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下研究釋要
本書中的疑難問題和解答:
附釋一,撒母耳是以法蓮人,怎麽也可擔任祭司的職任?
附釋二,爲甚麽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是上帝所不喜悅的?王國制有甚麽危害?(撒上12:6-25)
附釋三,怎能確知交鬼的婦人爲掃羅招來的撒母耳是撒但假冒的(撒上28章)?
附釋四,曾有人提問掃羅擅自獻祭遭受嚴厲責備(撒上13:8-14),爲甚麽大衛獻祭未受指責(撒下6:13,17-18)?
附釋五,上帝爲甚麽吩咐掃羅要滅絕亞瑪力人,甚至包括孩童、嬰孩和牲畜?(撒上15:3)
附釋六,爲甚麽因掃羅家違約殺基遍人,而懲罰以色列人?(撒下21:14)
附釋七,大衛數點百姓罪在何處?上帝爲甚麽因大衛的罪錯而懲罰以色列人?
附釋八,上帝爲甚麽要擊殺烏撒?
附釋九,大衛犯罪的事記在聖經中有甚麽教訓?(撒下11-12章)
附釋十:關於人死後的情況
附釋十一:關於靈魂的實質
撒母耳記上下研究釋要
本書名稱:
撒母耳記上下在希伯來原文中,是合爲一卷書的,和其它幾本歷史書被稱爲前先知書。後來被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分爲上下二卷,幷被稱爲王國記一卷二卷。列王記上下則被稱爲王國記三卷四卷。在主後四世紀的拉丁文武加大聖經中,則被稱爲列王記一二三四卷。在著名的主後八世紀希伯來文瑪所拉本聖經中,仍然合爲一卷書。由於身兼先知祭司士師的撒母耳的生活工作貫串在前書的絕大部分內容中(撒上25:1),又由於他一生影響的重大,因此他的名字『在原書中被冠於其上。』『當這書被分爲二卷後,在希伯來文和絕大多數英文翻譯中,原來的名稱撒母耳就被同時用在這二卷書上,雖然撒母耳的名字在下卷中一次也沒有提到過。撒上25:1記載了撒母耳的死亡,幷且他的名字在撒上28:20又最後出現一次。』(SDA聖經注釋第二卷447頁)
本書作者:
本書作者未能確定。按照猶太人的傳說,撒母耳記上前面二十四章是撤母耳所寫的,其餘的部分和撒母耳記下是先知拿單和迦得所寫的。經上說:『大衛王始終的事,都寫在先見撒母耳的書上,和先知拿單,幷先見迦得的書上。』(代上29:29.參撒下12:1.24:11,18)
有人認爲撒上27:6說『因此洗革勒屬猶大王,直到今日』,是講的王國分裂以後的事。這也未必是這樣,因在大衛王朝開始一個時期,大衛也只是作猶大家的王,以後才作以色列全家的王。正如經上所記,大衛『在希伯侖作猶大王七年零六個月,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和猶大王三十三年。』(撒下2:4.5:1-5)。上面撒上27:6所發生的事和所說的話,也有可能是在大衛作猶大王的七年半期間,由先知拿但所寫的(參撒下7:1-17)。甚至有人認爲本書寫作完成的時間不會晚過大衛王朝的結束,因爲本書幷沒有大衛死亡的記載。因此看來本書最後由先知迦得繼續寫作,完成于大衛死亡之前(撒下24:10-25)。
撒母耳記上下內容要義:
本書內容主要是記述了以色列人由神權制轉變成王國制。撒母耳一生是在上帝的直接揀選、領導、指示下成爲最後一個士師,也身兼先知和祭司的職任,也是以色列人在神權制下獲得很大成功的一個例證。當時國泰民安,百姓的靈性也都有所復興。但在他年老時,以色列人想到將來却失去信靠上帝保護的心,却寧願效法周圍列國一樣,有國王和强大的軍隊來治理、保護他們。於是要求撒母耳爲他們選立一個王。撒母耳對他們的要求感到不悅,認爲他們是在逼他提前退位。就爲此禱告上帝。上帝指示安慰他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爲他們不是厭弃你,乃是厭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弃我,……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上8:7-9)。由於以色列人堅持要求立王,而不理會王國制帶來的危害,於是撒母耳就在上帝的步步指引下爲他們膏立了第一個王掃羅,這正是百姓最喜歡的王。但掃羅很快背逆後,又爲他們膏立了第二個王大衛,被上帝稱爲是『合祂心意的人』。……撒母耳記上下內容分五大段:第一段是撒母耳的歷史和以色列的復興(撒上1-7章)。第二段是以色列人開始建立王國和第一個王掃羅(撒上8-15章)。第三段是上帝揀選預備大衛代替掃羅王(撒上16-31章)。第四段是大衛在希伯崙作猶大王七年半(撒下1-4章)。第五段是大衛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全國的王三十三年(撒下5-24章)。(如要更詳細研究大衛的一生事迹,還需參看王上1:1-2:12.代上10-29章的記載)。
撤母耳記上的分段:
(一)撒母耳的歷史和以色列的復興 撒上1-7章
一,撒母耳的父母出身和童年情况 撒上1-2章
撒母耳的父母以利加拿和哈拿 1:1-8
哈拿許願求
1:9-18
撒母耳的誕生 1:19-20
哈拿帶撒母耳到大祭司以利前獻于上帝 1:21-28
哈拿靈感禱告頌贊上帝 2:1-11
以利二子的罪惡和童年撤母耳的蒙神人喜愛 2:12-26
神人責以利放任二子惡行必遭刑罰另立祭司 2:27-36
二,童年撒母耳初得啓示和長大後蒙召爲先知 撒上3章
童年撒母耳初得啓示上帝要永遠降罰以利家 3:1-18
撒母耳長大後蒙召爲先知 3:19-21
三,約櫃被非利人擄去和送回 撒上4-6章
百姓被非利士人打敗惡子被殺約櫃被擄以利跌死 4章
非利士人因擄掠約櫃遭受上帝刑罰 撒上5章
非利士人認罪賠禮送回約櫃 撒上6:1-18
伯示麥人擅觀約櫃遭刑罰 撒上6:19-21
四,約櫃運到基列耶琳20年以色列全家歸向上帝 撒上7:1-4
五,撒母耳招聚以色列人禁食認罪禱告幷爲他們代求 7:5-9
六,上帝垂聽撒母耳禱告制伏非利士人收回領土 撒上7:10-14
七,撒母耳生平作士師在各處教導審判百姓 撒上7:15-17
(二)以色列人開始建立王國和第一個王掃羅 撒上8-15章
一,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撒母耳不悅和上帝的安慰指示 8章
撒母耳二子不行父道 撒上8:1-3
長老要求立王撒母耳不悅和上帝的安慰指示 8:4-9
撒母耳傳達上帝的指示說明立王的害處 8:10-18
百姓仍堅持要求立王 撒上8:19-20
撒母耳告訴上帝,蒙指示依從百姓的意思辦理 8:21-22
二,撒母耳在上帝奇妙指引安排下膏掃羅爲王 撒上9-10章
掃羅尋驢想求問撒母耳 撒上9:1-14
撒母耳事先得上帝指示要膏掃羅 撒上9:15-27
膏掃羅指示他將受靈感成新人到吉甲等候獻祭 10:1-8
上帝賜掃羅新心幷受靈感說話 撒上10:9-16
撒母耳招百姓到米斯巴,制簽尋得掃羅立爲王 10:17-27
三,掃羅率衆打敗亞們人,拯救雅比人,在吉甲立國 撒上11章
四,撒母耳對百姓的表白,責備,警告和勸勉 撒上12章
在百姓和王面前的公正無私的表白 12:1-5
回顧,勸告百姓和王務必敬畏事奉順從上帝 12:6-16
指責百姓要求立王之罪以立即打雷下雨爲證 12:16-18
百姓懼怕認罪和撒母耳勸勉告誡 12:19-25
五,掃羅率民備戰,擅自獻祭,遭受嚴厲責備 撒上13章
掃羅率民準備和非利士人打仗 13:1-7
掃羅違命擅自獻祭遭受嚴厲責備 13:8-14
掃羅數點少數跟從他的人準備作戰 撒上13:15-23
六,上帝藉約拿單戰勝强敵和掃羅的專橫作風 撒上14:1-46
七,掃羅的戰績和族譜 撒上14:47-52
八,上帝的命令,掃羅的背逆,上帝的憂傷厭弃 撒上15章
撒母耳傳達上帝命令滅亞瑪力人勸勉掃羅遵行 15:1-3
掃羅違命取當滅之物留亞甲王性命 15:4-9
掃羅的詭辯和撒母耳奉命的憂傷責備 15:10-23
掃羅被迫免强認罪 15:24-31
撒母耳代執行上帝命令 15:32-35
(三)上帝揀選預備大衛代替掃羅王 撒上16-31章
一,上帝命撒母耳膏大衛爲王掃羅召大衛彈琴驅魔 16章
二,大衛殺死巨人歌利亞和衆民趁勝追殺非利士人 17章
三,約拿單和大衛結盟掃羅因嫉妒要殺害大衛 18-20章
約拿單愛大衛和他結盟 撒上18:1-5
婦女稱頌大衛掃羅妒火中燒 18:6-9
大衛彈琴掃羅掄槍又派他作千夫長離開自己 18:10-16
掃羅二次許配女兒實爲謀害大衛 18:17-30
掃羅要殺大衛約拿單勸阻掃羅起誓不殺他 19:1-7
掃羅又掄槍剌大衛米甲幫大衛逃走 19:8-17
大衛逃到撒母耳處掃羅追去也受靈感說話 19:18-24
大衛又逃回,尋找約拿單,獲助泣別逃往他處 20章
四,大衛倒處逃避掃羅追殺 撒上21-27章
大衛到到挪伯祭司亞希米勒處 21:1-9
逃到迦特王亞吉處又裝瘋逃走 21:10-15
逃到亞杜蘭洞和全家會聚組織從者四百人 22:1-2
去山寨住又聽先知迦得話要往猶大進入哈列樹林 22:3-5
掃羅殺害挪伯祭司85人幷城中男女孩童牛羊 22:6-19
只有亞希米勒的兒子亞比亞他逃往大衛那裏 22:20-23
大衛求問上帝指示,打敗非利士人,救了基伊拉 23:1-6
掃羅要圍攻基伊拉大衛求示離城去曠野山寨 23:7-14
大衛在希弗曠野樹林又與約拿單立約 23:15-18
掃羅在馬雲曠野攻大衛因非利士人犯境撤回 23:19-29
掃羅在隱基底搜索大衛,被割衣,留命,受感化 撒上24章
撒母耳安睡被衆民葬于拉瑪 撒上25:1
關于大衛和拿八幷亞比該的故事 撒上25:2-44
掃羅在哈基拉山尋索大衛,被取槍,留命,受感化 26章
大衛投奔非利士地迦特王亞吉,暗中除滅衆敵人 27章
五,掃羅的悲慘結局和大衛的轉機 撒上28-29章
非利士人大軍壓境掃羅懼怕去求問交鬼婦人 28章
大衛遭非利士人懷疑,被打發回洗革拉 29章
大衛發現洗革拉所有家屬大小人口都已被擄去 30:1-6
大衛求問依靠神打敗敵人奪回全部人口均分擄物 30章
掃羅與約拿單等在和非利士人戰爭中被殺征亡 31章
撒母耳記下的分段:
(一)大衛在希伯倫作猶大王七年半 撒下1-4章
一,大衛爲掃羅和約拿單的征亡哀傷 撒下1章
處死編造謊言報惡信的人 撒下1:1-16
爲掃羅和約拿單作哀歌 撒下1:17-27
二,猶大王僕人和以色列王僕人的鬥爭 撒下2-4章
大衛受膏在希伯倫作猶大家的王 撒下2:1-7
掃羅兒子伊施波設也在瑪哈念作以色列王 2:8-11
約尼珥僕人被打敗和約押弟亞撒黑的死亡 2:12-39
大衛家日漸强盛和大衛所生的六個兒子 撒下3:1-5
約尼珥投奔大衛和大衛立約 撒下3:6-21
約押謀殺了約尼珥和大衛的哀悼 撒下3:22-39
伊施波設被二軍長謀殺大衛忿怒處死他們 撒下4章
(二)大衛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全國的王33年 撒下5-24章
一, 以色列長老來希伯倫膏大衛作以色列全國的王 5:1-5
二, 大衛攻取耶路撒冷建造聖殿及所生的兒子 撒下5:6-16
三, 大衛求靠上帝一再打敗非利士人 撒下5:17-25
四, 大衛將約櫃運到耶路撒冷 撒下6章
大衛運約櫃和烏撒之死 6:1-15
再次抬回約櫃和和掃羅女兒的受責備 6:16-23
五, 大衛建造聖殿的美意,上帝的響應,大衛的禱頌 撒下7章
大衛一心想要造聖殿上帝的婉拒和應許 7:1-17
大衛的感頌贊美和祈求 7:18-29
六,大衛征服周圍列國又向衆民秉公行義和所用的人 8章
七,大衛以仁慈厚待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 撒下9章
八,慰問亞捫王兒子反遭攻擊和派兵打敗聯軍 撒下10章
九,大衛的犯罪懲罰和悔改 撒下11:1-12:25
大衛犯了淫亂的罪和謀害人的罪 撒下11章
先知拿單奉命斥責宣告懲罰和大衛的悔改 撒下12:1-25
十,大衛的軍隊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 撒下12:26-31
十一,長子暗嫩玷污妹妹他瑪被押沙龍報仇殺害 撒下13章
十二,約押設計勸說大衛,同意寬容召回押沙龍 撒下14章
十三,押沙龍發動反叛,大衛逃難,幷消滅反叛 撒下15-18章
押沙龍拉攏百姓發動反叛 撒下15:1-12
大衛率領臣僕軍兵和百姓逃離耶路撒冷 15:13-23
吩咐祭司撒督和亞比亞他等將約櫃抬回聖城 24-29
大衛蒙頭赤脚上橄欖山一面上一面哭 15:30-31
勸戶篩僞裝效忠押沙龍破壞反叛計謀 15:32-37
洗巴謊言欺騙討好大衛 撒下16:1-4
大衛容忍示每一路辱駡 撒下16:5-14
戶篩詐降押沙龍亞希多弗叫押沙龍玷污妃嬪 15-23
戶篩敗壞亞希多弗計謀暗中通知大衛速過河 17:1-23
大衛和押沙龍二軍都已先後過河準備打仗 17:24-29
叛軍大敗押沙龍被殺大衛爲押沙龍慟哭 撒下18章
十四,約押勸諫大衛率軍民返聖城衆民迎接 撒下19章
十五,示巴反叛大衛派兵約押謀殺亞瑪撒消滅反叛 20章
十六,掃羅家違約殺基遍人被要求七人抵命以消灾 21:1-14
十七,大衛的勇士勸止大衛出征不斷打敗非利士人 21:15-22
十八,大衛頌美之歌 撒下22章
十九,大衛末了的話和大衛的勇士 撒下23章
大衛末了的話 撒下23:1-7
記大衛的勇士 撒下23:8-39
二十,因大衛數點百姓更因百姓犯罪而遭刑罰 撒下24章
本書的重要參考書籍:先祖與先知第55-73章
本書中的疑難問題和解答
附釋一,撒母耳是以法蓮人,怎麽也可擔任祭司的職任?
的確,撒母耳蒙上帝呼召不但擔任先知(撒上3:19-21)和士師(7:15-17),而且也兼任了祭司獻祭的職任(撤上2:34-36. 7:9-10,17. 13:8-14)。我們知道上帝早已將祭司的職任賜給了利未支派亞倫和他的子孫,其它利未支派的人也不可擔任祭司的職任(民3:5-10)。利未支派的可拉叛黨就曾因爭奪祭司的職分而被烈火燒滅(民16:8-11,16-18,35)。現在的撒母耳是『以法蓮人』,怎麽也能擔任祭司的職分呢?
首先我們要明確:經上雖然提到撒母耳的父親以利加拿是『以法蓮人』(撒上1:1),但以法蓮人不都是屬於以法蓮支派的人。據查考,根據歷代志上6章33-38節的家譜,一般人相信撒母耳是屬於利未支派哥轄族的人。他們的祖先當年被分派到以法蓮的城邑居住(參書21:20-22)。因利未支派的人沒有分配地業,都是分散居住在以色列各支派所劃定的城邑中,被稱爲『逃城』,有祭司和利未人住在其中。但是問題仍同樣存在,因經上明確規定利未支派的哥轄族人,仍不能擔任祭司的聖職,他們的職務是搬運聖所中的對象(民4:1-20)。
因此撒母耳被任命爲祭司,顯然是出於上帝特別的揀選和呼召(撒上2:34-36.本段預言既指撒母耳也指基督),也是爲要預表基督身兼先知、祭司和審判者的職分。與此相似的情况也早有先例,如摩西也是兼任以色列人的審判者(出18:13-27),先知(申18:15)和祭司的職分的(利8章)。
附釋二,爲甚麽以色列人要求立王是上帝所不
喜悅的?王國制有甚麽危害?(撒上12:6-25)
上帝的美意原是要爲以色列人提供一種神權制的政體,類似摩西、約書亞、撒母耳時代的情况,也就是上帝要親自作以色列人的王,賜給他們崇高的律法,提供他們全備的救恩。如果他們信靠祂的大能,聽從祂的聖言,遵守祂的誡命,他們就要在萬民中作屬上帝的子民,成爲祭司的國度,不但自己蒙福,而也要使天下萬族因他們而歸向真神,得蒙永生洪福。可惜,以色列人很多時候都背逆真神上帝,甚至效法外邦人的惡行。于是上帝就容許外邦人來壓制他們,當他們在苦難中呼求上帝的時候,上帝又一次次興起士師來拯救他們。可是他們還不從中吸取教訓,專心事奉依靠上帝,却反而羡慕外邦人有國王和强大的軍隊治理保護他們。當撒母耳年老時,他們藉口他的兒子不行他的道,要求撒母耳說:『現在求你爲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可見他們寧願依靠國王和强大的軍隊,過于依靠上帝。
撒母耳聽了他們立王的要求很不喜悅,認爲他們是在策劃要撒母耳提前退位,否定了他一生蒙召身爲先知、士師和祭司的工作。『他就禱告耶和華。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爲他們不是厭弃你,乃是厭弃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上8:6-9)。撒母耳將上帝指示的立王的害處都告訴百姓,因專制的王權難免會帶來獨裁、腐敗、剝削和壓迫,幷對全國帶來危害的影響。但他們却不肯聽撒母耳的話,仍堅持要求立王。於是上帝再次指示撒母耳,就依從百姓的話,爲他們立王,好讓他們從失敗痛苦的經驗中吸取教訓。
雖然這樣,上帝幷沒有任憑百姓罪上加罪,任意而行,仍勉勵他們要敬畏、事奉、聽從、依靠上帝,這才是他們安全幸福的保障;幷且上帝也親自爲他們挑選他們所要的最好的君王。上帝首先爲他們挑選的國王是掃羅,這正是百姓心目中最理想的人選。他身材高大魁武,有領導組織的才能,幷且英勇善戰。上帝又賜聖靈給他,賜他一個新心,使他成爲新人,又與先知的門徒一同受靈感說話。當撒母耳在百姓面前公開掣簽,在上帝的神奇帶領下,要公開立掃羅爲王時,他却謙卑躲藏了。被人找出來後,站在百姓中間,身體比衆民高過一頭。『撒母耳對衆民說,你們看耶和華揀選的人,衆民中有可比他的麽。衆民就大聲歡呼說,願王萬歲!』(撒上10:23-24)。
掃羅被立爲王后,開始的表現也很好。雖有些流氓說,這人怎能救我們呢,就藐視他。他却不理會。仍然回到家鄉,謙卑耕種田地。後來當亞捫王安營要殘害同胞雅比人時,掃羅被上帝的靈大大感動,甚是發怒,就率領百姓擊殺打敗來犯的亞捫人。有人提出要處死那些先前藐視掃羅的流氓時,掃羅也勸阻說:『今日耶和華在以色列中施行拯救,所以不可殺人。』(撒上11:13)。
但掃羅後來正式爲王,握有大權後,却很快變質,表現了本性的驕傲、專橫和叛逆。也顯明了專制王權對人性帶來的腐敗影響。如他在位第二年,聚集百姓在吉甲時,撒母耳尚未來到,就僭越祭司職任,擅自獻祭。(撒上13:8-15)。在接下去攻打非利士軍兵時,上帝明顯藉約拿單大施拯救,非利士衆軍潰散,四圍亂竄,甚至自相殘殺,喧嚷大作;掃羅却表現了狂妄專橫的作風,一會兒吩咐祭司亞希亞將約櫃運來,遂即又說停手罷。一會兒又叫百姓起誓說,凡不等到晚上向敵人報完了仇吃甚麽的,必受咒詛。以致百姓後來極其饑餓疲乏,無力追殺更多敵人。約拿單因不知這一禁令,吃了一點樹林中的蜂蜜,後來掃羅竟因此要處死約拿單。但由于百姓堅决爲他辯護,不讓殺害他,才救了他一命。(撒上14:1-46)。以後在撒母耳傳達上帝吩咐,滅絕亞瑪力人的事上,又公然違背上帝命令,事後還爲自己詭辯,遭到上帝的厭弃。(撒上15章)。此後在不斷嫉妒、追殺大衛,幷因此屠殺了八十五個無辜祭司和殺滅了祭司城中的男女孩童和牲畜的事上,更看到掃羅變得多麽瘋狂殘忍。
上帝爲以色列人挑選的第二個君王是大衛,這是安照上帝心目中的最好的條件挑選的,大衛被上帝稱爲『合祂心意的人』。(撒上13:14)。『因爲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 )。大衛也確實是一個從小敬畏、信靠上帝,有美好的靈修生活,一心討上帝喜悅的人。在家中爲父親牧放羊群時,遇到獅子或熊銜去一隻羊羔,他竟能信靠上帝的大能,從它們的口中救回羊羔,在遭遇反撲時,甚至將它們打死。後來也竟然依靠上帝的大能,殺死了在戰場上公然駡陣的巨人歌利亞,幷在戰爭中不斷求靠上帝,以少勝多,打敗衆多的敵人。在逃避掃羅大軍的追殺中,也曾二次放過了掃羅的性命,不斷表現了愛仇敵的偉大的胸懷。當掃羅和約拿單征亡後,爲他們深切哀悼作詩歌。也寬厚善待他們的家人後裔。在成爲以色列全國國王後,也帶領三萬人前去隆重運回約櫃,後來又一路上不斷獻祭,跳舞歌頌,抬回約櫃。以後又一心要爲上帝建造聖殿。……
像這樣好的君王,後來也一度犯罪墮落了,奸污了拔示巴,使她懷了孕,想要遮掩自己的罪行,就叫烏利亞從戰場回來,回家過夜。誰知忠心耿耿的烏利亞感到將士在前方激戰,不願回家過夜,大衛竟設計利用敵人的手殺死了烏利亞,犯了奸淫謀殺的重罪。由此更可見,專制獨裁的王權對軟弱敗壞的人性,所具有的强烈的試探、誘惑、腐化、敗壞的力量和作用。幸虧在上帝嚴厲的責備,長期的管教懲治下,大衛不斷痛悔改過,追求成聖,在晚年時終于再攀上屬靈的高峰。
又如在年輕時就有美好靈性,一心敬畏信靠上帝的所羅門,在初繼爲王時還謙卑祈求上帝賜他知慧,好判斷是非,治理百姓。以致蒙上帝賜以極大智能。以後又爲上帝建造聖殿。然而在他國家强盛,百姓安泰的盛世强權中,他竟也比他父親更嚴重更長久的墮落了,多娶外邦的妃嬪,遠離真神,甚至事奉假神。也加重了百姓的勞苦重擔。幸虧他晚年時在上帝嚴厲的責備和嚴重刑罰的宣告下,終于如夢清醒,徹底痛悔改過,寫下了傳道書的感悟、勸勉和告戒。所羅門的經驗,也同樣說明了專制王權的對軟弱敗壞人性的危害。
所羅門死後在他兒子時代,國家分裂爲南北兩國:南國猶大統治一個支派猶大,北國以色列統治除利未支派外的十個支派。南國猶大基本上還是在耶路撒冷聖殿敬拜上帝,雖然多數王敬拜偶像,受到北國影響,但也有些王事奉上帝,且有幾次大復興;北國以色列始終敬拜金牛犢,在耶洗別和亞哈王時又倡導百姓敬拜太陽神巴力和巴力的妻亞舍拉等。據聖經手册表統計:『北國十九個王,每一個都拜金牛犢,有幾個還事奉巴力;但沒有一個想帶領百姓歸向耶和華。』而且十九個王中幾乎都是惡的,一個特別惡,一個最惡,二個惡多,沒有一個好的。南國猶大二十個王,有十二個是惡的、最惡、惡多、壞的,有二個最善,四個善的,二個善多。(聖經手册223-225頁)。由此也可看到專制王權對人性的危害,以及事奉真神的宗教所起的美好作用。
附釋三,怎能確知交鬼的婦人爲掃羅招來的
撒母耳是撒但假冒的(撒上28章)?
根據聖經中有關人死後情况和靈魂實質的啓示,和對本章內容的仔細研究,可以確知掃羅通過交鬼婦人爲他招來的撒母耳,絕不是撒母耳的靈魂,而是撒但邪靈假冒的。有以下幾點理由:
第一,聖經一系列經文已明確告訴我們:人死後,人的『氣』或說『靈』被上帝收回,人的身體歸於塵土,人的思想意念、知覺感情都停止了活動。(詩104:29.146:4. 傳12:7.3:19-21)。因此人死後是『毫無所知』的,既不會思想,也不會說話和行動,直到復活時醒起。(傳9:5,6,10.詩6:4-5.30:9.115:17.88:10-12. 賽38:18,19.26:19.但12:2.約5:28,29.帖前4:16-17)。因此交鬼的婦人所招來的撒母耳必然是魔鬼假冒的。
第二,所謂『靈魂』的觀念,原是屬於古今各種异邦邪教的迷信觀念,認爲人死後,靈魂却不死,不但仍有知覺,甚至還能顯靈和人交往。這種荒謬的迷信原是出于那『說謊之人的父』,魔鬼的假冒。起初上帝就曾明確警告人類始祖不可吃禁果,說:『因爲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撒但却欺騙始祖說:『你不一定死(原文是你必不會死)。』(創2:17.3:4)。爲了『證實』他所說的謊言,加强他對人類的迷惑,他從古至今仍不斷地進行他的欺騙、迷惑人的工作;借著『招魂術』,又稱爲『關亡』、『過陰』、『顯靈』等交鬼的巫術,衆鬼魔竟冒充死人的名義,甚至僞裝死人的聲音、容貌、姿態,顯示于人前,幷以明顯的异能奇事騙取人的信任,以虛假迷人的謊言牢籠罪人的心靈,使他們終于在犯罪滅亡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還自以爲死後仍有補救之方。於是人死後靈魂不死的迷信觀念,以及隨之而産生的種種危害人的异端邪道,充斥于各異邦邪教,幷流傳於街頭巷尾。再說所謂『靈魂』一詞,也原是屬于邪教的迷信字眼。其實在聖經的原文原意中,根本就沒有過像靈魂這樣迷信的詞意。但可惜由於翻譯聖經時,將原來不應譯成『靈魂』的原文字意,也誤譯成靈魂,從而造成今日閱讀譯文聖經的人思想上的困惑、混亂和誤解。其實聖經譯本中出現的『靈魂』或『魂』的原文字意,主要是二個:一個是舊約希伯來文的尼弗希或新約希臘文的普蘇開,原意是生命的意思,有時指人的生命,有時指動物的生命,也時常譯爲人,心,心靈等。另一個是舊約的如阿,或新約的普紐瑪,原意是指靈,心,心靈,或風,氣,氣息。幷無不能生不能死,死後仍有知覺的像靈魂這樣的迷信含意。(關於以上所說可詳參本書下冊新約分卷研究釋要中彼得前書後附題一:人死後的情况和復活的盼望,和附題二:靈魂的實質和招魂術的真相)。
第三,通過以上的一切查考研究,我們已可看明,在聖經的原文字意中,根本就不存在類似『靈魂』這樣迷信的觀念。所謂人死後『靈魂』不死,甚至還能向人顯靈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不符合聖經啓示的。這實際上都是出於魔鬼的假冒和欺騙人的作爲。因此所謂招魂術,又稱爲關亡術、過陰術、降靈術,實質上也就是上帝在聖經中一貫嚴厲禁止的交鬼的巫術。正如摩西在經上所吩咐:『你們中間不可有……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爲耶和華所憎惡,……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來不許你這樣行。』(申18:10-14. 利19:31.20:6,27.賽8:19,20)。
第四,聖經上明說:『掃羅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却不藉夢、或烏陵、或先知回答他。』(撒上28:6)。這是因掃羅有罪不肯悔改。既是這樣,上帝又怎可能容許先知撒母耳去見掃羅,幷藉他的口說話呢?假設他死後有知覺的話。
第五,掃羅對交鬼的婦人說:『求你用交鬼的方法,將我所告訴你的死人爲我招上來。』難道先知撒母耳會聽鬼招喚,出現在這樣的埸合中麽?何况上帝在聖經中是以死刑嚴厲禁止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申18:9-14.利19:31. 20:6,27)。
第六,邪靈假冒的撒母耳是從地裏上來的,因當時猶太人都相信,人死後是進入墳墓或說陰間中(創37:35.伯14:13.賽38:10.但12:13.詩:17:15.徒2:29,34.來11:13,39-40.帖前4:16-17.林前15:22-23,50-53.林前15:16-18.路14:14.約5:28-29.但12:12)。而現代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所招來的信徒都是從天而降的,因爲現代人相信信徒死後是立即升到天上的。可見鬼魔的作法也是前後矛盾,隨機應變的。
第七,鬼魔假冒撒母耳說的話,表面上似乎很對,講的話也部分應驗,實質上却充滿了撒但害死人的毒氣,促使掃羅更加灰心、絕望和滅亡。其實如果掃羅肯悔改認罪,尋求上帝,上帝也會赦免他的。
第八,假冒的撒母耳對掃羅說:『明日你和你的衆子,必與我在一處了。』這是一種危險的欺騙,使人以爲善惡不分,死後都是一樣。
第九,經上明確指出掃羅求問的是交鬼的婦人,而不是耶和華,這也成了他滅亡的原因之一:『這樣掃羅死了,因爲他干犯耶和華,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令。又因他求問交鬼的婦人,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他被殺,把國歸于耶西的兒子大衛。』(代下10:13,14)。
這件事也特別警告我們末後的信徒,更要遠離一切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聖經預言已告誡我們,末後邪靈要假冒基督名義,施行神迹奇事,僞裝死人音容形狀,散布欺騙毒害人的異端。(提前4:1.啓13:13.16:13-14)。我們務要靠主識別、謹防之。關於人死後的情況和靈魂的實質,可參看下面附釋十和十一。或更詳細參看本書下冊路加福音後面附釋一:人死後的情況和復活的盼望。附釋二:靈靈魂的實質和招魂術的真相。
附釋四,曾有人提問掃羅擅自獻祭遭受嚴厲責備
(撒上13:8-14),爲甚麽大衛獻祭未受指責(撒下6:13,17-18)?
其實,他們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掃羅的問題是擅自獻祭,僭越了祭司的職任,作了只有祭司才能作的工作。大衛獻祭給上帝是通過祭司幫助代獻的。讓我們仔細看一下有關記載:『抬耶和華約櫃的人走了六步,大衛就獻牛與肥羊爲祭。』『大衛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大衛獻完了燔祭和平安祭,就奉萬軍之耶和華的名給民祝福。』(撒下6:13,17-18)。這裏雖然未明說是通過祭司代獻的,但以色列人都知道獻祭是必須通過祭司代獻的,是無需多加解釋的。這也是屬於祭司的職任(利1-7章)。如經上說:『他的供物若以牛爲燔祭,……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燔祭便蒙悅納,爲他贖罪。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宰公牛,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肉塊和頭幷脂油,擺在壇上火的柴上。……祭司要把一切全燒在壇上,當作燔祭,獻於耶和華爲馨香的火祭。』(利1:3-9)。如果我們再讀一段經文作一比較就可清楚明白:『所羅門王和聚集到他那裏的以色列全會衆,一同在約櫃前獻牛羊爲祭,多得不可勝數。』(王上8:5)。這都是要通過祭司幫助代獻的。
附釋五,上帝爲甚麽吩咐掃羅要滅絕亞瑪力人,
甚至包括孩童、嬰孩和牲畜?(撒上15:3)
這是因爲亞瑪力人殘酷成性,罪大惡極,惡貫滿盈,幷且已沒有絲毫悔改的可能。連他們所有的嬰孩未來也都是這樣,人雖不知道,上帝却知道。如他們中有任何一人有悔改的可能,上帝必挽救到底。因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上帝的兒子主耶穌已經爲每一個罪人付出了無限生命的贖價。但他們既已罪大惡極,不可能悔改,上帝藉此方式毀滅,也可警告其他罪人,希望他們能信而悔改,以致得救。詳參約書亞記後面的專題解答:上帝的慈愛永遠長存。
附釋六,爲甚麽因掃羅家違約殺基遍人,
而懲罰以色列人?(撒下21:14)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聖經真理原則:上帝絕不會因一個人或少數人的罪,而刑罰其它無辜的人;甚至也不會因父親犯罪而刑罰兒子,或因兒子犯罪而刑罰父親,各人只會因自己的罪而承擔刑罰。上帝親口宣告:『唯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結18:20)。
因此可以肯定,當時以色列人受懲罰,不但是由於掃羅家的違約殺人的罪,而也是由於以色列人本身所犯的罪。懲罰的臨頭,爲要促使以色列人悔改認罪,歸向上帝,幷也要清理掃羅家所犯的罪。
附釋七,大衛數點百姓罪在何處?
上帝爲甚麽因大衛的罪錯而懲罰以色列人?
大衛過去在危難中一向依靠上帝過于依告自己。他曾依靠上帝打死巨人歌利亞,依靠上帝不斷脫離掃羅的大軍追捕,依靠上帝不斷以少勝多,戰勝外邦衆軍。他也不斷因此贊美歌頌,歸榮耀於上帝。如今却在國家强盛,四境安寧之時,産生了驕傲、炫耀、依靠自己强大兵力的思想,便一意孤行,不聽約押的勸諫,强行數點百姓,甚至還要想徵召更多兵力,靠此擴充新的領地。事後大衛也感到自己作錯了。『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阿,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撒下24:10)。但上帝還是因此刑罰以色列人。從表面上看,好像因大衛的罪而刑罰以色列人,實質上主要還是因以色列人本身所犯的罪惡。正如本章一開始時所指出的:『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下24:1)。爲甚麽向以色列人發怒呢?顯然是因他們中間的嚴重罪惡。借著大衛的罪錯而降罰,也是爲要幫助大衛更深切的悔改,因君王的任何一點罪行和過錯,都會對百姓産生巨大的影響。他現在不應作任何數點百姓之類的炫耀依靠自己的事,却應帶領百姓在上帝面前謙卑悔改,歸向上帝,這才是他們安全的保障,蒙福的道途。所謂上帝『激動大衛』的說法,在另一處解釋說:『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21:1)。因此實際含義是上帝容許『撒但……激動大衛數點他們。』最後通過這次懲罰,既除滅了那些害己害人的惡人,警戒了其它的衆人,幷也幫助大衛帶領百姓深切悔改,尋求歸向上帝。
附釋八,上帝爲甚麽要擊殺烏撒?
關於聖經中記載的烏撒手扶約櫃而立刻被上帝擊殺的事件,常有人感到疑問。他們說:烏撒用手扶住約櫃,是爲了防止約櫃傾倒,爲甚麽却要遭到上帝擊殺?
有關的經文在撒母耳記下六章一至十五節,是這樣記載的:
『大衛又聚集以色列中所有挑選的三萬人。大衛起身率領跟隨他的衆人前往,要從巴拉猶大將上帝的約櫃運來,這約櫃就是坐在二基路伯上萬軍之耶和華留名的約櫃。他們將上帝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的家裏抬出來,放在新車上,亞比拿達的兩個兒子,烏撒和亞希約趕這新車,他們將上帝的約櫃,從岡上亞比拿達家裏抬出來的時候,亞希約在櫃前行走。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在耶和華前用松木製造的各樣樂器和琴、瑟、鼓、鈸、鑼,作樂跳舞。到了拿艮的禾埸,因爲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上帝的約櫃,上帝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上帝的約櫃旁。大衛因上帝擊殺烏撒,心裏愁煩,就稱那地方爲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那日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裏來。于是大衛不肯將耶和華的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却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耶和華的約櫃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有人告訴大衛王說,耶和華因爲約櫃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一切屬他的。大衛就去,歡歡喜喜的將上帝的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抬到大衛的城裏。抬耶和華約櫃的人走了六步,大衛就獻牛與肥羊爲祭。大衛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這樣,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歡呼吹角,將耶和華的約櫃抬上來。』(撒下6:1-15)。
上帝爲甚麽要擊殺烏撒?
的確,讀了以上經文一般人常會産生一個疑問:上帝爲甚麽要發怒擊殺烏撒?烏撒手扶約櫃,是爲了防止約櫃傾倒,上帝爲甚麽要擊殺他?甚至連大衛當時也感到疑問、愁煩而對上帝産生了懼怕的心,不敢再將約櫃運回來,却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但約櫃運到俄別以東的家裏,却成了他和他全家的福氣,上帝特別賜福給他們。三個月後大衛聽到這一切情况,又歡歡喜喜地去將上帝的約櫃抬到大衛的城裏。 那麽,上帝爲其麽要擊殺烏撒呢?至少有三個原因:
明知摩西律法却不嚴格遵守
第一個原因,烏撒雖身爲利未人,明知上帝的約櫃是神聖而不可扶摸的,甚至也是不可觀看的,而且摩西律法中對運約櫃的事也有嚴格的條例,不能用牛車運,只能四個人用扛抬。抬約櫃的兩根木扛是一直穿在約櫃旁的金環內的。抬以前先有祭司用布將約櫃遮蓋起來。不讓其它人接近觀看,更禁止人觸摸。(民4:15,19,20)。可是烏撒對上帝在摩西律法中所賜下的這一切明確的指示,竟不予重視,也不嚴格遵守,以致遭受上帝忿怒的擊殺。這對大衛王和以色列人都是一個警戒。
過去非利士人擄去上帝的約櫃,而遭到上帝嚴厲刑罰,以及他們存懼怕的心送回約櫃後,伯示麥人擅自觀看約櫃而被上帝擊殺了七十人,這些觸目驚心的事件,對烏撒等都應當是記憶猶新的。(撒上5-6章7:1)。但烏撒的心靈却因長久犯罪而變得麻木了。對運約櫃的事,也不嚴格按照上帝明確的吩咐,而却隨意自作主張了。
過去非利士人受到刑罰後,存著懼怕和尊敬上帝的心,帶著賠罪的禮物,造了一輛新車,用兩隻乳牛拉著車子,運回約櫃時,上帝幷沒有責怪他們。雖然他們在把約櫃抬到牛車上時,也難免手扶約櫃,上帝却沒有擊殺他們。因上帝是鑒察人心的,知道這時他們是敬畏上帝的,只因沒有亮光,不知摩西律法的規定,所以上帝也寬容他們。但烏撒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們有摩西的律法,已經獲得上帝明確的指示,却仍公然地干犯上帝借著摩西賜下的這些律例,因此不能不遭受上帝嚴厲的刑罰。
我們也記得摩西過去蒙上帝呼召作以色列人領袖時,也曾因疏忽未遵守上帝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沒有給他的兩個兒子行割禮,而受到上帝最嚴厲的警告。(創十七章)。經上說:『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出4:24)。因當時他已蒙召,身爲以色列人的領袖,幷正在執行上帝神聖的使命時,却仍然疏忽不遵守上帝明確的吩咐,給他的兩個兒子行割禮,這將會給以色列百姓留下多麽不良的影響,因此上帝不得不向他顯示忿怒,要殺他。但上帝知道他幷不是故意輕視違抗上帝,因此還給他一個悔改的機會。摩西的妻子西坡拉一看見上帝要殺摩西,也知道了要殺摩西的原因,就立刻『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脚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出4:25-26)。上帝通過這一件事情,給了摩西一個終身難忘的教訓,教導他對上帝的一切命令、律例和吩咐,都必須牢記不忘,嚴格遵守,以爲百姓留下美好榜樣。
因此從烏撒的被擊殺和摩西的受警告,我們可以得到一個最嚴肅的教訓:對上帝的誡命我們必須嚴格的遵守,完全的遵守,一點一劃也不能疏忽干犯。我們看到烏撒干犯摩西的儀文律法尚且不得憐恤而死,摩西沒有爲孩子行割禮,尚且受到最嚴厲的警告,何况我們輕視疏忽不遵守上帝的誡命呢?摩西的儀文律法到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已被作廢了,但上帝的十誡律法和它的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却是永存不廢,永遠要遵守的。
主耶穌對此也曾特別教導我們說:『莫想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稱爲最小的。』
這意思也就是說,他既然把上帝誡命中任何一條當作最小的加以廢除,那麽上帝也要把他當作天國中最小的,而加以除掉。說得明白一點也就是天國中沒有他的份。
正如主接下去舉例解釋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駡弟兄是拉加的(意思是無用的人),難免公會的審斷。凡駡弟兄是魔利的(意思是愚笨的人),難免地獄的火。……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1-22,27-30)。
主耶穌此處所指出的向弟兄動怒,或辱駡弟兄,或思想不聖潔等等,在一般人看來簡直算不了甚麽罪,真可以說是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但如果人放縱這些罪而不肯悔改,不肯求主赦免和根除這些罪,那麽不但在天國裏無份,而且還將在地獄的烈火中滅亡!
當然,如果我們不是明知故犯地不守上帝的誡命,只要我們肯不斷悔改,求主赦免,因信稱義,幷不斷求主恩助,使我們能守全誡命,全然成聖,那麽即使我們有軟弱,主必不丟弃我們,主必幫助我們完全得勝。
有隱藏不肯悔改的罪
上帝所以擊殺烏撒的第二個原因,是因他心靈中或生活中有隱藏的罪。聖經雖未明顯記載,我們人雖不知道,但上帝是鑒察人心的,祂知道人心裏一切所存的。聖經上曾對從事聖職的人發出過嚴肅的勸告:『你們扛抬耶和華器皿的人哪,務要自潔。』(賽52:11)。上帝也曾囑咐摩西說:『又叫親近我的祭司自潔,恐怕我忽然出來擊殺他們。』(出19:22)。
例如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就曾因醉酒等罪惡,各拿自己的香爐,在上帝面前獻上凡火,結果『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利10:1,2)。所以根據聖經一貫的教訓,我們可以知道,上帝擊殺烏撒的原因,也是因爲他心靈中或生活中懷有隱藏而不肯悔改的罪。假如他心中是聖潔無罪的話,僅僅因爲一時的疏忽而干犯了摩西律法中的有關扛抬約櫃的規定,我們相信上帝還會給他悔改的機會,正如上帝對待摩西一樣,而不致于一點不加警告地突然擊殺他。
心靈已完全剛硬不可能再悔改
上帝所以擊殺烏撒的第三個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他的心靈已經在罪中變得越來越剛硬,以致達到了不可能因受聖靈感動而悔改的地步。這實質上也就是犯了褻瀆聖靈的罪,以致聖靈再也沒有辦法感動他。這是一個人由於長久犯罪,不肯悔改,消滅聖靈感動,所造成的可怕後果。因假如烏撒的心靈還沒有剛硬到不可能悔改的地步,假如他還有受聖靈感動而悔改的可能,我們相信上帝必會給他悔改的機會。就如經上所說:『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凡能够挽救的,主總要挽救到底。經上也說:『祂(上帝)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提前2:4.彼後3:9)。我們一定要明白上帝對罪人的無限大愛:『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上帝喜愛拯救,不喜歡毀滅。毀滅罪人對上帝來說,是心中憂傷不得已的事。正如洪水時代,『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心中憂傷。』(創6:1-6)。我們看到主耶穌也曾為將亡的耶路撒冷大聲哀哭(參路19:41)。因此,凡上帝所要毀滅的人實際上都是永遠不可能悔改的人。凡能悔改的,上帝必拯救到底,連一個也不會捨棄。就如主在牧人尋找亡羊,婦人尋找失去的錢,父親等候浪子的比喻中所顯明的上帝無比的大愛(路15章)。
天父上帝和主耶穌原爲一
有人以爲舊約聖經中耶和華上帝對待罪人是特別嚴厲的,新約聖經中主耶穌是特別慈憐的,這種看法是一種錯誤和誤解。其實舊約聖經中經常向人顯示的耶和華上帝,希伯來原文不是單數,也不是雙數,而是複數式,包含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上帝在內。因此,舊約聖經中提到的耶和華上帝一般都是指著三位一體上帝總體說的,但也有很少數地方是單指天父上帝,或單指主耶穌說的(詳參約書亞書中的附釋:上帝的慈愛永遠常存中的更詳細解釋)。例如創世記三章中提到的來伊甸園中尋找亞當和夏娃的『耶和華上帝』就明顯是指主耶穌。創十八章中向亞伯拉罕顯現的三個人,其中一人是耶和華上帝,另二人是天使。這一位化身成人的耶和華上帝更明顯的是指主耶穌,因為自從人類犯罪墮落之後,天父上帝已經不再直接和人類交往。天父上帝和人類之間一切的交往實際上都是通過主耶穌進行的。正如使徒保羅所說:『上帝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已和好。』(林後5:19)。再說主耶穌的本性也就是天父上帝的本性。正如經上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1:18)。也正如主耶穌親口所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約14:7)。可見,舊約聖經中的耶和華上帝和新約聖經中的主耶穌基督,本來就是三位一體的上帝,都是同樣憐愛罪人的。
舊約聖經中特別憐愛罪人的例子
其實舊約聖經中也有許多特別憐愛罪人的例子。例如舊約時代的妓女喇合和外邦女子路得,能蒙上帝特別揀選成爲主耶穌基督的先祖,幷且她們的名字被光榮地記錄在基督的家譜中,就是一個明顯例證(太1:5-6 ),證明上帝對罪人的無限憐愛,幷且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又如上帝對大衛犯罪墮落後的寬容和挽救,更也明顯的顯示了上帝對罪人的無比憐愛。大衛使拔示巴懷了孕,又爲了保全自己的名譽和安全而謀害了她丈夫烏利亞,實在是犯了當死的罪。上帝本來可以立即殺滅他。但因看到大衛過去多少年來一貫的愛上帝愛人的表現,更看到他近年來雖然靈性、品格在走下坡路,以致犯了這樣的大罪,但他的心靈還未剛硬到不可能悔改、挽救的地步,因此决定通過先知拿單去責備他,幷免去他的死刑,爲了給他重新澈底悔改的機會。
但因大衛犯了這樣嚴重的大罪,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因此不能不給予最嚴厲的懲罰,以致刀劍永不離開他的家,也要從他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他。他在暗中所行的事,也要在日光之下公開遭到報應。至於大衛犯此重罪在靈性上所遭受到的傷害,更是巨大而可怕。即使得到上帝的赦免,但靈性上遭受到的損失已是難以彌補。大衛後來也深深感受到這點。以致大衛在長期的禍患中不斷深切痛悔,自卑自責,憂傷流泪,最後終于靠主恩助,在晚年時靈性再攀高峰,實是難能可貴。
因此,從上述妓女喇合,外邦女子路得和大衛王的經歷中,我們可以看到,上帝在舊約時代中對罪人同樣是充滿無限憐愛的。幷且從大衛的例子中,我們還特別看到,對於一個犯罪墮落的人,能够挽救的,主總要儘量挽救到底。
既是這樣,上帝爲甚麽不給烏撒悔改的機會呢?這也正如我們上面已經指出的,烏撒的心靈實際上已經剛硬到不可能再被聖靈感動而悔改了。上帝即使再寬容他,甚至讓他一直活到主耶穌降世爲人、捨命、復活、升天,幷將來再來時,他也是不可能悔改的。因此上帝就立即擊殺了他,也好以一警百!
新約聖經中嚴厲擊殺罪人的例子
至於說到上帝的嚴厲擊殺罪人,不但舊約時代有這樣的事例,而新約時代也同樣有這種觸目驚心的例子。
例如五旬節聖靈沛降不久,在使徒時代初期教會中,『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産。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脚前。彼得說,亞拿尼亞,爲甚麽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麽。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麽。你怎麽心裏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僕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約過了三小時,他的妻子進來,還不知道這事。彼得對她說,你告訴我,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麽?她說,就是這些。彼得說,你們爲甚麽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脚已到門口,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婦人立刻僕倒在彼得脚前,斷了氣。那些少年人進來,見他已經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邊。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徒5:1-11)。
其實,他們之所以被擊殺,當然不單是因爲犯了欺騙的罪,而也是因他們的心靈已經剛硬到不可能再悔改的地步了!
總 結
由上述一切事例可見,上帝對凡有可能,並肯來到祂面前悔改的罪人,即使他再軟弱,再有罪,也决不丟弃。主必要,也必能挽救到底。主說:『到我面前來的,我總不丟弃他。』(約6:37)。但對一個一直抗拒聖靈感動,不肯悔改的罪人,即使他自以爲罪很小,却是可怕的,也許在他想不到的時候,心靈已完全剛硬,而突然死亡。即使沒有死亡,也等於永遠滅亡了。因他已經犯了褻瀆聖靈的罪,也就是他的心靈已經剛硬到不可能再被聖靈感動而悔改了。上帝只好憂傷地看著他滅亡。 但這絕不是上帝的心願。經上說:『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提前2:4.彼後3:9)。經上又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願我們以上述教訓爲警戒,爲激勵。也要把上帝的慈愛和公義的本性,尤其是上帝借著基督救贖我們罪人的無限洪恩大愛,告訴普世萬民聽。 * 路光 *
附釋九,大衛犯罪的事記在聖經中
有甚麽教訓?(撒下11-12章)
有的信徒在讀到聖經中有關大衛犯罪經歷的記載,曾發生疑問說: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神聖的經書,聖經中記載了許多先賢、先知、使徒和聖徒們的榜樣,都很使我們受感動、得造就。但聖經中爲甚麽却要把大衛犯罪的經歷也記載下來,這對我們的靈性有甚麽幫助呢?
其實,聖經中所記載的先賢的榜樣固然對我們是重要的,而他們中的犯罪事例,記載下來也正可作爲對我們上帝兒女的警戒,也同樣是不可缺少的。例如大衛的犯罪事例,就是一個典型的、作爲我們警戒的例子,其中含有極其嚴肅而重要的教訓,是我們每一個人所不能不明白的。
有關經文記載
有關的經文記載在撒母耳記下十一章和十二章中,讓我們選讀其中的有關記載:
『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游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于是她懷了孕,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了孕。大衛差人到約押那裏,說,你打發赫人烏利亞到我這裏來。約押就打發烏利亞去見大衛。烏利亞來了,大衛問約押好,也問兵好,又問爭戰的事怎樣。大衛對烏利亞說,你回家去,洗洗脚罷。烏利亞出了王宮,隨後王送他一分食物。烏利亞却和他主人的僕人一同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去。有人告訴大衛說,烏利亞沒有回家去,大衛就問烏利亞說,你從遠路上來,爲甚麽不回家去呢。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裏,我主約押,和我主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决不行這事。大衛吩咐烏利亞說,你今日仍住在這裏,明日我打發你去。于是烏利亞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大衛召了烏利亞來,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到了晚上,烏利亞出去與他主人的僕人一同住宿,還沒有回到家裏去。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
『烏利亞的妻子聽見丈夫烏利亞死了,就爲他哀哭。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衛差人將她接到宮裏,她就作了大衛的妻,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裏,對他說,在一座城裏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裏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有一客人來到富戶家裏,富戶不捨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却取了那窮人的一隻羊羔,預備給客人吃。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爲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爲不足,我早就加倍的賜給你。你爲甚麽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祂眼中看爲惡的事呢。你借亞們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取了他的妻爲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爲妻,所以刀劍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面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衆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下11:2-15,26-27. 12:1-14)。聖經就讀到這裏。
對我們有甚麽重要的教訓?
我們現在就來解答一下,聖經中爲甚麽要記載大衛犯罪的經歷?大衛犯罪的經歷對我們有甚麽嚴肅和重要的教訓?至少可分六點來講:
(一)大衛的犯罪事實向一切上帝的僕人和兒女們敲起了警鐘,說明一個人不管他過去的靈性和品格怎樣好,却仍然有犯罪墮落的可能。就如我們看到大衛從青少年時候起,就已經有美好的靈性和品格。當他在各處逃避掃羅的殺害時,他是何等地堅心依靠上帝,一心討上帝的喜悅。他對掃羅也表現了何等的寬厚、饒恕和愛仇敵的心。當他在耶路撒冷作王之後,他也親自率領衆民將上帝的約櫃抬到耶路撒冷,幷一心想要爲上帝建造聖殿。但想不到大約在七年之後,大衛竟靈性衰退,品格墮落,犯了這樣重大的罪。因此,大衛犯罪的事實,應當引起一切上帝僕人和兒女的警愓!
使徒保羅也曾特別勸告弟兄姐妹們說:『所以自己以爲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另一處又說:『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2:12)。
使徒彼得也勸勉我們說:主『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的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又要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衆人的心(原文是又要加上愛,是一種捨己爲人的神聖的愛)。....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脚。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那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1:4-11)。
(二)大衛所以會犯這麽重大的罪幷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突然犯罪墮落的,而是有著較長時間的靈性衰退,心靈品格腐敗的過程的。大衛在耶路撒冷作王掌權後,生活安逸,又立後妃,貪圖享樂,前方將士軍兵還在浴血爭戰,他却在王宮中尋歡作樂。大白天却蒙頭睡大覺,一直睡到『太陽平西』。『從床上起來』後,又不儆醒禱告,却『在王宮的平頂上游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便動了心,竟大膽差人去打聽婦人的情况,幷將婦人接來和他同寢,甚至使她懷了孕。大衛所以會犯此淫亂的罪,是由於他長期來疏忽了儆醒禱告,也不經常讀聖經,默想主的聖言,幷且他的心靈意念也時常被罪所玷污,又不認真痛悔認罪,求主赦免和潔淨,以致他的靈性日漸退步,心靈日漸軟弱,品格日漸腐敗,才會在這次試探面前犯此大罪,甚至發展到後來,將烏利亞也謀害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大衛能像過去在危難的年代一樣,時常儆醒禱告,一心渴慕上帝的救恩,晝夜思想上帝的律法,他就决不可能在試探面前犯這一切嚴重的罪。
因此主耶穌也經常教導門徒說:『你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21:36
)。主的兄弟猶大也曾勸勉信徒說:『親愛的弟兄(姐妹)阿,你們却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裏禱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20-23)。
(三)大衛所以會犯這麽大的罪,也是由于他過去對自己品格上的弱點沒有靠主徹底對付和得勝。大衛品格上雖然有很多優點,但也有一個弱點,就是取了好幾個妻子,又多立妃嬪。如聖經上所說:大衛『在耶路撒冷又立後妃,又生兒女。』(撒下5:13)雖然上帝在舊約時代暫時允許他們多妻,但這却不能掩蓋大衛在這方面的品格弱點。當他靈性好的時候,他這方面的品格弱點一時被抑制,但當他靈性差的時候,這方面的弱點終于暴露出來。撒但也針對他這方面的弱點,展開最厲害的試探和進攻。
這一點對我們每一個上帝的僕人和兒女來說,也都有著重要的教訓。我們各人品格上都可能存有不同的優點和弱點。有的人弱點可能是在這一方面,有的人弱點可能在另一方面。或是肉體的情欲,或是眼目的情欲,或是今生的驕傲,或是貪圖錢財,或是放縱情欲、口腹,或是貪圖安逸、享樂,或是成了電視、電影、小說迷,或是其它方面的品格弱點,都可能成爲各人不同的老我、軟弱的所在,需要各人特別提高警愓,遠避試探,幷靠主徹底得勝的。否則,遲早必成爲我們的網羅。因此聖經上也勸勉我們,務要靠主『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爲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來12:1-2)。
(四)大衛所犯的罪,已經遭受上帝最嚴厲的懲罰。這一切嚴厲的懲罰,足以警戒上帝的兒女不敢犯罪。
首先要知道大衛犯罪後險些遭到上帝的殺滅。因這些罪就是按國家律法來說,也是當死的罪。况且大衛在不知不覺中也已定了自己的死刑。
當上帝差派先知拿單去見大衛時,拿單對大衛說,有一個富戶牛羊成群,但爲了招待一個客人,不捨得用自己的牛羊,却去取了一個窮人家裏的唯一所愛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大衛聽了,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大衛在這裏實際上已定了自己死罪。接著又說:『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爲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大衛在這裏所宣告的判决,必在他自己身上字字應驗。
於是拿單話鋒一轉,奉命指責大衛說:『你就是那人。……你借亞們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爲妻。』如果大衛聽到這些責備他的話時,膽敢硬著心腸,頑抗到底,就必死無疑。幸虧大衛聽到這些責備的話,立刻從心底裏表示願意痛悔自己的罪,上帝才免去他的死刑,給他重新徹底悔改的機會。但因他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不得不給他最嚴厲的懲罰。
正如拿單傳達上帝的宣判說:『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爲妻,所以刀劍必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你在暗中所行的事,我却要在以色列衆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大衛現在開始嘗到苦果了。大約在七年之前,當大衛一心想要爲上帝建造聖殿時,上帝雖然通過拿單婉言拒絕了他的計劃,但却悅納了他的心意。上帝當時曾特別應許要親自爲他建立家室,使他的家和他的國必永遠堅立等等,以致大衛爲這事感動得情不自禁。但如今因他自己所犯的罪,而遭來了上帝可怕的懲罰,
刀劍必永不離開他的家,也要從他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他,使他暗中的罪行得到公開的報應,甚至是『四倍』的報應。
例如大衛謀害烏利亞的性命,結果他爲此陪上了四條人命:首先是他和拔示巴在罪中所生的第一個兒子立即患病而死,大衛雖爲這個小孩苦苦禁食哀求,上帝也絲毫不聽。第二是大衛的兒子暗嫩,因爲奸污他同父异母妹妹他瑪,結果被他瑪的哥哥押沙龍所殺害。第三是大衛的兒子押沙龍,後來反叛大衛,在戰爭中被刺殺。第四是大衛的兒子亞多尼雅,後來被所羅門王所殺死。
大衛不但死了四個兒子,而且更爲可怕的,當他兒子押沙龍擅自登位爲王,背叛大衛時,迫使大衛不得不率領部分忠于他的臣僕、衆民逃命。押沙龍在奸臣的慫恿下,和大衛王的妃嬪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同寢。大衛則蒙頭赤脚,上橄欖山,一面上,一面哭,痛悔自己所犯的罪。因他深知他的家和他的國所遭受的這一切灾難禍患,都是因他自己所犯的罪所造成的。
(五)大衛犯罪墮落以後,更在靈性上遭受到極其巨大的傷害,這要比上述一系列他在今生生活上遭受到的可怕懲罰和報應更爲可怕。因一個人在靈性上所受到的傷害,將會影響到永遠。
這正如一個人在爬山,已經爬上了很高的高度,甚至離山頂已不遠,却因犯罪墮落,而跌了一個大跟鬥,從很高的山路上一直摔落到山崖下,即使沒有摔死,也已摔成重傷或變成殘疾。如要叫他再重新攀上山頂,又談何容易,實是難有可能了。即使他可以認罪悔改,求上帝赦免,但他靈性上所受到的巨大損失,也常是難以彌補了。本來按照上帝爲他所定的美意,他在靈性上可以達到更高的高峰,在主的聖工上更爲主所重用,幷且將來在天國裏能得到更大的榮耀獎賞,但因他的犯罪墮落,摔了大跟鬥,他便破壞了上帝原來爲他所定最美好的旨意。這將是多麽可嘆息的事。
也許有人說大衛後來不是靠主重新悔改,再攀高峰,晚年時又重蒙上帝的喜愛嗎?但要想到,大衛爲了能重攀高峰,在身心上又遭受了多麽大的痛苦、折磨,正如他自己所說的:『因我的罪過,我的骨頭也不安寧,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因我的愚昧,我的傷發臭流膿,我疼痛大大拳曲,終日哀痛。』(詩38:3-6)。『我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泪,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濕透。』(詩6:6 )。
再說,歷代以來能像大衛一樣摔了大跟鬥,走了彎路,又能攀至高峰的又有幾許人?恐怕在千萬人中只是鳳毛麟角。因此犯罪墮落的彎路是千萬走不得阿!誰也不敢忽視永遠淪亡或損失的嚴重後果阿!
(六)假如已經有人走了這樣或那樣的彎路,或者說已經摔了大跟斗,從山坡上一直摔到山崖下,混身傷殘累累,那該怎麽辦呢?那就應立即效法大衛不斷痛悔改過、竭力追求成聖的榜樣,或者還有可能再攀至靈性高峰。雖然在人看來,困難重重,但正如主所說的:『在人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主也應許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麽,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幷且主也要我們『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直到最後主爲我們成就之日(太19:26.可11:24.路18:1)。
附釋十:關於人死後的情況
對於人死後的情況,世界上下外乎有兩種錯誤的看法:一種認為人死如燈滅,一死了之。不相信人死後將來還有永生或火刑。這是屬於不信的觀點。另一種認為人死後,『靈魂』仍有知覺,且能向人顯現。這原是屬於邪教的迷信觀點,後被天主教採納,以致影響到基督教內。那麼聖經上對人死後的情況,有甚麼啟示呢?今分三點介紹:
〔一〕聖經中明確告訴我們:人死後,人的氣被上帝收回,人的身體歸於塵土,人的思想意念都完全停止活動。因此聖經上說人死後是『毫無所知』的,不再有悔改、追求和作工的機會,每一個人都必須抓緊和善用今生的時機,爲永生的將來作成更好的準備。
(一)經上說:『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原文為他的思想),當日就消滅了。』(詩146:4)
(二)另一處說:『你(上帝)收回他們(指所有的人和動物)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詩104:29.參詩104:14,22-29)。
由以上二節經文可見,所有的人死時氣被上帝收回,身體歸回塵土,心靈思想活動全部停止。因此人死後是毫無所知的。以上兩節經文中的『氣』,原文皆為『如阿』RUACH,有時也可譯為『靈』。因為『氣』和『靈』在原文為同一個字。當人死時,無論義人或惡人的『氣』(或說『靈』),代表各人的心靈品格特性,都被上帝收回保存,以後復活時還要還給各人的,正如主所說:『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並且人的氣或說靈在離開人身體後,都是沒有知覺的(傳12:7.9:5-6)。
(三)『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他們
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傳9:5-6)
(四)『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原文為『希耳』SHE
(五)『那和華阿,求你轉回搭救巴我,因你的慈愛拯救我,因為在死地無人記念你,在陰間(英文聖經譯為墳墓)有誰稱謝你。』(詩6:4-5)
(六)『我被害流血,下到坑中,有甚麼益處呢。塵土豈能稱讚你,傳說你的誠實麼。』(詩30:9)
(七)『死人不能讚美耶和華,下到寂靜中的位都不能。』(詩115:17)
(八)『你豈要行奇事給死人看麼?難道陰魂(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死人)還能起來稱讚你麼?豈能在墳墓裏述說你的慈愛麼?豈能在滅亡中述說你的信實麼?你的奇事豈能在幽暗裏被知道麼?你的公義豈能在忘記之地被知道麼?』(詩88:10-12)
(九)『原來陰間(英文譯為墳墓)不能稱謝你,死亡不能頌揚你,下坑的人不能盼望你的誠實。只有活人,活人必稱謝你,像我今日稱謝你一樣。』(賽38:18-19)
(十)人死如睡,毫無所知,直等復活時醒起。(賽29:19.但12:2. 約11:11-14. 帖前4:13-16)。 如經上所說:『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中的阿要醒起歌唱,……地也要交出死人來。』(賽26:19)
〔二〕義人死後不是立即進『樂園』得賞賜(樂園實指天上的聖城:林後12:1-4.啟2:7. 22:1-2),罪人死後也不是立即人『地獄』受死刑(地獄實指千禧年後的硫磺火湖:太5:22. 25:41.啟20:7-15),而都是先要在墳墓或說『陰間』裏安息,等待復活時醒起,接受賞罰。正如主所說:『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基督)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因如前所說,人死後人的靈(或說氣)雖被上帝收回(傳12:7.詩104:29),但卻是沒有知覺,毫無所知的(傳9:5,6,10.詩146:4)。人的身體則進入墳墓中,等到基督復臨時,義人要首先從墳墓中復活。於是義人的靈魂體要全部得贖,被提升天,進入天上的聖城(帖前4:16-17.約14:1-3.賽26:19)。至於罪人卻要等到千禧年結束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從墳墓中復活。於是罪人的靈魂體都要全部被投入硫磺火湖中焚燒毀滅(約5:28-29.啟20:5,11-15)。因此人死後是先要在墳墓安睡。
(一)先祖雅各曾對兒子說:『……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創42:38 原文和英文為墳墓)。雅各是肯定能進天國的人。(創28:14.太8:11)
(二)義人約伯曾說:『唯願你把我藏在陰間(英文聖經譯為墳墓),存於隱祕處,等你的忿怒過去。願你為我定了日期(即指末日復活的日期)記念我。』(伯14:13)
(三)希西家王曾說:『我說正在中年之日,必進入陰間(英文聖經為墳墓)的門,我剩餘的年歲不得享受。』(賽38:10.王下18:3)
(四)天使對但以理說:『你且去等候結局,因為你必安息,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但12:13)
(五)大衛也把自己得贖的盼望,放在將來復活之日,說:『至于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或作得著)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17:15.參約一3:1-3)
(六)大衛肯定是能夠得救的(賽9:6-7.路1:31-33.徒2:30),然而使徒們論到大衛死後的情況,卻明確告訴我們說:『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的對你們說,他死了,也埋葬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裏,……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徒2:29,34)
(七)不但大衛如此,而歷代得救的眾先祖、眾先知、眾使徒也都是如此。保羅說:『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上帝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來11:13,39-40.參帖前4:16-17.林前15:22-23,50-52)
(八)其實保羅也早已明確指出:義人得救的盼望在於未日的復活。『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林前15:16-18)
(九)主耶穌也早已指出:義人得賞賜,是在復活之時。主說:『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14:14)。義人的升天是在主復臨時(約14:1-3)。經上也明確指出:義人將於主再來時,從墳墓中復活,接著被提升天,和主永遠同在。如經上所說:『你的死人要愎活,我的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地也要交出死人來。』(賽26:19)。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向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6-17)
(十)同樣,惡人受刑罰也不是在死後,而是在復活之時。正如主親口所說:『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基督)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參但12:2)。惡人復活並投入硫磺火湖裏是在千禧年後。(啟20:5,7-15)
〔三〕由上述可見,義人得賞賜,惡人受刑罰,都不是在死後,而是在復活後。但義人和惡人復活的次序和時間是不相同的。
(一)首先全體義人的復活、升天和得榮,是在基督復臨時。(林前15:16-23,50-52.帖前4:16-17.啟20:5-6.約6:37-40,53-54)
(二)其次,全體惡人的復活、受刑和毀滅,是在千禧年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啟20:5,7-15.林前15:24-26)
(三)此外,還有三次特別復活:第一次特別復活的人是摩西(太17:1-4.猶9); 第二次特別復活的人是一群聖徒,發生於基督被釘後復活時(太27:50-53);第三次特別復活發生於基督復臨前夕,必有『多人』復活,其中有義人,也有惡人(但12:1-2)。其中的惡人是指那些殺害那穌的人,以及歷代以來一切殘害那穌的身體(教曹)和肢體(聖徒)的真理的最凶惡的敵人(太26:64.啟1:7)。 其中的義人是指末世接受三天使信息而在主裏安睡的人(啟14:13)。
附註:釋疑
〔一〕路23:39-43. 按聖經原文本無標點符號,是後人加添上去的。若將標點符號重新改正,則本段末句,按原文原意應譯為:『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理由:
(一)樂園在三層天,即上帝寶座所在的天上聖城新耶路撒冷。(林後12:1-4.啟2:7.22:1-2)。主耶穌死後當天並未升到樂園裏,而是安息在墳墓中(太12:40),甚至第三天復活之晨向馬利亞顯現時,也還未曾升到天上樂園裏去朝見天父。(約20:17)
(二) 十字架上的強盜當天並沒有死去,打斷腿是防止他們從十字架上被取下時逃跑。(約19:31-32.『屍首』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身體』)。即使強盜死去,也只能在墳墓中安息,等待主再來時復活升天。
(三)『我今日實在告訴你,……』這樣的說法完全是針對十字架上強盜心靈的情況而發,並含有極寶貴的教訓。該強盜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說:『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要同我在樂園裏了。』是的,在有關我們靈性得救的事上,不要拖延,不需要等到將來,等到明天,就在今天,就在現在,主那穌立即要赦免我們,拯救我們。……
〔二〕路16:19-31.
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顯然是個比喻,而非真實的情景。富時猶太人都相信無論義人或惡人,死後都要進入墳墓或說陰間中去(徒2:29-34.創37:35.伯14:13.賽38:10.但12:13)。主耶穌在比喻中卻故意說成:拉撒路死後即被天使接去,放在亞伯拉罕懷抱裏;財主卻立即在陰間裏受火刑,讓人一聽即知主是在說比喻。比喻的目的主要是讓人吸取其中的靈訓。至於比喻中的情景並不一定是符合事實的。(參創4:10.雅5:4)。本比喻也是如此,有些情景並不符合事實。如:
(一)義人進樂園得賞賜,惡人入地獄受火刑,都不是在死後,而是在復活後。(參前)
(二)義人復活、升天、得榮的時間是在基督復臨時。(太24:30-31. 8:11-12.約14:1-3.帖前4:16-17)
(三)惡人受火刑的時間是在千禧年後,而不是在死後。(參前)
(四)惡人受火刑的地點是在千禧年後的火湖中(啟20:7-15),也常稱之為『地獄的火』(太5:22. 可9:43-44.猶7.賽34:9-11);而不是在陰間或說墳墓中。(參前)
〔三〕啟6:9-11.
殉道者的『靈魂』在祭壇底下呼冤,也顯然是象徵,而非真實的情景。『靈魂』原文為『普蘇開』,應譯為生命。所謂生命呼冤和血發聲哀告,都是比喻說法,意思相同。因血中有生命。(參創4:10.9:4.利17:1)。祭壇象徵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之處,也象徵殉道者為主殉身流血之處,而且祭牲的血一般都倒人祭壇下。(利1:5,11,15. 4:17-18)。因此說從祭壇底下有生命(血)向上帝發聲哀告。
〔四〕彼前3:19-20.細讀本處經文明顯可見,所謂『監獄裏的靈(靈按原文也可譯為心靈)』就是指當時洪水毀滅前所有不信從的活人。他們的心靈早已被罪惡所綑綁,被撒但所拘禁。(參:賽61:1. 42:6-7)。基督的靈曾藉挪亞傳道給這些『監獄裏的靈(或心靈)』聽。(彼前1:10-12. 3:19-20)
〔五〕腓1:20-25.『情愿離世與基督同在』(腓1:23上),按照原文也可譯為『情願離世與基督相同』,或作:『情願像基督一樣離世』。意即:情願在羅馬監獄中為主殉道,『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3:10-14)。 『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1:23下)。其實,即使有人要將上句譯為『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也並不能說明人死後仍有知覺、活動。因我們無論是醒是睡,是活是死,都是屬於主的人,也都是和主同在的。
附錄:宗教改革家的見解
『靈魂不死的神學理論,乃是羅馬教從異教迷信中拿來混合在基督教信仰裏的謬論之一。路德馬丁把它列在那組成羅馬教皇諭旨的糞堆的許多荒唐虛談之中。論到所羅門在傳道書中所說死人毫無知覺的話。這位宗教改革家評註說:「這又是一個憑據,證明死人是毫無知覺的。他說那裏沒有知識,沒有智慧。所羅門認定死人都是在睡覺,是沒有知覺的。他們躺下,不知時日歲月,及至醒了,只覺得是假寐片時而已。」』
另一位宗教改革家『殉道者廷達爾』也公開宣告,他不相信人死後立即升到天上樂園,或下入地獄受苦。他說:『這也不是我信仰中的一條。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只好說,肉體復活的道理是虛空的了。』(善惡之爭33章,570,568 頁)
附釋十一:關於靈魂的實質
一,靈魂的實質
所謂『靈魂』的觀念,原是屬於古今中外各種異邦邪教的迷信觀念,認為人死後,靈魂不死,不但仍有知覺,甚至還能顯靈和人交往。其實這完全是違背聖經啟示的。再者,所謂『靈魂』一詞,也原是屬於邪教的迷信字眼。其實在全部聖經的原文原意中,根本就沒有過像『靈魂』這樣的迷信詞意。但可惜由於翻譯聖經的人,自己持有『靈魂不死』的迷信觀念,以致在翻譯聖經時,將原來不應譯成『靈魂』的原文字眼,也譯成了『靈魂』,從而造成了閱讀譯文聖經者思想上的困惑、混亂和誤解。這裏先舉三例:
(一)例如經上提到上帝造人時的情況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英文聖經將末句譯為:『他就成了活的魂』。其實在聖經的原文中既無『靈』。也無『魂』。按原文直譯應當是:『他就成了活的尼弗希。』希伯來文『尼弗希』在聖經中共有197 次被譯為命、性命和生命,有時指人的生命(創9:5.12:13.伯2:4,6.詩31:13. 56:13),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創1:20. 9:4.利17:11.箴12:10),並無不能死,不能滅之意。此外,還有許多經節的『尼弗希』,具體是指人說的,因此又有106 次將此字直譯為『人』(創14:21.尼5:6.申10:22.民31:19.結18:4)。還有115 次將此字直譯為『我』『你』『他』或『自己』(王上19:4. 賽46:2.利11:43-44.結18:4『他』)。因此根據上述原文字意,以上經文應譯為:『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活的人。』(創2:7)
這樣人被造時的情況就和經上論到人死時的情況相一致:『你(上帝)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詩104:29)。另一處又說:『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原文為:他的思想)當日就消滅了。』(詩146:4)。因為『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傳9:5-6)
(二)傳12:7論到人死後的情況說:『塵土仍歸於地,靈(希伯來原文為『如阿』,也可譯為氣)仍歸於賜靈(或說賜氣)的上帝。』傳3:19-21 又說:人和獸的『氣息(原文為如阿)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是歸於塵土,誰知道人的靈(原文為如阿,也可譯為氣)是往上升,獸的魂(原文也為如阿,應譯為氣)是下入地呢。』這是因為人將來還是要復活的,所以『氣』被上帝收回。獸死後不再復活了,所以獸的氣就下入地。本節經文明確提到,人和獸具有同樣的氣息,或說用同樣的靈字,因原文都為『如阿』。由此可見,人的靈或說氣,在人死後是沒有知覺的。(參詩104:29. 146:4.其中的『氣』原文皆為『如阿』)
(三)又如使徒保羅論到人生命的三方面表現時說:『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5:23)。這裏提到的『靈與魂與身子』,按原文應譯為:『靈與心與身體』(見呂振中譯新約初稿)。或更明確地譯為『心靈,思念與身體』。這實際上是指人生命的三方面的表現。因『靈』字的希臘原文『普紐瑪』在新約聖經中經常被譯為『靈』『心』與『心靈』。故在此宜譯為『心靈』。(參太26:41.可14:38.約4:24.路1:80. 羅1:9.7:6.8:10)。『魂』字的希臘原文為『普蘇開』,相當於舊約希伯來文的『尼弗希』經常被譯為:生命,人和心等等。此處的『心』顯然指生命在思想情感方面的表現。為了和『心靈』一詞有所區別,可譯為『思念』。至於『心靈』則是思想感情的深處,是意念,言行的主導。這是人為『萬物之靈』,區別於一切動物的主要特點。而且人的心靈好壞差異極大。惡人的心靈是邪惡的,或說已死在罪惡過犯之中。義人的心靈因有主所賜屬靈的新生命,而表現出美好的靈性。保羅勉勵我們:『又願你們的靈(心靈)與魂(意念)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二,原文的字義
為了對聖經譯本中出現的『靈魂』或『魂』的原文字意有正確的理解,現將聖經中譯成『靈魂』或『魂』的幾個原文字義逐一介紹如下:
(一)舊約的『尼弗希』和新約的『普蘇開』
舊約聖經原文中譯為『靈魂』的希伯來字,主要是『尼弗希』(英文拼音為NEPHESH)。此字在舊約原文中共用過755 次,只有21次被譯為『靈魂』,但卻有197次被譯為『命』『性命』『生命』。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創1:20.9:4. 利17:11.箴12:10),有時指人的生命(創9:5.12:13.伯2:4,6.
詩31:13.56:13),並無不能死不能滅之意。另有106 次被譯為『人』,115 次被譯為具體所指的人:『我』『你』『他』『自己』(如結18:4中的『他』利11:43-44中的『自己』)。11次被譯為人的屍體(如民5:2.9:6-7.利19:28)。還有167 次譯為『心』(如創34:3. 傳6:7.歌1:7),35次譯為『意』『慾』『性』『心靈』等(如申4:9.詩106:15中的『心靈』,申23:24 『隨意』,詩105:22. 耶34:16
『意』,箴23:2『貪』)等等。因此由上述可見,『尼弗希』的主要意義為:『生命』,『人』(生命的具體所指,另也有七次被譯為活物,如利11:46), 和『心』(生命的思想感情方面的表現)。這三方面的意義也是相類相通的,並無不能死,不能滅的像『靈魂』那樣的迷信含意。因此,此字21次被譯為靈魂,是錯誤的,都應改譯為『生命』(如詩22:20.116:3-4.創35:18.王上17:21),或少數也可改譯為『心』(如詩23:3.35:3)。
新約原文中被譯為『靈魂』的希臘字主要是『普穌開』(PSUCHE)。此字在新約原文中共用過105 次,只有21次被譯為『靈魂』,2 次被譯為『魂』,但卻有44次被譯為『命』『性命』『生命』。有時指人的生命(如太2:20.6:25.16:25.可3:4.路9:24. 約10:11),有時指動物的生命(如啟8:9『海中的活物』原文即『海中有生命[普蘇開] 的物』)。 另有一次指『海中的活物』,原文即『海中的活的普蘇開』(啟16:3)。此外,另有九次被譯為『人』(徒3:23.7:14.27:37.羅13:1),18次譯為『心』(太11:29.26:38.徒14:2,22.15:24.弗6:6)以及其他和生命,人與心相類的詞意等等。由此可見,此字相當於舊約希伯來原文的『尼弗希』,並無不能死,不能滅的,像『靈魂』那樣的迷信舍意。因此,此字被譯為『靈魂』或『魂』是不正確的,都應改譯為『生命』(如太10:28.參太16:25-26. 經文中靈魂和生命皆為同一字。又如路21:19.徒20:10),或少數也可改譯為『心』或『心靈』(如路12:19-20)。
(二)舊約的『如阿』和新約的『普紐瑪』
舊約原文希伯來字『如阿』(RUACH) 在舊約原文中共用過377 次,只有一次被錯譯為『靈魂』(詩31:5),其實應譯為『心靈』『靈』或『氣息』『生命』。一次被錯譯為『魂』(傳13:19-21),其實其中提到的人的『靈』,獸的『魂』,以及人、獸共有的『氣息』,原文皆為『如阿』,都應譯為『氣息』。由於經文中提到動物也有『如阿』,可見『如阿』並無像『靈魂』那樣的迷信含意。除以上二次誤譯外,原文中『如阿』卻有124次被譯為『靈』,有時指上帝的靈,有時指邪魔的靈,有時指人的心靈,因此聖經中另有4 次直譯為『聖靈』,8次直譯為『魔』,4 次譯為『心靈』,更有49次直譯為『心』。由上述可見,『如阿』的主要意義為『靈』『心』『心靈』。而另一方面,『如阿』也經常被譯為『風』『氣』『氣息』。風和靈相似,雖是看不見的,但其能力的表現卻是明顯可見的,因此在原文中是同一字。如『如阿』有98次被譯為『風』,11次譯為與風相關的『方』(結37:9),18次譯為『氣』,15次譯為『氣息』,2 次譯為與『氣息』息息相關的『生命』。
新約希臘原文中也有一個字,其意義相當於『如阿』,此字即『普紐瑪』(PNEUHA),在新約原文中共用過385 次,有171次被譯為『靈』,有時指上帝的靈,基督的靈,也即聖靈,有時指鬼魔的邪靈,有時指人的心靈;因此中文新約聖經中另有80次直譯為『聖靈』,36次直譯為『鬼』,10次直譯為『心靈』,28次直譯為『心』。而另一方面,也有多次將此字譯為『風』『氣』『氣息』等。可見,『普紐瑪』的意義主要也是『靈』『心』『心靈』,以及『風』『氣』『氣息』。此外,新約聖經中也有9 次將此字錯譯為『靈魂』(本應譯為『心』『心靈』或『氣息』『生命』),2 次錯譯為『魂』(路24:37,39. 本應譯為『靈』)。其實此字原文中並無『靈魂』或『魂』這樣的迷信含義。
總之,『如阿』和『普紐瑪』的主要意義是『靈』(創1:2.詩142:3. 賽57:15.羅8:9),『心』(書2:11.撒上1:15. 詩13:2.
賽54:6. 但2:1.可8:12. 徒19:21.羅12:11.2:29. 彼前3:4.路9:55. 提後1:7.羅11:8. 加6:1.太5:3), 『心靈』(賽57:15.伯17:1.10:12. 箴18:14.路1:47. 約4:24. 太26:41.路1:80.羅1:9.7:6.8:10),以及『風』(創3:8.8:1.出10:13.14:21.約3:8),『氣』(士8:3.詩18:15.詩104:29.146:4. 太27:50.帖後2:8),『氣息』(創7:22. 傳13:19)等。當『如阿』和『普鈕瑪』被譯為『靈』時,如果是指上帝(約4:24. 林後3:17)或聖靈(彼後1:21. 創1:2) 說的,那麼此『靈』是永存不滅的;如果是指鬼魔,邪靈說的(撒上16:14-16. 太8:16. 路10:20.啟16:13-14),那麼此『靈』就不是永存不滅的,因所有邪靈鬼魔都將於最後審判大日的硫磺火湖中,被焚燒成灰,永遠消滅(結28:14-19. 啟20:7-15); 如果是指人的『靈』說的,那麼這裏的『靈』總是指人的『心靈』或『心』說的(詩142:3.賽57:15.路1:47),或是指人的『氣』或『氣息』說的(傳12:7. 3:19-21.其中人的『靈』,獸的『魂』,和人、獸共有的『氣息』,原文都是同一個字『如阿』)。由於動物也有『如阿』,可見其中並無不能死,不能滅,或死後仍有知覺的像『靈魂』那樣的迷信含意。
通過以上原文字義的介紹和討論,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凡譯文聖經中出現『靈魂』之處,絕大多數應改譯為『生命』,少數應改譯為『心靈』『心』,或『靈』,或『氣息』。(以上原文字義統計數字,主要參照:聖道闡微,聖道查經課,本會英文聖經字典。所列舉的經節主要參照英文聖經字典,希臘文-英文字典等)
三,招魂術的真相
由以上查考研究中我們可以清楚看明:在聖經的原文詞意中根本就不存在類似『靈魂』這樣的迷信概念。因此所謂人死後『靈魂不死』,甚至還能向人『顯靈』的說法,完全是荒謬的,是違背聖經中一貫啟示的。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進一步認識『招魂術』的真相。
(一)招魂術又被稱為關亡,過陰,顯靈術,實質上也就是上帝古時在聖經中嚴厲禁止的交鬼巫術。(申18:10-14. 利19:31.20:6,27.另參賽8:19. 民25:1-3. 詩106:28. 林前10:22. 啟16:34)
(二)古時以至於現代那些交鬼的行巫術者,都自稱有能力將死人的『靈魂』招來,向活人顯示或與活人交談,告訴人死後的情況,指示人未來的事情,實質上,這一切都完全是出於鬼魔邪靈的假冒和欺騙。因鬼魔完全有能力冒充死者的身份,或效學死者的聲音,或顯出死者的形影,為要假冒死人靈魂的名義,向活人散佈那些似是而非,引誘、迷惑、毒害人的異端。
例如古時掃羅王求問交鬼的婦人及其可怕的後果,就是招魂術迷惑人、危害人的一個顯著事例。關於此事聖經中有著詳細記載,特作為後世之人嚴厲的警戒。(撒上28:3-20.31:1-4. 代上10:13-14)。交鬼的婦人所招來的,不是真的撒母耳,而是鬼魔邪靈所冒充偽裝的撒母耳。掃羅也大受迷惑,自以為求問了撒母耳。實質上求問了魔鬼,這也正是他後來被殺的原因之一(代上10:13-14)。
撒上28:14說:『掃羅知道是撒母耳』,英文聖經譯為:『掃羅覺得是撒母耳』。這不過是掃羅受迷惑後的錯覺而已。以後經文中提到的撒母耳,都是應富加上引號的,因不是真的,而是假的。所謂『撒母耳』所說的一番話,不是勸告他悔改,而是促使他更加灰心,絕望而加速滅亡。
(三)招魂術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方,針對不同的對象,常以不同的形式和面貌出現。一般來說,在古代異邦邪教的國家,或無知迷信的地區,招魂術常披著邪教迷信的外衣,或直接以交鬼巫術的面貌出現;而在那些自以為科學發達的國家,招魂術常又披上科學的外衣,如以甚麼『心靈學』或『現代通靈術』的面貌出現。尤其要引起我們嚴重警惕的,由於現代基督教信仰的廣傳於世,影響日益擴大,撒但也已使現代的招魂術改頭換面,披上了基督教的外衣,並利用它打入了基督教世界。招魂術的施行者也竟自稱為『牧師』,或是『先知』『使徒』……,他們也聚會唱詩,講道,並公開『降神』『顯靈』『招魂』,又施行多種異能奇事,為了更有效地進行撒但的迷惑、危害人的工作,撒佈各種似是而非的異端邪道,毀滅人的靈性。例如他們招來的所謂已死信徒的靈魂,告訴人們:即使信徒靈性不好,帶著未悔改的罪死去,也仍然是能夠得救的。不過他們的靈魂先要在煉獄中受些苦,等煉掙了罪,仍要升天堂得永生。如今披著基督教外衣的招魂術,已經在基督教世界倒處泛濫,並且已經被羅馬天主教,甚至好多基督教會所接受。這不能不引起一切愛主的基督徒們的警惕!(詳參『善惡之爭』34章和36章部分內容)。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