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题 基督化的家庭
幸福和快乐的家庭是人人都想望的。的确,家庭可以成为人间的乐园。但另一方面,家庭也可以变成人间的地狱。事实上我们从现实生活中所看到的,现在世界上许许多多家庭都变成了痛苦的、不和睦的、甚至是破碎的家庭。有的妻子,或丈夫,或老人、孩子受欺压,遭虐待,有的丈夫或妻子变了心,在外面搞婚外情。还有许多家庭完全破裂,爱人反目成为仇人,孩子便成了他们的牺牲品。目前世界各国离婚率之高,真令人吃惊。一切爱主的基督徒都不得不引以为忧,引以为训。那麽我们怎样才能建立起一种牢不可破的幸福、快乐的家庭呢?从根本上来说,也就是要建立起一种基督化的家庭。基督化的家庭是全家人的幸福和快乐的园地,也是家中每一个人信仰和灵性的保障,又是一座为主发光、荣神益人和引人归主的灯塔。那麽怎样才能建立起基督化的家庭呢?有两方面问题必须靠主帮助,认真解决好。
第一个问题是:婚姻的选择,必须遵从主旨
婚姻的问题对人生的影响实在至关重大,因此世上许多有见识的人士,都把它称为终身大事。而对我们基督徒来说,婚姻问题不但是终身大事,而也是会影响到永生的大事。因此我们的传道人和弟兄姐妹在关心自己教友和子女的婚姻时,特别是那些青年弟兄姐妹在考虑自己的婚姻时,务必要遵从真理的原则,寻求主的指引。圣经中有关这方面的教训、原则是很明确的,我愿提出几点一同思考。
第一点,上帝在圣经中明确禁止已重生的上帝儿女和未信主、未重生的人结婚。因为上帝儿女和不信主的人结婚,或是和自称为信主而实际上没有重生的人结婚,在信仰和灵性上都是极其危险的。正如上帝早就严厉警告他古时的选民说:『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的将你们灭绝。』(申7:3,4)
也许有人要自以为聪明地说:『对方人很好,并不反对我的信仰,我可以渐渐引领他信主。』或是说:『对方人老实,肯听我的话,我和他结婚以后,不但不会受他影响,而且还能把他争取过来信主。』其实说这样话的人,表明他的灵性已经处在软弱、后退中。因为如果他的灵性美好的话,他就不可能和不信的人或未重生的人,找到共同的心灵的语言和感情的基础。他既然能和属世、未重生的人彼此相恋,堕入情网,就表明他的灵性已经有了问题,他又怎可能在结婚后争取对方信主呢?要知道一个人在灵性上走下坡路,随从世俗潮流是容易的。但要走上坡路,要逆水行舟,就必须靠主所赐力量。但现在自己的脚都站不稳了,又怎能带同对方逆水而上呢?岂不是自己要被对方拖下水了麽?
再说,上帝的儿女和不信的、或未重生的人结婚,也必然会产生矛盾,带来痛苦的。正如经上所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甚麽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麽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麽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麽相干呢?』(林后6:14-16)。
有时上帝的儿女因天真无知,缺少经验,又受了那些没有属灵见识、经验的信主或未信主的长者的错误介绍影响,而和一些没有真正悔改重生的信徒,甚至是非信徒结了婚,以致婚后发觉彼此的志趣、爱好和追求的目标,以及人生观,都格格不入,有着很大的不同。但由于已经结了婚,也只好忍受这种错误婚姻的苦果。其实圣经上早就告诫我们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试想,如果一方是爱主的,是喜欢祷告、读经、亲近主,喜欢参加聚会、和肢体交往,并慷慨捐献,热心为主工作的;而另一方面对这些属灵的事却毫无兴趣,甚至反对;却一心迷恋于世俗,或只知积攒财宝在地上,或醉心于追逐今生的名位,或沉迷于电视、电影、戏剧、小说及其它吃喝玩乐。这样,夫妻双方之间又怎可能没有矛盾?信主的一方又怎可能没有痛苦?如果被迫或被诱,跟着对方一同走属世的道路,则心灵更将陷入痛苦、黑暗中,直至趋于灭亡。如果想要争取对方悔改信主,则又何等艰难。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虽然这样,现在也只有后一条路可走。不断恳切祷告,靠主背负十字架,争取对方归主,或许还有成功的一日。同时自己也要追求灵性复兴,热心作主圣工,这样才能化苦为乐。
还有,信徒和非信徒结婚,或是和未重生的信徒结婚,也是完全不符合上帝对婚姻所定的神圣、美好的旨意的。上帝对婚姻所定的旨意,乃是要丈夫『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只有这样的婚姻,才能使夫妻俩深切相爱,互相体恤,痛痒相关,生命与共,白头到老,带来真正的幸福;只有这样的婚姻,才能使夫妻俩信仰相同,心志相同,同奔天路,同作主工,一同预备迎见主的圣面。只有这样的婚姻才是真正幸福、快乐并有神圣、永恒意义的。但夫妻二人若不能同有一个信仰,同有『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又怎能合而为一,连为一体呢?经上也说:『二人若不同心,岂能同行呢?』(摩3:3)。而且这样的婚姻,也是不巩固的,冒着很大危险的。不信的、未重生的一方,很可能在婚姻上不忠,或变心,另有所爱,结果造成离婚的痛苦结局。现今世人离婚率惊人之高,也是对这种违背上帝旨意婚姻的严重警告。总之,已重生的上帝儿女是不可以和未信主的人或未重生的信徒考虑婚姻问题的。
第二点,关于婚姻问题,信徒和非信徒也不能一边交友谈恋爱,一边帮助对方接受信仰。因这样做等于是降低灵性的标准,进入试探的禁地。(太6:13.
雅1:13-15)。而且这样做也是很危险的。对方为了达到婚姻的目的,很可能事事迁就我们,表面上表示愿意接受信仰,一旦达到婚姻的目的,便一反常态。即或对方慕道的动机是真诚的,也并无把握就能解决重生的问题。因要造就一个理论上接受信仰的人,外表上参加宗教仪式的人还是很容易的,若要造就一个有属灵生命的信徒,有时却难如登天。但由于恋爱双方已陷入恋爱的情网,再加上『当局在迷』,既不能明察,也不能自拔,终于铸成了不符合上帝旨意的婚姻。再说,即使自己因着主的怜悯挽救,还能自拔,但也给对方造成了痛苦,或带来了麻烦。
虽然如此,还是应顺服上帝的旨意,结束这样的恋爱或订婚关系。怀爱伦曾写信劝告当时处在类似情况下的一位姐妹说:『你也许会说:「我已经应许了,难道现在要撤回它麽?」我的答案是:如果你所作的应许是与圣经相反的,你应当无论如何赶快取消它,不可迟延,并在上帝面前谦卑悔改,忏悔自己是受了迷惑而作仓促的应许。宁可本着敬畏上帝的心悔约,总比守约而羞辱你的创造主要好得多了。谨记着,你当赢得天国,当远避那趋入灭亡的大道。』(证言精选第二辑122
页)。
当然在作法上应注意,避免给对方造成误会和伤害。应让对方明白,这样的婚姻是不能使双方幸福的。怀爱伦在另一处对此提到:『每位基督徒在临到这种试炼的地步,要显明其信仰节操是否坚定之时,他该如何行呢?他应当用足以令人效法的坚决态度坦白地说明:「我是一个忠实谨慎的基督徒。我相信每周的第七日是圣经上所提的安息日。本会的信仰及原理是引导人走与别人相反之方向的。我们同居是不会快乐的,因为我若继续追求完全明白上帝的旨意,我就要越变越不像世界,而与基督的形像同化。如果你仍是看不出在基督内有甚麽可爱之处,在真理中有甚麽动人之点,那麽,你就要爱我所不能爱的世界,同时我却要爱你所不能爱的上帝之事物。属灵的人才能测透属灵的事。没有属灵的眼光,就看不出上帝对我的要求,也不明白我对于所事奉之主的义务,因此你必觉得我因宗教的本分而把你轻忽了。那样,你就不会快乐,并要妒嫉我把爱情归于上帝;同时我在宗教信仰上,也是孤单的。何时你改变眼光,何时你的心回应上帝的要求,并学会爱我的救主,然后我们的关系就可以重新恢复。』(同上第一辑575-576
页)。
要让对方明白,『他宁可不结婚』,也不能考虑这种婚姻。希望他完全悔改归主,或使他知难而退。在这期间,若再要帮助对方信仰和灵性,应暗中托其他传道人或有属灵智慧的长者去进行。自己不应再和对方单独相处,维持恋爱关系,或给对方幻想。总之,信徒不能和非信徒或未重生的人一边谈恋爱,一边帮助对方信仰。以免铸成不符合上帝旨意的婚姻,带来终身的痛苦。
例如有一次我在农村参加一个聚会,突然看见有一位青年姐妹,显出有点恐惧的样子要离开聚会场所。原来是因为听说她的丈夫要来聚会场所找她闹事。她的丈夫竭力反对她参加聚会,还为此打她。我就问旁边的人:她为甚麽当初嫁给这个不信的男人呢?他们回答说:当初这个男人追求她的时候,也曾表面装作要信主。她的母亲首先同意了这门亲事,她也就跟着糊里糊涂的和他结了婚。
我也曾看到一个牧师的女儿很爱主,年轻时很多青年追求她,她也就和其中一个名义上信主,但实际上并无属灵生命的青年结了婚。这个青年按世界的标准来看,也可说是一个正派的青年,但一生忙于世务,一直没有解决重生的问题,对妻子、对子女的灵性都造成了极大的拖累和危害影响。
第三点,关于婚姻问题,即使对有属灵生命,有美好品德的人来说,还当在真道上同归于一,才可能做到同心同行,『成为一体』。否则,比如一个人遵守主的圣日,另一个人拒绝或反对主的圣日,又怎可能同心同行,合为一体呢?(创2:24.太19:5-6)
第四点,关于婚姻问题,除了上述信仰和灵性方面的大原则外,其他方面问题如志趣、脾性、健康..等等也都需加以慎重考虑。总之,在青年男女考虑婚姻的问题时,务要多多祷告,寻求上帝的指引,也要虚心徵询敬畏上帝的父母、长者的意见。当然最终还是要在圣灵引导下,遵从圣经的教训,自己作出正确的决定,才能护得美满、幸福的婚姻。
第五点,关于婚姻的问题,更要多多恳求主的指引和安排。经上说:『惟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箴19:14)。照样,善良的丈夫也是上帝所赐的。
第六点,再讲讲关于离婚的问题。有一次,『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甚麽缘故,都可以休妻麽?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麽?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摩西为甚麽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3-9)。
总之,基督徒的夫妇不可离婚。主耶稣提到的惟一允许离婚的情况是:对方在婚姻问题上的不忠,或已变心,另有所爱。至于其他的所谓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假如有人感到婚姻不够理想的,就应靠主恩助,使之变为理想;不融洽的,变为融洽;不和睦的,变为和睦;感情渐趋冷淡的,重新变为深切。双方既然都是主内信徒,就没有任何问题不能靠主容让和解决的。各人要多欣赏对方的长处,多克服自己的短处。彼此勉励,互相帮助,并互补长短,使自己的婚姻成为最快乐、最能荣耀上帝的。
曾有一对夫妇,丈夫是个科学家,擅长于钻研课本,从事实验,埋首写作,但对处理日常的生活事务,却显得笨手笨脚。而他的妻子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料理家务,教育子女,待人接物,却极有才智。他的丈夫从心中很钦佩她,而她也极尊重她的丈夫。他们在信仰灵性生活上,也都彼此勉励、帮助,并同心合意带领子女奔走天路。全家在主里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并为主作了美好的见证。
也曾有一位主所重用的仆人,在青年时由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老式结婚。婚后发现对方和自己很不相称。对方既没有甚麽文化知识,又缺少待人接物的才智,像貌也很平常。而自己却是一个很有才智的知识青年。后来他在主爱的感召下,攻读神学,献身传道。神学毕业后,在教会传道,被按立为牧师,很有讲道的才能,深得会众的爱戴。但他的妻子却似乎成了他的试炼。因他感到自己的妻子带不出去,和他很不相称。因此他外出时,总是独行独往,从不带他的妻子同去;而且也不大愿向外人介绍自己的妻子。有时他也觉得自己的这些想法和作法是不正确的,但又没有力量胜过。因此时常处在心灵的矛盾和痛苦之中。他也感到这问题如不能靠主胜过,终必对自己的灵性造成很大伤害。
他终于在主面前痛悔恳求,靠主恩助彻底对付了自己的罪。从此之后,他每次出外,总要带他的妻子同去,并且也将他的妻子介绍给各教会的同工和领袖们。他的妻子也因此受感动,热心事主,同工们和弟兄姐妹们也都因着他的榜样,而满心受感动,得造就。他自己的灵程也因此大有长进,传道工作大有能力,一生中被主所重用,引领了许多将亡生灵,接受主永生的救恩。
如果信徒和非信徒或未重生的人结了婚,事后发现错了,是否可以离婚再娶、再嫁呢?主耶稣是不赞成这种对婚姻的轻率态度的。主的回答是:『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9)。主耶稣在这里指出惟一可以离婚的理由是对方变心,和别人通奸、同居或再婚。
使徒保罗也教导弟兄姐妹说:『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林前7:10-11)。
或者有人要问:假如信主的一方由于信仰的原因,遭到不信的一方毒打、折磨怎麽办?可以暂时离开对方分居。如果对方真能回心转意,改变态度,则仍可恢复同居。如对方已变心,在婚姻上不忠,而又无法挽回,就可离婚。所以圣经中是把婚姻看作终身的约,而不应随便解除的。使徒保罗也曾指出:『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
此外,论到那些已经结婚的夫妇,如果后来一方信了主,而另一方仍不信,使徒保罗也曾有明确的教训说:『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她就不要离开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罢。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上帝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你这作妻子的,怎麽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麽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上帝所召各人的而行。』(林前7:12-17)。
上面我们已经讲了第一个问题,要建立基督化的家庭,首先必须在婚姻的选择上,遵从主旨。现在再讲:
第二个问题:婚后的生活,也必须遵循经训
第一点,家庭中每天要有崇拜聚会:每天各人除自己祷告、读经的灵修生活外,还要一同聚集,祷告、读经、唱诗、敬拜上帝。怀爱伦提到:『父亲应作家庭的祭司,在上帝的坛上献上早、晚的祭,同时母亲及儿女也当与他联合祈祷及唱诗。在这样的家庭内,总是耶稣爱逗留的地方。..那实行这种原理的家庭,就会敬拜上帝,并由真实之爱所管理。从这种家庭中,早、晚的祷告犹如馨香上升到上帝面前,他的恩典及福惠也就如朝露下降在祈祷者身上。』
第二点,夫妻之间要按照圣经的教训彼此相待:妻子要顺服丈夫,丈夫也要深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夫妻之间也要彼此相敬相爱,互体互助,成为一体。经上说:『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爱妻子便是爱自己了。..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然而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他的丈夫。』(弗5:22-33)。
经上又说:『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们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软弱,与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1,2,7)。
对于以上教训,我们需有正确理解。上面提到:『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这里所谓『凡事顺服丈夫』,显然是指符合主的旨意,符合真理原则的事。假如丈夫的意思是违背真理原则的,妻子当然就不能顺从。因顺从主,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但我们生活中也有一些事,并不是属于真理原则的事,当丈夫和妻子有不同看法时,如能藉着祷告、商讨,取得一致意见,固然是最好。但假如最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那麽妻子还是顺服丈夫的意见为好。这就如同妹妹顺服姐姐,弟弟顺服哥哥,子女顺服父母一样。圣经上也劝勉我们说:『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因为上帝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
但丈夫也要小心,不可事事要求妻子顺服。圣经上固然劝导妻子要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但也劝导丈夫要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如果丈夫对妻子真有舍己之爱,他就不会一味要求妻子顺服,而伤妻子的心。他也必会更多尊重妻子的意见,欣赏妻子的长处,甚至乐意在某些事上让妻子作主。
总之,丈夫要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妻子也要敬重丈夫,如同敬重自己的头。夫妻二人本为一体。本应彼此相爱、相敬、相助,互相体贴、安慰、勉励。
第三点,对家中的老人要尽心孝敬、侍奉。不但在生活上奉养、照应他们,而也要在精神上孝顺、尊敬他们。特别在他们年老病衰、生活不能自理时,更要服事、看护、安慰他们。经上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正如十条诫命中的第六条所说:『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2012)
第四点,对子女要从小抓紧教育,使他们从小就信靠主,顺服主,敬爱主,并听从父母,孝敬老人,爱心待人。如经上所教导:『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
如果我们的家庭都能按照以上各点圣经上的教训去做,那麽我们的家庭就要成为真正的基督化的家庭,为全家的人带来幸福和快乐,也为全家人带来信仰和灵性的保障,并也能成为主发光、荣神益人和引人归主的灯塔!(转录自路光所着『圣道专题研究』第四部分第四题)