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題 主耶穌所設立的新約禮節(一)浸禮
主耶穌在世時,曾為我們設立了三個新約的禮節,就是:浸禮、謙卑禮和聖餐禮。現在我們就來研究浸禮。
浸禮是每一個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接受基督為他個人救主的人,都要接受的禮儀,從而名實相符地成為上帝的兒女,基督的門徒。正如基督吩咐門徒的偉大傳道救靈使命中所指出的:『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按原文宜譯為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
浸禮的重要
關於浸禮的重要性,主耶穌復活後曾親口提到:『信而受洗的(宜譯為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主耶穌在和尼哥底母講論重生之道時,也曾指出:『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3:5)。所謂從水生,是指悔改的洗禮的意思。(太3:11.
徒2:38)。所謂從聖靈生,是指心靈的更新和重生,這才是悔改的實質表現。若沒有從聖靈生,產生悔改的心,單是從水生,接受浸禮是毫無功效的。然而,被聖靈更新而悔改重生的,在有條件的情況下也應當接受水的浸禮。甚至就連主耶穌自己雖然是聖潔無罪的,但也為我們留下了受浸的榜樣。如經上所記:『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但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想要攔阻祂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裏來麼。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作禮)。』(太3:13-15)。
在五旬節聖靈沛降的那一天,使徒彼得也曾勸勉眾人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徒2:38,39)
使徒保羅也曾指出:『祂便救了我們,..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多3:5-6)。
浸禮的意義
上面講了浸禮的重要。接下來再講一下浸禮的意義。可分四點來講:
(一)我們受浸時,先停止呼吸,隨即全身浸入水中,是表明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死同葬;接著從水中上來,是表明我們的新人和基督同生同活。正如使徒保羅所指明的:『豈不知我們這受洗(受浸,下同)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6:3-11)。因此,浸禮也被稱為『重生的洗』,象徵我們心靈的重生。(多3:5)。或者說象徵我們在基督裏做『新造的人』。(林後5:17)。當然,浸禮也象徵信而悔改,洗去罪惡的意思。如亞拿尼亞對掃羅說:『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其實真正的信而悔改,蒙寶血洗淨,被聖靈更新的人,也就是一個重生而獲得屬靈生命的人。
(二)浸禮也是信徒在眾天使和弟兄姐妹面前,和天父上帝、主耶穌基督並聖靈立約。在受浸前,牧師要將浸禮約言逐條宣讀給受浸的人聽,並要受浸的人當眾舉手表示信從持守,其中首先要表明相信基督為自己的救主,並一生跟隨祂,然後在浸禮約書上簽字。因此這本是一個極其隆重莊嚴的禮節。
(三)浸禮也是信徒在上帝、眾天使和弟兄姐妹面前,所作信而悔改,蒙恩歸主的見證。不但弟兄姐妹要為他們歡喜感恩,而眾天使也要在上帝面前為他們快樂讚美。(參路15:10)。
(四)浸禮也表示主耶穌已接納受浸的人為基督的門徒,為天父上帝的兒女。主耶穌曾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22-23)。
浸禮的儀式
接下來,我們就來看一下浸禮的正確儀式應該是怎樣的。可以分三點來講:
(一)一般由牧師『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正如主耶穌親口所吩咐的(太28:19,20)。若沒有牧師時,也可由長老代為施浸。施浸者可以先作一個禱告,也可對受浸者說:『某某弟兄(或姐妹),你已經信從主耶穌基督為你個人的救主,我現在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為你施浸。』
(二)接著或可用毛巾捂住口鼻,示意停上呼吸,將他按入水中,立即將他托起水面。應該有足夠多的水,使受浸的人能全身浸在水中。我們看到主耶穌自己也是『在約但河裏受了約翰的浸』,以後再從水裏上來。主耶穌的門徒也是在約但河裏給信主的人施浸,因為那裏水多。(參1:9,10.
約3:22,23)。埃提阿伯太監也是『下水裏去』受浸,再『從水裏上來。』(徒8:36-39)。需要注意的,中文聖經中的『施洗』或『受洗』,原文中都含有浸入水中的意思,所以全部可譯為『施浸』或『受浸』。
(三)最好使受浸的人臉面向上,被躺倒在水中,如同和基督一同被埋葬,然後從水中被扶起來,如同和基督一同復活。正如使徒保羅所說:『你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西2:12)。
或者有人要問:假如過去已經受過不符合聖經要求的洗禮的人,是不是還需要重受浸禮呢?比如已經受過灑水禮的人是不是還要重受全身浸入水中的浸禮呢?又比如嬰孩時期還不明白真道時受過洗禮的人,是不是還要重受洗禮呢?回答也是肯定的。如果我們要嚴格按照聖經的教訓去做,就必須重受浸禮。
使徒保羅有一次遇見幾個信主的門徒,還沒有受聖靈,就問他們說:『你們受的是甚麼洗呢?他們說是約翰的洗。保羅說,約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們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他們聽見這話,就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徒19:1-7)。
或者有人還要問:假如由於特殊的情況,人未能接受浸禮,是否會影響得救呢?比如有人患重病,無法接受浸禮,或是沒有機會接受浸禮而去世,是不是會影響到他們的得救問題呢?
我們相信是不會影響得救的。只要一個人已經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被聖靈重生,即使因特殊情況未能接受浸禮而離世,也是能得救的。例如十字架上的強盜,臨死前信而悔改,求告主名,雖然不能受浸,也仍舊能得永生進天國的。正如主耶穌當時立刻應許他說:『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根據古卷原文原意重譯)。這裏的『樂園』實際上就是未來天國的京都,天上的新耶路撒冷聖城。(參:林後12:1-4.
啟2:7.22:1-3)。但反過來說,若有機會接受合乎聖經教訓的洗禮,也就是全身浸入水中的浸禮,就應重視這樣的機會。
浸禮的條件
現在再來看甚麼樣的人才能接受浸禮?
(一)要受浸的人必須真正相信主耶穌基督為自己的救主。有一次,有一個天使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腓利去後,看見有一個埃提阿伯的太監,坐在車子上。他剛從耶路撒冷敬拜上帝後回來,現在要回本國去。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腓利就跑到太監那裏,聽見他念先知以賽亞的書。便問他說,你所念的,你明白麼?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於是請腓利上車,與他同坐。他所念的那段經說,「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羊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祂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祂。誰能述說祂的世代,因為祂的生命從地上奪去。」太監對腓利說,請問,先知說這話,是指著誰?是指著自己呢,是指著別人呢?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裏有水,我受洗有甚麼妨礙呢?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於是吩咐車站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徒8:26-38)。
由此可見,真正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是我們的救主,這是受洗的最基本的條件。但真正的信主是必然有悔改的果子和行為的表現的,正如以下所陳述的。
(二)要受浸的人必須真實信靠救主,悔改認罪,求主寶血赦罪,並求主恩助追求成聖。正如使徒彼得對五旬節聽眾所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
很明顯,一個人如果沒有真實信主悔改,即使受了浸禮,也並不能使他的罪得蒙赦免。只有那些真正信而悔改的人,他們的浸禮才能得蒙上帝的悅納,才能使他們領受,或更深領受罪的赦免和聖靈的應許。
(三)要受浸的人也必須真實求告主名。正如亞拿尼亞對掃羅(也就是後來的使徒保羅)所說:『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受浸),洗去你的罪。』(徒22:16)。
使徒保羅在書信中也指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祂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2-13)。
甚麼叫『求告主名』呢?首先要明白主的名字耶穌基督有甚麼含意。『耶穌』原文的意思為救主,基督原文的意思為受膏的君王。關於主名的含意正如天使向約瑟所指出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因此所謂『求告主名』,也就是要求告主耶穌基督將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講得更具體一點,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也就是要求告主用祂的寶血赦免,洗去我們的罪,並求告主藉著聖靈潔淨、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真正恨惡罪並得勝罪。凡如此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因此求告主名的禱告,實際上也就是信而悔改的禱告。如果一個人早上起來後,沒有個人的禱告,晚上睡覺前也沒有個人的禱告,那就說明他的靈性還沒有得蒙主恩的拯救。因他既沒有個人的禱告,也就不可能求告主名;既沒有求告主名,也就不可能得蒙拯救。
如果一個人早上晚上都有個人的禱告,那麼是不是說明他已得蒙主恩拯救了呢。那也不一定,還要看他禱告的內容。如果他在禱告中所求的都是今生物質上的事,例如求健康、求平安、求福氣、求順利、求幫助、求保佑,而對主的救恩卻不重視,對自己的罪卻不認真對付,沒有天天不斷在主面前悔改認罪,求主赦免,靠主得勝。那麼他的這種禱告和異教徒的永神拜佛差不多,根本不能算是求告主名。他既沒有求告主名,自然也不可能得蒙主恩的拯救。
如果一個人沒有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禱告,即使受了浸禮,也不能洗去他的罪,使他的靈性得蒙拯救。聖經上的教導是:『求告祂的名受洗(受浸),洗去你的罪。』
(四)換一種說法,要受浸的人也必須是內心被聖靈潔淨、更新、重生的人。使徒保羅指出:『祂便救了我們,..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
保羅在此稱浸禮『為重生的洗』。可見,浸禮也是象徵重生的。只有被聖靈更新和重生的人所受的浸禮,才能名符其實地被稱為『重生的洗』。上帝也正是『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而拯救了我們。
如果一個人只是外表上接受了浸禮,而內心中沒有被聖靈更新和重生,那麼他所受的浸禮,就不能被稱為『重生的洗』,也不能使他得救。他們的名字可以記錄在教會的名冊上,卻不能記在天上的『羔羊生命冊上』。(啟13:8.20:15)。他們也不可能得永生,進天國。正如主耶穌向尼哥底母所指出的:『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接著又解釋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3:3,5)。從聖靈生的就是指聖靈的更新和重生的經驗說的。這樣的人再受浸禮『從水生』,那麼他的浸禮就成了『重生的洗』。
惟願每一位預備要受浸禮的信徒,都要儘早在主面前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被聖靈重生,獲得屬靈新生命。或至少在受浸之時解決重生的問題。以致他們的浸禮可以成為『重生的洗』,而得蒙上帝的悅納。
至於已經受過浸禮,而還未重生的信徒怎麼辦呢?那就切望他們立即到主面前,求得悔改、重生的經驗罷。主的靈能立即潔淨、更新、重生他們的心靈,主的寶血能立即洗淨他們一切的罪污。他們能立即獲得屬靈新生命,而名符其實地成為上帝的兒女。他們先前所受的浸禮,到這時也可以補成為『重生的洗』。
(五)要受浸的人也必須靠主恩助,遵守上帝的誡命,遵守主的道。經上說:『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凡遵守主道的,愛上帝的心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就該自己主所行的去行。』(約一2:3-6)。
主耶穌也對信祂的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8:31)。又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14:21,23-24)。
最後的勸勉
最後,我要勸勉還未受浸的慕道友們,你們既已被天父上帝和主耶穌的洪恩大愛所感召,就當決志加緊準備,爭取儘早受浸歸主。
我們要效法埃提阿伯太監的榜樣,在猶太全國大祭司、長老、法利賽人和許多人存著偏見,不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兒子的情況下,他一聽見腓利根據先知的預言,傳講耶穌的事蹟,就立即相信主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和為萬民捨命贖罪的救主,並主動要求腓利立即為他施浸,使他成了一位虔誠、熱切而忠心的基督徒。
他回國之後,不但帶領全家人歸信基督,而且善於運用埃提阿伯女王對他的信任,和所賜於他的總管銀庫的大權,在女王前和朝廷中為基督作見証,並進而向全國傳揚基督的福音,終至於埃提阿伯君王、臣宰和全國百姓都歸信了基督。
尤其值得一提的,在中古時期羅馬天主教離道背教後,由於第六世紀起受到回教勢力的阻隔,埃提阿伯教會始終能獨立保持自己的信仰,幾乎完全沒有受到羅馬教的腐化影響。可是他們長期被異教所包圍,難免不受一點謬道的影響。雖然如此,他們仍以聖經為信仰的惟一標準,並保守其中的許多真理。例如他們篤信上帝律法的不變性,並遵守第四條誡命的安息日。
有一段歷史資料提到:『北非洲的阿比西尼亞(又名埃提阿伯)教會是多年遵守安息日的教會。他們在使徒時代就立下了根基。(見徒8:26-39)。惟因回教勢力的包圍,他們曾多年與歐洲教會隔離,到第十六世紀方得恢復交通。公元1534年他們受到回軍的侵襲,故遣使往葡萄牙求援。阿比西尼亞的代表在葡萄牙朝廷上,講述他們守安息日的理由說:「上帝創造天地的工作完成之後,祂就在該日安息。上帝既定這日為至聖,我們若不忠心遵守,顯然是違犯上帝的旨意和誡命。祂寧願天地廢去,不願祂的話作廢。因基督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所以我們守安息日,不是要效法猶太人,乃是要順服基督和祂的使徒。..」(GEDDES著「埃提阿伯教會史」第87,88
面)。
葡萄牙政府當即派軍隊四百,及一般「耶穌會」的傳教士,去援助埃提阿伯。傳教士抵達阿京後,即迫使阿王撒登戈投誠教皇(1604年)。他又頒佈法令禁止人民遵守安息日。但人民抗拒了王的命令,引起全面性的大革命,終於迫使王收回成命,宣佈宗教自由。到1632年,他的兒子聽從人民的要求,將羅馬教會的傳教士全數逐出國境,恢復古教,國內大享安寧。』(善惡之爭一書後面的附錄715-716
頁)。
由以上所述可見,埃提阿伯的太監主動要求受浸,成為基督徒後,在主恩助之下回到本國,為主結了多少屬靈的果子,在傳道救靈大工上為主發揮了多大的影響,非到將來天國後不能全知。惟願我們每一位慕道友和教友都要效法這一位先賢的美好榜樣! * 路光 *(轉錄自本人所著『聖道專題研究』第四部分第十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