們為義,算我們為義;也即上帝不算我們為有罪,即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經上所說:『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5-8)。由此可見,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赦罪是從消極方面說的,稱義是從積極方面說的。(羅4:3-8)。所謂赦罪稱義也就是一個悔改罪人的一切的罪都歸在主的身上,主所行的一切義也都算在他的身上。上帝就愛他像愛主一樣。懷愛倫也對此解釋說:『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罪人因信接受基督的時刻,他的罪就被赦免了,基督的義就被算在他的身上,他也不再懷疑上帝的赦罪之恩。』(SDA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1頁,1898年5月19日時兆期刊The Signs of the Times, Faith and Good Works)。『基督的義取代了人的缺欠,這樣上帝就接納、饒恕那悔改又相信的人,稱他們為義。上帝待他猶如他是義人,愛他就像愛祂的兒子一樣。』(信息選粹第一卷原文367頁)

但我們怎樣才能因信稱義呢?也就是要存著真實的信心,依靠主的救恩,在上帝面前徹底悔改認罪。正如經上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經上也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懷愛倫也教導我們說:『當悔悟的罪人在上帝面前痛悔,終於明白基督付出那樣無限的贖價原來是為了他,並且接受這個拯救,作為他今生和將來生命的唯一希望時,他所犯的罪就赦免了,這就是因信稱義。每一個信靠基督的生靈都應將自己的意志完全歸服於上帝的意志,保持悔改和懺悔的狀態(keep in a state of repentance and contrition),操練在救主拯救功勞�堛澈H心,就會不斷前進,力上加力,榮上加榮。』『罪人可能犯錯,但並沒有被無憐憫地拋棄,罪人的唯一希望,是在上帝面前的悔改和在主耶穌基督�堛澈H心(參可1:14-15.徒20:20-21)。天父大赦我們的過犯和罪惡,是因基督背負了我們的罪,將他的義歸於我們。他的犧牲完全滿足了公義的要求。』(《信心與行為》第十五章75, 75-76頁,節錄自1891年2月8日手稿21,聖經註釋卷六1070-1071頁)。另一處又說:『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並且靠著神聖的恩典,有力量可以遵守祂的誡命。』(彰顯主基督82頁)

因信稱義的經驗,也是我們信徒需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保持和加深的經驗。我們心靈意念,言語行為上有了任何一點罪,就需要隨時隨地悔改認罪,懇求主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不斷因信稱義,並懇求主潔除我們罪,使我們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主愛人。(約一2:1-2. 1:9)。

(二)福音能使我們因信成義(羅1:16-17)。

註:本節經文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上帝的義正是藉著從信心到信心,而在福音上顯明出來。』這�奡ㄗ鴩潃茷H心,前一個信心就是指因信稱義,後一個信心就是指因信成義。保羅在羅馬書三四五章中詳細論述了因信稱義的問題,又在羅馬書六七八章中詳細論述了因信成義的問題。

如羅馬書六章中特別強調了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必須:『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6:16)。所謂成義也就是成聖的意思,正如經文中接下去所說:『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媔隍A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但現今你們既從罪�堭o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17-22)。

羅馬書七章八章告訴我們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方法。保羅在七章中說:『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我也知道在我�媕Y,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爲,立志爲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14,18,24-25)。在八章中又說:『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2-4,7-9,13)。聖靈不但能不斷治死我們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而且『能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堙z,使我們結出聖靈各樣的果子(加5:1,22-25.羅5:5),使我們能不斷效法基督,就漸漸『變成祂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

    (三)福音能使我們『因信得生』,承受永生(羅1:16-17.約3:16)。

    (四)福音能使我們『同為後嗣』『作上帝的兒女』(弗3:6.約1:12)。

    (五)福音能使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得享無比的榮耀(可1:14-15.太13:43.腓3:20-21.帖前4:16,17.啟20:6, 22:3-5)。

 

三,怎樣才能得蒙福音的拯救?

主耶穌『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湖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可見,如要得到福音的拯救,必須將悔改和信福音結合起來。必須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並且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悔改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才能得蒙拯救。因經上說:『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如果只講『信福音』,不講悔改,那麼這種『信』就是一種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事實上,如果我們不肯徹底悔改認罪,不肯求主赦免和潔除我們的罪,我們就絕不可能得蒙赦罪和稱義。反過來說,如果只講悔改,不講信福音,那麼這種悔改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並不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寶血能赦免我們的罪,只有主的靈能使我們產生深切悔改的心。正如經上所說,上帝將基督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因此,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自己的罪,才能得蒙拯救。

懷愛倫解釋說:『「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悔改和信心是結合在一起的,福音力勸人信而悔改,是得救所絕不可缺少的。保羅宣講悔改,說:「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裡,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0-21)。沒有悔改,就沒有救恩。不知悔改的罪人不可能在心中因信而得到義。』(信息選粹第一卷365頁)。

 

四,甚麼是永遠的福音?

    其實在全部聖經中,福音只有一個,但卻有許多不同的稱呼。這許多不同的稱呼,或是顯明了福音的來源,或是顯明了福音的功效,或是顯明了福音的時間性。例如聖經中多處稱福音為『上帝的福音』(可1:14.羅1:1.帖前2:2,8,9)和『基督的福音』(羅15:19.林前9:12.加1:7)及其他相似的稱呼(彼前4:17.帖前3:2.帖後1:8.多1:9),都是為要顯明福音的來源,使我們想到正是由於天父上帝的無限大愛,主耶穌基督的無限犧牲,才為我們帶來了無限浩大救恩的大喜福音。又如福音被稱為『得救的福音』(弗1:13),『恩惠的福音』(徒20:24),『平安的福音』(弗6:15),『和平的福音』(弗2:7.徒10:36.),『天國的福音』(太4:23),『上帝國的福音』(路4:43),『榮耀的福音』(提前1:11)等等,又都向我們顯明了福音多方面的功效,能使我們的靈性得救,能使我們蒙恩惠、得平安、享和平,能使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得享無比的榮耀。又如福音被稱為『永遠的福音』,向我們顯明了福音在救贖人類的大功上,從古自今是永不改變,永遠有效的。因基督本是創世以來人類所仰望的『被殺之羔羊』(啟13:8),直到世界的末了,仍是這樣。我們今天仍舊像古時一樣,必須信靠、接受和跟從這同一位福音的中心,『上帝的羔羊』,才能得蒙拯救。『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五,三天使警告和永遠的福音有甚麼關系?

(一)我們知道上帝差派祂的僕人和子民,向各時代的人傳警告,目的都是為了叫人信福音,悔改自己違犯律法的罪。(參可1:15.約一3:4)。因此在所傳的警告中必然要包括律法和福音兩方面的內容。沒有律法的內容,不斥責人的罪惡,就不能成為警告;沒有救恩的內容,不傳福音的信息,警告就沒有救人的功效。所以從傳警告的目的和內容來說,傳了警告,也就等於傳了福音。但是警告卻並不等於是福音,因為警告中不但包含有福音,而也包含律法。再說警告是有時代性的,上帝對不同的時代常傳出不同的警告,不同的時代也常犯有不同的罪惡。因此特定的警告總是針對特定的時代發出的。例如挪亞時代傳講洪水即將滅世的警告,一共傳了120年,要當時代的人悔改自己淫亂、殘暴等罪惡,信靠接受上帝的救恩。又如三天使警告是特別針對我們末後查案審判時代而發的,要末後時代的世人和教會,信靠主的福音,悔改自己的罪,遵守上帝的誡命和其中的安息日,並遵守耶穌的真道(或譯耶穌的信仰,是指主的救恩說的)而拒絕巴比倫『邪淫大怒的酒』,拒絕拜獸和獸像並接受獸的印記。可見特定的警告都是有時代性的。而福音卻是沒有時代性的,各時代所傳的福音都是相同的,所以它被稱為『永遠的福音』。

(二)怎樣正確理解懷愛倫早在善惡之爭一書所說:第一位天使的信息『乃是「永遠福音」的一部份,它也宣告審判時期的開始。固然各時代都曾傳過救恩的信息,但這一個信息卻只能是在末期傳揚的福音中的一部份,因為只有在這時才能說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第20章371頁)。永遠的福音也就是主的救恩,但主的救恩却是要藉著主的降生,爲人,被釘,復活,升天,和在天上聖所中在上帝面前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不斷爲我們贖罪與代求,1844年開始查案審判,潔淨聖所的工作,以及基督複臨,千禧年,重新創造新天新地等一系列救贖大工而完成的(羅1:1-5.彼前1:10-12)。因此我們在傳講福音時也必然要傳講以上每一階段的救贖工作。缺少以上每一階段的救贖工作,主的救恩都不能完成。因此從福音中的重大事件來說,以上每一階段的救贖工作,都構成了『永遠的福音』的一部分。也正因此,懷愛倫說第一位天使所傳的1844年開始的查案審判的信息『乃是「永遠福音」的一部分』。……顯然,各時代所傳的福音中的重大事件的重點會有所不同,……。但是,我們必須正確理解,雖然各時代所傳的福音中的重大事件,重點會有所不同,然而從各時代所傳的福音中的救恩所包含的五大恩典來說,却是完全相同的。這五大恩典是:一,不斷求靠主的寶血功勞,赦免我們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爲中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愆過犯(即不斷因信稱義義的恩典)。二,不斷求靠主藉著聖靈的大能,恩助我們遵行上帝律法,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不斷效法主耶穌的完美無瑕榜樣,更好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責任,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得勝一切考驗(即不斷因信成義的恩典)。三,不斷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四,不斷承受得永生進天國的保証。五,歡然迎見基督坐在天父上帝寶座右邊,帶領千萬天使,大有能力,大有榮耀,駕雲降臨,來迎接我們回天父的家!我們將來要和天父上帝,救主基督,並眾天使永遠在一起,得享無比的喜樂和榮耀!

    (三)我們必須一再強調的是:傳警告的目的本是為了使人信靠主的福音,悔改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因此在所傳的警告中必須包含律法和福音兩方面的內容。如果在警告中只講律法,不講福音,那麼這個警告就缺乏救人的功效,也就不可能成為『永遠福音的一部份』了。但如果能將律法和福音結合起來一起傳講,就能達到使人信而悔改,靠恩守律的目的,產生救靈和培靈的功效。例如我們在傳講第一位天使有關查案審判的警告時,不但要勸勉人敬畏上帝,謹守祂的誡命(包括第四條遵守安息日的誡命),而且也要告訴他們怎樣才能守全誡命,也就是要將他們帶到主的面前,只有主的寶血能不斷洗淨我們一切違背誡命的罪,只有主的靈能不斷幫助我們守全誡命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傳揚第二第三天使警告時,也當如此。

    懷愛倫在傳道良助一書中指出:『在一切號稱基督徒的人中,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人,應當居先將基督高舉在世人面前。傳揚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要宣講安息日的真理。這種以及包括在此信息之內的其他真理,都應該傳揚,但那最引人注意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切切不可遺漏。在基督的十字架那�堙A慈愛和真理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應當引領罪人仰望髑髏地,存著小孩子天真純樸的信心,信靠救主的功勞,接受祂的義,相信祂的慈悲』。另一處又說:『我們若願有第三天使信息的精神與能力,就必將律法和福音一齊傳揚,因為這兩樣原是並行的』。『我們所傳信息的要點不單是上帝誡命,也當有耶穌的真道』。另一處又說:『應當仔細研究但以理書和啟示錄的預言,並使之與以下的話相連:『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傳道良助156,161,162,148頁)。

    懷愛倫提到,不但在傳揚三天使信息和但、啟預言時,應當將律法和福音一齊傳揚,應當高舉基督為世人的救主,而在我們每一次的講道、禱告和唱詩中也當如此。這樣才能吸引萬人歸向祂。正如基督所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 讓我們繼續引錄懷愛倫在傳道良助一書中的論述:

    『有些傳道人全用辯證的話講道,這是錯了。有的人聽了真理的理論,而佩服所提出來的證據,然而若把基督高舉為世人的救主,那麼所撒的種子可能生長結實,榮耀上帝。然而往往傳道人沒有將髑髏地的十字架顯在人面前。有些聽眾也許是一生最後一次聽道的機會,這黃金似的機會一去便永不復得了。若是傳道人能把真理的理論與基督及其救贖之愛一同宣講出來,這些人也許就被領歸主了。』

    『世上渴望尋找來就基督之路的人,比我們所想到的還多。凡傳揚末次恩典信息的人,應當記著,要高舉基督為罪人的避難所。..理論的講道是不可少的,為要使人看出真理的鍊條,環環相接,節節聯絡,結合完整;然而在每次講道時,卻不可不講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的道理,作為福音的基礎。』

    『有時,人們因為所提的憑據確鑿有力,決意要順從真理,但卻沒有悔改。傳道人若沒有勸告他的聽眾明白,應當改變心性之需要,他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完成。在每次講道之時,應熱切請求人離棄罪惡,歸向基督。』

    『唉,但願我能有口才,說出充滿能力的話,使那些在福音�婸P我同工的人,受我所願他們受的感動。我的弟兄們哪,你們乃是在處理永生之道,在應付那能有最高發展的人心。基督被釘,基督復活,基督升到諸天之上,以及基督復臨等,應當那樣軟化及充滿傳道人的心靈,使之歡樂,以致他能本著仁愛和懇切,向人們傳揚這些真理。這樣,耶穌就被表現出來,人就不再見傳道人了。』

    『你們這教導人的應當高舉耶穌,在講道、唱詩、祈禱上都要高舉祂,要運用你全副的精力,向那模糊、惶惑、迷惘的人們,指出『上帝的羔羊』。應當高舉那復活的救主,並對凡聽的人說,來就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的主。(弗5:2)。 應當把救恩的科學列為每次講道的重心,並作每首詩歌的主旨。每回祈求,也當將這事盡情的傾述出來。在你們所講的道中,不可另加別的來補充基督,因為祂乃是上帝的智慧與能力,要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顯明耶穌是悔改之人的希望,相信之人的保障。要向那些在苦難及絕望中的人,顯示平安的道路,指明救主的恩典和全備。』(傳道良助158-168頁)。(路光修訂於2013,5,20)

 

 

 

第三二課 三位天使的警告

 

    啟示錄14:6-12所記三位天使傳揚三重信息或說三重警告的異象,預表了末後時代上帝餘民傳揚三重警告的運動,可簡稱之為三天使警告運動。上帝餘民傳揚三天使警告工作一完成,基督便將駕雲榮臨,施行賞善罰惡的兩種收割(啟14:14-20.珥3:11,13)。主耶穌在世時曾指示我們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現在,在拔摩海島的異象中又啟示我們說:三天使警告必先傳遍天下,然後基督才復臨,賞善罰惡(啟14:6-20)。由此可見,末後上帝餘民肩負的責任,不但要把天國的福音繼續傳遍天下(可1:15.太4:17),而且還要把三天使警告一同傳遍天下。為了對三天使警告內容有更清楚了解,現逐一查考於下:

 

一,第一位天使警告(14:6-7)

  (一)第一位天使傳揚警告的情況:『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他大聲說……』(啟14:6-7上)

   (1) 預言中以天使傳揚警告工作來象徵上帝僕人和子民傳揚警告的運動。『聖經說傳揚這警告的是一位天使,這個事實是很有意義的。上帝的智慧,樂意用天使的純潔、榮耀和能力,來代表這警告所必成就之工作的崇高性質,及其所附有的能力與榮耀。』(善惡之爭20章371頁)

   (2)『天使飛在空中』『大聲』傳揚警告:『飛』象徵運動的飛速發展,警告信息的迅速廣傳;『飛』也預示這警告信息的傳揚方式。自從進入十九世紀末期以來,由於現代化運輸通訊和宣傳工具的飛躍發展,特別如無線電廣播、電視的普及,電腦網絡的推廣,印刷術的進展,聖經已被譯成二千幾百種文字和方言,現代真理更易遍傳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以致這末後警告信息如長了翅膀『飛在空中』,而迅速地傳向世界各方。『大聲』傳揚,則說明這警告信息的重要性,及所包含的巨大力量,它必須被大聲疾呼地傳揚出去,讓普世萬民都能聽聞。

   (3) 『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往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這一句話不但更清楚地說明了第一位天使警告的傳揚範圍,而且也說明了第一位天使警告的傳揚目的,是要將『永遠的福音……傳給住在地上的人』,使人信而悔改,歸向上帝,為查案審判和基督復臨作好必須的準備。因第一位天使警告內容主要是宣告查案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並要我們為此作準備。但怎樣為此審判作準備呢?回答之一是:『當悔改,信福音。』(可1:15)。所謂悔改,也就是要悔改我們違背上帝律法的罪。經上說:『犯罪的盲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盲是罪。』(約一3:4)。所謂信福音,也就是要信靠主的救恩。因只有主的救恩能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並恩助我們遵守律法而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

 

    (二)因此第一位天警告,或說信息,實包含著三方面內容:一,永遠的福音。二,上帝的律法。三,宣告查案審判已經在1844年開始了,要我們信靠主的福音,遵守上帝的律法(包括愛上帝愛人的二大總綱,十條誡命的屬靈精意,和其中的安息日的誡命),為查案審判作好準備:『他大聲說,應富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啟14:7)

    一,本警告首先向我們宣告上帝『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關於這次審判有幾個問題需要清楚認識:(詳參前面第十八課查案審判,此處略為提述一下)

    甲,關於審判的時間:

      (a) 這次審判被稱為查案審判,是在基督復臨前進行的;審判結束後,基督才復臨。(啟14:6-20. 22:10-12.但7:9-14)

      (b) 這次審判在小角掌權迫害聖徒1260年結束後的某一個時間開始。(但25-27)

      (c) 這次審判是從1844年秋季開始的(但8:14)。

      (d) 審判甚麼時候結束?第一位天使警告將會傳多少年?(洪水時代挪亞傳警告傳了120年)

    乙,關於審判的地點和場景:至聖所上帝寶座的所在,上帝是最高審判長,千千萬萬天使都是培審員和見証人(但7:9-10),基督也『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上帝)面前』(但7:13-14),擔任執行審判官,負責具體審判工作(約5:22-23,27,30),同時也繼續作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贖罪和代求,『在兩職之間籌定和平。』(亞6:13)

    丙,關於審判的任務和對象。對象:上帝家�堛漱H(彼前14:17,18.來10:26-31)。任務:主要決定得救的人選和獎賞。附帶也決定活著的小角權勢和追隨她的惡人的刑罰(啟22:10-12.但7:11)。

    丁,關於審判的根據:根據『案卷』來審判(但7:10.伯34:23),因此稱為『查案審判』。『案卷』(多數)也即『冊子』(參啟20:12)。至少包括以下幾種冊子:

      (a) 生命冊(腓4:3.路10:19,20. 啟3:5.21:27.20:15)

      (b) 犯罪記錄冊(傳12:14.太12:36-37. 5:21-22,27-30.林前4:5.約一2:1-2. 1:9)

      (c) 行善記念冊(瑪3:16-18.詩56:8. 民13:14)

    戊,關於審判的標準──上帝的律法(十誡和兩綱)(傳12:13-14. 雅2:8-12. 太5:21-32.19:17-19. 路10:25-28)

 

    二,本警告同時也勸告我們快快為此次審判作準備。怎樣為此次審判作準備呢?至少可有三種回答,說法不同,內容實意完全相同:

甲,從本警告中的勸導來說:

      (a) 『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敬畏上帝』在於遠離罪惡(伯28:28.箴8:13),在於『謹守祂的誠命』(傳12:13-14)。『將榮耀歸給祂』在於凡事彰顯主的無限大愛和榮美聖德,愛上帝愛人,尊榮上帝的聖名(太6:9);在於以基督化完美的心靈品格,為主發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但我們怎樣才能作到這一切呢?必須不斷信靠主的永遠的福音,也就是主救恩,遵守上帝的律法;不斷求靠主寶血的功勞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也即不斷因信稱義),不斷求靠主聖靈的大能,使我們能全守律法,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不斷在主�堶捱禸鴘A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得勝一切考驗(也即不斷因信成義),不斷住在主�埵荂A主也不斷住在我們�堶情A以致多結果子,榮耀上帝(約15:1-8),活出主耶穌的生命來(加2:20)。

   (b) 最後又補充強調了一句:『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這是因為上帝早就預見到我們末後時代是個懷疑不信的時代,進化論影響著許多人的思想,甚至教會內也有人採納了進化論的部份觀點,試圖將進化論和創造論調和起來,認為上帝是用了六個時期的進化程序創造了萬物,而不信聖經明文記載的六日創造大功,連大部分的基督教會也不遵守安息日的誡命,以紀念上帝的六日創造大工。因此上帝在本警告中,特別強調了『應富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藉此特別指明了我們應遵守安息日誡命,以記念敬拜創造主上帝。因安息日本是上帝六日創造大功的記念日,正如第四條誡命中特別指明的:『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

 

    乙,從查案審判的標準來說:上帝是要按照祂全備的律法來審判我們(雅2:8-12.太5:21-31.傳12:13-14),我們就應不斷信靠主的救恩,全守上帝的律法。也即不斷求靠主的寶血來洗去我們一切違背律法的罪(也即不斷因信稱義),並不斷求靠主的恩助,使我們能全守律法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主愛人(也即不斷因信成義)。我們不但要遵守上帝的十條誡命,而也要遵守它的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不但要遵守十誡的字句,而也要遵守它的屬靈精意,在心靈意念、言語行為上完全離罪成聖,並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我們也必須遵守久被忽略的屬於愛上帝總綱的第四條誠命:『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丙,救靈和培靈的二大工作來說,要解決好三個問題:

      (a) 勸導人立即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的拯救(可1:15.羅10:13),也即立刻求得主寶血的洗淨和聖靈的潔淨更新與重生,獲得屬靈的新生命(約3:1-15),成為上帝所愛的兒女(約1:12),使自己的名字真正得以記錄在羔羊生命冊上(路10:19,20.啟20:15.21:27)。

      (b) 不斷靠主恩肋,作成得救的工夫,也即不斷使自己的屬靈生命在基督�堛齯j成人,以致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自己的名字在生命冊上不再被塗抹(腓2:12,13.弗4:13,14.啟3:5)。若要不斷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或說健康成長,長大成人,有以下幾件事必須天天不斷去作的:禱告;讀經;靠救恩守律法,離罪成聖,受上帝愛人,服務行善,傳道救靈;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得勝一切考驗。(參猶20,21.約一3:4-6.雅4:17.結33:7-9.帖前5:16-18.腓4:4-7)

      (c) 不論傳道人或信徒,都要獻身給主,作傳道救靈的工作:『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12:1),為主而活而用,不斷在主�媞禸鴘A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太20:28.林前15:58)。* 路光 *

 

二,第二位天使警告(14:8)

    (一)宣告巴比倫大城的傾倒:『又有第二位天使接著說,叫萬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倫大城傾到了,傾倒了。』(啟14:8)。

  一,此處的『巴比倫大城』是指啟17章的『大淫婦』,『在她額上有名寫著說:奧祕哉,大巴比倫,作世上的淫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啟17:5)。

    二,中古時代的『大淫婦』『巴比倫大城』僅是指羅馬教會而言;末後時代的『巴比倫大城』陣容有所擴大,也包括了她的女兒眾『淫婦』(原文為多數,指一切與羅馬教會勾結,跟從她的榜樣,與君王『行淫』,離道叛教,強迫人守星期日,禁止人守安息日的背道的基督教會)和『一切可憎之物』(指一切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實為交鬼術)在內。因此末後的『巴比倫大城』,實際上是指著以羅馬教會和教皇為首的,包括背道的基督教會和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在內的三合一勢力的大聯盟。(詳參:『善惡之爭』21章398-400頁,36章608-609頁,35章593頁)。他們也就是啟示錄中提到的『獸』(羅馬教會)和『獸像』(各背道基督教包括招魂術教派在內的聯合組織)的大聯盟(啟13:11-18. 14:9. 15:2)。他們也就是那組成末後巴比倫大城的『三段』(啟16:19)。他們也就是那『從龍口(指撒但邪靈和招魂術的口)獸口(指羅馬教的口)並假先知的口(指背道的基督教的口)中出來』的『三個污穢的靈』的『住處』和『巢穴』(啟18:2. 16:13,14)。懷愛倫早在百年前即已指出:『撒但要利用這兩個大異端,就是靈魂不死,和守星期日為聖日的道理,使世人受他的迷惑。前一個異端是給招魂術佈置條件;後一個異端使人產生一種同情羅馬教的心理。美國的基督教徒將要最先伸手越過鴻溝,與招魂術握手;他們還要把手伸過深淵,與羅馬的教權勾結;在這三合一的大同盟之下,美國將要步羅馬教的後塵,去摧殘人民信仰自由的權利。』(『善惡之爭』36章608-609頁)。『……他們的主要目標是要強制人遵守星期日,這原是羅馬教所創立的制度,也是她所認為是她權力的標記。』(同上35章593頁)。『最後便有命令發出,制裁那些尊第四誡的安息日為聖的人。……舊大陸的羅馬教和新大陸背道的基督教都要採取一致的行動,去對付那些尊重全部神聖誡命的人。』(善惡之爭39章638頁)。在『聖經和預言之靈集句』上也提到:『招魂術、基督教、羅馬教,這三合一的聯合勢力一組成,巴比倫就傾倒了。(『善惡之爭』原文390,588頁,啟8:14. 18:2,3)。』(該書第4頁)。

(二)指出巴比倫的罪惡:『叫萬民喝邪淫大怒之酒。』 

  『酒』在預表和比喻中經常是代表聖經中的真道(啟6:6.太9:17)。主耶穌也曾以『新酒』代表主的真道,以『陳酒』代表猶太人的錯誤陳見。(路5:39)。此處『邪淫大怒之酒』指巴比倫教會所傳講的世俗化的,變質的,違背聖經純正真道的一切謬道。這些謬道只能對人的信仰,靈性,和品格產生腐化的影響(雅4:4.約一2:15,17)。使人『失去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林後11:2,3),使人對上帝的餘民大發列怒,還以為是在熱心『事奉上帝』(約16:20),最後也必使人遭受上帝『純一不雜的大怒』(啟14:10.15:1)。懷愛倫也早已指出:『巴比倫的大罪,乃是她「叫萬民喝邪淫大怒之酒」。這酒象徵她因與世上的偉人發生不正當關係而接受的謬道。「與世俗為友」腐蝕了她的信仰,她便散播了許多與聖經明文相抵觸的假道,因此對全世界發揮了一種腐化的影響。』(『善惡之爭』第21章404頁)

    (三)呼召上帝的子民從�堶悼X來:第二位天使警告早自1844年即已開始傳揚了。但那時巴比倫尚未完全傾倒,及至將來羅馬教、背道基督教、招魂術三合一勢力一組成,並通過政府制定律法,強迫人守星期日,最後又禁止人守安息日時,巴比倫便要完全傾倒了。於是第二位天使警告將要進入高潮,而變成啟18章另一位天使的警告,並要和第三位天使警告聯合起來,向世人大聲疾呼,一同成為傳給世人的最後警告。正如啟18章所啟示的情形:『此後,我看見另有一位有大權柄的天使從天降下,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他大聲喊著說,巴比倫大城傾倒了,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即上述從龍口、獸口、並假先知的口中出來的三個污穢之靈的巢穴,啟16:13-14),並各樣污穢可憎之雀鳥的巢穴(參啟17:4-5),因為列國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我又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啟18:1-4.參『善惡之爭』21章405-406頁)。

 

三,第三位天使警告(14:9-12)

    (一)本警告的內容主要是禁止人拜獸和獸像,並在額上或手上接受獸名的印記。前面啟13章的預言中已明確告訴我們,末後兩角如同羊羔的獸將要強迫人拜形狀像豹的獸和獸像並接受獸名的印記,那時獸和獸像組織將會通過國會制定遵守星期日的律法,並藉著政權強迫人遵守星期日,並最後禁止人守安息日。這種強迫人守星期日並最後禁止人守安息日的運動,也就是一種強迫人拜獸和獸像並接受獸名印記的運動。這種強迫人接受獸印記的運動,雖是由美國巴比倫教會發起的(啟13章),也會在與羅馬教『行淫』的歐洲『十角』中推行(啟17章),並會影響到全世界各方各處。這些預言正在明顯應驗之中。

正如懷愛倫早在百年前,在《善惡之爭》一書中早已指明的:『我們已經證明,這兩角如同羊羔的獸代表美國,並且這段預言將要在美國政府強迫人遵守日星期日──羅馬教所宣稱為其最高權力的特別標記──的時候完全應驗。但在這敬拜羅馬教皇的事上,美國政府倒也不是獨自進行的。在那些受過羅馬教統治的國家中,羅馬教的勢力至今依然存在。預言也說,羅馬教的權力必要東山再起。「我看見獸的七頭中,有一個似乎受了死傷。那死傷卻醫好了,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啟13:3)。……蒙啟示的約翰也預言到羅馬教皇說:「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他。」(啟13:8)。將來不論在舊大陸或新大陸,人們都要在遵守星期日──完全根據羅馬教的權威而創立的制度──上崇奉羅馬教皇。』(35章598-599頁)。

    在另一段中又說:『基督教會這種強迫人守星期日的運動,乃是一種強迫人敬拜教皇──獸──的運動。凡明知第四誡的要求而又故意遵守偽安息日來代替真安息日的人,正是向那制定這偽安息日的權力致敬。但各教會既利用政權強迫人遵行宗教的本分,它們便是為「獸」作了一個像。可見在美國所發起強迫人守星期日的運動,也就是一種強迫人拜獸和獸像的運動。

    但在以前的各世代中,有許多基督徒遵守星期日,以為這樣行正是遵守了聖經中的安息日;況且在現今的各教會──羅馬教會在內──中,也有很多真實的基督徒,誠心相信星期日就是上帝所設立的安息日。對於這一等人,上帝自必悅納他們向祂所表示的誠意和正直。但及至人要用法律來強迫人守星期日,而世人看明自己對於守真安息日的義務之後,那時凡干犯上帝的誡命而順從一種單憑羅馬教的權威而制定之條例的人,就是尊敬教皇過於尊敬上帝了。他正是向羅馬教致敬,也是向那執行教皇所定之法令的權力致敬,他正是拜獸和獸像了。此後,人若拒絕上帝所宣佈為祂權威印記的制度,而尊敬羅馬教所用來標誌其最高權力的制度,他們就此接受效忠羅馬教的印記,也就是「獸的印記」了。』(25章468頁)。

另一段又說:『最後便有命令發出,制裁那些尊第四誡的安息日為聖的人。……舊大陸的羅馬教和新大陸背道的基督教都要採取一致的行動,去對付那些尊重全部神聖誡命的人。』(善惡之爭39章638頁)。『一切遵守安息日的人要被斥為律法和治安的公敵,……遵守誡命的人要被誣告並被定罪。』(善惡之爭36章612頁)

上述預言現今都已在明顯應驗中。美國是最早提出星期日法案的,現今在許多州中已經通過了星期日法案,只是在全國的國會中暫時還沒有取得三分之二多數票加以通過。羅馬教廷正和各基督教組織加緊策劃,努力推動星期日法案的早日通過。西歐各天主教和基督教國家也都早已制定和通過了星期日律法,在星期日禁止商店開門,工廠生產,學校上課,違犯者要罰款和坐牢。

 

    (二)本警告中也宣佈了那些拜獸和獸像並接受獸名印記之人的刑罰。註:有兩方面的刑罰:

    一,『上帝大怒的酒』『忿怒的杯』:象徵上帝所降的刑罰(耶25:15-29,30-38.詩75:8)。此處具體是指『七碗』(啟15:1,7. 16:1-21. 17:1,16,18. 18:4-24),還可包括主復臨時對罪人的毀滅。『純一不雜』是指七碗等純粹是為了對惡人的刑罰和報應,並完全彰顯了上帝的義怒。因此時救恩的門已關閉,罪人已惡貫滿盈,不可能再悔改,因此要喝這純一不雜、忿怒的杯。

   二,千禧年後硫磺火湖中的毀滅:『並且(參原文或英文聖經,有and 並且一字)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啟14:10-11.另參啟20:11-15)。這�堜瓵蛂y直到永永遠遠』,並不是指他們要永遠活著忍受火刑之苦,而是指他們要一直被焚燒成灰而永遠毀滅。(瑪4:1-3.結28:14-19.猶7節.彼後2:6)。

 

  (三)本警告中也提到了那些拒絕拜獸和獸像並拒不接受獸名印記的忠心得勝聖徒的情況:『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啟14:12)。

本處預言指出了上帝末後忠心愛主餘民的二方面情況:

一,他們是守上帝誡命的。說明他們是遵守包括安息日誡命在內的全部十條誡命的(雅2:8-12),他們不但遵守誡命的條文和字句,而也遵守誡命的屬靈精意(太5:21-22,27-30)和盡心盡意盡性盡力愛上帝與愛人如己的二大總綱(太22:37-40)。因此他們都是在主�媬磽u安息日而又品格成聖,愛上帝愛人的上帝餘民。

二,他們是守耶穌的真道的,耶穌的真道按原文可譯為耶穌的信仰,是指主耶穌的救恩說的。說明上帝的餘民都是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誡命的;因為只有主的救恩能赦免我們違背上帝誡命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只有主的救恩能幫助我們遵守上帝誡命,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 * 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