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頁總目錄    回到聖經分卷研究釋要新約分卷目錄

附釋三:詳釋舊約和新約(內容更多補充)

 

希伯來書

 

作書者:

『在英文欽定本裏本書信的名號是稱為保羅達與希伯來人的書信。但在美國改訂本內,本書信的著者是無名氏。因為在英文欽定本完成後所發現的那些最古老的抄本中,本書的著者是不詳的。東方的教會從最初就曾接受本書為保羅所著的理論。猶西別(Eusebius)認為保羅乃是本書的作者。特土良(Tertullian)稱它為巴拿巴的書信。亞歷山大的革利免以為保羅曾用希伯來文寫了本書信,後來由路加譯成希利尼文(因為本書的希臘文法是是最優美的)。俄利根(Origen)說,『本書信的意思是保羅的,也可以相信保羅或許為本書信的作者……。』路德馬丁猜想是亞波羅所寫的,但對於這個意見並無古代的考據。蘭西(Ramsay)曾提出是腓力所寫的。哈拿克與蘭德哈利斯(Harnack, Rendel Harric)提出為百基拉所寫。有些人認為是路加、西拉或羅馬的革利免的著作。范法萊(Ferran Fenton)認為除保羅以外無人能寫本書信,他最初是用希伯來文所寫的,後由他一位助手將它譯成希利尼文。總之,那歷代因襲相傳而直到今日仍被人普遍承認的意見,都以保羅為本書信當然的著者。』(聖經手冊827-828頁)。

    懷愛倫也曾指出,本書信為使徒保羅所著。我們也深信如此。細察此書,無論在內容意思或寫法語氣上,都和保羅其他的書信相同。因本書信是寫給巴勒斯坦信主之希伯來人,內容又多引證與討論舊約中的祭司與聖所崇祀的條例等(舊約原文用希伯來文所寫)。因此看來保羅最初很可能是用希伯來文寫成本書信,以後由路加或其他同工譯成極優美的希臘文。以便本書內也能廣傳於外邦各處教會。(新約原文用希臘文所寫)。

至於使徒保羅在寫此書信時所以要故隱己名,也是有其美好用意的。因保羅的名字固然在外邦的眾教會中大蒙信徒的敬愛,然而在本國及耶路撒冷卻是遭受那些猶太教的領袖教法師,狂熱的猶太教徒,以及那些自稱為信主的猶太人中的割禮派之刻骨仇恨或深惡痛絕的(徒9:19-25,28-30. 21:27-36. 22:22-23. 23:1-2,12-15. 15:1-2,4-5)。這也正是使徒保羅當初所以蒙主指示與呼召,要他趕緊離開耶路撒冷,並遠遠往外邦人那裏去傳揚福音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主已明明告訴他:『你為我作的見證,這裏的人必不領受。』(徒22:17-21)。因此如果保羅在此書信中具名,那麼當這封書信在猶太、耶路撒冷被人宣讀時,就必然會引起上述這些人的仇視或偏見,而不願細聽與詳究書信中所闡明的重要信息。而反之,如果這封書信作為一封無名氏的書信在那裏被人宣讀,則對上述這些人來說,也許更能消除他們的偏見,而較虛心的聆聽與思考其中的論述。

    再者,保羅雖然在書信中不提自己的名字,但當時最初接受此書信的教會(大概是耶路撒冷教會)內部同工、牧者或聖徒,還是知道此信是誰所寫的。(參來13:19,22-24)。也許正是這個原因,東方教會(包括耶路撒冷教會在內),從起初即知此信是保羅所寫的。

 

受書者:

本書信開頭沒有標明受書者為誰,正如約翰一書一樣。由於作書者故隱己名,因此受書者也就只好不提了。否則就不符合當時書信開頭的格式。雖然如此,根據內容一看就可知道,本書信是寫給希伯來信徒的,特別是寫給那些住於耶路撒冷和猶太各處的希伯來信徒的。同時也順帶(或說簡接)寫給那些尚未信主的希伯來人的。盼望藉此再給他們更多的亮光,以引導他們從舊約祭司在地上聖所中所進行的預表性的祭祀禮儀中,進而認識到我們新約的大祭司基督在天上聖所中正在為我們實際進行的救贖大功。(來1:1-2. 13:22-24. 8:1-6. 9:11-15)。

 

作書時地:

    聖經手冊認為本書可能『是在主後6163年之間由羅馬寄發的。由「從意大利來的人也問你們安」(按:英文譯為:「意大利的人也問你們安」13:24)。這句話自然的(雖非必然)意義看來,可助證這書信是由意大利寄發的。當時提摩太是在著者的身邊(13:23)。他已經與保羅同去到耶路撒冷了(徒20:4),他從那裏又偕伴著保羅到了羅馬(西1:1)。他剛獲得了釋放,保羅正打算要差遣他回去東方(腓2:19,24),同時他盼望自己不久也能去。他與提摩太二人似乎正計劃著一同回到耶路撒冷(13:23)。從13:19節可以推想到,那些收信的領袖們乃是保羅所親信的朋友。本書信可能與那腓立比書大約是在同時寫的。

    當時也可能就是耶路撒冷教會的守望者雅各為主殉道的時候,其時約在主後62年。請參考雅各書的註解。保羅與雅各都是親密的朋友。保羅約在三年前到了耶路撒冷。有人以為保羅既聽見雅各之死的消息後,他可能就寫了這封書信給那一個現無牧者之猶太教會的領袖們,為要鼓勵他們好好的堅固他們的羊群,以渡過那迫近目前的患難之秋。』(聖經手冊828頁)。

 

本書背景與大意:

當時耶路撒冷以及各處之猶太信徒繼續處在逼迫的環境中(來10:32-39. 12:3-13. 13:13-14),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主的兄弟雅各又已被猶太教大祭司、文士、法利賽人和猶太公會所殘害而殉道,以致有些信心軟弱,基礎較差的猶太信徒,也許有信仰動搖,靈性退後,甚至偏離主的救恩而重受猶太教影響的可能。此為背景之一。

    另一方面,根據但以理九章七十個七時期結束後,不久聖城必將被一國之民毀滅的預言,以及根據主耶穌在世時論到耶路撒冷和其中聖殿的毀滅所發的預言:『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太24:2,15-20,34),可以確知耶路撒冷及其中聖殿的毀滅,已為期不遠了(主後70年被羅馬軍隊所毀)。可是某些猶太信徒,對這一件極其嚴重而震驚世界的大事,卻還缺乏應有的心靈準備。他們一面已歸向了主耶穌,但另一面對他們輝煌、榮耀、莊嚴的聖殿和聖城仍然多少抱著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和幻覺(可13:1. 24:1)。他們還未完全明白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完成贖罪的大功時,聖殿中的幔子即已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藉此宣告舊約地上的聖殿和其中的一切祭祀都已作廢,從此無需再進行了;並且當猶太人於最後『一七之半』殺害了主耶穌,又於『七十個七』時期之末年殺害了司提反之後,聖城耶路撒冷毀滅的厄運也就最後決定了。此為背景之二。

    至於那些至今還頑固不信基督的猶太教的祭司、長老、文士、法利賽人以及一切不信的猶太人,對上述聖城和聖殿毀滅之厄運更是一無所知。他們繼續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在罪中生活,並繼續加劇地迫害著主的僕人和門徒。而另一方面卻又盲目迷信,自以為義地在聖殿中舉行那毫無功用的祭祀禮儀,卻絲毫不知毀滅之日正在迅速來臨。此為背景之三。

正是在上述種種背景下,保羅特寫此希伯來書。書中深刻全面而系統地詳論了:新約比舊約更美(來7:18-19.22. 8:6-13)。新約的大祭司,遠超於舊約的大祭司(來1-7章)。新約天上的聖所遠超於舊約地上的聖所;新約的大祭司上帝的兒子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在天上聖所中,於父上帝面前所為我們實際進行的救贖大功,遠勝於舊約的大祭司在地上聖所中所舉行的預表性祭祀崇祀(來8-10章)。再者,舊約的上述一切不過是新約的預表,『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而新約的上述一切,才是舊約所預表的『美事』,『是天上的本物』和實體!(來8:5-6.9:23-28.10:1

    藉著以上的這一切論述,保羅便可以幫助猶太信徒進一步透徹明白並更加堅固信靠主的救恩(來1:110:18),同時也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追求成聖,忍受苦難,奔走天路(10:1913章)。此外,也可幫助他們更加看出舊約地上聖殿及其中的一切預表性祭禮崇事早已作廢,並也進而看明他們在地上『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來13:14)。藉此使他們更能預備好他們自己的心靈,從而可以面對並逃避那即將迅速來臨的耶路撒冷城毀滅的厄運。

    此外,藉著上述的這一切論述,保羅也盼望能給那些至今尚未信主的猶太人更多的光照,希望能引領他們中間的一些人,從舊約祭司在地上聖所中所進行的預表性祭祀中,進而認識到我們新約的大祭司主基督在天上聖所中正為我們實際進行著的救贖大功,以致能信而悔改,歸向救主。

 

本書大題:

一.舊約大祭司在地上聖所中所進行的一切祭禮崇祀,乃是新約大祭司基督在天上聖所中為我們所實際進行的救贖大功之預表!

二.新約大祭司在天上聖所中所為我們實際進行的救贖大功遠勝於舊約大祭司在地上聖所中所進行的預表性祭禮崇祀!

三.新約和舊約實質和對比!

四.上帝對猶太教的最後信息!

 

本書鑰節:

14:14-16. 7:21-28. 8:5-6. 9:11-15,23-28. 10:1,11-18.

 

本書分段:

(一)新約大祭司遠超於舊約大祭司! 來17章(1:4. 3:3-6. 4:8. 7:11,23-28

一.序:接續眾先知而來的上帝兒子的崇高地位,及為我們的罪所完成的救贖大功(新約大祭司上帝兒子的曉諭遠超於古代眾先知) 來1:1-3

        1. 接續眾先知而來的上帝的兒子的曉諭 1:1

        2. 上帝兒子的崇高地位與為我們所完成的贖罪大功 1:2-3

          (1) 為承受萬有之主

          (2) 為創造之主

          (3) 為上帝榮耀的光輝

          (4) 為上帝本體的真像

          (5) 在十字架上捨命為我們完成了贖罪的大功,又復活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

    二.新約大祭司的地位遠超於天使 來1:42:18

        1. 其地位為神子遠超於天使  1:4-14

        2. 警勸: 來2:1-4

          (1) 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 2:1

          (2) 當極其重視主的救恩 2:2-4

        3. 其地位為人子遠超於天使 來2:5-18

          (1) 管轄將來世界的權柄並沒有交給天使而乃交給了人 來2:5-8

          (2) 上帝的兒子為我們降卑為人,捨命贖罪,成為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我們的罪獻上挽回祭,以致將來能引領我們進入祂更大的榮耀中。  1:9-18

    三.新約大祭司的尊榮遠超於摩西 來3:14:7

        1. 摩西的忠信乃是基督的預表 來3:1-2

        2. 基督為創造主的神性尊榮遠超於摩西 來3:3-4

        3. 基督為兒子(治理上帝的家)的地位遠超於摩西 來3:5-6

    4. 警勸:來3:74:7 

(1)   不可像摩西時代以色列人硬著心,不信從,被棄

絕,不得進入主的安息(來3:7-11,15-19

          (2) 信徒也要謹防被罪迷惑,心裏剛硬,又存著不信的惡心離棄上帝,喪失救恩 (來3:12-14

          (3) 務要信而順從,進入主的安息(來4:1-7

              註:來4:6中的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下同。

    四.新約大祭司的工作,遠超於約書亞 來4:8-16

        1.約書亞也未能帶領以色列人進入主的安息(雖然帶領他們進入了迦南) 來4:8

        2.主已應許賜下的安息:『必有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原文) 來4:9-10

         註:這裏安息日的安息不但是指遵守安息日而得享的安息,而更指主救恩的安息。沒有進入主救恩安息的人,就不可能以主的聖日為樂,以上帝為樂,當然也就不可能享有遵守安息日的安息。而在完全的救恩的安息中,也包括了遵守安息日而得享的安息。關於本節經文的正確而詳細的解釋,請參看附釋二。

3.警勸: 來4:11-16

          (1) 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不信從而跌倒  來4:11

          (2) 上帝的道之功效  來4:12-13

          (3) 依靠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的恩助,持定所承認的道 來4:14-16

    五.新約大祭司的職任遠超於亞倫 來5-7

        1. 大祭司亞倫的蒙召是基督的預表 來5:1-5

        2. 基督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及其原因:  來5:6-10

        3. 警勸: 來5:116:20

          (1) 指出他們靈性如嬰孩,只能吃奶,不能吃乾糧,不熟練仁義的道理,也不能以信心理解麥基洗德的事! 5:11-14

          (2) 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6:1-3

          (3) 已被聖靈重生、嘗過天恩滋味的人,仍有可能離棄真道,將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  6:4-8

          (4) 勉勵他們總要效法那些憑著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6:9-12

          (5) 舉述亞伯拉罕因信心而生的恒久忍耐,以致承受了應許的榜樣,而勉勵他們更加信靠新約的大祭司基督! 6:13-20

        4. 進而介紹麥基洗德的崇高地位和職分(既是王,又是祭司)以及其無生之始,無命之終的情況乃是預表上帝兒子的! 來7:1-10

        5. 基督成為大祭司,乃是照麥基洗德的等次而非照亞倫的等次 來7:11-15

        6. 基督成為大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 來7:16-19

        7. 基督成為大祭司,是起誓立的,『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來7:20-22

        8. 新約的大祭司基督,遠勝於舊約的眾祭司 來7:23-28

          (1) 祂永遠長存,永遠為祭司 7:23-24

          (2) 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

              因為祂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7:25

          (3) 祂是聖潔無瑕的上帝兒子,只一次將自獻上,就完成了贖罪的大功 7:26-28

(二)舊約祭司在地上聖所中的崇祀,是新約大祭司基督在天上真聖所中的救贖工作的預表!新約大祭司基督的工作,遠超於舊約祭司的工作!(8:1-5. 9:11-14,22-26. 10:1,11,12) 來810

    一.新約大祭司的職任,遠超於舊約的大祭司 來8:1-6

        1. 新約的大祭司是在天上的真聖所中作執事 來8:1-2

        2. 舊約的大祭司在地上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物的形狀和影像 來8:3-5

        3. 新約大祭司的責任是更美的 來8:6

    二.舊約和新約的實質與對比 來8:7-13

        參看下面附釋三:詳釋聖經中的二種約──舊約和新約

    三.新約天上的聖所及其中的救贖崇祀遠超於舊約地上的聖所及其中的預表性崇祀! 來9

        1. 舊約地上的聖幕及其中預表性的崇祀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時為止 來9:1-10

        2. 新約天上的聖所及其中救贖崇祀的屬靈功效,是永存的! 來9:11-12

          (1) 基督已經以新約大祭司的身份,在天上聖所中用自己的寶血為我們贖罪  9:11-15

          (2) 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才有效力  9:16-17

          (3) 照樣『約』(原文和遺命同字)也必須用血設立才有功效 9:18-28

              註:前約(舊約)是用牛羊的血設立的(9:18-22

              後約(新約)是用更美祭物(即基督自己)的設

立的(9:23-28)

    四.新約的祭物(上帝的羔羊基督)遠超於舊約的祭物(牛羊等) 來10:1-18

        1. 舊約地上的祭物(牛羊的血)並不能真正除罪 來10:1-4

        2. 基督降世為人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我們即能賴以成聖 來10:5-10

        3. 地上祭司每天所獻的祭物永不能除罪 來10:11

        4. 但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成了『永遠的贖罪祭』 來來12-18

    五.勸導、警戒與勉勵的話  來10:19-39

        1. 勸導:來10:19-25

          (1) 以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 10:19-22

          (2) 堅守我們的指望,不致搖動 10:23

          (3)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10:24

          (4) 不可停止聚會,倒要彼此勸勉 10:25

        2. 警戒:來10:26-31 (得知真道後若故意犯罪,踐踏主血,褻慢聖靈,將會變得不可能悔改蒙赦了)

        3. 勉勵:

          (1) 在為主所受苦難中不可丟棄勇敢的心 10:32-35

          (2) 必須忍耐直到行完上帝的旨意 10:36-37

          (3) 『義人必因信得生』『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10:38-39

(三)對新約信徒的勸勉和警戒:來11-13

一.   信心的詩篇:信心的定義、重要與榜樣(歷代信心的偉

人和事蹟) 來11

    二.怎樣奔走天路 來12

        1. 卸擔脫罪,存心忍耐奔走天路! 12:1

        2.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12:2-4

        3. 勇於忍受管教,挺起下垂的手和發酸的腿 12:5-13

        4. 追求和睦與聖潔,謹防失去上帝的恩 12:14-17

        5. 新約信徒所蒙受的屬天救恩和不能震動的國度,以及當注意的事! 12:18-29

    三.各樣合宜的教訓 來13

        1. 當追求愛心: 來13:1-3

          (1) 常存弟兄相愛的心

          (2) 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

          (3) 要記念被捆綁的人

          (4) 紀念遭苦受害的人

        2. 當持守聖潔 來13:4

        3. 不可貪愛錢財,當靠主知足 來13:5-6 

        4. 當想念、效法主僕人的信心 來13:7

        5. 要謹防異端謬道,要心裏靠主恩得堅固 來13:8-9

        6. 當與主一同忍受苦難,尋求將來的天城 來13:10-14

        7. 當靠主常常獻上頌讚為祭,並勿忘行善和捐輸,這是蒙上帝悅納的祭。 來13:15-16

        8. 當順服主僕人在主內的引導 來13:17

        9. 彼此代禱與勸勉 來13:18-23

       10. 書末問安與祝福 來13:24-25

 

 

附釋一:究應怎樣解釋希伯來書九章首段經文?

 

現在,我們就依次研讀一下有關經文,並將解釋(字句下面劃底線)附在有關經文下面: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原文是Holy of Holies,有金香爐(爐或作壇),有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座(施恩原文作蔽罪)。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神的禮。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指地上聖所每日祭祀制度仍在進行的時候),進入至聖所(原文是聖所,應指天上的聖所,和來9:12. 9:24. 8:2中的聖所原文是同一個字the Holies)的路還未顯明。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表樣原文的意思是比喻,也含有象徵之意,意即頭一層帳幕中的祭祀制度,是現今大祭司基督復活升天後在天上真聖所中上帝寶座前為我們贖罪代求工作的象徵,參下面來9:11,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如每日早晚所獻的燔祭,和每日不斷為百姓個人所獻的贖罪祭),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這節中的「飲食」原文和重訂英文作foods and drinks,不是指人的食物,而是指獻給上帝的素祭和奠祭(),也就是民28:1-8和結45:17提到的必須和「燔祭(burnt offering焚獻一歲無殘疾公羊羔,象徵基督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一同奉上的「素祭(food offering用細麵和油作成,象徵基督被聖靈充滿的聖潔無罪的品格)」和「奠祭(drink offering用酒作奠祭,焚獻後發出香氣,象徵基督完美功義的香氣)」),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基督被釘復活升天)為止(從今以後不需要再奉行聖所中每日的祭祀了)。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不是單指贖罪日所用的公山羊和公牛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 原文也是聖所the Holies),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嗎?……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原文也是the Holies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所(原文也是聖所the Holies,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1-14,23-26

接著又說:『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按希伯來原文不應譯為至聖所,而應譯為聖所,和上面來9:24人手所造的聖所是用的同一個字the Holies,當然此處的聖所包括內層至聖所上帝的寶座在內),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來10:11-12,18-20

在希伯來書前面也同樣明確提到:『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原文和上述的聖所,也是用的同一個字the Holies,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上帝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8:1-5

由以上希伯來書中的這些經文可見,全書中屢次提到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復活升天後已進入天上的聖所(又稱爲真聖所)中,用自己的寶血一次而永遠地爲我們人類完成了贖罪的大工,不像地上的大祭司和祭司們每日和每年在地上聖所中,不斷用牛羊的血爲百姓贖罪,因這些祭牲本身並沒有贖罪的功效。由此也可見:舊約地上的聖所本是新約天上真聖所的象徵和預表;舊約地上聖所中的一切祭禮崇祀,包括每日的和每年一次的,也都是天上新約大祭司為我們救贖工作的象徵和預表。至於地上聖所中每日每一祭禮崇祀的具體象徵意義,保羅並沒有一一加以解釋,正如他自己所申明的:『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至於每年一次潔淨聖所的禮節,他更沒有加以具體解釋,也是當時信徒不可能明白的。因為『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的預言,『是關乎末後的定期』(但8:14,17),早已被『封住,因為關乎後來許多的日子。』(但8:26)。必須到末後才啟封,因這原是屬於第一位天使的信息(啟14:6-7)。

希伯來書中還可以看到:地上聖所中因由人作祭司,因此在上帝寶座前有幔子隔開;在天上真聖所中是由上帝的兒子基督作大祭司,因此整個聖所在上帝和基督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再者,作為三位一體聖子上帝的身份,基督雖然升天後就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但同時祂又是我們的大祭司,必須天天在聖所中,在上帝面前為我們贖罪和代求。

正如經上所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經上也說:『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4-25

關於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在1844年開始在天上至聖所中,進行最後潔淨聖所的重大工作,正如但以理書中預言所指出的:『到二千三百日(公元1844年)聖所就必潔淨(原文是聖所將要被潔淨)』(但8:14)。若要明白這段預言,必須先明白但以理二章七章和八到九章預言,以及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的專題講解,才能真正明白。在《聖經分卷研究釋要》上冊舊約分卷,但以理書的附釋一到七中已有系統講解。在《聖道專題研究》《但以理研究與默想》有關預言解釋中有更詳細的講解。此外也可參看後面附釋八:聖所要道闡微(下)。

 

 

附釋二:『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來4:9

 

注意,這句話的譯意,不符合原文,在原文中既沒有『另』字,也沒有『一』字,而且『安息日的安息』在原文中本為一個字:『撒巴鐵司錨斯』,本意為『安息日的遵守』(原文為單數),為『遵守安息日』的一個動名詞。也可引伸為『安息日的安息』之意。此外,『存留』一字原文為『阿拋拉伊拍他伊』,含有『遺留』之意。故以上經文按原文應譯為:『這樣看來,必有安息日的遵守(或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遺留下來。』(來4:9.原文)。但考慮到上下文的意思,上句中『安息日的安息』較『安息日的遵守』譯意更好。

    這裏所說『安息日的安息』根據上下文顯然可見,不但是指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而也是指主的救恩所帶來的安息。以上這兩種安息也是緊密相連的。首先,在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中,實際上也包含了主救恩的安息。因為如果一個人沒有進入主救恩的安息,他是根本不可能以安息日為樂,並得到遵守安息日的安息的(賽58:13,14)。再反過來說,在完全的主救恩的安息中,實際上也應包含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因在主救恩的安息中,原包含著兩方面的安息:一是來到主前脫去勞苦重擔,獲得赦罪平安的安息;二是靠主恩助,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所得享的安息,也就是因遵守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和十條誡命,而品格成聖所得享的安息,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遵守第四誡安息日而得享的安息(太11:28-30.12:11)。靈感的詩人也說:『愛你(上帝)律法的人大有平安。』『我喜悅你的法度,……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詩119:165,14-16)。 

    摩西雖然曾引領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但由於他們的背逆不信,就倒斃在曠野,並未能進入主的安息(來3:7-19)。約書亞雖然曾引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但許多人都是屬肉體的,也同樣由於他們的不信從,並未能進入主的安息(來4:8)。因此後來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祂發怒,試探祂的時候一樣。在那裏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四十年之久,……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份了。……那時聽祂話惹祂發怒的是誰呢?……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祂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的人麼?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有人似乎趕不上了。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不得進去。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原文為『祂又限定一日,就是大衛書上所說的「今日」。』)如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上帝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這樣看來,必有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遺留下來(本句按原文改譯)。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上帝歇了祂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的樣子跌倒了。』(來3:7-4:11)。

    因此,我們務要信靠主耶穌的救恩,遵守上帝的誡命,追求完全離罪成聖。我們務要不斷求用主的寶血,洗去我們一切違背上帝誡命的罪,並不斷求主的靈來潔淨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在心思、意念、言語、行為上,守全上帝的誡命而全然成聖,愛主愛人(包括對其中安息日誡命的遵守),如此,我們就能進入完全的『安息日的安息』了。(有關安息日的問題,請詳參歌羅西書末附題一:安息日的神聖。附題二:七日的第一日的治革。)

 

 

參看以下附釋三至八(上面開頭處有逐一連接)

附釋三:詳釋聖經中的二種約──舊約和新約(更多補充)

附釋四:一次相信永遠得救,有無聖經根據?

附釋五:基督具有完全的人性及其重大意義

附釋六:懷愛倫對基督人性的全面深入論述

附釋七:聖道闡微(上)

附釋八:聖道闡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